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媒时代短视频传播的伦理校准:失范与规训
2021-10-08江世明
江世明
【摘要】在数字技术与商业营销的双重推动下,智媒时代“技术理性”与“人文理性”日益失衡,导致短视频传播因算法把关缺陷、传播场域失序及制度监管乏力、把关逻辑功利、伦理责任消解等原因出现诚信缺失、公德失范、侵权乱象丛生等问题。以福柯的规训理论来阐释短视频传播治理逻辑,从加强自律与健全法治两方面来矫正短视频传播伦理偏差,建构短视频核查机制和完善短视频法治,是智媒时代短视频传播的伦理校准路径。
【关键词】智媒时代;短视频;伦理失范;治理
智媒时代,万物皆媒。众多短视频平台在算法推荐、AI人工智能等的助力下实现爆发式走红,为公众提供了一个自我文化创造与精神释放的最佳渠道。《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络视频(含短视频)用户规模达9.27亿。但是耀眼的数据下,短视频传播却频频暴露出诚信缺失、公德失范等伦理问题。如何发挥智媒优势,加强短视频传播的规制与管理,实现短视频平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之一。
一、智媒时代短视频传播的伦理失范表现
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价值理性、责任意识、信息处理、安全防护等,都成为智媒时代亟须解决的重要问题,“人文理性”与“技术理性”不断博弈,算法的精准性打破了用户信息接收的多样性和平衡性,注意力经济消解了媒体的公共责任,短视频传播的伦理边界日益模糊,导致伦理失范行为频现。
(一)内容真假难辨,短视频平台真实性伦理失范
技术的进步与飞速发展让短视频的制作与传播呈现前所未有的便捷与丰富,但受众一面沉浸在“短视频无处不在”,获取信息便捷的欣喜中,一面则遭受到虚假短视频的侵袭。从初级的拼凑剪辑到专业的剧本摆拍,再到AI技术加持的深度伪造,短视频造假频繁成为公众讨论的话题。
短视频平台造假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拼凑剪辑。二是通过摆拍和剧情表达,制造意外、反差和反转。三是利用AI系统任意创建和编辑视频。技术是把双刃剑,在AI技术与短视频制作融合后,短视频造假层面不仅能够以假乱真,更能“无中生有”。
(二)“三俗”滋生蔓延,短视频平台社会道德伦理失范
短视频的低门槛、全民参与性及独具的娱乐放松功能为“三俗”信息的滋生蔓延提供了土壤和氛围,而流量导向的价值观则使短视频平台放任惊悚、恶搞、炫富、戏谑经典等低俗内容传播。还有一些危险动作和恶搞类视频引发用户效仿。这些都引起了社会受众对短视频平台审核监管机制的质疑和批判。
(三)侵权乱象频生,短视频平台法治伦理失范
侵权盗版问题已经成为目前短视频法治伦理失范的重要表现形式,主要体现为以下两种侵权路径。一是版权侵权,指个人未经授权许可,模仿、剪辑、传播他人影视、摄影、文字等作品或创意的行为。二是隐私侵权,指短视频制作传播过程中对别人隐私权的侵犯和平台的非法数据抓取,如擅自拍摄路人的“偷拍”或“整蛊路人”类视频。智媒时代网络的开放性、交互性对版权保护而言,是一个重大挑战。
二、智媒时代短视频传播的伦理失范探究
短视频传播的伦理失范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本文主要从短视频依赖的算法推荐机制、社会传播场域及短视频生产传播的价值逻辑三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一)“算法型”推荐机制与人工审核的缺失
传播学者尼尔·波兹曼在《技术垄断》一书中断言,每一种新技术都既是包袱又是恩赐,不是非此即彼的结果,而是利弊同在的产物。算法推荐等人工智能手段的技术赋权在助推短视频实现爆发式走红的同时,也因过度量化用户的一切社会行为,消解了人本具有的批判性和革命性,使其成为“单向度的人”。
算法推荐技术对短视频平台把关权进行程序化收编,对信息先放后审,这种滞后的“事后把关”模式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编辑对偏离主流价值信息的层层过滤、筛选机制,瓦解了传统把关的严密制度性,造成大量失真、窄化、低俗的短视频内容在信息场肆意传播,即使事后对其进行下架、封禁等处理,也无法消除其已经造成的负面影响。同时,由于算法把关是由算法程序进行的一种后台机器化流水线作业,机器的“刻板性”使其不具备对短视频“新闻价值”和“真伪善恶”的辨识能力,很容易在“流量化”的价值逻辑下,推送大量猎奇、暴恐、色情等能快速“吸粉”的内容,而将公共性、有价值、有深度的内容拒之门外。除此之外,算法把关的“黑箱式”后台隐秘化作业具有不可监察和不可解释性,容易造成信息输出和解读错误,并会导致算法歧视和算法偏见等问题。
同时,作为人工智能重要辅助手段的人工审核也不尽如人意。一方面短視频内部的人工把关机制存在程序繁琐、责任模糊等问题,容易造成各个编辑的工作内容相互交叉、分工模糊,把关效度无法保证。另一方面由于短视频平台自身缺乏媒介素养过硬、相对稳定的专业审核队伍,为了提高审核效率,一些平台甚至将大量短视频的审核交给人员流动性更强、专业素养更无法保证的外包公司。
(二)“失序性”传播场域与制度监管的乏力
短视频传播的伦理失范还要归因于“失序性”传播场域与制度监管的乏力。智媒时代,互联网发言的低成本、匿名性以及传播渠道的快速互联、多点融通,极大释放了普通民众的表达权和传播权,造成传播主体素质参差不齐,这很容易将社会矛盾简单化、极端化,并经由天性“草根”的短视频,通过恶搞、审丑、散播虚假消息等行为,宣泄情绪,制造社会矛盾。此外,短视频庞杂的用户群体也很容易在利益等诱因下发生心理需求或价值需求的偏离,放纵那个弗洛伊德所谓被社会道德规范长期压制的“真实”的“本我”,[1]或为满足低俗、猎奇等低级趣味,或为金钱利益,无视社会道德法制,发布、点击并传播各类虚假、低俗、色情等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并在“用户导向”的短视频生产模式下,成为短视频传播伦理失范行为的重要推手。
