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以后
2021-10-08鬼鱼
鬼鱼我,只要消
上篇
李懿来说这件事时,剡扬只觉得是掩耳盗铃。他本不想这么做,但除此之外,又想不到更好的方法。他奇怪地笑笑,自嘲又不失礼貌,权当对李懿好心的回应。李懿见他如此,也没有再坚持,只把手中的寻人启事单放在桌上,又盯了他一小会儿,就默不作声地离开了。
李懿走后,剡扬接着干手里的工作。他必须在今天上午写完这封信,否则,沈末就不知道张达将在半个月后到达她所在的那座海岛。相对于张达,他喜欢沈末更多一点,不仅因为她是姑娘,最打动他的,是他在她身上看到了田阡陌所不具有而他又一再期望的那种坚忍而沉静的美。沈末并非明亮之人,但她内心世界的那种隐忍而稳妥的力量,足以叫他诚服。张达则相反,行事张扬,靠盲目的勇气,虽然洋溢着青年的热情,其实缺乏对生活真正的耐心和爱意的投入。庸常才是生活的正解和本色,像日复一日的河流,看似率由旧章,实则变幻莫测。在信中,张达表达了对沈末的心意,并援引“嘤其鸣矣,求其友声。相彼鸟矣,犹求友声”这句诗。张达怀有怎样的期待,一目了然,然而沈末是否接纳,须得等这封信抵达那座海岛后,才会有结果。
写下最后一个字后,剡扬生出相对的满意感,整体上,信的基调呈他期待中的那种“人间有味是清欢”之感,叙述也显得克制,尽管这并不符合张达一贯的性格,但他还是比较爱惜自己虚构的这个人物。
剡扬是一个小说家,但在这座小镇,大家只把他当作无业游民。这里是边境上的一座小镇,历史最高居住人口数量也不过是八百。现在,除了镇上有人,下辖的三个村子已经荒废,登记在册的人口是七百多,但常住的最多只有一百。说是“大家”,其实只剩李懿一个人,一开始还好,目前,别人已不太关注剡扬,他们似乎永远有自己的事情要做。李懿是他和田阡陌的房东,这座小镇的本土居民,每天的任务只是活着。
李懿并不理解他的生活方式,时常觉得他不可理喻,但暗中观察很久,又找不出确凿证据。李懿高中就辍学了,在社会上混过几年,网管、超市理货员、司机、网络诈骗专员,几乎什么都干过,但最后还是选择回到小镇。这里没有生活压力,政府每个月还发一笔数目可观的补助。
小镇虽小,但自古就是边防要地,进入21世纪,这里的人口逐渐流失市区,为保持它的生命力,政府不得不以钱养人。即便如此,那些想要与外面的世界接轨的人还是纷纷逃离,去过期待中的那种繁华喧嚣的城市生活。
他和田阡陌的到来的确给这座小镇掀起不小的波浪,但那只是起初的事情。他们相继辞去都市白领的工作,说是就喜欢山高皇帝远的闲散生活所以来到这里,鬼才觉得正常,所有人都把他们当作神经病。有人甚至怀疑他们是潜逃的罪犯而偷偷报警,结果不了了之。
寻人启事单上的田阡陌明艳而时尚,一顶鸭舌帽斜戴在头上,左耳被捂住小半。她右眼闭,左眼睁,微微吹气鼓起腮帮,整张脸都写满鬼马精灵。当初计划来这里时,她举双手赞同,仿佛要跟他来过好日子,对未来一点计划都没有。他跟她讲明白那是一座孤岛般的边境小镇,生活基本靠自给自足,唯一的商店里只有几样货品,差不多一个星期才开一次门。然而这并没吓倒从来没有乡镇生活经验的田阡陌,她对这座小镇充满期待,只问有没有网络。
到达小镇的第一天,他们就找到房子,然而对于租金标准,李懿却感到为难。此前从未有人来这里租房,即便是陌生人,一年中在这座小镇也难得见一个。唯一的招待所早在几年前就已倒闭,他们来时,那里成了一座养鸡场,鸡毛满天飞,现在,养鸡场废弃,墙壁早长出野草。
小镇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衰老。
但李懿还是喜欢年轻事物,看面相,他不认为这对情侣可疑,在这里,反正有钱也花不出去,便索性腾出一间屋免费让他们住。李懿住在一楼,天花板之上,就是剡扬和田阡陌的房间。
