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 用法规取代桦树枝
2021-10-13引水思源
做人与处世 2021年16期
引水思源
历史上,挪威中小学对“熊孩子”经常采取体罚措施。奥斯陆城市档案馆记载着博特洛卡学校的《惩罚手册》:1902年,8岁的小克里斯蒂安被教师玛格利特用树枝打了5下。相较一般体罚用具如教鞭、尺子,博特洛卡学校用的树枝特指桦树枝,轻软细长,而且由受罚的孩子自己弄一截回来,虽然屈辱但保证了不至于太痛。1889年,挪威通过了一条法律,对学生的体罚都要记录在册。从此,对学生的体罚显著减少,但揪头发、揪耳朵等惩罚增加了,因为老师们普遍认为这些是小教训,还没到记录在案的程度。
1936年,挪威立法禁止对学生体罚。这一年,挪威的学校彻底告别了桦树枝。没有体罚,学校怎样约束学生们的不良行为呢?根据挪威《教育法》,每个行政区都要制定辖区内所有学校的《秩序规则》,主要包括宗旨、适用范围、学生权益、学生责任、秩序、行为、惩戒、个案处理和施行等九部分。《秩序规则》里的学生责任、秩序、行为各节则规定了学生应尽的各种義务,比如按时到校、带好学习用品、不能早退之类。如果违反秩序,老师可以采取一些行动。但暴脾气的人在挪威当不了老师,因为能用的手段真不多:不能骂,不能罚站,不能讽刺,不能用《秩序规则》里没有规定的惩戒方法。可以做的只有:没收学生的相关物品;请学生暂时离开教室;放学后留堂谈话;约谈学生家长等。如有砸坏物品等破坏行为,学校有权要求学生和家长赔偿;发生严重的刑事案件,学校可以让警察处理。
(责任编辑/刘大伟 张金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