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梅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健全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

2021-10-12

人民之声 2021年9期
关键词:梅州市梅州人大常委会

近年来,梅州市人大常委会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在推动梅州苏区振兴发展中努力发挥人大作用。

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高站位强化理论武装,切实贯彻政治要件闭环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常设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去年以来,共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21次,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0次,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60多项。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切实加强政治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实际行动体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决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市人大常委会严格执行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严肃认真向市委报告常委会党组年度工作情况,凡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人大工作与市委工作目标同向、思路同轨、行动同步。近年来,常委会分别就加强县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确定代表重点建议、制订立法工作计划和其他重要事项等向市委作了请示汇报。

坚决落实组织意图。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相统一。本届以来,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79人次,接受辞职20人,补选省人大代表4名,全部实现市委人事安排意图。今年8月13日,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以全票选举马正勇为梅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充分体现了代表旗帜鲜明的政治站位,充分体现了梅州清明的政治生态。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从制度上和实际运行上保证民主体现到从选举到决策、管理、监督的全过程,不断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国家治理效能,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

扩大人民参与立法工作,使法律真正体现和表达人民的意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习近平总书记还指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决策都是依照程序、经过民主酝酿,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产生的。”这些都是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遵循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有序、开放透明、与时俱进原则,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重点,扩大人民有序参与人大工作。尤其在立法工作方面,坚持健全立法制度,促进立法规范,先后出台了立法公开、论证、听证、评估、调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一系列立法工作配套制度,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到立法工作各环节,使立法工作更具可操作性、更加有章可循。其中,为规范梅州市地方性法规立法公开活动,推进立法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立法质量,常委会制定了《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公开工作规定》,对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公开征求建议项目、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此外,常委会还坚持完善立法机构,提高立法能力,建立了“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为立法工作提供坚强保障,促进了立法的精细化和科学化,进一步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优越性。以《梅州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的立法实践为例,常委会按照《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公开工作规定》,通过网络、座谈会、调研等各种途径向社会和代表、专家等征求意见,人民群众对草案征求意见反映热烈,共提出红色资源的修缮、修复费用要由保护责任人承担或者筹集,红色资源保护与利用要与扶贫开发、乡村振兴和旅游发展相结合等61条意见建议,其中16条意见建议得到采纳,充分贯彻了民主立法的价值取向,使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立法的全过程,使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立法工作中得以实现,使法律真正体现和表达公民的意志,也促进了立法质量的提升。

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变“为民做主”为“由民作主”。人大代表来自人民、代表人民,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发挥人大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实行了人大代表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更好地发扬了人民民主,推动重大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更加符合民需、贴近民意、惠及民众。2020年9月27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决定》。该决定规定,市政府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途径发布征集民生实事项目公告,召开专题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对征集到的项目整理初选和可行性论证,按程序提出候选项目建议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后,再将候选项目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差额票决。在今年2月2日下午举行的市七届人大八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首次由市人大代表以投票的形式从13件候选项目中票决出市政府2021年10件民生实事项目。通过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实现了从以往政府“为民做主”自定民生实事项目,到“由民作主”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的转变,这既是角色的转换,也是制度的优化,更好地发扬了人民民主,调动了人大代表的积极性,增强了他们的责任感。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的示范带动,代表票决制也在梅州市各县(市、区)实施开来,目前已实现了全覆盖,形成了市县镇三级联动推进票决制工作的制度体系,跑出了梅州人大推进票决制工作落实的“加速度”。

发挥代表桥梁纽带作用,群众意见收集得上来反映得上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人大代表来自人民,与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是联系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市人大常委会紧扣建设代表机关这一目标导向,持续健全代表联系制度,积极推动“双联系”工作常态化、有特色、显实效,尤其是通过发挥人大代表联络站作用,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回应了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推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解决,推动了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明显提升,促进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自2018年以来,全市各级人大坚持一年一主题,连续4年部署开展以“我为民、我履职、我行动”为口号的“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三级人大联动,五级代表参与,深入基层联络站接待选民,收集意见。据统计,4年的主题活动,累计有27 442名代表参加,收集到意见建议3 269条,这些建议在人大的推动下,在政府的重视下,基本得到解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监督受欢迎有实效

