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共同富裕:人民至上的中国选择
2021-10-11赵清源
赵清源
2020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2035年远景目标之一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庄严宣告,“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同时强调,要“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中华民族从未像今天这样,如此接近这个人类自古以来的理想和愿景——共同富裕。
不患寡而患不均:共同富裕的思想变迁
中国古代的共同富裕思想,突出表现为“均贫富”的理念,如孔子的“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老子的“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韩非子的“论其赋税以均贫富”等。“不患寡而患不均”对后世影响尤为巨大,综合孔子的整体思想来看,他主张的是对应于等级制度的“相对平均主义”,是一种有差等的平均。孔子反对极端的贫富悬殊状态,主张贫富差距应限制在一定范围内。
《管子·治国》中还强调,“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准确阐释了管子的富民思想。其思想包括统治者节制欲望、调节贫富差距、有效的分配和激励措施等。只是,在生产力低下的古代专制社会,即使聪明如管子,也无法实现共同富裕。
在中国近代社会,康有为与太平天国运动中的共同富裕梦想最为典型。康有为在其撰写的《大同书》里构建的理想社会是:“无邦国,无帝王,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太平天国颁布的《天朝田亩制度》规定:“务使天下共享天父上主皇上帝大福,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也。”可惜,这些目标脱离了当时的社会实际,沦为了空想。这种空想要么是寄希望于统治者来实现,要么就是蓝图尚未绘就就已经夭折。
中华民国成立以后,孙中山主张通过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使中国的经济迅速发展起来。他把“社会进化”界定为新制度的产生与旧制度的打破,即社会的新质与旧质间的代谢过程,并认为“社会进化”可以通过对种种经济行为的协调,来促使社会大多数人的根本经济利益得以实现。孙中山的经济思想具有一定的开创性,可是由于连年战乱,这些想法未能有效推展。
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开展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过程中,探索、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推进共同富裕思想的萌芽、发展和确立。尤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人秉持科学社会主义的价值诉求,始终坚守带领人民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承诺。
“共同富裕”思想由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首次提出。1953年12月,毛泽东主持并参与起草了《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这份决议里正式出现“共同富裕”一词。1955年,毛泽东又提出“要巩固工农联盟,我们就得领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使农民群众共同富裕起来”,为当时的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
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进行了思考。邓小平认为,“从1958年到1978年这20年的经验告诉我们: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没有生产的发展就没有财富的增加,没有财富的增加就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把共同富裕与同步富裕、同等富裕区分开来,鼓励先进,走“先富”带动“后富”的发展路子。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根据“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思想,大步推进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江泽民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强调:“制定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基本着眼点是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
改革开放后,富裕程度大大提高,但随着经济結构的深刻变化,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产业之间以及占有不同资源的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明确要“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发展的脚步已推进到新的历史方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基于新的历史坐标,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思想,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工程,在继承“共同富裕”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础上,把“共享”列为党在新时期的重要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新的社会主要矛盾,要求党和政府的工作重点由提倡“先富”转变为强调“共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使一切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共产党人的共富实践
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如一的根本价值取向。新中国成立以后,共产党人对共同富裕目标的认识越来越深化,实践共同富裕的经验越来越丰富,道路也越走越宽广。
新中国成立之初,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进行了初次探索和尝试,在农村进行土地改革运动,将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变革为农民土地所有制,极大解放了农村社会生产力,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热情,农村经济建设得以发展,同时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以工业化为发展主线,并将工商业收归国有,实行按劳分配。
在这一阶段,计划经济有效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贫困,尤其是“五年计划”的实践。比如“一五”期间,主要配置在东北、中部和西部地区的150多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绝大部分分布在内地的694个限额以上工业建设项目,奠定了我国现代工业的骨架,工业总产值的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8%,实现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
这一时期的特点是高度平均,以共同富裕的标准视之,可谓“共同有余、富裕不足”。这一时期的目标虽然是“做大蛋糕”,但是当“分配蛋糕”和“做大蛋糕”发生冲突时,往往以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优先。这一时期贫富差距很小,整体上是普遍贫穷。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邓小平提出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想法,即“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帮助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改革开放政策革除了长期左右人们思想的平均主义,“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方式激发了人民的劳动积极性,“勤劳致富”成为时代标签。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激励了多劳多得者,一部分农民首先致富,也在较短时间内基本解决了中国人的吃饭问题;在城市,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明确经济责任制,在保持公有制为主的前提下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在政策的激励下,一部分有市场意识的经营能手获得更多发展空间,有力推动了城市经济的健康发展。
