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臂管辖:美国经济霸权的法律支撑
2021-10-11强世功
强世功
刚释放孟晚舟,美国的司法长臂就再度出手,据《金融时报》报道,美国政府日前以涉嫌偷税漏税为由逮捕了一名俄罗斯高管(具有俄美双重国籍)。而孟晚舟虽然回到了祖国的怀抱,案件却并未结束,最终结果要看她所签署的延缓起诉协议能否得以遵守,而这也与美国的长臂管辖直接相关。
“长臂管辖”的国际法化
1955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发展出“最低限度的联系”原则,这意味着州法院可以名正言顺地将其管辖权伸入到其他各州的主权领土之内,“长臂管辖”由此诞生。各州纷纷制定“长臂管辖法”来明确其对他州公民的管辖权,司法管辖权甚至也因此扩展到“法人”。
20世纪70年代,美国媒体不仅揭发出“水门事件”的丑闻,而且也揭发出一系列美国公司在国外进行权钱交易的丑闻。基于国际道德声望和技术领先世界的考虑,美国国会于1977年通过了《海外反腐败法》, 明确禁止美国的公司向外国公职人员行贿。这样美国司法的“长臂管辖”原则,名正言顺地伸向了世界各国,从而建构起对卷入全球体系的跨国公司和个人都拥有管辖权的法律体系。
“长臂管辖”虽然在法理上可延伸到全球,然而司法上起诉必须以执法机关获得相关证据材料为前提。为此,美国抓住一切有利时机,通过一系列法律,让美国执法机构可以随心所欲地在全球收集各种信息和数据,将许多国家、组织、公司和个人置于美国的司法管辖之下。在这方面最重要的两个法案是2001年《爱国者法案》和2018年《云法案》。
《爱国者法案》强化了美国的这类执法机构在全球范围内收集相关信息情报的权力。美国政府可以不受任何法律约束,合法地监听、调查和收集全球每一个人的相关信息。另外,《爱国者法案》让中情局、国土安全局、司法部、财政部、金融监管机构、出入境管理部门等所有执法机构之间情报和信息实现了整合,赋予了美国政府在全球强大的行动能力,可以集中力量来打击美国人心目中的“敌人”,无论它是国家、跨国公司还是个人。
《云法案》则规定,在美国注册的公司,无论其数据信息是否存储在美国境内,只要这些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与美国发生足够的“联系”,就落入美国司法“长臂管辖”的范围,巧妙地建构起一个以美国为核心来掌控全球数据的法律帝国。
美国律师的全球统治
一旦美国司法拥有了对全球企业的司法管辖权,那么进入美国全球“司法扫描”的企业就可能因为“腐败”“欺诈”等各种违反法律的理由接受美国执法机构调查。究竟怎样的行为才是合法的而不是违法的?这一切都由美国执法部门说了算。他们可以利用国家的强大权力而让被告不得不选择辩诉交易的庭前和解。談判的结果会根据企业违反程度达成三种协议,其中一种便是双方签署“延缓起诉协议”,即企业承认其行为违法的相关事实,但违法行为的法律性质还没有定性,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保证绝不再犯,由此支付一笔罚金,并接受美国执法机关提出的一系列政改措施,甚至接受美国政府机构的监管。
2012年11月,美国司法部和证交会发布《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实施指南》,成为全球跨国企业进行内部合规审查的宝典。由于这些法律乃是美国法律体系的一部分,且要放在普通法背景下来理解,这就意味着跨国企业只有聘请美国法律团队才能进行企业内部的合规审查与风险管控。这些庞大调查费用动辄几千万美元。不仅如此,这些律师进驻企业之后立刻摇身一变为“钦差大臣”,他们可以查看企业的所有信息和记录。在整个过程中,企业必须采取透明和坦白的配合立场,如果企业有所隐瞒,就会因为“欺诈”而重罚,就像美国处理中兴通讯事件那样。但人们并不清楚哪些美国律师就是中情局的线人——就像中兴通讯雇佣的犹太律师究竟是不是美国执法部门的卧底呢?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美国政坛“旋转门”制度为律师进入政府和政坛铺平了道路。他们今天是某个跨国公司重金聘请的商务律师,明天就会接受委托协助美国执法机构调查该企业,后天可能摇身一变就加入美国执法机构,对该企业发起调查和处罚。在这个意义上,美国遍布全球的大型律师事务所实际上就是美国战斗在全球第一线的法律兵团。
面对美国的长臂管辖,为什么其他主权国家大多无能为力?关键是美国以军事实力为基础,通过其经济和技术实力掌控着全球经济体系。美国通过一系列法律将经济制裁变成一种类似于中世纪教皇开除教籍的权力,至于哪个国家、公司成为被全球制裁、被开除出全球贸易体系的对象,根本不需要通过法律审判,只取决于美国的国家利益、美国的意识形态偏见甚至美国总统的脾气。
由此,我们看到美国维持全球霸权的政治战就变成了经济战,而经济制裁的战争又通过法律战的方式展现出来。这些跨国企业向美国政府缴纳的巨额罚金,就变成了一种新型的“十一税”,成为其进入全球资本主义“天堂”的入场券。
(摘自《文化纵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