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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息之所

2021-10-18[英]K.J.帕克

科幻世界·译文版 2021年8期
关键词:安吉尔

[英]K. J. 帕克

沙漠在生长。心怀沙漠的人,有祸了。

——尼采《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

他看着我。

我也看着他,试图说点儿什么。即便你已经遵循礼仪把佩剑留在门房,把坐骑交给了皇家马夫,也不能对着一位王子说“去死吧”,绝对不行。我可以干脆地拒绝,转身就走,当然也可以不这么做。我不会接受。

“抱歉,我的一只耳朵有点儿聋。您能再说一遍吗?”

他叹口气,像对着外国人那样放慢语速说道:“我想让你帮我抓一条龙。抓活的。你一定能做到,对吗?”

没错,确有其事。代价高昂。“可能不行。”

不是他想要的回答。“为什么不行?”

我知道很多人都有理有据地抱怨一个小小的失败就毁掉了他们的生活。对我来说则是一次成功彻底搞砸了我的生活。我那时还是个孩子,根本不知道自己被卷进了什么麻烦里,要是我知道的话一定跑得远远的;但是现在再说这些已经太迟了。那是我履历中的一笔,是我人生中的烙印(考虑到这个烙印的性质,我的人生可能不会很长)。我的脸上刻着“英雄”两个大字——深刻得涂脂抹粉也掩盖不住,高大得带着阔檐帽也遮蔽不了。

我那时十九岁。是一名贫困骑士的三个儿子中的老幺。这就意味着我们家的大厅潮湿、漏雨,厅内的装饰品是一套代代传承下来的锈迹斑斑的盔甲;我们还得自己放羊。更正一下:我和朱夫瑞要放羊,因为雷蒙博是长子,他是法定继承人,所以高贵的他不能让生活琐事弄脏双手。他把所有的时间都花费在用木剑击打木桩以及学习纹章学上,与此同时我们却在给怀孕的绵羊剪掉屁股周围沾着屎的羊毛。我说不好谁的处境更糟糕;这两种过日子的方式都挺悲惨,但我们的方式至少能把食物摆上餐桌。

我们有两百零六只羊。有一天,还剩两百零二只。有四只羊消失了。我和朱夫瑞去找羊,只找到几根骨头和四散的羊毛。这说不通。狼会留下一大片血腥混乱的现场,而偷羊贼什么都不会留下。我们分头去找。我游荡了差不多一个小时,什么都没看到。我之前和朱夫瑞说过在那里等我,我回到那里,他不在。

我痛恨惊慌失措。在外域时我经常生出这种感觉,却都没有那次强烈。朱夫瑞比我大一岁,然而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却是我的小弟弟;我比他聪明,比他敏锐,所有人都认为我应该照顾他。我们分头找吧,我这样说。我能想象出向父亲描述这一幕的场景。真是让人难受的想法。

我努力寻找线索、脚印——我很擅长做这种事——但是什么都没找到,眼泪突然涌出来。我开始奔跑,越跑越快,直到停下来的那一刻我才感觉到自己已经上气不接下气,肚腹绞痛到难以呼吸。天知道我喊他的名字喊了多长时间,喊得喉咙生疼。为了不让自己一头栽倒,我靠住一棵树,然后滑坐在地上。我受够了。精疲力竭。

我抱住头坐在那儿,感觉有什么东西溅落在我的头顶,很轻,像是雨滴,但是下雨通常不会只掉落一滴雨点。我摸摸头顶,看向指尖。红色。我仰起头,看到了朱夫瑞。他的脚后跟卡在高处的树枝上、悬挂着,脑袋在脖子上转了整整半圈。

我在脑海中听到一个声音。它说,离开这儿。

我没空理睬那个声音。有那么一瞬间我身体僵硬,无法动弹;然后我抓着树干想爬上去,但是找不到用以攀爬的枝丫。我的脑海里一遍遍地响起“离开这儿”的声音,但我置若罔闻,我的哥哥在那儿,像小弟弟一样的哥哥,如同那些我从来都摘不到的最大、最圆的李子一样,悬挂在我够不到的地方。我警告过你,那个声音说;头顶上方的树冠里有什么东西在移动。

一开始我以为它是头猪,但是猪不会爬树,它们的身形没有那么庞大,它们也不是那种颜色。一头巨大的、蓝金色的猪,一双小眼睛上长着和人一样的睫毛。它挺起胸,现出一圈扁平的长刺,形状就像鸢尾的叶子,每根都和人的手臂一样长;它伸出长得出奇的脖子,和人的腰一样粗。这时我才意识到它是个什么东西。开什么玩笑,我心想,它们根本就不存在。

无关紧要。这东西——不管它是什么——它杀死了我哥哥,像对待一只鸡一样拧断了他的脖子,还把他挂在树上,就像人们对待白鼬、黄鼠狼和老鼠这些畜生一样——把它们挂起来,吓跑它们那些小小的讨人厌的亲戚们。去你妈的,我心想。

