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压力的组织响应机制实证研究:离散身份的调节效应
2021-10-21郭昊男李元祯
○ 吴 波 陈 盈 郭昊男 李元祯
引言
制度压力之下,组织是顺从制度需求,还是自由行事?对此,新组织制度理论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观点,分别是社会化视角和战略视角。[1,2]前者认为场域层面的制度逻辑通过社会化机制,驱动组织顺从其制度期望;[3,4]后者则认为组织可以根据自身战略需求而选择顺从、操控、否定制度期望等不同策略,[1]特别是多重制度逻辑林立的复杂制度环境,在带来冲突和混乱的同时,也会赋予组织游走于不同制度逻辑之间以实现其战略目标的机会。[5,6]针对两个视角的对立观点,已有研究从组织身份视角提出了身份过滤机制理论,认为组织是否顺从特定制度逻辑的制度压力取决于组织的身份认同。[7-10]在这里,身份是指被广泛接受的有意义的分类,以此界定自身与他人的角色、群体属性以及个体特征,与特定的行为模式相对应。[11-15]因此,组织身份作为感知过滤器和角色范本,增强了对特定范围信息的敏感性,从而对特定制度逻辑与组织行为的关系起到调节效应:弱化与组织身份不一致的制度逻辑的影响,而强化与组织身份一致的制度逻辑的作用。[7-10,16]
当组织拥有离散的多重身份时,又会如何影响组织对特定制度压力的响应?现实中,组织往往同时存在多重身份,[15]按照冲突性分为离散性多重身份和聚合性多重身份。[17,18]具体来说,离散性多重身份(即离散身份)强调不同身份界定之间的差异性以及由此带来的冲突性行为模式;聚合性多重身份(即聚合身份)强调不同身份界定之间的重叠性以及由此带来的一致性行为模式。那么,在离散身份条件下,特定制度逻辑所形成制度压力如何影响组织响应?已有研究通常假定由于冲突性的存在,多重身份中的主身份或活跃身份会凸显进而影响组织响应,即主身份或活跃身份会压制其他身份,而单独作用于个体或组织的决策与行为。[2]
基于主身份或者活跃身份的研究把离散身份简单还原为单一身份的做法,并不能解释现实中具有离散身份的组织在响应制度压力所产生的各种“纠结”。[7,8]为此,一些学者开始引入悖论理论,认为组织会在身份加工机制的作用下实现离散身份的悖论式并存,从而同时作用于制度压力下的组织响应。[18]简而言之,悖论理论认为对立性元素之间并非“非此即彼”(Either-or),而是“对立性共存”(Both-and)。[19-22]对于组织而言,可以通过身份加工机制来实现离散身份的悖论式并存,从而使多重离散身份同时作用于制度压力下的组织响应。[7,8,18]为有效验证悖论理论视角下离散身份的影响,本研究以浙商回归政策及其所带来制度压力下的浙商回归决策为研究场景开展实证分析。一方面是因为省外浙商会同时具有离散的浙商身份认同和当地身份认同,对于浙商回归制度压力产生各自的影响,为探索离散身份的作用机制提供了绝佳的实证场景;另一方面也为制度压力下组织响应研究提供了更丰富的基于盈利性组织的实证证据。[4]
一、制度压力、离散身份与省外浙商回归意愿
浙商回归政策的主要背景是浙江省“腾笼换鸟”政策下,面对可能形成的产业空缺,浙江省政府发起的吸引省外浙商回归发展,以实现浙江省的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政策。2012年初,浙江出台《关于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江省各级政府为回归企业制定了税收、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并建立针对相关推进部门明确的考核机制。作为一种长效政策,2012年浙商回归到位资金约1300 亿元,此后逐年增长,到2017年累计到位资金已达11844 亿元,回归项目缴纳的税收总额达1335 亿元。[23]“浙商回归”作为“拆治归”(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浙商回归)组合拳的重要内容,成为浙江省委、省政府推进浙江经济转型升级的着力点。
因此,在浙商回归政策所形成的制度压力之下,浙商是否更倾向于回归发展?特别是考虑到省外浙商长期发展所形成的双重离散性身份,为我们分析制度压力下的组织响应机制提供了典型的场景。第一,浙商回归政策所形成的制度压力是否会提升省外浙商的回归意愿?第二,省外浙商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不仅强化了浙商身份,同时也会形成并强化当地身份,我们分别称之为浙商身份认同和本地身份认同。正如同浙江省不仅仅把浙江籍的商人称为浙商,同时也把非浙江籍但是在浙江发展的商人视为浙商;非浙江省的省份也会把这些在当地发展的浙江籍商人称为当地人。那么,面对浙商回归的制度压力,具有双重离散身份的浙商会如何做出响应?
