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生法治教育探析
2021-10-14王梦雅刘燕
王梦雅 刘燕
摘 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高等医学院校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目标在于培养各类高素质医疗卫生人才。医学生作为将要从事医务工作的人员,不仅需要专业的知识和能力,也应该具备法律知识和法治思维。基于此,对于医学生的法治教育显得尤为重要。本文阐明了医学生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分析医学生在法治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医学生;法治教育;法律意识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21)09-0111-04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持续推进,法治逐渐成为每个公民不可或缺的素养。新时代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也对医学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医学生法治素养的提高,不仅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而且有利于我国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
一、法治教育的必要性
(一)法治教育政策发展
“法治”即“法律之治”。《管子·明法》中最早出现了“法治”一词,“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这篇文章将法治解释为一种治国方略,与目前讲述的法治含义有所不同。1997年,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首次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将其写入党章[1]。以“法治”代替“法制”,随后,法治一词受到广泛的讨论与运用。
我国在1986年开始实施了“一五”普法规划,党和政府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高公民的法治素养作了30多年的不懈努力与探索。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要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族的法律意识;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尤其要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2]党的十七大报告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3]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4]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将“依法治国”作为专题讨论,这是中央文件首次使用“法治教育”这一表述,并明确指出要“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5]
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医学生作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肩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和责任,应该努力为我国医务工作的法治化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加强医学生法治教育的必要性
1.适应医生职业的内在要求
2008年卫计委、教育部发布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专业(试行)》,规定了临床医学专业的毕业生应该达到的基本要求,其中包括医学生应该“树立依法行医的法律观念,学会用法律保护病人和自身的权益”,这个要求表明医学生在院校学习阶段,不仅应努力学习医学专业知识和能力,还应提高自己的法治意识;2012年卫计委、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了优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结构,将培育医学生的法律思维作为医生职业的内在需要。十九大報告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要求“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与这些制度联系最为密切的是一线医护人员与医疗卫生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医学院校的医学生正是这些人员中的潜在主体。因此,加强医学生法治教育尤为必要,也是适应医生职业的内在要求。
2.维护和谐医患关系的现实需要
在法治中国和健康中国背景下,随着新时代医疗卫生事业不断发展,社会对医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医学生除学习专业的临床知识与技能以外,也需要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在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中,深入了解医务人员的法定权利与义务及与其专业和职业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规定,不断提高法律意识、法治素养,培养医学生法治观念、法治思维,为将来依法防范医疗纠纷做好相关法律知识储备。随着医患矛盾激化、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医患纠纷成为一个引人关注的社会问题,医学生更应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既能依法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利,也能降低医疗纠纷事件发生的概率,进而维护和谐的医患关系。
二、医学生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
法治是社会健康运行和发展的前提。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社会对医务人员的要求也在不断地提高。高等医学院校肩负着培育各类高素质医疗卫生人才的重任,在注重医学生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育下,不断加强对医学生的法治教育,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也得到了提升,但仍存在诸多不足。
(一)医学生法律意识薄弱
医学生是普通高校的大学生,在高校学习中应接受法治教育。由于未来从事职业的特殊性,加之社会对于医务人员的要求不断提高,医学生在校期间作为特殊的受教育群体,更应该注重法治意识的培养,而医学生的培养中法治教育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医学生不够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也未认识到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医学生在进入大学之前,接触法律少,对于法律的认识也仅局限于书本,并没有深入理解法律内容。在进入大学后,由于未来职业的特殊性,医学课业较为繁重,除四年理论学习之外,医学生还有长达一年的实习期,在五年的本科学习阶段,医学生要完成医学专业的课程,医学课程多且难度大,这些因素造成了医学生的学习压力更大。医学生对于医学专业以外课程的学习缺乏充足的时间与深入的思考,也造成了对于法律知识的学习的不足,理解肤浅等结果。法律知识的学习是法治意识培养的前提,而由于种种客观条件的限制,医学生很少花费精力与时间主动去学习法律知识,思考法律问题。其次,由于医学生大都是理科生,在进入大学之前不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积累。法律的作用在于教育和引导人们按照立法者的目的实施行为,是通过赋予公民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来进行社会管理的一种工具[6]。一些人由于没有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往往将法律等同刑法,过度放大了法律的惩罚作用,在主观上排斥法律。
(二)忽视法治教育的培养环节
医学院校对医学生进行法治教育,主要通过两个途径:一是在大一上学期,学校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这门课是大学生进入校后对于法律知识的第一次学习。但是这门课程中,整体教材体系共分为六章,最后一章的内容是法律部分,法律内容占整本教材比例小。在实际教学中,由于受教材内容及学时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医学生在建立法律体系时缺乏对于法律的系统深入学习与理解,在法治中国和健康中国的背景下,难以满足社会对医学生法治素养方面的高要求。二是在本科后期阶段,学校为准备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生开设“卫生法学”课。“卫生法学”是研究如何运用卫生法理论解决医疗卫生改革和医学高科技发展中的新问题的一门融医学与法学的交叉学科[7]。卫生法学的教学对任课老师的要求较高,不仅要求老师具备法学方面的知识,还需要老师具备医学方面的知识,进行法学与医学理论知识的融会贯通的教学。但是,目前大部分医学院校该课程的授课老师往往都是由医学专业背景教师或者法学专业背景教师来教授,缺乏既懂医学又懂法学的师资,从而影响了对医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效果。
(三)法治教育受外部因素影响
法治教育的开展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首先,高等医学院校是医学生接受法治教育最重要的地方,本科学习阶段也是医学生培养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最重要的阶段。学校要对医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增加重视,使得医学生在本科学习阶段缺乏的法律知识得到系统的学习和法治思维的培养。其次,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医疗纠纷案件,社会负面信息日益增多,医学生受负面信息的影响,难免会对未来的职业生涯产生不安感,也降低了医学生对于医务工作的职业认同感,所以加强医学生的法制教育势在必得。
