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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罗江流域水环境问题分析及治理对策研究

2021-10-12覃苑廖瀚峰韦薇蓓

企业科技与发展 2021年9期
关键词:治理措施

覃苑 廖瀚峰 韦薇蓓

【关键词】罗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水陆统筹;治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X522;X5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688(2021)09-0077-03

0 引言

罗江是流经桂粤两省的重要跨界河流,发源于广西北流市扶新镇,经白马镇、大伦镇流入广东境内,最后汇入淦江,罗江流域上游水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广东省、罗江下游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近年来,罗江流域(北流段)范围内扶新镇、白马镇和大伦镇的乡镇跨界考核断面水质监测均有不同程度的总磷、氨氮超标现象。本文立足于北流市罗江流域,针对罗江流域开展全面、系统的规划治理,提出相应的工程措施与管理措施及分区域实施的治理建议。

1 罗江流域概况

1.1 流域基本情况

北海市罗江又称白马河、扶来河,位于北流市南部,属淦江水系,为沙陵江的一级支流。罗江在北流市内主河道全长29 km,河流比降为6.5‰,市内流域面积为179 km2。罗江流域地势北高南低,流域上游为低山丘陵地带,植被较好,中下游为丘陵地带,沿河两岸居民分布较广,河流流经的主要乡镇有扶新镇、白马镇和大伦镇。流域内有一个中型水库——茂化水库,坝址以上控制集雨面积为18.5 km2,总库容为1 106万m3,有效库容为770万m3,设计灌溉面积约1 787 hm2(2.68万亩)。

1.2 流域控制单元划分

为了有利于简化污染源管理,更便于明确环境质量责任人,根据行政管理隔离原则,对罗江流域区域划分控制单元。北流市内罗江流域包括扶新镇、白马镇、大伦镇3个乡镇,共包含2个社区、24个行政村,行政面积约226 km2,根据《广西北流市罗江管理范围划定报告》数据可知,罗江流域面积为179 km2;罗江流域控制单元划分见表1。

2 罗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2.1 罗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北流市环境监测站2017—2019年水质监测数据,扶新镇跨界考核断面总磷和氨氮浓度普遍冬季较高,春季、秋季相对较低,枯水期较丰水期高;白马镇跨界考核断面总磷冬季、夏季浓度较高,氨氮丰水期浓度小于枯水期浓度,超标时段主要集中在春冬两季;大伦镇跨界考核断面总磷丰水期浓度大于枯水期浓度,氨氮枯水期浓度大于丰水期浓度,总磷和氨氮冬季浓度相对较高。污染源主要有生活污染源、农业污染源及工业污染源,其中生活源污染汇入对水质影响较大。

2.2 流域水环境存在问题分析

2.2.1 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相对滞后

罗江流域范围内的扶新镇、白马镇和大伦镇镇级污水处理厂未完成建设,镇区与农村无完善的排水管网系统与污水处理设施,大部分生活污水与雨水未经处理就排入附近暗沟,最终排入城镇附近河流,严重污染水系水质。罗江流域内的农村普遍各家各户自建简易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但化粪池出水没有固定去处。生活污水流入附近水体或农田,给流域水环境带来了严重的压力。根据扶新镇、白马镇、大伦镇人口估算,每天约有643 t生活污水未经收集处理排入罗江[1]。

2.2.2 河道环境整治有待加强

罗江流域河道环境卫生整体较好,但部分河段存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意弃置的现象,河岸垃圾易在雨水冲刷下进入水体,不仅堵塞河道,而且产生的渗滤液会随雨水流入罗江,对河流水质产生影响。生活垃圾的不规范处理已成为污染流域水体和土地的主要因素之一。

2.2.3 农业面源污染

罗江流域沿岸分布有耕地面积约4 341 hm2(65 115亩),主要种植水稻、果树等。随着农业生产能力的提高,农业开发集约程度不断提高,农药、化肥、作物秸秆及残留农膜等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大量增加,使用强度高,残留多,面源污染呈加重趋势,并且农业生产中往日的农家肥已被农药、化肥的广泛使用所取代。穿过农田的河段河岸大多为原生态土壤堤岸,降雨径流直接将农田污染物冲刷入河流,对河流水质也存在较大影响。根据污染源结构分析结果显示,罗江流域主要污染物氨氮和总磷的排放量中农业种植面源污染占入河总量的11.02%、44.05%。

3 罗江流域治理对策及重点任务

3.1 提升茂化水库水源涵养功能

对茂化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已种植轮伐期不足10年的速生桉,在允许砍伐后逐步改造成为以乡土树种为主的混交林,提高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环境等功能[2]。由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水行政等有关部门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提出树种更新改造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2 规范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和水资源优化调度

优化水资源配置与调度,加快开展茂化水厂增容扩网工程建设,提高扶新镇、白马镇和大伦镇镇区的生活饮水供给保障程度。规范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开展非人饮用途的白马镇、大伦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取消工作,统筹流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资金和管理资源向茂化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扶新镇茂化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倾斜,提升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水源保护区管理效率。

3.3 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全面推進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到2020年底,完成扶新镇、白马镇、大伦镇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城区污水处理率不低于85%,城镇具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能力,污水处理设施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加强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效能,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实施扶新镇、白马镇、大伦镇镇级污水处理厂二期管网工程建设,强化城镇污水截留、收集,提高污水收集率,切实发挥污水处理设施的社会效益,力争实现运营第一年负荷率达到30%、第二年达到50%、第三年达到70%。