我相信愤怒是上帝赐予的礼物。我屈膝起跳,但还是没抓住任何可以抓住的东西,白白撕裂了指甲。

“随你的便吧,傻瓜。”那个声音在我的脑海里说。这个东西——咱们还是用它的物种来称呼它吧,虽然这个名称听上去就很荒诞——这条龙滑下树,张大嘴巴,径直冲我扑了过来,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它的口腔。它的上颚呈粉红色,尖齿、獠牙——我叫不出它们的学名——是成年象的象牙那种脱脂牛奶般的灰白色,其中一只牙在顶端分了叉。

我手无寸铁,而且据我们这里的古老寓言所讲,龙的牙有剧毒。因此我才相信愤怒是上帝赐予的礼物。愤怒能让人直面危险并对自己说“那又怎样”。

我既不勇敢也不聰明,但长久以来的经历让我意识到,那种想杀死什么人、什么东西的强烈欲望能够激发出我最强的一面。我放任它的行动,注视着它——有些时候,愤怒使我冷静——直到它张着血盆大口到达我的头顶。我趁机把手臂伸进它嘴里,在尽可能靠近舌根的地方抓住它的舌头,并用手肘死死地抵住它的下颚。

它想合上嘴,但是合不拢。我的前臂撑开它的嘴,它用力向下咬,我的拳头和手肘陷入它柔软的上下颚,定住了它们。我笔直地挺住手臂,我知道如果不这么做,我的手腕就会折断,我就完了。我几乎心无波澜地意识到它的下牙只差半英寸就会刺进我的上臂。

它使劲向后拉扯,发觉这样会扯掉它的舌头后急忙停止。它停顿片刻,思考接下来该怎么做。机不可失,我趁机用尽全力把拇指捅进它眼睛里。

不出意料,我弄折了自己的拇指,但我一点儿都不在乎。那条龙猛地向后仰头,结果它的舌头就这么留在了我手上。

就在那天,我学到了让我终生受用的东西(回想起来,赤手空拳对抗一条龙只是小小的不便,根本算不上真正的麻烦)。我把它传授给你,希望你也能和我一样用得上,而且总能用得好。如果要和比你强大的敌人打架,别总想着杀死他。尽可能让他感受到最强烈的疼痛就可以了。当他疼得不能自已,会有那么一瞬间,他的大脑一片空白,而在那一瞬间你就可以(举例来说)弯腰捡起一块大石头,砸烂他的脑袋。

事情结束之后,我才发觉我简直是走了狗屎运。龙的头骨非常厚实,不用投石机抛出的石块直接命中,是根本打不破的。但它的头上有一小块区域,还没人的手掌大,就在头顶正上方,那里有一条由两块主头盖骨接合形成的薄弱缝隙。

我发现当情况急转直下的时候,有三样东西总是会随之出现:恐惧、狗屎运和愤怒。

“为什么不行?”他问。

问得好。“因为难度太高。高难度、高风险,我还不想死。”

他看上去很受伤,就好像我刚刚拒绝了他的求婚一样。“你被吓坏了。”他说。

“没错。”

他点点头,“我昨天收购了你的封地的全部债务。如果我现在就清债,你能在十四天内凑齐两千安吉尔吗?”

“不能。”

“你会接下这份不起眼的、十分简单的工作吗?”

“我接受。”

两千安吉尔可是一大笔钱。按一英亩地两个安吉尔计算,两千安吉尔差不多可以买下我们家的一半地产。这也差不多是装备好两名骑士并把他们送到外域战场上所需的花费。

在我大哥雷蒙博二十四岁那年,公爵大人遵从良知与内心的召唤,决定加入神之军团,在外域与异教徒战斗。这是高贵而美好的行为,至少人们都这么说。然而即便他是王国的贵族,即便他的先祖在卡森纳时期就是公爵,而在那个时期连国王的先祖都还在茫茫大山里追赶山羊,但仅凭一个人的力量在战场上可打不出什么战绩。因此他理所当然地召集了他的佃户和封臣随行。我的父亲年纪太大,所以雷蒙博代替他上了战场。

你有没有想过备齐一套上战场的装备要花多少钱?装备一,一件锁子甲。装备二,一双长至脚踝的腿甲。装备三,一副护甲。装备四,一顶头盔,要带护鼻。其他装备:一套软甲、一套棉甲、一副臂铠;一匹战马、一匹小马、两匹驮马,为他的侍从和两名重骑兵准备的三匹马;一把剑、两支长矛、一面盾牌等等。共计花费:八百三十六安吉尔。再加上旅行费和生活费——

不过雷蒙博没花费额外的钱,因为他在抵达战场三星期后就死于痢疾。当时军队正在全面撤退,他们不得不丢下他的尸体和他昂贵的全套装备;可以推测敌人缴获了这套装备并卖给了泰德西兄弟行。兄弟会从他们那里收购所有的战利品,并在位于埃斯克拉的前门集市上再把它们转手卖给信仰守护者军团。公爵手下的军团长们让他不用担心,他的领地上还有充足的兵源。骑士要尽义务,我父亲还有一个儿子。没有问题。