不久,情况出现变化。在李懿眼中,剡扬成了非常奇怪的人——他每时每刻都将门窗紧闭,窗帘也拉得严严实实。李懿曾怀疑他是武侠小说中那种特别厉害的高手,来到小镇只为闭关修炼,以图大业,但很快,随着房间中断断续续传出的物品的相撞声、沉重的叹息声以及各种混杂的响动,李懿又怀疑他躲避到这里是为了戒毒。多年前,李懿混社会的时候被骗进一个传销组织,亲眼见过被控制起来吸食毒品的人在毒瘾发作时有多么难受,他们像疯子一样发出各种可怖的哀号,整个人所有的器官都扭曲在一起。
田阡陌则相反,给她一部手机,她能在屋顶待一整天,但在李懿看来,这才像一个正常人。
对于剡扬的猜测在一个普通的雨天意外被揭晓。他们的房间里传出持续的歇斯底里的哭声,李懿闯进去,看见田阡陌正抱着哭泣的他,隔着衣服把乳房拱进对方的嘴巴,她的手不停地抚摸着他的头发,就像一个母亲在安慰儿子。李懿瞠目结舌,却又为自己的冒失羞愧不已。剡扬并未有所掩饰,田阡陌却连连道歉,表示惊扰到李懿的清静。田阡陌告诉李懿,他在为死者悲伤。死是大事,李懿不知道怎么安慰他,他們之间还不熟悉,他说什么都会显得不合时宜。李懿只好沉默地退出,不久,田阡陌走出房间打水,他羞赧地忍不住问起来,她却说,死去的人是他小说中的主人公。他把那个人写死了。
李懿不明白田阡陌为什么要和这么一个人在一起,他的言下之意是剡扬是神经病。田阡陌并不计较,她说都是因为某种感觉,其实她想表达的是“爱”,但最终并没有说出口。
现在,田阡陌的脸庞就定格在这张寻人启事单上,除此之外,剡扬真不知道还应该做出什么姿态。他拿起那摞寻人启事单,将它们卷成一个筒,然后又卷了几圈,便准备携带走出房间。走到门口时,他转过身来打量眼前的光景,一切都是老样子:窗帘依旧紧闭,一丝阳光也挤不进来;天花板的灯已经两天三夜没关,仿佛深水盛满整间房。长久在灯光下生活,他早已感觉不到它是白色的,反而认定自己置身于枯寂的银灰色的鱼鳞中,但这让他感到舒服,因为这足够安全。他安静地看了一会儿,转身拉上门,把一屋子灯光锁在里面。
天已经完全放亮,但太阳还没有升起。他本以为自己会很不适应外面的光线,事实上属于多虑。他缓慢地穿过走廊,听见自己的脚步声“吧嗒吧嗒”在钢板焊接的台阶响动。他在心里认真地数着台阶的数量,预测至少在二十以上,但数到十七的时候,却已到达转弯处。他并没有停留,边继续往前走,边看向面前的屋顶。这次,他忘了数台阶,但心底腾升一种极度的陌生感。这让他感到不解,因为在大前天、前天和昨天,他都上来过。然而,这种不解并未停留,似乎只发生在一瞬间,正极速飞跃,等他看见整个屋顶,竟然感觉那种不解已经是产生于很久之前的一种遥远的情绪。
他站在最后一级台阶,迟迟不肯登上屋顶,他感觉,有一股无形的力量挡在前面。在这座小镇,他认为所经历的一切正在逐渐改变他此前的认知。比如,田阡陌的消失。
田阡陌消失的那天早上十一点,李懿就醒了,以往,他会睡到吃下午饭时,他吃下午饭并没有固定时间,有时在下午三四点,有时在下午五六点,但至迟不会超过七点,因为到晚上九点,他会雷打不动地和小镇上的朋友们打牌。这是唯一的娱乐项目,否则,大家将无法度过任何一个漫长的夜晚。开始打牌前,李懿一般都会独处一段时间,不固定,有时候是三小时,有时候是两小时,也有可能更短。在这段时间内,李懿的独处方式一直未曾改變——缓慢地沿着自己走出来的那条隐秘的小路巡视小镇。那天醒来后,李懿看到田阡陌一直在屋顶活动,她时而坐在屋檐甩动两条悬空的腿,时而举着手机走来走去,时而摆动胳膊锻炼身体,总之,她那天的举动看上去和以往无任何差别。来小镇后,田阡陌一直自力更生,她甚至种庄稼和蔬菜,尽管收获甚微。在这里,她已放弃化妆,学会了做饭,虽然只会简单的几样。剡扬并不参与除写小说之外的任何劳作,如果以是否能维生为标准,他写小说的确可以称得上劳作,情况好的话,一篇小说的稿费能够他们在这个小镇生活一年。除了鼓捣手机,田阡陌每天会将绝大部分精力花在侍弄蔬菜上,而它们,就种在屋顶。李懿早知道,只要剡扬专心写小说,田阡陌就必须在屋顶待着——他需要绝对安静的创作环境。
李懿每天都觉得田阡陌很孤独,就像她种的那些蔬菜,但她是剡扬的女人,对她的关心只能在克制中进行。但是那天醒来从窗外看着屋顶田阡陌孤独的身影,李懿突然觉得人不应该像植物那样活着,于是,他主动走上屋顶与田阡陌聊天。
