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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分析

2021-10-16季顺利

全国流通经济 2021年21期
关键词:市场占有率竞争力贸易

季顺利

(北方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144)

一、引言

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贸易作为一种新兴的贸易方式,也在全球迅速崛起。数字贸易具有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减少信息不对称等方面的特点,在各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正在逐渐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主流模式。数字贸易将成为经济活动中资源配置的关键环节,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推动力和贸易竞争的新战略点。数字贸易强劲的发展势头和快速上升的经济地位吸引了众多的学者研究。

数字贸易伴随数字经济而生,作为数字经济的产物,数字贸易是新兴的一种贸易模式,代表着一种全新的贸易方向。但是目前,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还未形成一个对数字贸易的统一界定。

2013年USITC[1]在美国和全球经济中的“数字贸易”报告中定义数字贸易为:通过互联网进行商品和货物的传输,货物传输的互联网及包括国内的商业活动,也包括国外的产品和服务的国际贸易。在2014年USITC[2]对数字贸易的界定进行了补充。该报告认为数字贸易包括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数字技术和互联网在生产和交付的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在2017年USITC[3]的报告中强调数字贸易还应该包括在线服务如(网络授课)和全球价值链的数据流以及一些和智能制造的相关平台。

我国学者对数字贸易的定义也展开了研究。伊万沙拉法诺夫[4],把数字贸易定义分成了狭义和广义两个角度;他认为狭义的数字贸易是以互联网为载体、数字技术,交易双方提供交易数据信息的一种商业模式。而广义的数字贸易还包括以ICT技术为基础的产品和服务。马述忠[5]在结合G20峰会上对数字经济的解读,他认为“数字贸易”是以现代信息为网络为载体,利用通信信息技术进行货物,服务和数字产品的高效转换,进而形成智能化的新贸易模式。该定义相比前人的定义一个比较突出的优点就是提出了“数字贸易”未来的发展趋势是智能化贸易。

二、数字贸易规模的核算

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对数字贸易进行不同的分类。从数字贸易的消费角度来看,数字贸易分为3类,主要包括数字产品贸易,数字货物贸易和数字服务贸易。

数字产品具有以下两个特点:(1)数字产品的具有拟性,高附性、易复制和传播的性质。(2)数字产品的主要交易方式是通过流量,而流量本身并不会导致货币交易,但是却支持货币交易。例如跨国视频直播的打赏。由于这两个特点,数字产品的核算在对数字产品统计的根源就存在很大的问题。而对于数字货物贸易来说,它和跨境电商存在很大的交集,数字贸易刚出现的时候甚至被当作跨境电商。根据我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研究,跨境电商主要电子产品、服装和户外用品等一些实物。而数字货物贸易和跨境电商出口货物相似,显然把数字货物贸易考虑到我国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中不够准确。一国的数字服务贸易才更能好地体现出一国数字国际贸易竞争力,因此本文着重考虑数字服务贸易所衡量的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

三、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指标的选取和分析

目前,对国际贸易竞争力进行评价的指标有很多,本文将选取以下三个指标对我国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来进行衡量和测算。

1.国际市场占有率(MS)

国际市场占有率这一指标是用来衡量某国加的贸易出口额占世界贸易出口额的比率。国际市场占有率可以在国际市场上来比较各个国家在同一行业上竞争力,即该国在某一行业上所占国际贸易出口的市场份额。国际市场占有率的计算如下:

以下是对美国、日本、中国和印度四个国家在2005年到2019年期间数字贸易的国际市场占有率的测算,并进行国家间的国际市场占有率指标进行对比,从而反映出我国数字贸易在世界数字贸易领域的地位和影响力。

表1展示了2005年至2019年美国、日本、印度和中国四个国家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可以看出四个国家每年的总市场占有率接近全球的1/3。这体现出这四个国家在世界数字贸易的舞台上有很重要的地位。从2005年至2019年,美国的数字贸易国际市场占有率一直处于绝对优势的地位,而且一直稳定在17%左右。约为我们国家的3至4倍,显示出了美国数字贸易的强大。

表1 2005年至2019年四国数字贸易国际市场占有率

我国数字贸易国际占有率在初期很低,2005年至2009年期间我国数字贸易平均国际贸易占有率仅有1.63%。与美国、日本和印度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我国数字贸易在亚洲市场处与相对劣势的地位。但是我国数字贸易国际占有率从2009年以后就一致保持着较高的增长率,并在2011年反超日本。而由于印度是以计算机信息服务为出口导向的国家,所以印度的数字贸易国际占有率一直略高于中国和日本。

2.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

本文衡量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的第二个指数是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表示为一国某行业出口额在该国行业总出口额所占份额与世界上该行业的出口额在世界出口总额的所占的比重来计算。该指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可以反映出一国数字贸易在世界数字贸易市场中的竞争地位。当RCA>2.5,则表明该国数字贸易具有极强的竞争力,若1.25≤RCA≤2.5,则表明数字贸易竞争力较强,若0.8≤RCA≤1.25,则表明数字贸易竞争力一般,若0<RCA≤0.8,表明数字贸易竞争力较弱。

如表2所示,2019年只有美国的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超过了1.25,是数字贸易竞争力较强的国家。日本2019年的RCA指数为0.99,处于0.8到1.25之间,属于数字贸易竞争力中等。同为发展中国家的印度和中国,2019年的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均为小于0.8,数字贸易竞争力较弱,但是中国要略强于印度。

表2 2005年至2019年四国显性比较优势指数

3.贸易竞争力指数(TC)

本文第三个衡量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指标为贸易竞争指数。贸易竞争力指数公式:

4.综合数字贸易指数

表3为计算得出的美国、日本、印度和中国四个国家的贸易竞争力指数。从最近的年份看,2019年,只有日本的TC指数小于0,数字贸易竞争力较弱。美国、印度和中国的TC指数大于0,分别为0.26、0.33和0.06,竞争力较强。从这个指标来看印度排名第一,强于美国,这是因为印度虽然数字发展程度一般,但是计算机和信息产业却是印度的导向型产业,净出口额越来越高,因此TC指数要高一些。日本虽然是发达国家,但其国家是个资源短缺的国家,在出口的同时需要进口大量的原材料,因此TC指数为负值。

表3 2005年至2019年四国数字贸易的贸易竞争力指数

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的综合性评价是一项全方面的工作,我们用MS指数、RCA指数和TC指数进行分析的时候,都是采用的单一的指标进行分析,指标比较单一,这样会产生对指标片面的评价。一个科学的指标,应该全面、客观。熵值法可以对各个指标的离散程度,进而计算出权重,而且,熵值法对样本数据要求少,计算容易。因此,本文将利用熵值法对MS指数、RCA指数和TC指数进行权重的计算,用这三个指标来计算数字贸易综合国际竞争力。

四、结论

从表4可以看出,美国、日本、印地和中国综合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排名相对稳定。从2005年至2019年,美国一直处于数字贸易中绝对优势的地位,稳居第一。印度凭借着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出口的优势位居第二。日本和中国分别排名第三第四。可以看出,美国一直保持着较高的稳定水平。日本和印度也相对稳定。中国从2010年开始快速增长,逐渐向日本和印度靠拢。但整体,中国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处于相对弱势的状态。我们仍需很大的努力。

表4 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综合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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