1.基于组织身份的制度压力下组织响应机制文献回顾
如前文所述,对于制度压力下的组织响应机制研究,社会化视角和战略视角得出了相互冲突的观点。社会化视角的基础是新组织制度理论经典的制度同形框架,认为特定制度逻辑会形成制度压力,并以规制性、规范性和认知性力量,驱动组织基于合法性考量而顺从于制度压力。[3]而战略视角认为组织的异质性使之选择不同的策略来应对制度压力,特别是根据自身目标而有选择地响应制度压力。[1]对于两个视角之间的差异化观点,已有研究提出了身份过滤机制理论,认为制度压力对组织行为的影响取决于组织身份的调节效应,即如果组织身份与制度压力相一致就会选择顺从,反之则会选择非顺从。[7-10]
虽然身份的调节效应已经被新组织制度理论所认可,但存在两个研究缺口:第一,早期研究认为身份的调节效应取决于组织的主身份(Master ID)或活跃身份(Salient ID),而相对忽视了离散身份在影响组织响应的悖论并存问题。已有研究认为主身份或活跃身份压制了其他身份构成,影响组织响应;因而即使组织拥有多重身份,也只会有一种身份输出来作用于制度压力下的组织响应。[2]与之不同,Jay 引入悖论理论来分析组织离散身份的并存问题,认为离散身份通过身份加工机制实现了并存。[24]悖论理论强调对立性元素的并存与整合(Both-and),而不是非此即彼(Either-or)的演化路径。[22,25]因此,在悖论理论视角下,组织所拥有的离散身份可以通过身份加工机制并存,即“离散身份—身份加工—意义赋予—悖论并存”的逻辑关系。在离散身份悖论并存框架下,Creed等、[7]Lok、[8]Kodeih等[18]少数研究开始探索悖论并存的离散身份对制度压力下组织响应的影响,但研究还是相对较少。第二,离散身份下的组织响应研究主要是通过探索性案例研究展开,还有待通过大样本数据开展实证分析。例如,Creed等重点分析了GLBT牧师所面临的身份冲突;[7]Jay 主要分析的是公私合营的能源联盟组织所面临的离散身份及其影响;[24]Brandl等则重点分析了多重身份结构下组织高管的决策机理。[2]以上探索性案例研究表明,离散身份通过身份加工实现悖论并存,同时对制度压力下的组织响应产生调节作用,但是基于大样本数据的验证性实证研究还相对较少。因此,在已有探索性案例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基于大样本数据开展基于离散身份的组织响应机制研究,并以浙江省外浙商的回归决策为焦点进行实证分析,推动制度压力下组织响应机制研究的深入。
2.制度压力、离散身份影响省外浙商回归意愿的假设提出
(1)浙商回归的制度压力与省外浙商回归意愿
浙江省通过明确相应政策,以省外浙商商会为载体进行政策宣传,吸引省外浙商回归浙江以支持省内转型发展。因此,与经典制度压力所强调的规制性、规范性和认知性三维度模型不同,浙商回归制度压力无法形成规制性制度压力。虽然制度压力源于浙江省政府,但不是强制性制度压力,因而省外浙商感知的制度压力主要以规范性制度压力和认知性制度压力为主。规范性制度压力(简称规范压力)是指场域中价值观和规范所带来的驱动特定行动的压力,价值观是指行动者所偏好的、或被视为有价值的观念,以及由此形成的比较和评价现存实践的各种标准;规范是指事情应该如何完成的界定,即达成目标的合法方式。[26]认知性制度压力(简称认知压力)是指对社会现实本质的共同理解与建构意义的认知框架,[26]以及由此形成驱动特定行动的压力。
应用在浙商回归的场景,我们认为浙江省政府的政策宣贯将会在省外浙商群体中形成规范压力和认知压力,从而强化省外浙商的回归意愿。浙商回归的制度压力一方面来自于浙江省政府的正式政策及其所代表的政府意图,另一方面也来自于各个省外浙商商会的大力宣传,从而作为“中继站”将浙江省政府的意图转化为当地浙商所能够接触到的规范压力和认知压力。具体来说,在浙江省政府和省外浙商商会的持续宣贯下,省外浙商群体会形成回归浙江发展的群体规范,由此形成驱动浙商回归的规范压力;同时在持续宣贯下,省外浙商也会逐步形成回归浙江发展的思维模式,即认为回归浙江发展是“理所当然”的实践行为,回归发展是浙商的责任和义务。因而,在规范压力和认知压力下,为了获得源于浙江省政府和当地浙商商会的合法性认可,省外浙商企业会更倾向于选择顺从制度压力,从而强化其回归意愿。据此,提出研究假设:
