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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惯性、政策效应与普惠信贷
——基于山东辖区小微企业贷款的视角

2021-10-20

山东工商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信贷政策信贷小微

任 倩

(中信银行济南分行 机构客户部,济南 250011)

一、引言

作为重要的市场参与主体,小微企业在活跃经济、支持纳税、保障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新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引流金融活水更多向薄弱领域汇聚,使小微企业公平、均等地享受金融改革发展带来的红利,是推动小微企业良性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实践路径。在当前以间接融资为主体的金融体系内,我国商业银行小微信贷可以发挥更加重要的价值,理应成为贯通小微经济与金融资源的主渠道。但现实中,由于受诸多市场、政策、机制因素制约,小微企业一般被排挤于商业银行信贷谱系结构的“尾部”,面临较为普遍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方面,小微企业先天具有较重的信息不对称性、较小的资产负债规模、较高的经营脆弱度、较少的担保增信措施,难以匹配商业银行审贷标准。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业务运作主要聚焦盈利和安全目标,在传统发展路径下,倾向于优先选择大中型企业,对小微企业产生挤出效应。某种意义上,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既是自身特性的反映,也是市场失灵的结果,既有金融深化不足的矛盾,也有体制机制不畅的约束,单纯依靠市场双方竞合难以内生地解决,必须借力“有形的手”进行干预和引导。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一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工作,陆续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让民营企业真正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李克强总理要求,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扶持小微企业政策力度带动新一轮经济“破茧成蝶”。《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明确了大力发展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普惠金融的总体思路、主要举措。银监会于2013年提出小微企业信贷投放“两个不低于”目标,并在2015年升级为“三个不低于”目标,进一步改进小微企业信贷供给,在前期工作基础上,2017年又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和优化,更加突出科学性和实效性。另外,针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的财政贴息、转贷基金、拨备计提等财税配套政策也相继落实,为激发商业银行贷款积极性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从山东情况看,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顺应政策导向,不断加大小微信贷投入,小微企业信贷规模持续扩大。

小微企业信贷也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和研究的热点。陈勇俊运用“大数定律”分析小微企业贷款的授信方式,探讨授信模式选择和贷款定价问题[1]。祝健等基于交易费用视角总结了小微企业银行融资困难成因,并提出了破解小微贷款难题的政策建议[2]。陈蓉研究了小微企业信贷融资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并据此提出构建小微企业信贷融资法律体系、担保法律体系、银行体系的解决方案[3]。张占贞建立小微企业金融生态系统模型,研究发现导致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在于生态主体之间资金融通不畅、金融生态链短、信用水平较低、生态环境脆弱等[4]。张磊主要从银行的视角出发分析认为思想认识、考核导向以及资金和成本高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主要原因,给出建立差异化考核机制、提高办贷效率、减息免费的建议[5]。梳理总结既往文献,绝大多数研究内容聚焦于企业端、金融端分析探讨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成因,并从不同角度提出多维度的政策措施。但相关政策的出台实施效果如何,是否增加了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是否改善了小微企业融资环境,目前尚未有研究涉及。为弥补研究空白,客观评价小微企业信贷政策效应,本文首先从理论推演入手,比较分析纯市场内生条件和政策介入下小微信贷运行机理,然后构建动态面板数据模型定量测度政策效应,最后给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二、小微信贷市场内生惯性与政策介入机理分析

为理论上分析阐述相关政策安排对于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小微贷款投放的机理,遵循层次性的研究思路,依次分别运用蛛网模型和演化博弈模型探讨纯市场内生及政策介入后,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运行机制和影响效应。

(一)纯市场条件下的小微信贷内生机理分析

借鉴经济理论中的蛛网模型思路,假设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是时间的函数,供给量由多种因素决定,为简单起见略去其他因素,将供给量函数P=P(t),供给量由多种因素决定,为简单起见略去其他因素,将供给量函数S=f(p)记作S=S(t)。考虑到贷款利率调整存在滞后效应,假定供给是某一时期利率p(t-Δt)的线性函数S(t)=S0+αp(t-Δt),其中S0、α为大于零的常数,Δt>0,α可表示小微贷款边际供给量。