两千安吉尔,这就是我父亲以百分之三的利息将他的土地抵押给艾奇马洛塔的双胞胎换来的钱,这就是他送雷蒙博和我去外域花费的钱。有句俗语,说的就是傻子和他的钱。

但反过来想,如果我成功了,王子殿下就会把抵押契约还给我,再支付一千安吉尔现金。一千安吉尔可是一大笔钱。

首先要找到一条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它们可不是我们境内的本地物种。我们这儿太冷了,在防治虫害方面,一百名骑士——不管他们有没有附魔剑——都远比不上一季寒冬管用。在中海以北地区,龙的样本屈指可数,都归那个拥有一切的人所有,它们都是从外域归来的贵族老爷们为他买回来的纪念品和小礼物。

圣典上说赠予者比收受者更有福气;虽然我对这条公认的道理有所怀疑,但如果礼物是一条龙,那它真的很适用。首先,你要建一栋适合它居住的房子,要有厚重的石墙和地暖系统。然后,每天你都要喂它海量的鲜肉。如果——老天保佑这种事不会发生——这倒霉玩意儿逃脱了你的牢笼,跑到你邻居的土地上快活,你还要去收拾这个烂摊子,或者找个可怜的傻瓜去替你收拾。当然了,除非你碰巧和一个年轻的傻瓜成为隔了三家的邻居,而这个傻瓜仅仅为了报仇就拔掉那條龙的舌头,还免费砸碎了它的脑袋……但这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事。谁会这么蠢,去做这种事?

我刚刚说过,龙熬不过北方的冬季,基本没错。在逃出来的为数不多的龙里,有极少的几条挺了过去。它们通常会找一个深深的山洞躲避霜冻和寒风,并冬眠至春天。这样深的山洞很稀少,相互间离得也很远,而且有这种山洞的地方通常不会有足够的牛羊让一条龙既可以填饱肚子,还能囤积足够的储备一直吃到春天来临。

实际上,萨维以北唯一有可能符合要求的地方就是高原沼地和山麓丘陵的交汇处,位于卢西地区的市集小镇附近,是一片不毛之地。这里有条血河——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河水中流淌着来自伤痕山铁矿场的铁锈。两岸百码之内寸草不生,有毒的河水一直流到博克卢西。血河切开一条深邃的峡谷。峡谷内常年狂风肆虐。一侧地方(大概有两千英亩)只生长燕麦和大麦,另一侧则覆盖着矮小、扭曲的圣栎树,这树的唯一用处就是当柴烧。镇子北边坐落着四个小村子,它们簇拥着一幢年久失修的庄园宅邸,德·卢西家族在那里居住了三百多年,那里就是我长大的地方。

公爵大人在查斯戴尔地区的领地中,有一个最偏远的村镇叫厄姆。我们认为那些龙是从位于厄姆的农庄中逃走的,就是无法证明。大人的父亲从外域回来后不久,就在山脊和森林之间那个深邃的峡谷中盖了一座巨大的牲口棚。那道山脊上盖有房屋,而森林则蔓延过猪背山,在莫杨屋地区和卢西林地汇合。他们从六十英里外的城市雇来石匠和工人,花了三年时间盖好牲口棚——太奇怪了,对不对,就为了盖一座普通的牲口棚;可是没人听说有谁向那里运送过稻草、豌豆或是草料。然而来自顶级牧场的绵羊被成批赶进去,各家农舍的猪也被一群群送进那里;从来没有人看到它们再次出来。当然,这证明不了什么。但是牲口棚建好大约五年之后,第一条龙出现在卢西林地。那时我十九岁。

之后不久,那座牲口棚就在一场大火中被烧毁。大火蔓延到了猪背山,翻过山顶,爬下山坡,一路烧进我们的林子。不过正如我刚刚告诉你的那样,那片林子毫无用处,所以损失不大。我们这边大约有九百英亩被烧,现在胡乱地长满了石楠和柳树。再也没有农庄的人去重建牲口棚。之后几年,佃户们把废墟上的石头捡去建墙、盖屋子。于是,那地方现在只剩下一个长长的长方形区域,里面长满了毛地黄和金雀花。

不管怎么说,我要是想找一条龙,一定会去那儿看看;就好比我要是想找死,就会在树上挂一根绳子或吃下一朵黄伞盖蘑菇一样。

我在外域生活了五年。

这段时间听上去没有那么长。公爵大人的长子刚刚结束了七年的大学生活返回家乡。我想象着他在大学里穿着点缀紫貂皮的黑丝绸学者长袍,低调又庄重,每日读书、上课,一定学业有成。他比我多离家两年,我们和家之间的距离相差无几,然而当你遇到他的时候,根本看不出他曾经离开过。

而在外域,五年是一段很长的时间。有半数初来乍到的人——比如我哥哥雷蒙博——在前三个月内就会死掉。其余的人一般在这里停留六到十八个月;能在这里度过两年的人会成为引人瞩目的老手。三年之后他们就会打发人回家。