H1:浙商回归的制度压力与省外浙商的回归意愿正相关
H1a:浙商回归的规范压力与省外浙商的回归意愿正相关
H1b:浙商回归的认知压力与省外浙商的回归意愿正相关
(2)离散身份对制度压力与省外浙商回归意愿关系的调节效应
省外浙商在省外长期发展会形成两种身份认同:浙商身份认同和当地身份认同。浙商身份认同是指省外浙商对出生于浙江商人群体的身份认同;当地身份认同是指省外浙商在外地长期运营所形成的对所在地商人群体的身份认同。正如我们曾调研过的一位在山东发展的浙商,他对于自己的身份说,“从籍贯的角度,我们是浙商,我们也以浙商的身份自豪。与之同时,我们在山东发展二十多年,山东已经成为我的第二家乡,家庭、孩子都在山东。二十多年,我们与山东的合作伙伴共同成长,已经很适应山东的环境,所以我们被称为鲁商也没错”。
浙商回归政策主打浙商的情感牌,面向省外浙商推出各项优惠政策,希望提升浙商回归发展的意愿。在浙商回归决策场景下,我们基于悖论理论认为,浙商身份认同和当地身份认同对于浙商回归制度压力下的组织响应产生相反的调节作用。具体来说,浙商身份认同将会强化浙商回归制度压力与省外浙商回归意愿之间的正向关系;本地身份认同则会弱化浙商回归制度压力与省外浙商回归意愿之间的正向关系。
浙商身份认同之所以产生正向调节效应原因有二:其一,从规范的角度,更高的浙商身份认同使省外浙商对浙商群体有更高的归属感,对浙商群体所形成的“回归发展”群体规范更为在意,因而更倾向于通过顺从群体规范来获得群体的合法性认可。因为一旦被视为不合法,将会给这些具有更高浙商身份认同的省外浙商带来更高的“不合法成本”,即被浙商群体边缘化、漠视,甚至驱逐。因而,浙商身份认同会强化“浙商回归”政策的规范压力与回归意愿之间的正向关系。其二,从认知的角度,更高的浙商身份认同更容易让省外浙商接受浙商群体通行的“认知模式”,从而对浙商回归政策更为敏感,并在“自我证实”(Self-verification)[27]驱动下,顺从制度压力以获得内在一致性。因此,省外浙商的浙商身份认同将会强化“浙商回归”制度压力与回归意愿之间的正向关系。据此提出研究假设:
H2:浙商身份认同会强化制度压力与省外浙商回归意愿之间的正向关系
H2a:浙商身份认同会强化规范压力与省外浙商回归意愿之间的正向关系
H2b:浙商身份认同会强化认知压力与省外浙商回归意愿之间的正向关系
事实上,省外浙商长期的省外发展经历也会强化其当地身份认同。面对浙商回归政策所形成的制度压力,省外浙商的当地身份认同将会弱化制度压力与回归意愿之间的正向关系,其原因有三:第一,从规范的角度,省外浙商的当地身份认同会弱化对浙商群体的归属感,从而弱化其获得浙商群体认可的合法性动机,浙商群体内部的“不合法评价”及其所带来的边缘化、漠视、驱逐,甚至也变得相对可以接受。所以,更高的当地身份认同会弱化对浙商回归制度压力的敏感性,从而负向调节浙商回归政策所带来的规范压力与回归意愿之间的正向关系。第二,从认知的角度,省外浙商的当地身份认同,会相对难以接受浙商群体内部通行的浙商回归的“认知模式”,从而会弱化浙商回归所带来的认知压力与回归意愿之间的正向关系。第三,省外浙商更高的当地身份认同使之更倾向以当地商人为范本,更倾向于遵守当地商人的群体规范、采用当地商人的“认知模式”,从而弱化“浙商回归”制度压力的影响。因此,省外浙商的当地身份认同对弱化浙商回归制度压力对回归意愿的正向影响。据此,我们提出研究假设:
H3:本地身份认同会弱化制度压力与省外浙商回归意愿之间的正向关系
H3a:本地身份认同会弱化规范压力与省外浙商回归意愿之间的正向关系
H3b:本地身份认同会弱化认知压力与省外浙商回归意愿之间的正向关系
二、实证研究
1.数据获取与描述性统计
