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设立“大学基金”强化大学研究能力
2021-10-09王溯青秀玲董瑜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
■文/王溯 青秀玲 董瑜(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
2021年3月,日本文部科学省宣布将新设“大学基金”计划,通过基金的运营收益为大学提供长期稳定支持,强化大学研究能力。该基金总规模将达到10万亿日元(约合人民币6000亿元),是日本科技领域整体预算的两倍多(每年约4万亿日元)。
一、设立原因
日本政府设立“大学基金”的主要动因在于日本大学近年来的研究基础日益薄弱,使得日本的学术研究能力和产出持续下降。首先,相较于拥有庞大研究资金的美英知名学府,即使是日本经费最充裕的私立和国立大学,研究资金规模也明显不足。其次,日本青年研究人员缺乏稳定的研究岗位,近十年来,日本国立大学中40岁以下、拥有稳定教职的青年教师人数持续减少。第三,出于对未来不确定性的担忧和对研究工作薪酬的不满,日本学生攻读博士学位的意愿持续走低,博士生入学率连年下降。这就导致在当前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下,日本的研究产出相较于其他国家呈现快速下滑趋势。因而,日本政府希望通过设立“大学基金”,从财政投入和制度优化两方面入手,补上经费不足的短板,创造更稳定的研究环境,使日本大学具备世界顶级的研究水平。
二、基金的前期准备
日本政府已于2020年12月开始进行“大学基金”运作的制度准备。
(一)内阁府和文部科学省层面
一是,内阁府综合科学技术创新会议下新设“研究型大学专门调查会”(暂称),负责研究确定使用基金所需注意的重点事项。二是,文部科学省新设“国立大学法人新法律框架专家会议”(暂称),研究制定优化国立大学研究环境的新法律草案。“研究型大学专门调查会”下将设置由金融、经济专家组成的“资本运营工作组”(暂称),负责分析探讨诸如风险管理等新基金的资本运营相关事务,并与文部科学省合作,共同确定资本运营的基本方针和中长期目标。
(二)科学技术振兴机构层面
2021年1月29日,日本国会通过了《国立研究开发法人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法》(JST法)的修正案,在法律上确定了JST管理大学基金以推动改善大学研究环境的职责。该修正案明确了四方面重点内容。一是资金筹措,规定JST主要通过政府财政拨款、融资、从民间渠道长期借款、发行债券、从大学筹资等方式为基金筹集所需本金。二是基金的资本运营,规定JST应通过与专业金融机构签订投资管理合同,以信托方式实施安全高效的资本运营。三是基金的管理,文部科学省大臣应向JST提出资本运营目标、资金筹措等重点事项的政策方向,由JST据此制定细化的资本运营基本方针,并交由文部科学省大臣批准。同时,JST应遴选金融和资本运营领域的专家,由文部科学省大臣认可后担任资本运营理事,并设置由金融类专家组成的资本运营和监督委员会承担管理职责。四是明确基金管理中的收益和损失处理规定。
三、基金的重点事项
(一)基金的定位
日本政府已经确定新基金由文部科学省下属的JST管理,通过基金的运营收益为研究型大学提供长期稳定资助,使其逐渐形成坚实的研究基础。JST的主要职责是资助挑战性基础研究和应用性技术开发,将参与基金设立,并切实推动相关体制机制改革。基金的运营周期为50年,接受资助的大学必须以成为世界顶尖研究型大学为目标,并在此期间逐步建立和引入有效的自有资金基金化管理机制。
(二)基金的资本运作
日本政府将先期投入4.5万亿日元的本金,其中财政直接投入5000亿日元,通过融资渠道从民间筹集资金4万亿日元。随后,基于该先期本金,通过资本运营方式尽快筹齐10万亿日元。基金的资本运营将以长期稳定为出发点,遵循安全有效原则进行分散投资和稳妥的风险管理。
(三)基金的组织运营和资助
图1 “大学基金”的运营与资助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