我在外域生活了五年,在那里遇到了一个有趣的人。他和我们不同,我们应该算是替皇帝打仗的人,虽然皇帝认为我们比异教徒还恶劣——而且他并不掩饰这种看法。他的人民长久以来饱受苦难,而我们对这些苦难做出的贡献是异教徒的十倍。这个人效忠于皇帝。他告诉我,他在应征入伍之前在另一个主人手下干活,他的主人为黄金城的斗兽场捕捉各种野兽——狮子、熊、大象之类的——

(如果你不熟悉文明起源之地的高雅文化,就让我来介绍一下。城里的公民每个月都会聚集在一个被高墙环绕的巨大场地内观看角斗比赛:人和动物打、动物和动物打、人和人打。帝国已经和异教徒打了六百年的仗,大部分时间都处于劣势;每一代,每个家庭至少会失去一个男人,这座城市本身也曾被围困过十二次。你会想,他们已经免费观看过太多的搏斗与厮杀,怎么会掏钱去看角斗?而且价格还不便宜,一枚银币只能坐在最后面,还可能被柱子或是戴高帽子的女人挡住视线。但很显然,他们真就这么做了。这可真奇怪。)

哦,当然,还有龙,他对我说。我们抓住过半打龙。然后他停住话头对我龇牙一笑。你觉得我在扯淡,他说。我敢打赌你认为龙根本不存在。

出乎他的意料,我说,我相信。

他看着我。好吧,龙的确存在,他说,我们要抓住它们,抓活的,不能伤到它们。我赌你猜不出我们是怎么抓到的。

我告诉他,我对狮子更感兴趣。和我说说你们怎么抓狮子吧。

基本上和我们抓龙的方法是一样的,他说。你需要做的就是——

他是个好人,就是我对一开始的相处有些不习惯,特别是他没完没了地念叨龙——他一直没明白,我并不喜欢和龙有关的话题。他是一名出色的骑手,他教我如何在马上使用一百磅的短弓,如何接上骨折的手臂,如何治愈高山热病。我不知道他遭遇了什么。一队人马突然从侧翼杀出,截断了他所在的中队。大概一天之后我返回那里收尸,却没找到他。这证明不了什么。

一千安吉尔。一大笔钱。

我曾经遇到过一名炼金术士,他向我解释过炼金的原理。所有物质都会朽坏,他对我说,所有物质都会腐烂、分解、变成垃圾直至消亡,除了金子。你可以让金子淋雨,或是把它埋进潮湿的土壤,埋上一百年,当它再被挖出来,它就和刚被埋进去时一样干干净净、闪闪发光。他告诉我,世界上只有两种事物可以毫发无损、一成不变地经历污名、衰败与腐坏:神和金子。前者无处不在,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在万事万物里,包含一起,组成一切。另一种则很稀少,需要研磨矿石再高温煅烧才能得到;或者从腥臭的河床泥沙中细心地筛出一点儿又一点儿的微小颗粒。猜猜人们最珍惜哪一种?来,猜猜看。

(他继续说)这两种事物已经很完美,都无法再做进一步的精炼;它们都可以让人焕发青春、恢复活力、变得完美。事实上这两种事物都可以创造奇迹。

我对他说我不相信。我会让你眼见为实,他说。他领我穿过集市,通过墙上的拱门,来到一个庭院的大门前。他摇响一个小铜铃,有人为我们打开大门。门后是一座带有围墙的花园,里面有成排的薰衣草、鼠尾草和墨角兰,有沿着花木架生长的苹果树,花园的中心有一座喷泉。十年前,他对我说,这里是一个制革匠的院子,隔着半个镇子你都能闻到泥浆和脑子腐烂的味道。后来我买下它,花了一千诺米斯玛塔把它改造成现在的样子,它值这个价。他说,金子可以改变一起,金子可以净化一切。金子可以把粪坑变成天堂。

我和身边的这个男人一样喜欢这座美丽的花园,但是如果我有一千安吉尔,我知道要把钱花在什么地方。首先我要雇佣我能找到的所有闲散人员,然后把自从我爷爷的时代开始就变得一团糟的卢西的土地清理干净、开垦成田地。我要重新修建所有已经倒塌的牲口棚和围墙,围好篱笆与栅栏让家畜再也不会逃离大人的土地,哪儿也去不了。我要在康尼迦建一座葡萄园,清除磨坊引水槽里的野草,让磨坊重新运转起来。我要把河里的鱼栅和鱼梁重新修好,订购新的犁和耙,甚至可能会去查斯戴尔优的修道院集市上买一头血统纯正的公牛——在学校里他们会告诉你炼金术深奥晦涩、难以学习,我倒是觉得一旦你掌握了基本原理,它其实简单明晰,很好理解。

我對王子说,我需要钱买东西。他看上去受到了冒犯,有点儿伤心。他让财政大臣给我写了一张可以提取十五安吉尔的批条。其实我说的是五十安吉尔,但王子的一只耳朵稍微有点儿聋。