本研究的数据来自浙商研究院2017-2018年的省外浙商发展调查项目。根据浙江省相关部门提供的各省商会信息,由相关团队奔赴相关省份进行调研。在2017年7、8月对北京、河北、山东、陕西、广西、天津6 个省、市、自治区的浙商进行调查,共回收问卷210 份,有效问卷140 份;在2018年7、8月对江苏、山西、吉林、辽宁、四川、贵州6 个省市的浙商进行调查,共回收问卷216 份,有效问卷213 份,合计353 份。2018年回收数据质量有所提升,主要是因为根据2017年调研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经验总结和调研培训,从而确保了调研质量。
作为调查样本的浙商均为盈利性组织,为检验本文模型提供了基于盈利性组织的实证场景。从籍贯分布来看,浙江省11 个地级市均有分布,除了27 家未说明具体籍贯的样本之外,来自温州的浙商最多,达128 家,占比超过三分之一。两次调研样本来自不同的区域,样本叠加有利于提高样本的覆盖面和多样性:从表1 对两次调研数据的比较结果来看,两次调研样本企业在基本变量,企业年龄在均值上并不存在显著差异,表明两次样本的可叠加性;实证研究的部分关键变量包括企业绩效、规范压力等,在均值上存在显著差异,表明两次样本叠加提高了研究变量的多样性;两次调研期间,外部政策环境和经济形势并未发生重大变化和调整,表明不存在显著的外生变量。因此,本文以两次调研数据组成全样本开展实证分析。
表1 描述性统计、皮尔逊相关性分析结果
变量测量。因变量为省外浙商回归意愿,采用0-1类别变量来表示,其中0 代表没有回归意愿;1 代表开始积极推进回迁发展。自变量包括指向浙商回归的规范压力、认知压力。借鉴斯科特[26]对规范压力和认知压力的界定,采用Colwell等[28]的题项设置,结合省外浙商回归的具体场景,设计相应题项测量。其中规范压力主要考量浙商回归政策本身的价值以及省外商会的宣传力度,认知压力主要是考量省外浙商对于浙商回归发展的认知,具体见表2。调节变量包括浙商身份认同和当地身份认同。借鉴Stryker等[11]对身份内涵的界定,考虑到浙商回归的具体场景,我们认为浙商身份认同会随着所在地浙商群体的活跃度和影响力而不断强化,本地身份认同则随着浙商企业与本地机构的合作和社会嵌入而不断强化。因此,我们使用如表2所示的间接测量方法,作为浙商身份认同和本地身份认同的指代指标。
表2 各变量测量体系、信效度检验及因子分析结果
控制变量包括调查年份、企业所在地区、企业年龄、企业规模、企业绩效等。其中调查年份设定为0-1 类别变量,0 为2017年调查数据,1 为2018年调查数据。企业所在地区按照东、中、西部地区来划分,并设置两个哑变量,分别是东部省份和中部省份。企业年龄以调查年份减去创立年份的取值来测量;企业规模以企业员工人数的自然对数测量;企业绩效以近三年的各项绩效指标发展情况来刻度。
自变量、调节变量和企业绩效等变量的所有题项均采用Likert 7 分量表法测量。本文采用Cronbach's α 系数进行信度检验,以KMO值进行效度检验。研究结果显示,变量测量项的Cronbach's α 系数值均在0.7 以上,除了当地身份认同的KMO值为0.676 以外,其他变量KMO 值均在0.7 以上,说明本数据有一定的效度。具体测量体系、信效度检验结果其因子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
2.共同方法偏差检验
对于共同方法偏差,本文在问卷设计阶段采用以下方法进行控制:对问卷调查企业做出保密承诺,只获取问卷数据,不做相关记录,以确保问卷填写的客观性;采用连续变量和分类变量的混合设计方法;与因变量和自变量相关的题项分布在问卷的不同部分。数据获取之后,进一步对共同方法偏差进行了检验。首先,采用Harman单因素检验方法进行验证,[29]结果表明没有单一因子被析出,提取载荷为38.706%<40%。其次,对数据做探索性因子分析,结果表明五个变量的题项分别分布在各自维度,累积解释量为76.125%。以上表明本研究中不存在显著共同方法偏差问题。