田阡陌透露,剡扬正在酝酿一封特别重要的信,关乎两个年轻人的情感。一开始,李懿并没有把那封信与小说联系在一起,他立刻惊讶地向田阡陌提出在这个年代居然还有人写信的质疑。但马上李懿就意识到不能将一切与剡扬有关的事物脱离小说而像对待普通事物那样对待它们,他见识过剡扬上次在写死主人公时有多么失态,因此,当田阡陌解释道那只是小说中的一封信时,他马上觉得剡扬或许根本不懂“年轻人的情感”为何物,否则,不该让田阡陌单独待在屋顶。
眼前的田阡陌已不像刚来小镇时那样活泼,虽然有时候也笑得前仰后合,但在李懿眼中,她越来越接近一株植物。
两个人的交流一直从中午持续到黄昏,后来,当熟知李懿生活规律的田阡陌提出结束这次聊天时,李懿才意识到是该度过自己每日必须的独处时光了。于是,他只好跟她说“再见”,然后怅然若失地离开屋顶。
下台阶时,李懿似乎隐隐约约听到一声悲伤的叹气声,像极了田阡陌的哀鸣,或者控诉,但当他看向田阡陌时,却发现对方一脸悠闲地站在屋顶看夕阳,他心有存疑,可并没有求证。不一会儿,伴着风声的回响,屋顶传来田阡陌淡淡而恬静的歌声,就在这再普通不过的日常中,李懿缓慢地朝着自己走出来的那条隐秘的小路放心地出发了。
小镇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衰老。
李懿每天出来独处的时候,这种感觉格外强烈。最初,那些敞开的大门慢慢都挂上终年不开的铜锁,接着,很多房子的色彩好像被大风刮走,全部变得暗淡甚至陈旧。有一天,当李懿意识到小镇的人越来越少时,同时又发现植物渐渐繁盛起来,那些爬上墙头的芦苇和蔷薇,疯狂繁衍,但它们并不见本来该有的可爱之态,反而如邪恶霸道的地头蛇令人心慌。此外,以往不常见的动物现在经常在小镇上穿梭,野兔、野鸡在葳蕤的草木间翻腾,就连天鹅、白尾海雕和苍鹭也在远处的一片野生水域盘桓。
一切都显得梦幻。
最近,李懿感觉小镇的人们在朝现代社会文明的反方向生长——打牌的时候,屋里的灯坏了,所有人在第一时间想的不是检查和修理,而是从角落里找出几只蜡烛点燃,甚至在后来的几天内,他们仍旧依赖烛光消遣时间;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譬如收割时舍弃机械改用人力;甚至,他恍惚觉得剡扬也在不知不觉中趋向如此,否则,何必费尽心思在21世纪去酝酿一封落后于时代的信?他不由地怀疑小镇其实已经脱离时间正常前进的轨道,滑向另一种不可挽救的状态序列。
这样胡思乱想的时候,李懿已经沿着那条小路走出几十米,当他无意识地继续胡思乱想的时候,却听到背后骤然响起田阡陌尖锐的叫声。
李懿即刻转身,顺着那声音寻找,就在抬头的瞬间,却看见田阡陌的头颅在万丈夕阳中正悬浮在屋顶之上,他以为有什么东西割掉了她的头颅,正惊叫着跑过去时,却又在奔跑的状态中目瞪口呆地看见那颗悬浮的头颅一点一点消失在了透明的空气中。
此时,酡红色的太阳正从天边缓慢往上爬,疲惫无力,似乎在早晨的开始就已经提前耗完它全部的精气。剡扬站在最后一级台阶,预感眼前的日子又将是虚无的一天。平坦的屋顶除了田阡陌种的蔬菜,再没有任何事物。院子三面环屋,整个屋顶呈不规则的“U”字形,田阡陌爱待的那个屋顶正好处于“U”字的底部,她就是从那里消失的。现在,“那里”变成“这里”,它就横陈在他的眼前,不动声色,仿佛故意缄默不语的帮凶。他还是不愿意相信李懿的“亲眼所见”,认为那带着一种三流小说家的套路。好端端的人怎么会凭空消失在空气中,简直是天方夜谭,无论如何,他决绝不肯接受李懿的一面之词。直到现在,他还坚持认为是田阡陌和李懿联手制造了田阡陌消失的假象。这么做当然会有目的,唯一理由不外乎田阡陌想要以此换得自己对她的重视,就像还在学校时,他们共同经历的那件难以启齿的事情。
那是他们在一起的第五年,彼此还相爱,由于被过于旺盛的欲望冲昏脑袋,田阡陌意外有了身孕。这让他们感到惶恐,甚至措手不及,因为两个人谁也没有做好为人父母的准备,尽管学校对这种事情持不反对态度,但未婚先孕的压力还是让他们饱尝折磨。其实,两个人感情的牢固性完全可以经得起一个新生命的检验,棘手的问题在于它来临的时间并不合适。尽管备受煎熬,但在处理问题的态度上,他们还算冷静地达成一致意见。那时已经过了药物流产的期限,尚达不到手术流产的条件,他们唯有等待它稍微大一点。