不管怎么说,十五安吉尔也是一大笔钱。我拿着批条去找财政官员,他们数了十五枚硬币放到我手里,还让我签了一张收据。

我和卢西的铁匠打了一辈子的交道。小时候,我总是在铁匠铺里看他打铁,稍不注意就会被他踩到。如果我是雷蒙博,家里绝不会允许我这么做,但是第三子在严格的身份等级限制中拥有更大的活动自由,更别提他的父亲完全不确定什么时候才能付清铁匠的账单。要说那名铁匠有多喜欢我就太夸张了。我就是个小屁孩,坐在铺子角落里盯着他一句话也不说,也不理会他的问话。他就这么习惯了我的存在。

公爵大人决定去外域;他要带上十七匹马,马需要蹄铁匠。卢西的铁匠有个儿子,是个前途光明的年轻人,已经在这个行业里小有成就,而且很擅长和马有关的工作。他对我说过,当领主的人带着召集令来到这里时,他就决定自愿参加了。这是荣耀也是特权,而且酬金不菲,再说他一直想去外面的世界看看。

就在他和我说了这些话的两天后,他死了。我记不清是死于霍乱还是拉肚子,两者之一吧。在我们小时候,他曾经把一只桶扣在我的头上,他确认当时没人看见我们;还有一次他偷了我的鞋,我不得不对我父亲谎称过河的时候把鞋弄丢了。我把这件事告诉他父亲时撒了谎,说他勇敢地和异教徒战斗至死。我说,他冲上去帮助一名倒下的同伴,一个野蛮人在背后刺中了他。

就是这样,加西欧和我相互还算了解。基于这种了解,在和他说明我想让他做什么之前,他让我先展示我实际能支付多少钱。

“老天爷在上,这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

我用粉笔在石板上画了一张草图。我对他说:“按比例放大。我用圆规和卡尺量过了。”虽然不是出于本意,但他教过我尺规画图的方法。我曾经在他背后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后来,精确画图这个技能救过我一命。当然,我从没和他说起过。

“这是个啥?”

“一个陷阱。”我对他说。

他端詳着石板。他的眼睛盯着白热化的金属看了四十年,已经不复从前的光彩。“这个东西是干啥用的?”

“那是阻铁。绊索在槽口这里松开,就能放下活动板。”

他看着我,“这是抓什么用的陷阱?”

我说:“狮子。”

“你用陷阱抓狮子干啥?”

“我不抓狮子。”

就像我说的,他已经习惯了我的行事风格。“这个支柱要做多粗?”

“一英寸。实际上你能做到八分之七就行,管他呢。”

“用铆钉铆住?”

我摇摇头,“楔住。最好既铆住又楔住。”

他皱起眉,“这地方可没多少狮子。”

“是吗?”

我有理由相信有一条龙藏在斯达尔特山下的洞穴里,我猜对了。它们并不怎么隐藏自己的踪迹。

在众所周知的关于龙的说法中,有一条并不正确:它们会喷火。不,它们当然不会喷火。但它们的栖身之处总会起火,不论停留时间长短。我的朋友——外域的捕狮人——解释过原因,或者至少他告诉了我他从别人那里听来的:它们是沙漠生物,它们是沙漠形成的原因。

听着像胡说八道,但等你读过古籍,看过古时的地图就不会这么想了。从书和地图上可以看出,外域那些广袤的、不停扩大的沙丘地带在千百年前曾经是森林、牧场和草甸,河流蜿蜒而过,繁忙的乡镇和有围墙的城市沿河而建。到今天,人们偶尔还会找到它们的遗迹——人工打磨过的石头的一角会露出沙漠,就像骨头刺穿皮肤。后来龙来了,我的朋友说,它们自身或是它们的某些行为烧干了所有的水源,毁掉了所有的草和树木。有枯树和枯草的地方就会起火,没过多久就什么活物都没有了。而没有活物正符合“沙漠”这个词的定义。它们要么像铁矿石那样毒化水源,要么像病狗那样撒尿毒死了野草;反正你能一眼能认出龙生活的地方,因为那周围寸草不生。

我还小的时候,斯达尔特有一大片白蜡树丛,是我爷爷在我父亲出生那天种下的。我一直觉这么做挺好的,等我有了儿子也要这么干。现在全没了。只剩下一片被烧得焦黑的树桩立在那里,就像被匆忙埋葬的军队的坟墓标记。黑色的地面踩上去嘎吱作响。从山脊的最高点到土地和岩石地带的交界,全都是这个样。

我不用走那么远,所以就没过去。群山中流出一条小河,小河分开一个山谷,山谷的一边有两个小山包,我就站在比较小的那个叫作卡尔夫的山包的顶端。小河在水见村汇入血河。在我的记忆当中,那条小河一直没个名字,至少没有正式名。我们总是管它叫“卡尔夫河”。不过这不重要了,它已经干涸,河床上布满深深的裂口;生长在曾经的河岸上的柳树正在枯萎。火没能烧过河床,但是长在卡尔夫山上、朝向山谷一侧的石楠全都枯黄焦脆,你知道干枯的石楠是什么样子的吧?吃大蒜的时候冲着它呼气,你也能喷出足以熔化钢铁的火来。