(1)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在信贷市场只存在银企双方的情况下,商业银行信贷行为表现为高度的路径依赖特征,出于交易成本、管理成本、风险成本的考虑,大中型企业或集团是信贷投向的优先选择,纯市场机制难以改变商业银行惯性偏好,小微企业信贷融资需求改善状况有限。

(二)政策介入条件下小微信贷演化博弈分析

小微信贷政策并非特指商业银行内部信贷标准、程序,包括与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有关的财税、金融、监管政策。制度经济学家认为,决定社会和经济演化的技术和制度变迁具有明显的“路径依赖”。作为外生的制度供给,小微信贷政策能否破除这种“路径依赖”,改变纯内生机制条件下传统的信贷市场供求均衡关系,引导银行加大传统薄弱领域信贷投放,下面将利用演化博弈模型予以分析。

1.博弈主体与策略。针对出台的小微信贷政策,银行面临执行与不执行的行动选择,故而成为演化博弈主体。银行A和银行B均有两种策略,即执行小微信贷政策或不执行小微信贷政策,且银行A和银行B同时决策,没有行动先后次序的区别。

2.支付矩阵建立。假设θ>0表示银行从现有客户中获取的收益;ν>0表示银行执行小微信贷政策加大信贷投入所获得的收益;ζ>0表示银行执行小微信贷政策“挤出”的客户收益以及上升的风险成本;ξ>0表示银行违反相关政策规定所须付出的成本。银行A、B经营策略及相应的收益描述如下:

若银行A和银行B均选择执行小微信贷政策,则在原收益的基础上,同时增加了收益ν,于是总收益为θ+ν。若银行A和银行B均选择不执行小微信贷政策,则原收益不变,但面临违规成本ζ,于是总收益为θ-ζ。若银行A选择执行小微信贷政策,银行B选择不执行,则银行B的潜在小微客户将转向银行A融资,进而银行A收益会加倍,于是银行A的总收益为θ+2ν-ζ;银行B总收益为θ+ζ-2ξ。银行A和银行B决策互换后同理。

总结上述决策和收益建立支付矩阵如表1所示。

表1 决策和收益矩阵

3.演化博弈过程。演绎推广上述基本博弈过程到银行业整体层面,假设执行小微信贷政策的银行比例为σ,不执行银行比例为1-σ,那么博弈双方的期望收益μ1、μ2以及总体平均收益μ分别为:

μ1=σ(θ+ν-ζ)+(1-σ)(θ+2ν-2ζ)=θ+ν+(1-σ)(ν-ζ),

μ2=σ(θ+ζ-ξ)+(1-σ)(θ-ξ)=θ-ξ+σ(ζ-ξ),

μ=σμ1+(1-σ)μ2.

由上述收益表达式得出复制动态方程:

F(σ)=dσ/dt=σ(1-σ)[2ν+ξ-ζ-σ(ν-ξ)]。

令F(σ)=0,计算得到复制稳定状态分别为:

σ*=0;σ*=1;σ*=(2ν+ξ-ζ)/(ν-ξ)。

上式中,满足0<(2ν+ξ-ζ)/(ν-ξ)<1。

根据系统稳定性原理,上述三点是否是博弈策略稳定均衡点还需结合复制动态方程导数作进一步判定,满足导数小于零的点才是演化稳定博弈策略(ESS),计算结果如下:

F(0)=2ν+ξ-2ζ;F(1)=ζ-ν-2ξ;