“先富”带动“后富”理论的提出,使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实现了连续多年的高速增长。但也出现了贫富差距拉大,区域、行业、部门的发展不平衡等新问题。面对新情况,党的十四大明确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促进部分地区和部分人“先富”的策略。同时,对于如何在提高效率的前提下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也作出新的规划,即“兼顾效率与公平。运用包括市场在内的各种调节手段,既鼓励先进,促进效率,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国有企业的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在减员增效的过程中,大批工人下岗。国家先后出台一系列重大措施保障下岗工人再就业,并逐步建立起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三条保障线”。这些都是为实现共同富裕作出的新探索。
随着改革的推进和对外开放的扩大,东西部发展的差距逐步拉开,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成为影响共同富裕的主要因素之一。1999年,党中央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为西部地区的快速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开辟了一条广阔道路。
党的十六大制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并将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确立下来,进一步明确和丰富了按什么要素进行分配的问题,“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制度被具体化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
进入21世纪,一系列“高含金量”的政策措施陆续实施,财政支农力度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改造、农村电力设施建设、农产品市场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等举措,极大改善了农民的生活条件。党中央提出进一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国土开发格局的新思路:缩小区域发展差距,注重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引导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继续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
十八大之后,党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提出“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使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的大台阶,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00万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万美元,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超13亿人,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近10亿人。特别是经过8年持续奋斗,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历史性得到解决。这些成就为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条件。
为了落实“五位一体”的共同富裕路线图,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地对包括共享发展理念在内的五大发展理念作出顶层设计。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而“共享理念实质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的是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
既急不得也等不得:逐漸清晰的“施工图”
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
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赋予浙江率先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历史使命。这意味着浙江将走在全国前列,探索和实现共同富裕。
从部委到地方,都在加快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1个部门发布《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从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以及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9个方面明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具体保障范围和质量要求。人社部公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以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型劳动者、小微创业者、农民工等为重点,不断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江苏、四川等多地发布相关规划,强调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决定机制,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努力提高中等收入人群比重。
如何探索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之路?
实现共同富裕,既要把“蛋糕”做大,又要把“蛋糕”分好,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做大“蛋糕”,前提在于高质量发展。要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为不同区域、行业、企业创造更好的高质量发展环境,让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筑牢发展的基本盘。分好“蛋糕”,目标在于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要着力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等。
共同富裕的前提和基础是生产力的发展,社会总体财富的增加。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应当看到,经济发展仍然是第一位的,现代化建设仍然是最大的政治,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努力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
为了推进经济建设,必须调动一切有利于经济建设的因素,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充分利用世界各国的资源来发展中国经济,将国际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国际资本以及本国优质劳动力有机结合起来。与此同时,坚持以扩大内需为战略基点,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一方面把经济增长和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另一方面把收入分配改革作为促进经济增长的重大举措。社会主义的合理分配体系应以劳动报酬为主要收入分配标准,努力促进就业,提高劳动报酬在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在公平竞争的效率原则下,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劳动因素成为真正的基本要素和最主要的要素。
社保乃民生之依,也是共同富裕的兜底之网。要不断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侧重于相对落后地区和弱势群体,以缩小收入差距为目标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尤其要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和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三留守”等特定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共同富裕是文明全面提升的社会形态。共同富裕不是单一的社会发展概念,而是一场以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为标志的深刻的社会变革。在这场社会变革中,我们每个人都不是局外人,只有通过人人参与、人人尽力,才能真正实现人人享有。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在动态中向前发展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齐头并进。共同富裕必须依靠全体人民共同奋斗,一步一个脚印地从低层次共同富裕向高层次共同富裕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