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权属纠纷视角下专利法的现实价值
2021-10-09李海娜石家庄市科技信息研究所
■文/李海娜(石家庄市科技信息研究所)
本文分析了我国科技创新的现状和专利纠纷的现状,在此基础上从国家、社会、企业和个人层面探讨了专利法的现实价值。
21世纪,世界各国的核心竞争力是科技创新能力,创新是这个时代的灵魂。科技创新能力主要体现在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专利的拥有量和专利的产业化程度。近年来,企业的专利纠纷明显增多,这说明民众知识产权的维权意识增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随着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的四次修正,更加符合时代发展需求,可以更科学、公正地维护民众的正当产权权益。
一、我国科技创新现状分析
(一)我国科技创新政策环境不断优化
在科学、技术和创新政策上,三者的政策目标是从创造知识到技术应用,再到创造价值的范式改变;“科技创新政策”不再简单地将“科学—技术—创新”政策叠加糅合,而是为提高创新绩效与经济发展的系统政策体系(樊霞、王奥希,2021年)。健全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是国家创新驱动的重要引擎,我国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的特点。
党的十八大报告认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完善科技创新评价标准、激励机制、转化机制。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强化战略科技力量。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2020年,科技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的通知》(国科办函智〔2020〕59号)、科技部火炬中心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创新型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85号)、科技部等九部门印发了《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区〔2020〕128号)。202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四部门印发了《关于推动科研组织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知发运字〔2021〕7号等。各个省、市根据中央的顶层设计及上级精神,也制定了当地更加具体的科技创新政策。这些政策为企业的科技创新营造了更加良好的创新环境。
(二)企业是科技经费支出的主力军
研究与试验发展(R&D)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2015—2019年,我国持续加大科技经费投入力度,R&D经费投入保持较快增长,国家财政科技支出稳步增加,R&D经费投入强度持续提高。2015—2019年企业科技经费支出占全国科技经费的比重均在70%以上,是科技经费支出的主力军,也是自主创新的主干线(见表1)。
表1 2015—2019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情况
(三)企业有效发明专利的产业化能力有待加强
科技成果转化具有独特性、风险性和一次性的特点,科技成果的价值体现在是否能够推向市场,实现产业化。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和产业化过程,实质就是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提质增效的过程(今日科技编辑部,2018年)。有效专利是科技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力量。在我国,专利的种类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2020年修正的专利法第二条对“发明”的定义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有效的发明专利是专利类型中最有价值的专利,最能反应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
2016—2020年,虽然全国有效发明专利产业化率均在30%以上,企业占比在40%以上,但是企业的专利产业化率和企业占比率在2018—2020年并没有持续提升(见表2),所以企业的有效发明专利的成果转化、产业化和市场化的能力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表2 2016—2020年全国有效发明专利产业化率统计表
二、专利纠纷现状分析
(一)全国科技创新权属纠纷案件量逐年增长
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自1985年4月1日起施行。专利法第一条规定: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专利法的出台意味着加大了公权力对于发明创造的保护意识和力度。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以检索式“TI=专利”对1985年4月1日—2020年12月31日进行检索,中国第一件专利权纠纷案是2003年的芦晓民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2003—2007年,关于专利的案件每年是个位数,2005—2006年没有专利纠纷案件;2008—2012年,关于专利的案件每年均是百位数,每年递增;2012—2015年,关于专利的案件每年均是千位数,每年递增;2016—2020年,关于专利的案件每年均是万位数,每年递增;发展到2020年12月31日,这年的案件总量是22,849件,其中包括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如图1所示。
图1 2003—2020年代表年份的专利案件量
人们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第一件专利案件是在2003年,这与1984年制定专利法相差了19年的时间,说明20世纪末民众对于自主知识产权的认识不足,对于维护自有产权的意识淡漠。随着时代发展,尤其到了近几年,专利权属纠纷案件增多,说明民众对于专利权属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对于侵权行为不再任由发展。2020年我国企业专利权人遭遇侵权后采取维权措施的比例为73.9%,比2015年增加12.1百分点,近年来该比例持续提升。充分显示“十三五”期间,我国专利权人维权意识持续增强,在遭遇侵权后能够积极采取维权措施维护正当权益(中国专利调查报告,2020年)。
(二)专利侵权违法成本明显提升
假冒专利方面:2020年修正的专利法比第三次修正加强了惩戒力度。新专利法规定: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由原来的“可以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修改为“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下的,由原来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修改为“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说明专利侵权的违法成本提升。
侵权专利方面:2020年修正的专利法比第三次修正大幅度提升了赔偿数额。新专利法规定: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由原来“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修改为“确定给予三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新专利法在加强发明专利的产权保护、专利开放许可等方面的修正可以加大侵权的惩戒力度,也可以激发企业科技研发的动力,对于国家科技创新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专利法的现实价值
(一)国家层面的现实价值
十九大报告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创新是国家科学技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科技创新就必须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专利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专利法经过四次修正,更加符合中国科技创新的国情,更加完善了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专利法承载着更多的提升国家创新能力、促进技术进步的功能和使命。特别是在当前,我国处于经济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提高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在新的形势下,专利法修改应更多地发挥在促进我国创新能力提高、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方面的重要作用(冯晓青,2021年)。新专利法加快了国家由专利大国转变为专利强国的速度。专利强国的重要标志是专利成果转化率、产业化率和市场率的大幅提升,专利强国道路任重而道远。
(二)社会层面的现实价值
专利法经过四次修正,严重打击了专利侵权行为,对于科技创新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的净化价值。专利法促进了我国市场经济的顺利运行,成为惩治专利侵权行为的利剑。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是最具核心竞争力的专利。专利数量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方科技创新的重要指标。专利法有效激发了各类创新主体的创造活力,提升了国家专利的拥有量。
截至2020年底,我国专利授权数(含境内和境外授权)为363.9万件,比上年增长40.4%,其中境内专利授权为350.4万件,比上年增长42.6%。发明专利授权数(含境内和境外授权)53万件,比上年增长17.7%,其中境内发明专利为43.4万件,比上年增长22.5%。年末有效专利数(含境内和境外授权)为1219.3万件,比上年增长25.4%,其中境内有效专利为1111.5万件,比上年增长27.9%。有效发明专利数(含境内和境外授权)为305.8万元,比上年增长14.5%,其中境内有效发明专利为221.3万件,比上年增长18.8%(见表3)。境内有效发明专利成为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引擎。
表3 2020年专利授权和有效专利情况
(三)企业层面的现实价值
专利法是企业长久生存的法宝,尤其新专利法不仅加大了侵权的损害赔偿力度,而且在诉讼保全方面也规定了更有利于被侵权方的法条;不仅把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延长至三年,而且还完善了专利的行政保护制度;不仅延长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年限,而且还规定了请求延长专利保护期限的其他情形等。这些修改激发了企业的创新活力,提升了专利成果的转化率,为企业的科技创新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