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民间音乐在合唱艺术发展中的传承
2021-10-12李宇
摘要:“合唱”是音乐表演艺术中一种常见的音乐表现形式,它在19世纪的晚期已经传入整个中华民族大地,因为他的音乐参与性和丰富的各种音乐性都极其的广泛,所以也就深受当时我国各族人民的广泛推崇。作为一种目前传播率极其普遍的演唱艺术表现形式,被当今我国各族人民迅速的广泛接纳并且广泛扩散,越来越多的被我国少数民族的各种民间传统音乐艺术领域所广泛容纳,成为了目前我国广大少数民族最受人喜爱的民间音乐艺术表现形式。本文对少数民族传统民间音乐在我国合唱文化艺术传承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传承以及合唱发展的一些必要性问题做出了探讨,并对我国少数民族传统民间音乐的传承发展和合唱传承过程提出了具体设想。
关键词:民间音乐;合唱;发展传承
我国少数民族的传统民间音乐文化作为继承我国古代少数民族民间音乐传统文化的一大重要的组成部分,各个少数民族都是具有着自己独特民族风格和文化特色的一种民间传统音乐。现今处在我国的现代民间传统音乐仍然急迫需要努力找到一种可持续的可以保护、传承,并且不断发扬自主创新的音乐传播方式途径。
一、合唱在传承我国少数民族民间音乐文化中的必要性
少数民族的传统民间音乐艺术作为现代传承我国传统音乐文化的重要精髓,是当代我国音乐文化历史沉淀的宝贵结晶,它深深地扎实蕴藏在当代我国少数民族优秀传统音乐文化之中,等待着有些人的重新挖掘和不断探索。少数民族的传统民间民俗音乐通过反映人民的生活实践以及表现民族多彩的文化风情,不仅仅真实反映表现出的不仅是我国少数民族的文化审美生活情趣和精神思维表达方式,而且更加真实能够地展现出的是我国现代少数民族的传统伦理道德观念以及社会价值意识取向。一方面,民族音乐作为我国一种民族文化的形式,它对于培养我国少数民族对文化本身的认识有着一个极其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民间音乐和少数民族的生活方式、日常生产等等,有着不可分离的关系,是实践的一种反应。在推进我国汉族民间传统音乐的保护传承发展工作中,少数民族的思想道德境界能够得到一定的提升,这对于他们认识本民族的历史使命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作为民族音乐的一种表现形式之一,合唱因为其较为丰富的民族音乐性以及广泛的音乐参与性,受到了当今我国各族人民的广泛推崇,其合唱作为一种音乐传播影响力较为普遍的一种艺术表现形式,被当今我国各族人民迅速的吸受接纳并且广泛扩散,因为他的合唱曲目类型选择较为灵活,并且对于参演合唱人员的音乐参与感较强,被当今我国的民族音乐表演爱好者更多的的运用于少数民族音乐表演领域,成为了一种深受当今我国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喜爱的一种表现形式。
因此,合唱这种民族艺术文化表现形式在19世纪的晚期,随着西方的传统资本主义音乐文化渐渐向外传入中国,它和代表我国各个少数民族的传统民间音乐的合唱歌曲遥遥相期呼应,又因为它的演奏广泛性以及大众参与性恰到好处的充分弥补了我国少数民族民间音乐在合唱形式上演奏广泛性以及演奏灵活性的巨大缺失;无论从民族社会经济公用还是民族艺术文化表现的各种方式上来看,合唱都已经是一种非常具有极大艺术魅力的民族音乐文化表现艺术方式,将各个少数民族的传统唱功及其唱法艺术表现的淋漓尽致,将它们以民族合唱的各种方式加以传承拓展发扬,进行新的形式改变和创新挖掘,能够让少数民族的民间音乐用这样一种独具特色的形式,在艺术的长跑中获得发展。
二、合唱艺术发展传播民族民间音乐的途径以及方法
(一)利用交响乐合唱的方式来进行传播
交响乐首先是一种西方的传统音乐表现形式,当这种交响乐被立体演奏表现出来的那个时候,整体气势恢宏磅礴,给我们人类音乐带来的一种音乐视觉感受极为强烈震撼,其次是采用许多种类的乐器通过重合式的演奏将各种音响乐的效果组合变得更加丰富,立体化的交响乐所需要表达的音乐情感极为丰富,可以说是让中国听众充分的深刻感觉到中华民族民间艺术交响乐的一大独特文化魅力,为中国作曲家的音乐灵感之地房屋建设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将民族交响乐和我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充分紧密结合,不仅仅是更有利于少数民族音乐在当今我国戏曲艺术文化大地上的广泛传播,也为促进我国少数民间传统音乐艺术走向世界各地敞开大门,使得当今我国少数民族民间传统音乐艺术能够以一种西方各国听众都能听得明白的音乐方式迅速传播世界出去,将我国的文化更为广泛的被世界接纳。在西方的古典吉他交响乐中,有许多都有的是以采用美声伴奏合唱吉他作为主要伴奏的吉他表演唱法方式,或是大多采用带有美声的吉他伴奏表演唱法,这些都对促进中国现代民间古典音乐的艺术文化内涵传承及其发展都具有很大的艺术促进性和益处。
(二)将我国民族民间音乐适当的改编
随着民间音乐表演艺术的不断发展,需要对目前我国一些传统民间乐曲当中的传统民歌歌曲进行新的划时代的艺术改变。在人类历史飞速发展的文化长河中,或多或少都会对一些与当代不现实相符的中国民歌歌词进行新的意义解读,从而最终使得它们至少可以充分满足当代中国人民的各种精神生活需求。现在就已经有一些民间音乐艺术爱好者,对于中国民间的一些歌曲风格进行了重新改编,其中主要包括《黄河大合唱》《茉莉花》等等民间歌曲,在充分保留了其原有的歌曲意境和音乐曲调中,又朗朗上口,将其进行改编创作成一种符合当代社会时代音乐发展趋势要求的民间歌曲,使得其在当代普通民众的口中也就具有一个较高的社会传唱度。民间传统音乐即使再当代,也依然有着一个极高的历史音乐欣赏价值和文化艺术欣赏价值,还就是可以通过将民间声乐团和合唱团的创作改编成音乐套曲目等来推广传播属于我国其他少数民族的优秀民间传统音乐。
结语:
总的来说,想要加强合唱艺术在我国民族民间音乐中的推广,除了让其在专业团体中演唱,也可以或多或少地将其融入一些业余团体,或者一些商业演出团体中的推广,使得合唱这样一种音乐形式越来越广泛地融入我们的日常生活。将我国合唱音乐民族化这条发展道路其实还有很长很长,如何充分传承当代我国少数民族合唱民间音乐的传统音乐艺术精华、如何将只有合唱民族音乐在我国民族音乐中才能表现得酣畅淋漓、这些都仍然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完善以及深入讨论,希望本文可以在合唱民族化以及我国民族民间音乐的探索传承之路上提供一系列的思考与启发。
参考文献
[1]田晓宝.西方古典合唱中的“和谐”及其审美本质[J].武汉音乐学院学报,2012( 2) : 39-43.
[2]刘雯,刘煜.少数民族传统合唱与中国民族合唱理论构建———以岩洞镇侗族大歌公母合唱理论为例[J].天津音乐学院学报,2013,(4).
作者簡介: 李宇(1988.2.25),性别 女,民族汉,籍贯湖北省荆门市,单位 四川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学历 硕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 合唱与指挥。
基金项目:中国民族歌剧中钢琴艺术指导的功能研究(MYZC2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