赚钱与良心不能“二选一”
2021-10-27崔传刚
崔传刚
对美团持续了近半年的反垄断调查,终于在最近有了定论。10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美团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二选一”垄断行为,对美团处以其2020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3%的罚款,约合人民币34亿多元。
美团不是第一家遭遇反垄断调查的互联网企业。在此之前,阿里巴巴、腾讯等巨头公司,都因存在“二选一”、影响行业竞争等行为,遭到了监管部门的处罚。今年9月,以生产插座而知名的公牛电器,因为和经销商合谋限价等恶劣行为遭到反垄断处罚,罚金为2.95亿元。
所谓“二选一”,是指电商平台为了巩固竞争优势,限制甚至强迫平台内的中小商家只能与自己开展交易,不能到其他平台上开店。
类似的行为在其他行业同样存在。比如公牛集团,在其最核心的转换器业务方面,明确要求经销商专营专销,即不可再售卖其他品牌的插座。换句话说,“你卖我的产品,就不能再卖别人的”。
且不说中国自古以来就有货比三家的传统,就连制定这种霸王条款的巨头们,其发展轨迹也没有一家是从“二选一”来的。无论淘宝还是公牛,当它们弱小的时候,一个个高呼“自由竞争”“反垄断”“保护中小企业利益”……等它们做大做强了,却开始压制对手、破坏正常竞争秩序、损害中小商家利益,这无异于过河拆桥。
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某些行业巨头最喜欢喊的一句口号就是“我们是为老百姓服务的”,而他们垄断行业的做法恰恰侵害了普通消费者的利益。
有网约车用户分享过自己被“大数据杀熟”的经历:丈夫和妻子同时打车,一样的路线,丈夫的定价每次都会贵一些,因为他每天都要打这个路线的车,而妻子是偶尔会打。此外,同样的商品或服务,老客户看到的价格比新客户要贵出许多;消费者明明是平台会员,看到的商品价格却比普通用户的要高……然而用户别无选择,只因为这些平台已处于行业垄断地位。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损害广大人民利益的经济行为是不被允许的,因此反垄断的利剑才如此果断、坚决。
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中国反垄断的目的并不是要“殺死”企业,更不是某些人所说的针对民营企业的“定点清除”,而是希望企业能够因处罚而产生自觉行动,从仅为股东挣钱的狭隘目标中走出来,更多地关注员工、消费者以及社会责任,换句话说,通过反垄断让更广泛的人群获益。
经济学告诉我们,企业天生有追求垄断的倾向,因为垄断后钱最好赚。正因如此,负责任的政府必定会对垄断行为保持长期警惕。我们要再次提醒那些有垄断野心的企业:不仅在商业上不能搞“二选一”,在赚钱与良心之间更不能搞“二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