外域没有自然生长的石楠。住在绿洲的人会种植一种神奇的小麦,茎秆比我们在北部种植的品种要短一些,但是麦穗却能长到拇指长短。敌人总是在小麦刚刚成熟的时候冲入绿洲、驱赶农民、收割麦子并运过边界;所谓“边界”是我们这边的戏称。这场景年年上演,农民们也只能住在那里,因为我们不允许他们离开。

我在那里待了两年半。我之所以还活着,是因为我从公爵大人的队伍被借调到了帝国军团——军团里都是当地人,换句话说,那些人是真正的原住民,脑子清醒,知道很多事情。比如要保持伤口和水的清洁;又比如当你的盟友驻扎在下游一英里处时,不要把公厕里的存货排入河中。他们还懂得如何与敌人作战,这事儿他们已经做了六百年。

头一年,公爵大人负责守卫那片地区,他率先越过边界挑起战火,打算凭此阻止敌人每年一次的侵略。不用说,他输了,七十名骑士和五百一十二名步兵战死,而敌人的夺粮行动一如既往。第二年轮到了我们这伙人——帝国兵——负责那片地区;他们当然知道该做什么。

什么都不做。我们坐在马背上看着敌人的队伍大摇大摆地(没有别的词能形容他们)穿过那条作为边界的褐色小河。我们已经驱散了当地住民,雄鹰一天飞过的距离之内都没有人烟。我们坐看他们沿着四百年前的历代皇帝下令修建的军用道路行进,我们什么都没做。

他们开始那令人厌恶的“清野”行动时,我们依然什么都没做。“清野”是个军事术语,意思就是把别人的家园变成荒漠。推倒房屋,砍平果园,烧毁庄稼,杀光家禽、家畜,然后转战下一个村子。这是一项艰苦的体力劳动,所以敌人驱动战俘——我们的人——去做这项工作,而他们自己则坐在马鞍上当监工。他们坐着,我们坐着,被锁链串在一起的囚犯们在炽热的太阳下挥汗捣毁他们赖以维生的一切。当一切都被夷为平地,他们就会前往下一个村庄,再下一个……直到清扫任务完成,然后就该回家了。

敌人也不傻。虽然收到的粮食都已经装车运回领地,但他们会留下一大片未收获的庄稼,这样在返回途中就有口粮了。最大的那片保留地是一片平原,大概有两千英亩,丰饶、肥沃,一条大道从中间穿过。

我们当中有一个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他熟悉这里的地形地貌和当季的风向。于是某天晚上,趁着敌军在这片广阔的庄稼地正中安营扎寨,我们悄悄溜进去并在几处精心挑选的地点放了把火。接下来的三十六个小时内,风会让大火熊熊燃烧。然后我们兵分两路,分别拦截在大道的两端。

仿佛念了一句咒语,然后一切都随心所愿。不过大路两端拦截处的战斗还是挺血腥的。但我们明白自己不需要打赢,只要困住他们足够长的时间,大火就会烧过去——不出所料,烈火像不断击打沙滩的海浪般冲向敌人。滚滚浓烟让战斗变得无关紧要,我们便停止了行动,迅速撤离。两万异教徒侵略者只逃出了大约九百人。描述这种情况的术语叫作“胜利”,当然他们第二年还会再来,年年如此。

同时被烧死的还有大约一万两千名战俘,但这是没办法的事。之后公爵大人声称这是他想出的主意,如他所说:这些人一旦被捕就变成了敌人的财产,就是我们要处理的对象。再说了,死了总比留在异教徒的手里好。实际上他说的最后一点倒是没错。据我推测,战俘的生活相当艰难。我觉得归根结底就是选择哪种死法的问题:被烧死、被折磨死,还是被饿死。

公爵大人还说,大家都知道焚烧庄稼可以肥田,所以当这场荒唐的战争结束之后,异教徒也得到镇压,未来的世世代代都会感谢我们。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对此不予评论。

从我认识他开始,铁匠加西欧的手艺就十分出色。他收了我一个安吉尔零十七块。贵了,不过反正不是我的钱。第二个安吉尔找回的零钱正好用于支付雇佣石匠的大马车、大吊车以及一打他最强壮的手下。不知你有没有注意到,如果你要做的事既困难又危险,每个人都会从你身上捞点儿好处。

到目前为止,我找到一条龙,造好了陷阱。还差诱饵。

离开外域时我把所有的家当都装进一条麻袋,再把麻袋往肩上一甩,就这样返回了家乡,然后我发现我己经认不出这个地方。我从山脊向下眺望,以为能看到田地、整齐的树篱、剪修过的灌木林,以及穿林而过通往我家的平整道路。然而实际看到的却是四处生长的荆豆、石楠和荨麻。田地、树篱和灌木林全都不见了,像外域古老城市里的石头一样被埋没了。没有路,没有家。

