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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老旧社区公共设施微更新设计研究

2021-10-25YuYang1JiangLi

家具与室内装饰 2021年10期
关键词:公共设施维度居民

■于 洋,姜 丽 YuYang1, &Jiang Li

(1.广西大学艺术学院,广西南宁 530004;2.梧州学院宝石与艺术设计学院,广西梧州 543002)

伴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市土地资源日趋短缺。城市空间发展模式逐渐由追求增量扩张的外延式发展模式转向为优化提升存量空间品质的内涵式发展模式。其中老旧社区公共设施的更新与提升成为当今城市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议题。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科学编制与实施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完善老旧小区公共设施,增加人民福祉。深圳市于2009年与2012年分别出台《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上海市在2015年出台《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在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实施操作等方面为城市老旧社区公共设施的更新提供了有益借鉴。

文章通过对深圳及上海两个城市在老旧社区公共设施更新过程中的设计理念、设计策略、设计实践等方面进行梳理、归纳,以期为其他城市老旧社区完善公共设施、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公共空间品质、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区提供理论与实践参考。

1 城市老旧社区公共设施现状与问题

老旧社区主要是指建设年代较为久远,由当地政府及工作企业单位主导开发,多处于老城区,具有规划不够科学、建设标准偏低、社区规模不一、公共设施老化严重、配套设施不完善、绿化率低、缺乏有效管理、产权归属不清晰等特点,但至今仍被居民使用的一类居住小区[1]。

老旧社区是在特定时代背景下解决居民居住问题的特殊产物,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老旧社区公共空间与公共设施已经无法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要,普遍存在着以下问题。

1.1 公共空间匮乏,缺乏有效管理

老旧社区公共空间主要包含社区入口、宅间绿地、中心花园、公共通道、健身活动区等,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管理,公共空间秩序混乱,出现如私自加建违章建筑、私家物品侵占公共空间等现象[2]。

1.2 公共设施老化严重,配套不完善

1.2.1 道路设施

老旧社区道路设施规划主要以非机动车与步行为设计依据。随着社会的发展与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拥有量逐年增加[3],同时随着共享经济的发展以及“互联网+出行”方式的开启与普及,共享单车成为解决居民近距离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私家车、共享单车在为居民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多问题:共享单车及机动车占用消防通道与公共空间、共享单车乱停乱放乱扔、人车混行,给居民的安全出行、体育健身、儿童娱乐等带来了诸多不便[4]。

1.2.2 垃圾处理设施

老旧社区垃圾处理设施建成时间较早,垃圾处理能力、处理方式、处理时间、垃圾分类方式无法满足社区日常生活垃圾的处理需要,滋生细菌且产生异味;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等露天堆放,容易产生扬尘,影响社区环境质量。

1.2.3 休闲与无障碍设施

由于公共空间的有限以及部分中心花园、宅间绿地长期荒废,老旧社区的健身休闲、娱乐设施种类及功能单一,缺少相关配套的无障碍设施,同时缺乏必要地维护导致户外活动质量不高[5-6]。

1.2.4 绿化设施

绿地数量有限,主要以宅间绿地为主(宅间绿地以灌木为主,阻隔了居民的进入),缺少公共空间内的绿化用地;绿植设计与配置缺少季相变化、观赏性、参与性和互动性。

2 城市老旧社区公共设施更新理念

2.1 微更新设计理念

社区微更新包含“微”与“更新”两个关键词。其中“微”包含社区居民需求与问题的微,社区公共空间改造尺度的微以及社区公共设施投入与建设的微[7];“更新”包含社区公共空间、公共设施等物质维度的更新,同时包含社区社会关系、组织结构、行为方式等社会维度的更新,以及社区认同感、归属感、自豪感与家园感等情感维度的更新[8](图1)。

■图1 社区微更新理念

即根据社区居民的诉求对社区公共空间与公共设施进行物质维度的更新,进而通过社区居民对公共空间与公共设施的使用、管理、维护,实现社区居民社会维度与情感维度的递进式更新。

2.2 共建共治共享理念

社区公共空间在空间维度上不仅仅是指由建筑物、构筑物、景观小品等构成的物质空间,也是居民日常的生活空间、活动空间与交流空间;在时间维度上社区具有社会发展的历时性以及居住环境、公共设施使用的共时性特征。因此社区公共空间作为社区居民共同享有的空间类型,在时间与空间维度上维系着居民与居民、居民与社区、居民与公共空间、公共设施之间关系的纽带。因此老旧社区的更新强调社区居民的参与性、过程性、评价性、责任性与自组织性[9]。

