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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2唐长江,宛远波,廖朝有等
营山县:“1对1”服务为民企发展解难题
营山县纪委监委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联企清风行”活动,对全县123家民营企业和县城各街道商铺“1对1”确定联系纪检监察干部,将服务保障职能职责、联系电话以小卡片的形式发放至企业和商铺。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制作发放“连心服务卡”500余张,收集意见建议139条,调查处置信访举报39件,协调解决问题困难93个,企业商铺好评率100%。同时,该县纪委监委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加快推进“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川渝通办”及“一站式办理”,推动全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切实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唐长江)
营山县纪检监察干部到民营企业了解情况收集意见建议。
雷波县: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以案促改
今年4月,雷波县纪委监委在督查时发现谷堆乡中心校、斯古溪乡中心校、城关小学锦屏校区等学校个别教师存在无证驾驶、酒后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县纪委监委向县教体科局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做实以案促改。5月,4名教师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警告处分、记过处分、撤销教师资格和开除处分。县教体科局组织开展系统警示教育会,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纪检监察建议书作为推动以案促改的重要举措,确保实现标本兼治。在开准药方的同时,县纪委监委还把纪检监察建议书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累计向相关单位制发5份纪检监察建议书,共提出建议10个,并督促及时整改。
(宛远波 廖朝有)
崇州市:以练提能,促新任干部成长
近年来,崇州市纪委监委分批选拔优秀年轻干部37人充实到派驻纪检监察组,规范设置村级纪检监察组织172个,选举387人进入村(社区)纪检组织。为帮助新任干部尽快融入“角色”,崇州市纪委监委探索“以练提能”的干部培养模式。市纪委监委收集梳理出29项能力提升需求,设置年度内16项提能清单。实行“导师制”帮带方式,由业务骨干“一对一”帮带,促进新任干部在实践中练好“基本功”,统筹安排新任纪检监察干部到委机关参加信访接待、跟班办案等工作45人次。此外,该市还建立“室镇村”三级联动教育培训机制,组织基层新任纪检监察干部围绕监督检查、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方面进行深入学习交流。
(朱琳)
罗江区:平台升级实现“三资”阳光监管
8月20日,德阳罗江区金山镇“三资”管理中心为二龙村办理完成了15笔村级账务支付,这是平台升级后为报账带来的便捷。罗江区纪委结合“清廉村居”建设,牵头对农村“三资”管理平台进行全面升级。经过试点,今年6月率先在全镇运行。升级后,系统按照“村社申请—镇初审—区级复审—银行转账—村务公开”模式运行,通过线上“一条龙”审核,“银村直连”无现金支付,大大缩短整个报账流程时间,真正实现“报账员少跑腿、数据多走路”。每一笔村集体的开支走完流程,所有环节信息都留在平台上,可倒查、可追溯。纪检监察、农业农村、财政和镇村户都可以对村集体“三资”进行监管,让村级财务更加公开透明,有效约束了基层干部权力。
(易瑶)
汉源县:“双向通报”机制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为有效发挥同级监督作用,擦亮派驻监督“探头”,今年以来,汉源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双向通报”工作机制,对通报的时间、内容、方式及要求作了具体明确。比如,规定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每季度要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形成问题清单,指出整改方向,及时向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进行通报,而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在接收之日起1个月内,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送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双向通报”机制,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专责紧密结合,查漏补缺,做到防微杜渐、抓早抓小。自该机制试行以来,已开展双向通报94次,派驻纪检监察组向监督部门党组(党委)通报问题368个,提出建议13条,推动解决问题3个。
(汉源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