显然,在我離家的第三年,这里发生了火灾。房屋被烧毁;大火从房屋蔓延到灌木林,又从树林烧到田地。我父亲及时逃了出来,但自那以后再没能过上从前的生活。他先是搬去农舍住了几个月,但事实证明他完全不能照顾自己,于是僧侣们让他住进了修道院,给了他一个单间,包食宿,代价就是把他的地产做了二次抵押。六个月之后他死了,僧侣们把他葬在了他们的墓地里。对于世俗之人,这显然是一种荣耀。

佃户们很快就发现我回来了。他们派了一个代表团,在酒馆给我庆祝。我告诉他们,不是每个从外域回来的人都能牵回一队马,马背上还驮着抢来的金子的。他们表示理解。他们说,好吧,然后就走了。之后我挨家挨户的去找他们,想和他们讨论一下有关佃租的事。但他们对我说,老主人死后这几年的光景实在艰难,而我的所见所闻让我选择相信他们。接连三年粮食歉收,牧草也几乎绝迹,他们只能从榛树树篱上砍枝条来喂养牲口。我对他们说这太糟糕了,同时想起了在外域我们发誓要保护的村庄(灰烬能保证田里的庄稼长得更好),那里的村民在能够回家前都不用担心佃租的事。

我穿着脚上这双鞋子沿着军用道路走了两百英里,从海岸边回到卢西。这是双好鞋。我从一个异教徒死尸上扒的,而他是从我们的人身上抢来的。根据鞋的样式和针脚质量可以推断,它最初的主人是个有钱人家的儿子。我还能穿着它们走好多英里。穿这种鞋子的人会挥舞着一把从倒塌的工具棚里找到的旧镰刀,着手清理五十英亩胡乱生长的灌木丛,他不会在意睡在牲口棚里,也不会在意自己的谋生手段是用陷阱捕捉不幸的生物。

在外域,我很擅长使用削砍类的工具。我能够反手砍掉敌人的手臂。灌木丛能够带来的最大伤害不过是在我身上添几道划伤。我有体力,有动力;最重要的是,我很愤怒(愤怒才是重点)。然而我在太阳底下晒过了头,随后又被暴雨淋成了落汤鸡,所以我发烧了。我那位捕狮的朋友教过我怎么退烧,但是这里没有所需的草药。我像条病狗一样躺了一个星期,等我退了烧,身上一点儿力气都没有了。我有气无力地去了修道院,他们让我进门,给我喝了一碗又一碗放了饺子的大麦粥,还让我看了我父亲签署的抵押证明。我讨要遗产的远征就此结束。

我二十八岁,一无所有。但我还是那个赤手空拳杀死一条龙的疯狂少年;于是我去了南方,和三个商队中的一家签了契约,做了他们的雇佣兵。我发现我很适合干这行。我很出名。人们称我为“勇士”和“屠龙者”,还给我做了一张条幅,上面画着一条龙,敌人一听说我们来了,立刻闻风而逃。我们摧毁过很多的农舍,烧掉过很多的庄稼。三年后我攒了一百安吉尔,这是一大笔钱,我在离斯垂茨一英里左右的海边买了一个农场。从窗户望出去,能看到扬帆驶向外域的船只;夜晚,在极偶尔的情况下,能看到对岸的灯塔闪着光、引导它们入港。

我灵机一动,想到一个最适合设置陷阱的地方——前提是我还能找到。我曾担心经过了这么多年,那地方已经面目全非。但到达后我发现,它还是我记忆中的模样。那棵树还在原处,那天我去找哥哥,之后就坐在那棵树下。它长得更高、更粗了,除此之外没有太大变化。

没办法完全隐藏一台超过一吨重的由铁架子组成的机器,所以我让他们随便找个地方放好,付了工钱,看着他们拖着沉重的脚步离开。我围着机器转了几圈。陷阱就是陷阱。只要看上一眼,我就能说出它是什么,它如何工作。铁匠加西欧在我讲解一番之后才搞懂。至于龙,那不过是头愚蠢的畜生。

我用绞盘吊起活动板,把阻铁对准槽口,卸下钩子和锁链并把它们藏了起来。地面上有一块压力板。一旦龙踩上去,它就会翻转并拉动缆绳,缆绳拉开阻铁,前后两个活动板就会同时掉落。在后活动板和框架末端之间还有一个小边门。我确保过它能方便地开合。

活动板和边门之间是放诱饵的地方。我找来一张三腿挤奶凳,贴着活动板下边缘蹲下去,坐下。这样在等待的这段时间能舒服一点。

我没等太久。龙的眼神都不好,但嗅觉非常出色。如我所料,它来了。它从那颗该死的树的树冠里现身,展开身体,像一团绳子活了过来。龙可不是每天都能见到的玩意儿,上一次我又忙着活命。所以此时,我终于可以仔细观察它。和人的腰一样粗的脖子,猪一样的脑袋,小小的黑眼睛,顶冠像剑,鳞片像外域的人穿的盔甲,牙齿像手矛。一个声音在我头脑中响起:快跑。

