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管城理市
2021-10-08昆山市城市管理局
昆山市城市管理局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的任务越来越重,执法难度也越来越大,仅仅依靠传统的“现场执法”手段已经不能适应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城管局充分发挥现代科技的优势作用,积极探索零接触的“非现场执法”模式,较好地破解了执法难题、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效率、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一、城管执法面临的难题
昆山市域面积931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09.2万,各类市场主体超100万,机动车保有量76.2万辆。外来人口多、中心城区业态乱、管理要素多,目前城管系统执法人员274人,城管执法力量相对不足,导致昆山市执法工作面临诸多难题。
(一)店外占道经营多
昆山市中心城区业态丰富,存有部分水果、鲜花、汽修和快递经营户,致使店外堆放、占道经营、占道作业等违法行为呈高发态势,夏季尤为严重。店铺前脏乱不堪、影响行人通行等现象屡见不鲜。
(二)现场调查取证难
执法过程中,暂扣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等手段实施阻力大,容易诱发矛盾冲突。同时,因很多违法违规行为随机性强,证据“转瞬即逝”,难以取证查处,如渣土车抛撒污染路面、偷倒乱倒垃圾、乱倒污水等。
(三)社会支持氛围差
很多市民和管理对象对城管执法抱有“偏见”,认为可遵守可不遵守,从而造成对城市管理的守法意识不强,在各类违规违法乱象频发中产生“法不责众”的心态。
二、探索“非现场执法”新模式
针对执法难题,昆山市转变工作思路,借助信息化手段发现和处置问题,探索形成了“非现场执法”工作模式。
“非现场执法”是指,在执法方式上,通过科技手段非现场取证,在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尽可能地减少与管理对象接触,是有别于现场执法的一种执法模式。
昆山市以原数字城管平台为基础,构建“探头站岗、鼠标巡逻、系统派单”的信息化勤务指挥平台。通过整合公安、交通、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7万多个高清视频探头,将视频监控覆盖面扩大到中心城区的大街小巷,实现了“足不出户管全城”。在信息化勤务指挥平台的基础上,还创新使用人工智能(AI)行为识别技术,在市场周边和22条主要道路新增481个高清视频探头。系统可自动报警并抓拍、录像、存档,同时将违规图片、信息自动推送给执法人员和责任商户,提醒执法人员依法调查处理,通知商户落实整改,实现对轻微违法行为的精准发现。案件平均处置时间缩短至24分钟,效率提升90%以上。
三、重构“非现场执法”办案流程
非现场执法,核心是执法,特点在于“非现场”“非接触性”,主要体现在取证、送达、执行等三个环节上。“非现场执法”的具体办案流程为:
(一)立案
勤务指挥系统和人工智能识别系统抓拍到当事人违法行为后,将违规图片发送给执法人员。
(二)调查取证
执法人员收到照片后,前往现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引导当事人签订《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并向当事人发放《通知书》。
(三)处罚决定
当事人收到《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限内到中队接受调查,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发放《告知书》。当事人收到告知书后,可以行使陈述申辩的权利,中队对当事人陈述申辩复核后进行回复。同时,根据陈述申辩的复核情况作出处罚决定,向当事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注:若当事人态度抗拒不配合,执法人员可以采用邮寄送达的方式,将法律文书邮寄到《法津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上的地址。即使当事人拒收,亦视为送达。)
(四)执行决定
若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自觉履行处罚,则案件依法结案。若当事人拒不履行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非诉强制执行。
四、“非现场执法”的作用发挥
城管执法中运用非现场执法手段,较好地解决了执法力量不足、执法现场冲突、拒收执法文书、执法权威不高等四大难题,实现了科技与法治的完美结合。
昆山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摄影:李国栋
昆山市城市广场 摄影:王伟明
(一)解决了一线执法力量不足的难题
“非现场执法”改变了原有的执法方式,各基层中队从原来的2名以上执法人员现场巡查,变为指挥中心2~3名坐席员线上巡查、派单和处置。现场巡查人员减少85%。把更多的人力物力投入到案件查处中去,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人力不足的难题。
(二)解决了现场执法冲突的难题
实施“非现场执法”,通过信息化手段取证、固定证据,大幅减少暂扣等行政强制措施,缓和了行政相对人的对抗情绪,降低了执法冲突。“非现场执法”模式的开展及“城警联动”机制的日益完善,使妨碍执法、暴力抗法事件的数量逐年减少,执法保障更加有力。
(三)解决了法律文书送达的难题
在数据资料普查录入时,与行政相对人签订地址确认函。城市管理和执法过程中,如发現行政相对人存在违法违规问题,通过“非接触性执法”获取证据后,文书可通过邮寄送达的方式有效送达,完成“零接触”下的告知程序。即使行政相对人拒绝接收邮件,法院仍然认定其具有送达的法律效力。
(四)解决了执法权威性不强的难题
建立非诉强制执行制度,按照程序对不愿见面、拒绝接受调查的行政相对人依法申请法院进行行政强制执行。增强了执法人员自信,树立了城管执法权威,解决了城管执法的“最后一公里”难题。
五、强化“非现场执法”保障
(一)实施非诉保障
经过与法院沟通协调,实施城市管理非诉强制执行制度。针对行政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提起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形,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非诉行政案件强制执行,运用司法力量保障行政处罚得到有效落实。
(二)加强律师驻队保障
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协议。律师进驻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为执法队伍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协助开展群众法治教育、监督和规范执法工作。“律师驻队”模式在规范执法行为、确保程序正当、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非现场执法”的顺利施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实行信用惩戒保障
联合昆山市信用办,建立违法行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共治局面,执行率得到显著提升。
昆山市“非现场执法”实施以来,未出现一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下一步,昆山市城管局将继续完善“非现场执法”流程,不断探索丰富“非现场执法”应用场景,全面提升执法能力。
(执笔人:顾晓纯 朱成强)
(压题图片:昆山市开发区新貌
摄影:王伟明)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