人大是监督机关,就是要对“一府一委两院”起监督作用。在实践中,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履职为民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加强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欢迎。

梅州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率队到梅江区开展专题调研

突出司法工作监督,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密切关注新形势下司法工作的新特点和人民群众对司法监督工作的新期待,在精准监督上下功夫、在有效监督上显作为,确保司法监督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收到了明显的监督成效。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快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报告,开展了梅州司法所建设情况、梅州监狱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的视察,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13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制定了《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规定》,推动了相关法律在梅州市的正确贯彻执行,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此外,切实加强宪法和《民法典》宣传和实施监督,并及时开展《广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

突出生态文明监督,促进高质量发展。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加强生态文明监督,切实守护生态屏障,助推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先后听取和审议关于梅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推动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听取和审议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报告,促进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共同维护生态公共利益;组织开展全市“绿满梅州”大行动、梅江韩江绿色健康文化旅游产业带建设、水污染治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梅州·美好家园”城乡环境大提升行动视察调研,促进美丽与发展共赢。

突出重点民生监督,补齐民生事业短板。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所需所盼,持续加大对民生领域工作的监督力度,切实督促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有效维护了群众利益。一是加强教育工作监督,补齐教育事业短板。常委会高度重视教育,本届以来,每年都选取与教育相关议题进行监督,组织人大代表为教育工作建良言、献良策,汇聚各方力量,积极推动教育发展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全市民办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开展了全市示范性高中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视察和“市县两级每年要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4%用于教育”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今年又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公办幼儿园建设情况的报告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在常委会的推动下,各级政府积极探索多元主体合作办学,华业外国语学校、五华中英文实验学校等高起点、高标准、高品质的民办学校陆续开办,弥补了梅州高水平民办学校较少的短板,为梅州学子升学增加了更多的选择;梅州城区幼儿园资金投入力度加大,市政府专门划拨土地兴建元城小学和元城幼儿园,为城区适龄儿童和家庭解决了入学难的后顾之忧,进一步补齐了教育的短板。二是加强代表建议督办,保障城区安全用水。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梅州城区供水矛盾日益增大,为保证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常委会通过加强代表建议督办等方式,推动城区居民用水问题解决。2017年至2019年,常委会连续3年将《关于加快梅州市自来水管网改造建设的建议》《关于解决江北片区用水难问题的建议》《关于加快江南片区供水管网改造的建议》等关于解决城区居民用水难问题的相关建议列为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发扬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精神,持续开展跟踪监督。在常委会的督促下,梅州市不断加大投资力度,全面推进城区供水系统建设,形成了“两个水源、四间水厂、一套管网”的大格局,保障了梅州城区安全用水。三是加强养老工作监督,唱响“长寿之都”品牌。常委会对养老事业高度关注,近年来先后组织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围绕梅州市养老事业发展深入云浮、中山、深圳三市开展调研,并将《关于依托市中医医院医疗资源在原市财贸学校地块规划建设医养结合试点的建议》列为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进行督办,通过一系列监督举措,推动了养老事业发展,为唱响“长寿之都”品牌提供了有力保障。今年以来,常委会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精心策划了农村养老、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情况专题调研,将其列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民生实事项目,深入调查了解农村、社区老人生活、医疗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在乡村振兴中重视推进村(社区)养老设备设施和服务建设”的高质量建议,为未来梅州市解决基层老年康养探索了一条切实可行的新路径。

猜你喜欢

梅州市梅州人大常委会
梅州咸菜“腌”出大产业
梅州咸菜 “腌”出大产业
梅州明眸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
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侨思小学作品集
人大常委会审议“港区国安法”草案
寸寸山河寸寸金
国内
风盛正是扬帆时——聚焦漯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举措
2017年度《山东人大工作》宣传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