F([ξ+2(ν-ζ)]/ν)=(2ν+ξ-ζ)(ν+2ξ-ζ)/(ν-ξ)。

下面将分两种情况加以讨论。

当2ν+ξ-ζ<0,ν-ξ<0,ν-ξ<2ν+ξ-ζ时,上述三点处的导数F(0)<0,F(1)<0,F((2ν+ξ-ζ)/(ν-ξ))>0,故σ*=0和σ*=1均为该博弈演化稳定策略,则σ*=(2ν+ξ-ζ)/(ν-ξ)成为非演化稳定策略。分析复制动态相位图1可得出进一步结论:若比例σ初始数值位于区间[0,(2ν+ξ-ζ)/(ν-ξ)],则复制动态将趋于稳定状态σ*=0,即全部银行均不执行小微信贷政策;若σ比例初始数值位于区间[(2ν+ξ-ζ)/(ν-ξ),1],则复制动态将趋于稳定状态σ*=1,即全部银行均会执行小微信贷政策。

图1 演化博弈复制动态相位图

当2ν+ξ-ζ>0,ν-ξ>0,ν-ξ>2ν+ξ-ζ时,上述三点处的导数F(0)>0,F(1)>0,F((2ν+ξ-ζ)/(ν-ξ))<0,σ*=(2ν+ξ-ζ)/(ν-ξ)成为演化稳定策略,即意味着会有(ζ-ν-2ξ)/(ν-ξ)比例的银行不执行小微信贷政策,如图2所示。

图2 演化博弈复制相位图

4.博弈分析结论。以上博弈过程清晰地反映出银行机构在执行小微信贷政策时的行动选择和演化状态,而且博弈结果与参数关系及数值大小高度相关,不同的参数设定会衍生差异化的政策效应。在情形I中,银行间的博弈将演化为两种截然不同的稳定状态,一是均不执行小微信贷政策,二是均执行小微信贷政策,实施结果表现出明显的“首因依赖”特征,即小微信贷政策初始启动阶段,严格执行的银行比例对最终达到全部银行均执行小微信贷政策的理想状态至关重要。从影响因素来看,提高收益ν、加大违规成本ξ、减少损失或风险成本ζ,会缩减不执行小微信贷政策的潜在区间宽度,促进稳定策略朝向理想状态演化。反之,则会产生负面导向甚至破窗效应,造成政策传导梗阻,弱化实际效果。与情形I的“极端”现象相比,在情形II中,稳定状态下总存在一定比例的银行选择不执行小微信贷政策,但可以通过调节参数数值使该比例不断接近于1。一方面,不考虑违规处罚ξ,当银行执行小微信贷政策获取的双倍收益2ν趋近于损失或风险成本ζ时,不执行小微信贷政策的银行比例将会降低。另一方面,考虑违规处罚ξ,当ν+2ξ趋近于ζ时,执行小微信贷政策的银行比例将会趋向于1。

三、小微信贷政策效应的定量测度

前文通过理论推演证明小微信贷政策可以有效打破商业银行贷款投放的路径依赖,以外生因素的形式改变商业银行与小微企业间传统的信贷关系,对于引导商业银行向小微企业倾斜信贷资源,增加贷款投入具有重要作用。本节将构建动态面板数据模型定量测度小微信贷政策效应。

(一)模型构建及数据说明

参考既往研究成果,本文构建动态面板模型:

LOANi,t=α0+α1LOANi,t-1+α2POLt+α3GDPt+α4NPLi,t+α5ASSi,t+α6INSi,t.

(2)

式(2)中,被解释变量LOANi,t表示商业银行i在t时期的小微贷款占比,POLt表示小微信贷政策哑变量,鉴于政策的滞后效应及政策集中出台时期,而且2014年之前的相关政策大多属于导向性的,因此用POLt=0、POLt=1分别表示2014年前和2014年后,具体详见表2。为保证模型的合理性,结合已有研究结果,将经济增速(GDP)、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NPL)、商业银行资产利润率(ASS)、担保方式(INS)作为模型控制变量。

表2 变量描述性统计(N=72)

本文数据选取2015年至2020年共18期季度数据,均选用比率数据以消除指标量纲影响,信贷数据均来采集自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包括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截至2016年上半年,山东银监局辖区农信社全部改制为了农商行,为了历史数据的可比,延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统称)四类银行业金融机构,GDP数据采集自山东省统计局。