那是一段悲痛和绝望并存的日子,充满无尽黑暗。那种感觉田阡陌体会更深,她认为他们在合谋策划一桩凶杀案,剡扬则劝她想开点——现在的残忍都是为了将来的美好。他的话听上去光明、正确极了,挑不出一丝毛病,但那该是旁人说的,田阡陌固执地认为,他应当极度悲伤,像真正失去孩子的父亲那样。他每天都给予她过分的体贴和耐心,但她知道那不是为她,或者不仅仅是为她,在她眼中,他的殷勤和温柔越来越惺惺作态,她越来越觉得他最为期盼的不过是掐着指头熬日子。
那时,他刚发表处女作,收到小范围内的赞美和鼓励,正处于创作的冲动阶段,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将身边朋友的故事改頭换面地写进小说,同她的讲话也充满虚构的气息。
终于熬到可以做手术的那天,他一早就带着她去医院。那时,出租车刚好到交班时刻,街上没几辆,跑的都是“三马子”。在坐车的问题上,两个人出现分歧。他伸手拦下一辆“三马子”就要往上推田阡陌,但她坚持要等出租车。他说“三马子”走的路少,言外之意是它可以不遵守交通规则,像在人行道上穿梭的外卖摩托车,为抄近道,闯红灯、逆行,都不是问题。他并未说谎,也没有虚构的成分,但田阡陌并不在意这些,他拦下的“三马子”的座位是人造革包裹着的,已经烂了,吐出黄中发黑的海绵,像一截脏兮兮的舌头;那上面还垫着一条油光发亮的碎花图案棉褥子,也烂了,有硬邦邦的棉花露出来,同样脏兮兮的。田阡陌只是嫌弃它脏。他只想不生额外的事端,憋住想说的话,顺着她的意思等出租车,其实也没几分钟,他们就等到了。离学校近的医院有好几家,但他们特意预约了较远的一家。司机是个沉默的年轻人,并不像其他的司机那样喜欢与乘客搭讪,到医院的路途不算太远,但也得开上好一段时间。车窗大开着,车在匀速行驶,沉寂的车内毫无征兆地爆发出田阡陌的惊叫声——一只七星瓢虫被出租车掀起的风刮到她的手臂上,她天生怕这些会动的小东西。他面无表情,伸出用拇指绷住中指的右手,铆足劲发力,只听“啪”一声,那只七星瓢虫就已魂飞魄散。司机减慢车速,但并没有停下来,中央后视镜呈现一切。田阡陌只感到手臂上有黏糊糊的东西在漾开,但她忍住没去看,她知道那是什么,只是安静地拿出纸巾来回在手臂上擦拭,像试图抛光一根棍子。他满脸得意扬扬,仿佛手起刀落的勇士,但田阡陌感到罪恶,怀孕以后她一直吃素。出租车到医院门口,他拿出手机扫码付钱,但怎么也识别不出二维码,田阡陌焦躁起来,突然命令一般地让司机掉头按原路返回,她的话充满不容置疑的力量,他铁着脸看她,一言不发。他一直在和发酵已久的情绪博弈,但他所担心的额外的事端还是生出来了,然而他并没有预谋好的解决方案。司机轻易地就懂了他们各自的意思,但保持中立,也没有强制让他们下去商量,反而在路边熄车,轻松叼起一支烟,把胳膊搭在车窗上,头探出外,“吧嗒-吧嗒”摁打火机,就是不点烟,像在逗那些一闪一闪的火苗玩。
后来,那件事“没生事端”地了解,但刚从医院回到学校,他就被同学拉去参加辅导员的求婚仪式。当跟着大家盲目地将手中的礼花、气球和糖果抛向天空时,他在众人脸上洋溢的欢乐和喜悦中真正感受了爱情的力量,看着辅导员为对方戴上求婚戒指,他想到了手术后独自回宿舍的田阡陌。
那天再见到田阡陌时,已是傍晚,在一阵规律整齐的鸽哨声中,他醉醺醺地敲她的宿舍门,甫一进门,他就跌倒在地上呕吐起来,熏人的恶臭让同宿舍的姑娘们怨声载道,她们顾不上理论,全都捂着口鼻跑了。田阡陌抱着热水袋躺在床上静养,感觉身体被掏空,虚得像个断线的皮影人像。他吐得直不起腰来,呕吐物流了一滩,很快就弄脏其他姑娘的鞋。吐完,他试图借助床沿站起来,但被呕吐物滑倒,四仰八叉躺在地板上,浑身都被弄脏了。田阡陌亲眼目睹了面前这个让她怀孕的人的丑态,恨得咬牙切齿,又无可奈何,她艰难地坐起来,艰难地下床,艰难地打扫,感觉在手术台上时都不曾这样痛苦。等其他姑娘们结伴回来时,宿舍已经洁净如初,像被洗刷过一遍,她们看见田阡陌依旧躺在床上,而他,正双颊微红地仔细喂她吃一碗白粥。
