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2021-10-12辛湘平
辛湘平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时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从党的十九大作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重大论断,到今年初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实现共同富裕这项工作“不能等”;从前不久党中央赋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大战略部署,再到此次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财经委员会会议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标志着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向“共同富裕”新征程的开启,意味着共同富裕这幅新画卷已从谋篇布局的“大写意”阶段,转向精耕细作的“工笔画”阶段。
“治国之道,富民为始。”实现共同富裕是我们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一百年来,我们党不仅把共同富裕作为价值理念来追求,而且把共同富裕作为实践要求来推进。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也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也不能掉队。经过8年持续奋斗,我们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一大步,为新发展阶段推动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
实现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202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首次突破100万亿元大关,“钱袋子”更鼓,“家底”更厚,社会整体福利不断增进,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现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已经开启,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共同富裕看得见、摸得着、真实可感。
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富裕是各國现代化追求的目标,而中国式现代化追求的是共同富裕。共同富裕不是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的富裕,绝不能出现“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的现象,而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从“大写意”走向“工笔画”,需要积土成山、积水成渊。这就意味着实现共同富裕是一场艰巨而长期的接力赛,不仅需要必要的物质基础也需要精神上的富足,不仅需要先富的探路和示范也需要对后富的帮扶与带动。“登山不以艰险而止,则必臻乎峻岭。”迈上新征程,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棒接着一棒跑、一步一个脚印走,把短板补得更扎实一些,把基础打得更牢靠一些,共同富裕的美好愿景才会越来越清晰、越来越真实可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