总体看,四类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占比基本保持平稳,在各项贷款序时增长的情况下,小微信贷规模不断增加。由于各类机构在职能定位、营销能力、客户资源等方面的不同,四类机构小微贷款占比存在明显的结构性差异,城商行和农合机构占比较高,大致在50%、45%水平,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占比较低,大致在12%、19%水平,表现为“全国性银行低、地方性银行高”的特点。

(二)模型估计

考虑到可能存在数据间异方差、随机项的自相关、变量的内生性等问题。本文采用Arellano和Bond提出的系统GMM估计方法进行参数估计。估计结果见表3。

表3 系统GMM估计结果

AR(1)、AR(2)分别是残差序列是否存在一阶、二阶自相关的校验结果,接受原假设意味着不存在自相关,AR(1)、AR(2)的z值分别为-2.98和-1.31,P>|z|分别为0.036和0.190。Sargan是检验工具变量有效性的检验结果,接受原假设意味着工具变量不存在过度识别的问题,系统GMM评估结果z为59.82,P>|z|为0.118.从估计结果可以看出,AR检验以及SARGAN检验均通过了假设约束,工具变量也不存在过度识别问题,说明模型拟合效果较好,可以基于此作更进一步地分析讨论。

(三)模型结论

1.小微企业贷款具有短期“棘轮效应”。小微贷款占比滞后一期系数为0.025,且显著不为零,表明上期小微贷款占比每提高一个百分点,下期占比将提升0.025个百分点,呈现出短期棘轮效应。这主要由于两方面原因,一是商业银行紧抓机遇,抢先挖掘小微领域潜在信贷价值,从小微贷款投放中“品尝”到客户结构转型的较大收益,一定程度上激发了继续做大规模的内生动力;二是商业银行贷款结构较为稳定,短期内特别是季度间变化程度有限,同时小微信贷期限往往在一年左右,且存在被动累积的因素,客观上导致占比数值上升。

2.小微信贷政策发挥正向引导效果。政策变量系数为正数0.478,表明相关信贷政策的出台实施,能够以行政力量改变商业银行“垒大户”“傍大款”的传统经营路径,引导督促商业银行加大小微贷款投放,提升小微企业信贷覆盖面和获得感,而且这种正向引导效果较为显著,从参数值来看,平均而言政策效应的介入可以提高小微贷款占比0.478个百分点。实证分析结论也印证了上节理论推演过程的合理性。

3.良好的内外部环境会刺激小微信贷增长。从外部条件看,经济上行期,社会需求扩张,市场供销顺畅,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形势向好,信贷吸纳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提高,商业银行放贷意愿“水涨船高”,估计结果显示经济增速每提高1个百分点,商业银行小微贷款占比上升0.098个百分点。从内部条件看,商业银行资产利润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小微贷款占比上升0.152个百分点,这说明商业银行盈利水平攀升,将会有更多的积累和留存承压,也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了风险偏好。

4.小微信贷固有的风险隐患制约投放信心。小微贷款不良率、保证贷款估计系数均为负数,分别为-0.12、-0.019,与小微贷款占比负相关。具体为,小微贷款不良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小微贷款占比下降0.12个百分点,小微企业保证贷款每提高1个百分点,小微贷款占比下降0.019个百分点。这表明研究出台针对性的政策措施,降低小微企业信贷固有风险、改变单一的担保方式,对于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基本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基本结论

本文主要采用理论推演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范式,深入探讨了纯内生与政策介入情况下,商业银行小微信贷运行机理,并构建动态面板数据模型定量测度了政策效应,主要结论如下:一是市场内生条件下,商业银行信贷行为表现出高度的路径依赖特征,单靠市场力量难以根本转变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二是政策介入可以有效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小微信贷投放,且可行的激励约束机制安排能够发挥积极效果;三是实证分析结果显示,小微企业贷款具有短期“棘轮效应”,小微信贷政策发挥正向引导效果,良好的内外部环境会刺激小微信贷增长,小微信贷固有的风险隐患制约投放信心。