剡扬几乎已经忘记当初是怎么说服田阡陌下出租车的,但他深刻地记得,在了结那件事后,他反而才开始认为自己从此可以理直气壮地宣布她是属于他的。
而现在,她消失了。
下篇
李懿在院子里喊剡扬,让他一起去街上贴寻人启事单。剡扬并不想去,认为那不过是演戏。自认已经猜透李懿和田阡陌的把戏,他才特意让李懿帮忙制作寻人启事单,以此做出姿态,不过事到临头,他反而不乐意。
事出之后,就报了警。警察是从邻镇来的,第二天中午才到,两个人,一老一少,看上去都懒洋洋的,简单勘探完现场,就带着李懿去做笔录。他想知道李懿会怎么跟警察讲述,警察会不会相信他,但还没有走近,就看见他被警车带走了。黄昏时分,他站在屋顶终于看见李懿出现在小镇的街道上,走得很慢,也懒洋洋的,像被那两个警察传染。李懿带回消息:警察一直认为他在编故事,不停地询问家族中是否有人患过精神疾病。他冷笑,心里特别认同警察的观点。李懿还带来另外的消息:邻镇虽然没有人凭空消失,但有其他的东西消失,比如汽车、牛犊、铁锅以及门窗。
“整个世界都在消亡。”李懿说,“这句话是邻镇一家面馆的老板讲的,他的店铺墙壁上写满了‘拆字。”
他越来越觉得李懿才像被虚构出来的人,浑身自带魔幻色彩,与其比,沈末和张达简直过于现实。
李懿还在院子里大喊,他看着屋顶,很不情愿地转身原路返回,来到李懿面前。李懿的手中也卷着一摞寻人启事单,看上去,数量要比他的多一些,除此之外,李懿还提着一个白色小铁皮桶,里面装的是熬制好的还冒着热气的糨糊。两个人对视一眼,双方的目光中似乎都暗含嫌弃,但谁也没有说一句话,就那么沉默着相继走出院子,出现在小镇的街道中央。
太阳已经完全升起,但植物还没接收到它的能量,依旧无精打采。街道上空荡荡的,只有一些高大的树木投射下来的暗影。李懿熟知街道上哪里有显眼的事物,比如电线杆、广告牌和路边果园的小房子,因此专门寻找它们,然后把糨糊均匀地刷上去。
一开始,李懿不仅刷糨糊,也张贴寻人启事单,两三次之后,就把那一摞东西塞给他。之后,李懿只负责刷糨糊,张贴的差事自然就落在他身上。他并不喜欢李懿“分配”给自己的差事,认为张贴并不像写小说那样具有创造性。与之对比,李懿的差事就显得有意思的多,当然,意思并不体现在刷糨糊上,那和张贴一样无聊。他看中的是寻找电线杆、广告牌、路边果园的小房子以及其他的一些显眼的目标事物。因为,“寻找”这件事情本身充满未知性,像在发现一个崭新的世界。他并不直接要求与李懿调换工作,而在张贴寻人启事单时以糨糊没刷均匀为由,从对方手里拿过刷子自己刷起来。刷完后,他并没有把刷子还给李懿,而是步伐铿锵地迈向前方的道路。
他两眼放光,直视前方。目标并不难找,只要注意力够集中,电线杆、广告牌、路边果园的小房子以及其他的一些显眼的事物便会主动迎上来。很快,就有一块湖蓝色的广告牌向他走来,只看了一眼,他就毫不犹豫地过去在上面开始刷糨糊。李懿看到了一切,但面无表情。刷完后,他眼神兴奋地看了李懿一眼,并不等待对方走近,而是继续朝前寻找下一个目标。那意思相当明确。之后,李懿走到那块广告牌下,抽出一张寻人启事单往糨糊上贴,像敷面膜,小心翼翼。张贴完毕,李懿再往前看时,发现他已经在前方一棵大树的树干上刷糨糊。
两个人就这样一前一后地在街道两旁走走停停,但始终没有相遇,就像小说中的张达和沈末。
他们分别是他虚构的第三十七位男主人公和第五十三位女主人公。在他的小说中,无论男主人公还是女主人公,名字都叫张达和沈末。在之前的很多篇小说中,张达和沈末共同经历过各种各样的事,比如,他们在婚后结伴乘快艇去重游一座在水岛上的寺庙,快到时,沈末却纵身跃入波涛茫茫的水库,化身为一尾美人鱼;比如,沈末曾跟随张达到故乡去举办婚礼,被张达的祖母赠予一只会说话的玉石手镯;又比如,张达的孩子爬上家附近一座木塔在顶层看见一堆骸骨,张达说那是被老鹰吃掉的鸽子,但不久以后,警察却以故意杀人罪(死的是张达的妻子沈末)突然将张达逮捕,等等。