3.相关性分析和回归分析
本研究首先利用SPSS 23.0 对变量进行相关性分析检验,结果见表1。表1 的相关系数矩阵表明所有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由0.003 到0.573 不等,均小于0.7 的临界值,表明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然后,采用二元Logistic 分层回归方法对3 个研究假设的6 个子假设进行检验。为消除量纲和变量自身差异的影响,对变量进行标准化处理,在此基础上分步开展回归分析,具体模型设置和回归分析结果见表3。
表3 二元Logistic分层回归结果
从回归分析结果来看,模型1 以及后续模型表明,控制变量中部省份对回归意愿具有显著正向的影响,表明中部省份的浙商更倾向于回归发展,意味着浙江省对在中部省份发展的浙商具有更高的吸引力;企业绩效对于回归意愿具有显著正向的影响,表明企业绩效越好,越倾向于回归发展,说明内部资源是组织响应制度压力、满足制度期望的重要条件。与之相比,企业年龄、企业规模对省外浙商的回归意愿并没有产生显著影响。
模型2、模型3 和模型4 的回归分析结果显示,浙商回归的规范压力和认知压力对省外浙商的回归意愿具有显著正向的影响,验证了研究假设1a 和假设1b,表明在浙商回归的制度压力下,省外浙商更倾向于回归发展。模型5 和模型7 的回归分析结果显示,认知压力与浙商身份认同对省外浙商回归意愿具有显著正向的交互效应,而规范压力与浙商身份认同对省外浙商回归意愿的交互效应不显著,假设2b 得到验证,而假设2a 没有得到证实。模型6 和模型7 的回归分析结果显示,规范压力与本地身份认同对浙商回归意愿具有显著负向的交互效应(模型6 中不显著,在模型7 中显著),而认知压力与本地身份认同对浙商回归意愿的交互效应不显著,假设3a 得到验证,而假设3b 没有得到证实。根据模型7 结果,我们进一步展示了认知压力与浙商身份认同、规范压力与当地身份认同对省外浙商回归意愿的调节效应,具体见图1、图2。
图1 认知压力与浙商身份认同对省外浙商回归意愿的交互效应
图2 规范压力与当地身份认同对省外浙商回归意愿的交互效应
为了增强实证结果的可靠性,本文采用以下几种方法进行了稳健性检验:第一,各去掉5%比例市场绩效最高和最低的样本,重复上述回归过程,以检验可能存在的非随机性和异常值对回归结果的影响。第二,用同样反映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的“企业所在省份人均可支配收入”来替代作为控制变量的“东部、中部地区”;进一步控制了不同的迁移距离对浙商回归产生的影响,把调查企业所在省份省会城市到浙江省省会杭州市的距离加入控制变量。经过变量替代和增加新控制变量之后,相应的回归结果依然支持了结论。第三,随机抽样。3次随机抽取50% 的样本进行检验,结果发现每次的结果与全样本的结果基本一致。第四,替代模型检验。检验以浙商身份认同和当地身份认同为中介变量的替代模型,结果显示中介效应不显著,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本文研究模型的稳健性。
三、研究结论与展望
本文基于悖论理论认为“悖论式”并存的离散身份将会同时作用于制度压力下的组织响应,主要以浙江省“浙商回归”为场景开展实证研究,得到以下三个结论:指向浙商回归的制度压力强化了省外浙商的回归意愿,以盈利性组织决策为样本证实了制度压力下组织趋同的判断;省外浙商“悖论式”并立的浙商身份认同和当地身份认同,对制度压力与回归意愿之间关系分别起到强化和弱化作用;组织身份对于制度压力不同维度的影响存在差异化的调节效应。