真是好心。但是人在一生中總有那么几次会陷入无处可逃的境地,而一千安吉尔又是那么一大笔钱。我看着这头龙的眼睛,看到了我期待的东西。

“你好,朱夫瑞。”我说。

它向我猛扑过来。我急忙转身寻找边门的机关。和我预想的一样,如果不滑进这个牢笼它就没法儿抓到我。它拱起身体向前滑动,我听到压力板嘎吱作响。它猛地向前探出头,与此同时我穿过边门,落在地上滚了几下。我听到活动板落下时发出砰的一声。

这是个用来捉狮子的陷阱,对于二十英尺长的龙来说过于短小。但活动板是块铁板,足有三英寸厚。一块板砸中它的脖子把它压在地上,另一块压住了它的尾巴。它对此很不高兴。它摇头摆尾、扭来扭去地想把身体弯折起来,晃动得十分用力,把整个装置带离地面一掌高,但还是没能逃脱。活动板太重了。

我在头脑中听到一个声音:放我走。求你了。可是就算我想放了它,我也做不到。我需要拿到活动板下面的钩子,再用绞盘把活动板吊起来,但绞盘现在被龙压在身体下面。我知道那条龙会趁我去拿绞盘的时候杀死我。伯爵大人对这种事或类似的事是怎么说的来着?一旦被捕,它就成了敌人的财产,就是我们的处理对象。而且一千安吉尔可是一大笔钱。

我低头看腿,裤子被撕开一道口子,还染了血。可能是被架子的锋利边缘划伤的,也可能是荆棘,还有可能是在逃出陷阱前恰好被龙牙划到了。真该死,我暗想。

“抱歉。”我说,然后离开。

我等了五天。我在外域的朋友告诉我这么做,就是那个以捕狮为生的人。哦,当然,龙也一样。把它们留在陷阱里晾上五天,没吃没喝,它们就会虚弱到连小猫咪都无法伤害。然后再用手摇泵给它们注射大约一加仑的罂粟提取液,这样至少可以让它们老实一个星期。再然后你就可以把它们装上造船厂做的专用货车,送它们出海,拿到酬金。

我按照他的话做了。王子说话算话。我拿到了我的土地抵押证明(两千英亩长满了荆棘和柳树的土地)以及装有一千安吉尔的亚麻布口袋。他得到了龙。我问他,你要拿它做什么?他对我说,管好你自己的事吧。

关于龙,有一个有趣却无人知晓的事实:它们的繁衍方式和其他动物不同,不会交配、怀孕、养育后代。它们是通过感染进行繁殖的,就像疾病一样,就像我返回家乡第二年的那场瘟疫。从外域归来的退伍兵带回了瘟疫,杀死了乔奥瑟博尔三分之二的住民。我的朋友告诉我,只要被龙牙甚至是龙鳞的粗糙边缘划出一个小伤口就够了。只要伤口出血,就会被感染。

潜伏期可能是几天,也可能是十年。死亡都无法挽救。如果龙咬了一具尸体,尸体就会在适当的时候变成龙。但它们喜欢让自己的猎物活着,就像王子殿下,或是外域的异教徒。异教徒把农民集合在一起用锁链锁住,驱赶他们回到自己的家园,强迫他们烧掉自己兄弟姐妹的庄稼。

这几年我也回想过,但真的记不起来在十九岁杀死那条龙的时候,有没有被它划伤。每过一年我就劝慰自己又安全一点儿。我同样不知道朱夫瑞——我可怜的哥哥朱夫瑞——有没有划伤我,还是说那道伤口来自陷阱框架的锋利边缘,或是一根荆棘。

没关系。除了一两处偏远之地,龙没法儿在北方生存。它们的自然栖息地在外域,它们在那里成群结队、繁衍生息,只需一道微小的伤口,我们中的一员就会加入它们。因此那里永远都不缺少龙。我说没关系是因为,外域还有远比龙更坏的生物—— 一把火烧掉自己家园的人,杀自家平民和杀敌一样狠绝的人,以及明明痛恨自己打着荣誉和忠诚的旗号在外域做的事、回到家乡后却为了钱重操旧业的人。哪怕最轻微的划伤就会让你变成其中的一员。

王子殿下想要一条活龙,原因是他嫉妒我。他无法忍受一个贫穷骑士的儿子空手杀死一条龙,赢得了流芳百世的荣耀。他要效仿这份功绩,但要把这个过程中的风险降低到合理的水平。于是他让这个贫穷骑士的儿子为他抓来一条龙,然后让手下拔掉它的牙,再用罂粟汁麻痹它,让它几乎睁不开眼睛。他举办了一场骑马比武大赛,用货车把龙运到比赛场上,然后骑着白马冲上前去屠龙。他的人已经用鲜红的颜料在龙头最脆弱的地方做了明显的标记。然而很不幸,就在他伸出戴着长手套的手、握紧拳头、对准标记准备打出去时,那条龙睡着了……它睡着了,还翻了个身,把王子殿下撞下马。王子殿下就像一只鸡蛋一样被压碎了。他在难以言说的痛苦中又活了两天,然后死了。自作自受。

责任编辑:钟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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