在目前这一篇小说中,他打算让张达和沈末做一对未曾谋面的恋人——张达捡到沈末扔的交友漂流瓶,因此决定给她写信。信寄走半年后,张达才收到回信。沈末在信中说,她住在一座废弃的海岛,每天的工作除了养海参就是发呆,日子过得极其无聊;张达告诉沈末,自己的生活也很无聊,因为他大学毕业后没考上公务员,只好在父亲的店铺帮忙修理摩托车。两个人靠写信交流,谈各自的困惑和理想,沈末说自己想遨游世界,张达则称考公务员是被父亲逼的,他的理想是成为一个长生不老的人。他们通信长达五年,在这五年中,张达依旧没考上公务员,但通过社会招聘考试成了一名城管,不上街,只需坐在办公室里写材料。沈末没有什么大的变化,自称攒的钱能够让她去一个近一点的国家旅行。在最近的一封信中,沈末告诉张达,海参已经养成,水产公司正在谈收购的事,如果不出意外,她将在半个月之内离开那座海岛。其实两个人并没有明确谈论过各自情感上的事,在最早的构思中,他打算让张达找到沈末,结局是让张达看见沈末在风浪中跟随她的丈夫和孩子一起离开那座海岛。
后来,他觉得那过于残酷,便删除沈末有丈夫和孩子的情节,但不会安排他们相见,结局已经设计好——当张达到达沈末所在的那座海岛时,已经人去岛空,同时,在惊涛拍岸中,张达从前来送信的邮递员手中接过了自己写给沈末的那封信。
此刻,他继续刷糨糊,李懿继续张贴寻人启事单,他们之间很稳定地保持着一段距离。快到中午的时候,糨糊已经刷完,但寻人启事单还剩很多。他气喘吁吁地坐在一棵树的阴翳下等李懿。
来小镇之前,他是一名大型国企的普通员工,每天和数据打交道,忙得就像眼前那台没有感情的电脑,有一天在来之不易的空暇浏览新闻时,一看到报道中的这座几乎与现代社会脱节的边境小镇,他就萌生了到这里生活的念头。那时,田阡陌是他所在的国企附属幼儿园的一名老师,她一直生活在城市,从小到大,独自去菜市场买菜的次数都屈指可数,但来到小镇后,她几乎变成一个农妇。
李懿看着坐在树下喘气的他,满肚子是气,如果自己来刷糨糊,寻人启事单完全可以绕着小镇街道两边的目标物转一圈。而现在,李懿必须得回家再熬制一些糨糊。李懿走上来,一言不发地从他手中接过铁皮桶,就像当初他从自己手中一言不发地接过它一样。之后,李懿什么话也没说,转身朝他们来的方向回家去了。李懿想,就算不讲明,他也应该知道自己是什么意思。就算是傻子,也会知道。
他坐在树下的阴翳中目送李懿一步一步走远,逐渐融化在空气中。直至完全看不到的李懿那一刻,他忽然想到,在他那像“三流小说家”的描述中,田阡陌也是这样消失的。在小说中,把一个人写消失,根本不算什么,但在现实世界中,这是不被接受的,就像田阡陌的消失,他完全不接受。
现在,他依然认为田阡陌的消失是一个阴谋。
太阳上升到树顶端,先前树下偌大的一片阴翳现在完全不见了。他眯着眼睛站起来,感到一阵黑色和眩晕,以往这个时候,田阡陌已经准备好午饭,但在她消失的这几天,他没吃过一次早餐。
缓了缓,等黑色散去,他朝李懿消失的地界遥望起来。好一会儿,并不见有人出现,他四处观察着,然后悄悄走过树旁边的一道矮坡一侧的水渠,慢慢蹲下来,一只手撑住温热的渠沿,另一只手护着身体,谨慎地滑进眼前已经干涸的水渠。
水渠的另一侧,是一片广袤的田野,被田埂分成无数块长方形田地。田地除了种庄稼,也种西瓜。现在,他打算到地里找点吃的,他见过有人从这里抱走西瓜。
翻上渠沿,大片植物气息扑面而来,走了一小会儿,他就看到一片西瓜地,但像衰老的小镇一样,地里的所有西瓜都已经腐烂,流淌出黄色的汁液,像患有某种晚期病症的病人。苍蝇黑压压地覆盖在那些腐烂的西瓜上,臭气熏天。
这片西瓜地旁边,是两片玉米地。玉米地过去,又是一片西瓜地。这一片不同于上一片,地里没有腐烂流汁的西瓜,也没有黑压压的苍蝇,而是成排地豎着木架。木架上面铺满西瓜秧,但瓜秧上看不到一颗西瓜。他走进去,碰运气般地穿梭于木架与木架之间,经过几株点缀在西瓜地的茂盛的玉米时,在它们脚下,居然真的发现了两颗不易被察觉的绿魆魆的小西瓜。西瓜秧已经枯萎,但仍像绳子一样缠在木架上,牢牢地抓着那两颗西瓜,仿佛是它们最后的守护者。