上海、深圳组织开展以社区为基本单元,以社区居民为主体实施的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社区治理新理念下的“共同缔造”活动[10](表1)。

表1 “共同缔造”活动下的社区治理理念

3 城市老旧社区公共设施更新路径

3.1 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多元共治”组织策略

在城市更新的顶层设计中,上海、深圳两市分别由规划局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成立上海城市公共空间设计促进中心与深圳城市设计促进中心机构,研究和诊断城市老旧社区内部空间如街道、广场等社区公共空间存在的问题。制定城市公共空间提升计划,如上海自2016年启动“行走上海—社区空间微更新”活动,深圳组织实施“小美赛”活动,整合所在区域的规划局、街道等政府职能部门、居民、相关业主与社区代表、建筑师、规划师、艺术家、社区公益组织、企业等主体,激发其共同参与城市社区公共空间更新的积极性,促进使用者与设计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与交流,提高设计解决问题的针对性与可实施性。推动城市社区公共空间的改造和实践,改善与提升城市社区公共空间的环境与生活品质。如上海浦东新区缤纷社区形成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与自下而上所形成的内层、中层、外层、多元主体共同营造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模式[11](图2)。

■图2 多元共治的治理模式

3.2 分阶段的更新流程

由于老旧社区存在着利益主体的多元性、社区问题与需求的繁复性、改造经费的有限性、空间的在地性等现实问题,因此,老旧社区公共设施的更新改造并非一蹴而就,而是强调在较小空间尺度上多方联动开展的分阶段、渐进式、低成本的更新过程(表2)。

表2 分阶段更新流程

3.2.1 从使用者与设计者角度

由于社区居民与设计师、艺术家、建筑师等都是独立的行为主体,因为具有不同的专业背景,所以对待社区问题以及设计方案具有不同的关注点、角度、立场与价值观。因此设计师、艺术家、建筑师等主体介入社区更新的过程中不是以主导者的角色进行不对等、单向的信息传递,而是以倾听者、协调者的角色同社区居民进行平等、双向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增加了设计师与社区居民之间的主体间性[12](图3)。

■图3 主体性与主体间性比较

3.2.2 从实施策略角度

从更新设计的前期准备阶段和中期方案设计、实施阶段与后期方案评选、展示、维护管理阶段的全过程中,社区居民主体的主动参与,政府部门、社区居委会的正确引导,志愿者、设计师、艺术家、专家等主体的积极参与是公共空间优化与公共设施更新顺利开展的重要组织保障[13](表3)。

表3 多元主体及分工

3.2.3 从实施过程角度

前期准备阶段是整个更新过程的重要环节,涉及到社区居民对于改造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决定权,影响着中期方案设计的针对性与后期方案落地的可行性。因此首先需要搭建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社区居民信息获取与交流平台,信息交流平台的构建便于社区不同居民(包括原住户、租户、不会使用智能机的老年人以及距离改造空间较远的住户)对于个人意愿、诉求的表达方式、表达途径以及社区居委会、设计师等获得社区居民信息反馈与沟通,达成双向信息交流、反馈的有效性[14-15](图4)。

■图4 社区信息交流平台

中期方案设计阶段涉及到社区居民对于方案设计的理解,介于社区居民对于空间改造方案设计中的功能分区、空间尺度、地面铺装等缺乏直观而有效地理解,因此在方案设计与听证会阶段采用建筑模型、建筑动画等辅助载体便于社区居民对于方案设计的理解与认知。

后期方案落地阶段,采用社区居民与专家、网络媒体等相结合的方式对改造效果进行定性与定量评价,对改造过程中的问题、经验进行梳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要加强对更新改造效果的持续性跟踪与反馈[16-17]。

4 结语

上海与深圳城市老旧社区公共设施更新的意义在于社区公共设施更新与社区公共治理的有机结合,旨在通过政府、社会组织、企业、设计师、艺术家、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等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模式,以社区公共设施作为社区居民主动参与社区营造与社区治理的媒介,不断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感、社区参与感与归属感。另一方面需要强调的是每个老旧社区在人口结构、场地空间、公共设施现状、改造政策等方面具有特殊性与差异性,因此在更新过程中应当有的放矢,注重社区议事机制的实效性、更新设计的在地性、组织机制与实现路径的差异性、资金来源的多元性、更新效果跟踪以及维护管理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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