逐步改造镇区污水排放系统,新建建成区实行雨污分流。结合乡镇总体规划,旧城区可保留合流制,采用截流式合流制,在原有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收集管,将来有条件时逐步改为分流制,对新建城区则均应采用分流制排水,减轻城镇排水管网压力。

3.4 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3.4.1 因地制宜地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因地制宜地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加快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收集系统的延伸和覆盖。城镇污水管网规划建设涉及的村庄,其生活污水要优先纳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集中处理;其他不具备接管条件的村庄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处理的原则,采取微动力、少管网、低成本、易维护的生态处理模式,积极建设农村污水分散式处理站,有条件的农村地区要开展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或做到截污纳管[3]。

优先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农村和罗江干流沿岸生活污水直排的农村。水源保护区内原住民生产的生活污水和垃圾必须收集处理,处理后的污水原则上引到保护区外排放,不具备外引条件的,可通过农田灌溉、植树、造林等方式回用或排入湿地进行二次处理。

3.4.2 完善农村垃圾收集点建设和改造

对农村生活垃圾,积极推行“户三包、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垃圾收集处理模式,山区推行“就地分拣、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的方式,确保农村垃圾不污染周围水体,建立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设施长效运管机制。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建设。每个自然村内需建设至少一个固定式或容器式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點,固定式收集点按照“上加顶、内设桶、地面做防渗、雨水不进入、内外墙面瓷砖到顶”的要求建设和改造,有条件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内设置截污排水沟,污水收集后排入污水管网系统,避免垃圾渗滤液通过地表径流对水体产生污染。

3.5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3.5.1 推进种植业污染防治

围绕水稻、蔬菜等沿河种植产业,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在白马、大伦镇建立配方施肥示范区,由农业农村部门编写、印制“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宣传资料,并向农户发放推荐施肥建议卡,通过建立沿河水稻、蔬菜示范区,逐步实现测土配方施肥整村、整镇全面推进。同时,推进营养诊断配方施肥技术向蔬菜、水果等特色经济植物种植拓展,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

3.5.2 加强散养畜禽管理

各镇应引导和指导散养户规范养殖行为,广泛宣传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经验和做法,提高散养户的环保意识。农业农村及生态环境部门针对畜禽散养规模、养殖品种和所处位置,实施分类指导。对畜禽散养户周边有荒山、荒坡等土地资源的,指导其流转周边山地、林地,发展林地养禽、生态养猪等畜禽生态养殖;对河流周边的分散养殖,引导散养农户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发展农牧结合、种养循环,不向水体直接倾倒畜禽粪便和排放养殖污水;利用房前屋后空地进行家庭养殖的,可将分散式畜禽养殖圈舍污水接入化粪池进行处理后进行农田、菜地灌溉等资源化利用。

3.6 开展流域生态防护建设

开展防洪堤、护岸工程建设对河岸进行防护,兼顾防洪和生态保护,提高河岸水土保持能力,减少洪涝灾害期间的洪水浸没将地表污染物迁移入河。防洪护岸工程应尽量采用生态材料,保持河道天然景观。结合《北流市白马河防洪整治规划报告(修订本)》,对扶新镇镇区河段、扶新镇上林村河段、扶新镇隆安村河段、白马镇镇区河段和大伦镇镇区河段进行整治调整。

3.7 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

按照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经济产业化的要求,严格环境准入,优先发展环境友好型产业;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快农副产品加工、轻工等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引导传统行业向低能耗、环保型方向转型升级;根据区域主体功能区定位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推进分区、分期管理,实施差别化的环境准入和管理政策;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建立健全政策环评、战略环评、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的审批联动机制,从决策源头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把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

3.8 提升环境监管能力与水平

3.8.1 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

根据国家统一规划,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加快建立扶新、大伦、白马镇的镇界和省界断面自动监测网络(点位),提升对罗江流域主要考核断面的监测能力[4]。制定并落实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计划,指导企业、规模养殖场在废水总排口安装水质自动监测仪,提高排污口自动化监控水平。

3.8.2 推进“河长制”河道管理

充分发挥“河长制”管理作用,对镇和村两级河长提出明确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并聘请当地村民为河道保洁员,做到河段巡查与保洁工作常态化[5]。深入宣传减少有毒有害农药使用,在巡河过程中发现的污水直排、垃圾乱扔等问题,及时联系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理。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河长制宣传车、分发宣传单、悬挂横幅等方式,对“河长制”工作和流域环境保护进行全方位的宣传。

4 结论

罗江(北流段)流域内污染源治理能够切实改善扶新、白马、大伦镇饮用水源地水质,保障居民用水水质安全;进一步减少流域范围内城镇生活、工业、农业污染物的排放量,改善水环境质量;罗江(北流段)干流及支流河流水生态功能得到改善,使流域内群众生活及工作环境更加美好;重点项目的实施解决了部分人口再就业问题,公众对环境保护治理的满意度提高,进一步树立北流市及各级部门的社会形象,有利于当地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参 考 文 献

[1]朱林,李莉.环境保护中水污染治理策略分析[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9(12):87-88.

[2]贺志远.环境保护中水污染的治理策略探讨[J].环境与发展,2020,32(1):84-85.

[3]寇胜男.浅析农村水环境污染现状及治理措施[J].科技经济导刊,2019(8):129.

[4]付佳煜.流域水环境保护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J].环境与发展,2018(7):191-192.

[5]袁治国.“河长制”在江河湖库生态系统治理中非工程措施治理方面等的探析[J].企业科技与发展,2020(3):11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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