(二)政策建议

1.顺应改革发展导向,着力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小微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是实现自身稳健发展、招徕信贷融资的基础和前提。小微企业应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导向,不断夯实经营管理基础,促进自身实力“提级升档”。一是完善公司治理。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要加快改制步伐,完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经营高效”的内部运行机制,增强信息透明度和真实性,筑牢持续发展的良好组织基础。二是转变发展策略。小微企业要积极聚焦国家发展战略,把握新发展理念,抢抓新型城镇化、扶贫开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所蕴含的机遇,努力向新动能、新业态、新模式聚焦。三是增强资本实力。小微企业要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借力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功能,积极通过创业板、新三板以及区域性股权中心壮大资本实力,优化股权结构,形成品牌效应。四是加强研发创新。小微企业要主动融入“双创”大潮,加大研发创新投入,积极引进培育高层次、专业化人才,提高产品品质和附加值,努力向价值链两端延伸布局。

2.围绕贯彻政策要求,着力完善信贷产品供给。可以预见,银行信贷仍是今后一段时期小微企业外源性融资的主要方式。商业银行应切实履行社会担当,严格落实国家小微企业政策措施,完善优化信贷管理机制,创新金融服务,加大小微信贷投放,并以此作为本身调结构、促转型的重要抓手。一是大中型银行探索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有条件的小型银行可研究建立小微企业事业部,完善体制机制,适当下放审批权限,实行“四单”管理,实现小微信贷的集中专业运作,用好用足支小再贷款、专项金融债等方式,获取资金增加小微信贷供给。二是商业银行要优化信贷流程,在合理范围内合规有序开展无还本续贷、循环贷、年审制贷款业务,解决贷款期限与企业生产经营和回款周期不匹配问题,切实减轻小微企业的还款压力。三是商业银行要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强化小微企业授信评级和风险管控,有效识别融资需求特点,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开发个性化、定制化金融产品服务。四是商业银行大力创新小微信贷担保方式,推广应用供应链金融、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机器设备抵押、土地及用益物权抵押等财产及权利担保。

3.优化多维政策配套,着力保障小微信贷投放。一是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整合市场主体全口径信用信息,建立全面的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严厉打击“逃废债”和“躲赖债”现象,为小微信贷服务提供良好的信用环境。二是完善小微企业融资风险分担机制,探索建立小微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完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扩大专项基金规模和覆盖面,提高银行机构信贷投放的内生动力。三是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加快建设政策性担保机构,不断增强担保能力,鼓励商会和协会探索建立服务企业会员的互助型担保机构、扩展担保服务范围,进一步规范商业性担保机构管理、推动降低资费标准。四是加快推进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小微企业发展活力,提高抵押财产的发证、登记、流转等配套服务水平,加强中介机构监管,规范收费标准,努力降低企业财务成本。五是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实施倾斜性财政政策,完善小微企业财政贴息机制,加快落实扶持小微企业的各项税收优惠以及奖励补偿,进一步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适度扩大免征减征增值税小微企业范围,放宽小微不良贷款核销转让政策。

4.强化监督管理考核,着力提升政策执行力度。本文研究发现,监督考核与小微信贷政策执行效果高度相关。监管部门必须切实加强小微信贷政策的监督考核,解决政策与执行“两张皮”问题。联合相关部门,适时组织开展小微信贷政策执行效果评价和第三方评估,充分查找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或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改进完善工作建议,及时组织政策修订,增强政策协调性。把小微信贷投放与管理纳入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对弄虚作假、伪造指标等行为要立即纠正、严肃处理。严格督促商业银行认真执行小微企业“不低于”目标,并将完成情况作为监管评级和监管评价的重要参考,适度提高评级评价权重,对于执行好的机构,要在市场准入、业务创新、机构设立等方面给予适当优待,对于不达标、不重视小微信贷工作的机构要加大监管力度,情节严重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强化监管震慑。督促商业银行完善内部考核机制,严格落实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和尽职免责相关规定,为业务人员办理小微贷款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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