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不成事”窗口早关为好
2021-10-20马宇彤
马宇彤
近来,一些城市推出“办不成事”窗口,频上“热搜”,各地效仿,渐有燎原之势,点赞声不绝于耳。这一举措,被认为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创举,找到了解决“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新问题的有效途径,给群众办事时遇到的所有“疑难杂症”提供了兜底服务。
至于哪些事属于“办不成的事”,窗口工作人员解释,包括“办事群众线上或线下提交申请材料后,未能实现成功办理、成功审批或群众多次来到大厅未能解决的问题”,以及“遇到工作人员怕担责、不作为、相互推诿、吃拿卡要”等情况。
关于“办不成事”窗口,还有观点认为其设置有作秀之嫌。其实,深究下来,这种一窝蜂开辟的窗口远不止作秀这么简单。
首先,俗谚曰“名不正则言不顺”。作为职能部门,在办事大厅设立正式窗口,名称不能随意而为,必须规范严谨,而从文本角度出发,“办不成事”窗口的命名用的是否定口吻,当办事群众望着窗口上悬挂的这几个字时,会不会一头雾水——既然“办不成事”,又在这里排哪门子队呢?这种窗口的诞生也许是受到此前类似举措的启发:辽宁省盘锦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找茬”窗口,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吐槽找茬窗口”……本应严肃认真又热情周到的为民服务窗口,却被泛娱乐化地呈现出来,给人一种异样的虚浮之感。
其次,常规窗口与“办不成事”窗口在同一个办事大厅并列而立,二者之间究竟是平行关系还是隶属关系?前者是后者高水平业务能力的陪衬者,还是后者是前者低水平业务能力的补台者?曾在全国推广的“最多跑一次”窗口,設立初衷是通过简化流程、减少环节、高效对接,实现部门之间多沟通,办事群众少跑腿。反观“办不成事”窗口,它的设置目的之一是解决“工作人员推诿、吃拿卡要”问题,这明显超出正常的服务范畴,属于监督执纪领域。
再次,媒体报道中屡次提及“办不成事”窗口受理的多为常规窗口遇到的疑难业务,但对于“疑难”的定义又模棱两可。一篇消息举例称,吴女士因房屋出租人未到场而无法办理住房补贴手续,在“办不成事”窗口的协调下视频连线房东,问题顺利解决。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这个窗口,把能办成的事情依规依法办成,确实办不成的事情也要向办事人说清楚,让群众烦心事有人管,让群众不白跑。”
这位负责人的“希望”颇为牵强,常规窗口难道就不能“把能办成的事情依规依法办成”吗?就不能把“确实办不成的事情向办事人说清楚”吗?群众“办不成事”的症结在于政策盲区、流程繁琐、材料不全、办事人员不愿担责等复杂因素,需要窗口服务人员吃透法规,表达精准,解释得当。如果属于工作人员业务不精的问题,完全可以让“办不成事”窗口内的专家型工作人员,以导师带徒的形式加强培训、拉齐水平;如果属于工作人员作风建设问题,只需开通一条能够差评的举报专线即可,何必兴师动众单独开辟一个“办不成事”窗口,让“优等生”和“差生”极不和谐地同桌而坐?
归根结底,职能部门提升窗口服务水平的途径只有一个,那就是在根植于心的为民情怀基础上,政策统一化、流程标准化、操作人性化。除此之外,任何花里胡哨的“创新之举”都是表面文章。
(摘自七一网 七一客户端/《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