他伸手便去扭其中一颗的秧,想象着它能“咔嚓”一声,发出成熟的信号,但那瓜秧却如钢筋一般,在被折断的同时,锋利的断头毫不客气地划破了他的手掌。
血是瞬间流出来的。先是像一道水痕流过他的手掌,接着,便像水滴一样,一滴一滴,有的跌落在泥土上,有的跌落在瓜秧上,但更多的,则跌落在还在滚动摇摆的西瓜上。西瓜熟透了,砸在地面的瞬间就裂开了,继而流出汁液。虽然两种红色的液体很快就交融在一起,但他还是很容易就可以分辨出它们来,颜色深的是他的血,颜色浅的是西瓜的。红色的液体似乎神奇地刺激了食欲,他顾不上处理掌心的伤口,捞起地上的西瓜便大口吞咽。西瓜多汁,吃了几口,那些浅红色的液体混合着深红色的体液,一起流进伤口中,让他感到钻心的疼痛,像被一刀一刀认真地割。
绞痛。
此前,他以为只有盐、醋、辣椒等味道暴躁的东西才会让伤口雪上加霜。一开始,他并不十分在意,只是强忍着疼痛在空气中甩手,但甩了几次后,他突然感觉全身的血液似乎都朝伤口涌来,它们争前恐后地,迫切想要逃离他的身体。
这让他感到害怕,他扔掉西瓜,用完好的那面手掌捂住流血的这面,像断头的苍蝇在西瓜地胡乱地走来走去。
疼痛让他像跌跌撞撞的酒鬼,那无法控制流血和无法控制疼痛,使他觉得也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渐渐地,来自手掌的疼痛开始朝他全身蔓延,仿佛他的全身都被割了一样,那些分不清是浅还是深的红色液体湍湍而流。他无法阻止它们逃离自己的身体。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但他明白,自己必须赶紧阻止它们继续逃离。
他看向路边,但街道上依旧不见一个人,他又朝前走了几步,一眼就瞥见一张贴在瓜地的小房子墙壁上的寻人启事单,他急切想要止血,打算冲过去将它完整地撕下来包在流血的手掌上,但那些木架挡在前面,要走过去,得一排一排绕,他犹豫地看了几秒钟,突然抬脚踹在了眼前的木架上。木架被西瓜秧扽着,半倒不倒,他踏于其上,一跳一跳地越过了它们。那单子像是天生就长在墙壁上,他撕了几次,却连一个小角都扯不起来,血还在流,他感到急躁,觉得到这个时候,田阡陌还在跟他作对。他气愤地扬起流血的手掌,像是要扇她巴掌,但最后只是叹口气,沉重地朝寻人启事单摁下去。抬起手掌,田阡陌的头像已经被鲜血吞噬,清晰、可怖的红手印让他大吃一惊,他只有在电影中见过这么血腥的画面。
巨大的困意侵入身体,他觉得四肢无力,他离开小房子,循着来时的路往家中走去。他知道自己必须及时回家,否则,他很可能会倒在这片瓜地。他继续朝前走,依旧像一个酒鬼。
越走,他才发现回家的路越长,自己像走在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上。他再次急躁起来。天气炎热,跌落的血刚一接触地面,就冒出一股红色的雾气。雾气冒起的瞬间,血迹就干枯了,像来自历史的陈迹,他觉得自己的手掌丝毫没有愈合的意思,伤口仿佛一张得不到满足的嘴巴。
又走了一段,李懿每日绕着小镇巡逻的那条隐秘的小路开始露出雏形。他跟着走过一两次,知道它是一条捷径。虽然并不是很清楚路线,但被流淌不停的血液惊吓过度的他还是毫不犹豫地踏了过去。
现在正是正午,他像扑入田阡陌的怀抱迅速扑入了葱葱郁郁的草木中。刚走几步,他就感觉头顶的天色变成了黄昏,植物茂密,小路上的时间仿佛比外面降临得早,像是两个世界,他置身于这一个,想借助捷径,迅速回到另一个。这让他联想到时光隧道,他突然觉得这条小路或许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时光隧道。消失的田阡陌是否也……莫名的害怕让他沿着小路快走起来,但刚穿过一片油菜地,他又觉得田阡陌的消失绝对是她和李懿一起伪造的。
他停下脚步,在急促的喘气中弓着身躯深呼吸,暗示自己不许胡思乱想,那些荒诞的事情只可能存在于小说中,然而,他怎么也无法控制心脏恢复规律跳动,还有那些一直往外逃离的血,他感到不可思议。
