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委联合发文,行贿人穷途末路
2021-10-15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十九届中央纪委的历次全会也对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作出部署。对行贿人的查处近年来力度空前。近日,一份重磅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这份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联合印发的文件,向仍不收敛、不收手的行贿人表明:行贿者已没有退路。
此次发布的《意见》具有四个特点:更聚焦、更精确、更新颖、更顾全局。
《意见》对行贿行为更聚焦,明确了五个重点。一是多次行贿、巨额行贿以及向多人行贿,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二是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三是在国家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行贿的;四是在组织人事、执纪执法司法、生态环保、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帮扶救灾、养老社保、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的;五是实施重大商业贿赂的行为。
《意见》对行贿人的处置分类施策,更具体精确。受贿行贿一起查并不等于同等处理,要统筹运用纪律、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分类处理,还要综合考虑行贿金额、次数、发生领域,行贿人的主观恶性、造成的危害后果、认错悔过态度等因素,提出处理意见。
《意见》探索推行更新颖的机制。首先是联合惩戒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与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统战部门、执法机关等建立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其次是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对行贿人的市场准入、资质资格限制等问题进行研究。最后是查处行贿工作中的内控机制,案件承办部门、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案件审理部门在对行贿人处理中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确保监督执纪执法权力正确行使。
《意见》既要惩治行贿行为,也要保障企业的合法经营,更具全局观。《意见》强调对限制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措施要依法慎用,严禁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人员和企业的财物,将对企业合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
受贿者没有法外之地,行贿者也没有避罪天堂。《意见》发布对行贿人更是一把利刃,斩断“围猎”利益链也必将更有力、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