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有价,损害担责!襄阳市环境损害赔偿金额4777.57万元
2021-10-12
环境与生活 2021年8期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启动以来,湖北省襄阳市共办理赔偿案件34起,涉及赔偿金额4777.57万元。
为切实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问题,襄阳市聚焦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于2020年4月出台了《襄阳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纳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要范畴,统一部署、统一考核,案件核查办理率被纳入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目标考核。
同时,建立资源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部門与公安、检察及自然资源、农、林、水、住建等部门生态损害赔偿信息资源共享、案件线索移送等方面的联动,形成部门之间各司其职、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共同推进生态环境损害制度改革工作实施。
截至目前,襄阳市共办理赔偿案件34起,已启动索赔案件5起,1起经专家认证已完成生态修复,1起经法院判决实施赔偿,3起实施鉴定评估并达成赔偿磋商协议。启动索赔的5起案件共计造成生态环境损害金额4777.57万元,目前均已赔偿到位。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突出在重点区域污染水体或土壤、群众反映强烈的资源与环境案件上对经确认符合条件的案件做到应赔尽赔,积极探索建立修复项目库,展开替代修复、异地修复,丰富赔偿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