头顶有一只乌鸦声声叫唤,天空越来越暗,就在那清寒的鸣叫中,他第一次感觉自己要死了。死亡强烈要求他马上回家,一刻也不能耽误。他再次沿着小路极速前进。茂密却无力的植物让他看不清前方的路的走向,那些密密麻麻,那些影影绰绰,通通化作迷蒙的气息往他眼睛里游荡。
穿过另一片油菜地,像是做梦,又像是看电影,他隐约看见从远方迎面而来一只硕大的陌生动物。它游弋在云雾中,像水生动物,步态优雅,体型清瘦,脖子挺拔,看见他也并不胆怯,仿佛一位典雅的公主。陌生动物时而远,时而近,像镜头拉长又缩短,他不敢轻举妄动,虽然看不见对方的眼睛,但深切感到它并不怕他。他的急躁有增无减,但此刻,他不得不学着对方与其对峙,假装自己是一只蓄势待发的猛兽。对方似乎比他有耐心,把自己凝固成一尊雕像,镇定无比。对方的心思也像云雾一般让他感到困惑,他越来越感觉陌生动物是无法对视的深渊。他打算扭身逃跑,但在抬脚时才感觉自己也成了一尊雕塑,无法动弹。恐惧像头顶的天色由淡渐浓,紧锁于心,就在他绝望地放弃时,那只陌生的动物忽然抬腿步姿优雅地游弋着消失在寂静的天色中。
未知的恐惧感有增无减。他无法从不知是虚幻还是现实的情境中脱身,但他试着,尝试着使自己僵硬的双腿驱动,就像在过去的无数个白昼和黑夜走路那样,轻轻抬起脚,左右腿轮流迈进,甚至都不需使劲,整个人就可以前进。
当这种回忆被庄重地呼唤时,他惊喜地发现自己又可以走路了。
路就在脚下,但路已不是路。
路边的植物从沉睡中苏醒,不再无精打采,主动伸展枝条触摸他的身体,但那动作分明有人的姿态。他疑惑着走了几步,越来越多的植物与他接触,有的轻柔,有的有力,有的粗暴,他不明白它们是善良还是恶意。他确信自己不是“像”置身于另外一个世界,而是“就是”,他下意识地转身——处于求生的欲望——但眼前,已然换了一番模样。
那一片油菜地不见了。
手掌还在滴血,但小路上,除了脚下,他看不到其他地方有血迹。
植物聚集而来,伸展的枝干像无数只胳膊,无数个脖颈,当它们接触他的皮肤时,他又觉得它们是无数面手掌,无数颗头颅。乌鸦的鸣叫声声不歇,他迷惘地朝天空看了一眼,再低头时,却发现脚边多了一只猩红的活动的长舌,他惊叫着跳闪一边,在慌乱中终于认清那是一条黑色的狗在舔舐地上的血。
他感觉这个世界疯了。
他一路尖叫着,向未知的前方奔跑起来。
植物好像被他的尖叫声唤醒了,它们扭动着,摇晃着,跳跃着,他感觉自己在穿越人山人海。有的植物试图阻拦他,它们或伸腿,或拉手,但他就像无法控制自己流血,他同样也无法控制自己挥舞臂膀。他的臂膀像极速旋转的风扇的桨叶,那些碰到他的植物,都被绞得支离破碎。植物的汁液在眼前横飞,溅落在他的脸上、眼睛里、脖颈中,但更多的还是如他的血液一样,落在地面和草丛。
他一路呼喊着往前冲,但在那喊声中,他也听到了植物的高呼和号叫。那不是疼痛的声音,更像胜利者的欢呼和嘲笑。明明跑得浑身冒汗,但他感到自己的身体在逐渐变凉。
与群魔乱舞的植物相比,他觉得自己孤独无依,甚至不如虚构的沈末和张达,他们虽然依靠远隔万里的信件维系感情,但至少心有所托。而在田阡陌消失的这几天里,他时时刻刻活得像一株孤独的植物,他仿佛已经预见到此后没有她的日子,那将是比等待回信还痛苦的光阴。
几乎在这一瞬间,他想修改结局,安排沈末和张达相见,原来的结局——当张达赶到沈末所在的那座海岛时,已经人去岛空,同时,在惊涛拍岸中,张达从前来送信的邮递员手中接过了自己写给沈末的那封信——简直惨无人道,他要让他们相见。
当这种想法坚定于心时,他在疯狂的奔跑中隐约看到了小镇街道的轮廓。属于李懿的这条隐秘的小路的确缩短了两个世界的距离。
他想他会离开小路,踏上街道中央,然后只要左右腿輪流迈进就能到达家中;他会在街门口撞见提着一个装满糨糊桶子的李懿;他会向对方解释自己的手掌因何流血;他会走到水池边,清洗那些还在流淌的血;他会走进二楼的房间,推开门寻找可以包扎伤口的布料。
但一想到可能会因为田阡陌的消失而找不到一块合适的布料,他再也忍不住,在即将回到原来的世界时,嚎啕大哭起来。
责任编辑 包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