实证结果表明,制度压力对组织响应存在显著正向的主效应,以及二元离散身份对制度压力下组织响应存在方向相反的调节效应,其理论意义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制度压力下的合法性获取动机驱动组织响应的理论框架得到证实,丰富了新组织制度理论在盈利性组织中的应用成果。新组织制度理论认为,特定制度逻辑所形成的制度压力会使组织通过满足制度期望以获得合法性;但总体而言研究场景还集中在非盈利组织、盈利与非盈利交叉性组织两大领域之中,还有待在盈利性组织中积累进一步的实证证据。[4]本文的实证结果显示,在浙商回归政策背景下,省外浙商群体中所形成规范性和认知性制度压力提升了省外浙商的回归发展意愿,证实了新组织制度理论的基本论断,从而为新组织制度理论提供了来自盈利性组织的实证证据。
第二,离散身份在过滤制度压力影响的“悖论性”并存,为解决社会化视角和战略视角之间对立性观点提供了有力的整合解释框架,推动了制度压力下组织差异化响应研究的深入。针对社会化视角和战略视角的对立性观点,组织身份过滤理论应运而生。针对组织多重离散身份的具体作用机理,探索性案例研究发现,离散身份通过身份加工机制实现悖论式并存,进而作用于制度压力下的组织响应。[7,8,18]结合浙商回归场景,本文实证发现省外浙商的离散身份从相反的方向调节了制度压力与回归意愿的关系,验证了离散身份在过滤制度压力影响的“悖论性”并存观点,为解决社会化视角和战略视角的冲突性观点提供了基于离散身份的解释框架,推动了制度压力下组织差异化响应研究的深入。
第三,组织身份对于制度压力不同维度的影响存在差异化的调节效应,表明组织身份与制度压力的交互效应还有待深入研究。虽然本文基本假设得到证实,但是省外浙商的两种身份认同对制度压力不同维度有差异化的调节效应:浙商身份认同与认知压力对回归意愿具有显著正向交互效应,但与规范压力的交互效应不显著;而本地身份认同与规范压力对回归意愿具有显著负向的交互效应,但是与认知压力的交互效应不显著。换而言之,认知压力对组织顺从的影响会因为一致性身份认同(即浙商身份认同)而强化,规范压力对组织顺从的影响会因为冲突性身份认同(即本地身份认同)而弱化,我们认为这可能跟一致性/冲突性身份认同带来的情感体验有关。[30-32]斯科特指出规范压力与道德有关,涉及荣耀或羞耻的情感,而认知压力则与可理解、可认知有关,涉及确定或惶惑的情感。[26]简单来说,冲突性身份认同(即本地身份认同)会使组织难以在本质上形成指向浙商回归制度的荣耀或羞耻情感,使指向浙商回归的规范压力难以影响组织响应,进而弱化其影响;而一致性身份认同(即浙商身份认同)虽然会强化指向浙商回归制度的荣耀或羞耻情感,但仅仅是量的增加,所以对指向浙商回归的规范压力的强化效应有限。一致性身份认同(即浙商身份认同)会使组织在本质上形成指向浙商回归制度的确定或惶恐的情感,指向浙商回归的认知压力更有效作用于组织响应,进而强化其影响;而冲突性身份认同(即本地身份认同)虽然弱化指向浙商回归制度的确定或惶恐的情感,但仅仅是量的差异,因而对指向浙商回归的认知压力的弱化效应有限。但是由于数据缺乏,我们无法做进一步实证检验,只能提供一个大致的理论解释,还有待进一步的实证研究。
本文的实践价值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对于组织而言,身份管理是实现战略目标的重要维度。面对制度压力,组织的响应依赖于组织身份,如果不系统监控和有效掌握自身的身份结构,就难以形成预期的行动。第二,对于区域政府来说,本文研究更具价值。政策诚然是政府影响组织行为的重要工具,但是政策的有效性却部分依赖于组织的身份认同。例如,对于浙江省政府而言,如果忽视了省外浙商所形成的“本地身份认同”,就会对制度效果盲目乐观,如果不关注省外浙商所具有的“浙商身份认同”,就难以获得理想的政策效果;同样,对于引资的区域来说,如果不能形成这些“外来者”的“本地身份认同”,就容易被其他区域的引资政策所打动,使区域之间陷入“血拼政策优惠”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