三、改善医学生法治教育的有效路径
医学院校对于医学生的法治教育不仅要教导医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坚守法律信仰,而且要培育医学生的法治思维、锻炼医学生的法治能力。医学生的法治教育由于各方面原因发展并不理想,但仍需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医学生法治教育。
(一)增强医学生法治意识
法学家伯尔曼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8]由此可见,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医学生作为法治教育的重要主体,更应该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医学院校应认识到对医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当前医学院校对于医学生的法治教育多以灌输法律知识为目标,忽视了对医学生法治观念的培育。医学院校法治教育的教学目标应当是培养医学生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
医学生在大学阶段由于课业繁重,并且对法治教育的重视度不够,使得医学生在今后的学习和未来工作中遇到到医疗纠纷与医患矛盾时,不知如何面对和解决。在法治中国背景下,我国在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医学及医生职业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也会更加完善,因此,医学生更应该努力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努力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和患者的合法权益,减少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部分医学生在主观上忽视了法律的教育引导等其他功能,片面地理解法律,将权利和义务对立起来,导致主观上不愿学习法律,出现对法律的惧怕心理。针对这种情况,醫学院校和授课教师,应该从自身做起,消除医学生对于法律的误解,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培养法治意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还应通过医学伦理学和卫生法学、医事法学的相通性来阐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对医学生进行正确的法治观的教育,培育并提高医学生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
(二)加强医学院校法治教育教学
医学院校应该努力承担起法治教育的责任。在开展法治教育时,应该将着重点放在课程的设置与安排上。医学专业的专业课学习较为繁重,一味地增加法治教育的课程学时不太现实,所以应该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着手,通过增加配备既懂医学又懂法学的老师来对医学生进行法治教育,从而提高法治教育的效果。
医学生对于法律的学习不应该仅局限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卫生法学》这两门课的内容。医学院校更应该将着重点放在如何培养医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方面,而不是仅仅灌输法律常识。法治教育的目的应该在于让医学生形成法律思维,学会正确运用法律。
医学院校的法治教育往往重视理论知识的学习与灌输,而轻视实践教学,使得医学生具体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法律问题能力不足。对此,医学院校可以根据自身专业的特殊性,将法治教育与专业特点相结合,开展与医疗行业相关的法治实践活动,采取多渠道的实践教学方式,如进行医学法律知识的竞赛,开展法律辩论、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实践教学的目的在于培养医学生的法治思维,使医学生在实践中运用法律思维来分析和解决问题,学会运用法律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做到规范行医与依法行医[9]。
(三)营造良好的法治教育外部环境
法律知识的积累、法律意识的形成、法律思维的养成等不仅需要医学院校对医学生进行教育,开展教学,还要善于利用社会和校园等综合外部环境力量[10]。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与建设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利用社会舆论的导向等来营造良好的法治教育外部环境,有助于医学生法治思维的培育。
医学院校作为医学生法治观培养的重要基地,应该努力营造有利于法治教育的外部环境,校风、校训和校规的设定,应该体现法治精神。日常生活中,也应将法治文化融入其中,图书馆、教室等学习场所应该加入法治文化因素,张贴既能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又具有法治文化因素的标语,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气息。日常学习中,可以组织医学生申报医学法治的科研项目等。其次,医学院校还可以加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医学生在医学理论知识的学习中,往往存在法治教育缺失的现象,老师在进行临床专业的知识讲解时,还应结合临床实践在哪些环节容易发生医疗纠纷对医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医学院校在医学实习阶段应对医学生进行依法防范医疗纠纷方面的法治教育,使医学生能够在走入工作岗位时真正做到依法行医,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进而和谐医患关系。
参考文献:
〔1〕许会敏.改革开放以来大学生法治教育内容沿革研究[D].徐州:中国矿业大学,2019.
〔2〕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26.
〔3〕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30.
〔4〕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30.
〔5〕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4-10-29(03).
〔6〕王晨霁,杨芳.医学生法治精神培养研究[J].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03):235-238.
〔7〕杨芳,杨才宽.卫生法学[M].合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2013.5-6.
〔8〕伯尔曼.法律与宗教[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28.
〔9〕周宁.论当代医学生法治观的培育[J].教书育人:高教论坛,2017(36):42-43.
〔10〕邹开亮.论当前理工科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基于对江西三所理工科院校的抽样调查[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2):119-122.
(责任编辑 赛汉其其格)
Analysis of Legal Education for Medical Students
WANG Meng-ya, LIU Yan
(Anhui Medical University, Hefei 230032, China)
Abstract: The Fourth Plenary Session of the 18th CPC Central Committee put forward "bringing the education of rule of law into the national education system", "strengthening the concept of rule of law of the whole people, and promo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ociety of rule of law". Medical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re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higher education system in China, and bear the responsibility of training all kinds of high-quality medical and health personnel. Medical Students, who will be engaged in medical work, not only need professional knowledge and ability, but also should have legal knowledge and legal thinking.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importance of law education for medical students, analyzes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law education for medical students, and puts forward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Medical Students; Rule of Law Education; Legal Awareness
收稿日期:2021-07-05
作者簡介:王梦雅(1997-)女,安徽阜阳人,安徽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通讯作者:刘燕(1973-)女,安徽阜阳人,硕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卫生法学。
基金项目:省级质量工程教学研究项目“模拟法庭在临床医学专业卫生法学实践教学中的运用研究”(2019jyxm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