同时,互联网自由、平等、开放的对话模式和社交网络的“平权化”也使网络生态呈现“公私含混”的特征,“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相互渗透,隐私消费成为常态,偷拍、人肉搜索、起底曝光等侵犯公民隐私权、名誉权及其他权利的短视频不断挑战着短视频的把关底限。
失序的传播场域迫切需要制度的规束,但当前互联网视听领域尚缺乏普适性的专业性立法,难以对短视频传播进行反思性、预防性和惩戒性的规范和引导。
(三)“流量化”价值逻辑与伦理责任的消解
迈克尔·舒德森指出,新闻业是生产和传播有关公共利益的重要事实信息的活动或实践。[2]以算法起家的短视频自诞生之日起便是流量洼地和资本洼地,资本的逐利性使得短视频平台忽视了自身肩负的道德底线、价值认知和社会责任,基本指标和价值逻辑倾向于资讯信息的覆盖、频次、匹配、停留、转发等利于广告价值和价格计算的要素,缺乏动力和必要性去考虑这些资讯信息是否会显著增加社会与公共利益价值。[3]为了证明自己的商业价值和快速变现,短视频运营商以技术中立为借口,放任算法为“尖叫效应”服务。过多的功利、浮华、虛无等元素,消解着传统媒体多年沉淀形成的新闻价值。功利化的价值逻辑需要更高层次的道德调节和引领以及良知人性的托底,但现代性的“三足鼎”——社会分工、技术和市场逻辑,分别造成伦理责任角色化与评判标准碎片化、伦理内容虚无化以及伦理约束力的消解化。[4]这些受现代性冲击而异化的伦理观念,更加速了短视频内容生产者及运营商的伦理责任的消解。
三、智媒时代短视频传播的伦理校准策略
短视频传播伦理失范导致的一系列伦理危机及网络乱象,已经引起人们的反省和警觉。在智媒时代新的传播生态下,以福柯的规训理论视角,着眼互联网治理全局,加强网络法治、平台自律、用户监督,才能有效规制短视频传播的伦理失范行为,构筑互联网生态的文化理性。
(一)相关法律与时俱进,夯实短视频发展牢固基础
网络空间需要在保障自由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促进自律、自觉的精神,与技术潮流同步,推动网络生态的健康良性发展,使民众更好地享受技术的福利。
一是政策层面,继续完善网络视听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以行之有效的惩戒机制,规范短视频把关行为。目前已施行的《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对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做了明确详细的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的《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也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次将AI造假音视频列入法规,但网络短视频领域的立法之路仍任重而道远。
二是监管层面,转变监管逻辑,建立短视频监管的长效机制,构建短视频联合规制矩阵。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指出,“网络视频和网络直播的内容监管,不能只是由平台自己来做,而是要由平台、政府、家长、青少年权益保护人士等多方力量参与。成立道德委员会,让各方力量参与进来,形成全社会监管的合力”。[5]联合规制短视频把关行为,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防范”和“常态化管理”。
三是舆论层面,加强主流媒体与新媒介技术的融合,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导向作用。政府相关部门可以联合行业协会和平台运营商,建立短视频大数据监测平台,监测短视频市场变化及舆情趋势,为政府和相关管理主体科学管理短视频市场提供实时的数据支撑。同时,强化主流媒体传播力,以正能量的优质主流文化占领网络空间,引导短视频平台规范把关行为。
(二)平台“按行自抑”,树立短视频传播价值标杆
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短视频传播的伦理校准,主要靠短视频平台自身提高认识,自省自身伦理失范行为,树立长远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理念,敬畏市场和社会主流价值观,加强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短视频传播空间。
一是完善平台审核方法和流程。譬如严格落实先审后播制度和先授权再传播的著作权法原则,对不合规的内容做好事前防范;扩大人工审核队伍,组建专业的内容审核委员会,积极践行员工职业价值观培训制度,提高对外包审核公司的资格审核标准;设置注册“关卡”,增强短视频制作者的责任意识和规范意识,实行UGC分级制度,以“流量变现”和“电商变现”为杠杆,提高短视频制作质量,加强对内容生产者的柔性把关;完善防沉迷模式,升级未成年审核模型;落实“实名制+黑名单”制度等。
二是优化智能把关,建立“智能+人工”把关模式。短视频传发频率快、种类多,纯人工审核难度较大,因而,提升短视频把关效度需要提高短视频智能监控技术。此外,人工智能最终还是要通过人来发挥作用的,智能把关还需要政治思想来保障。如今各大互联网平台相继建立和健全了党的基层组织,这将成为短视频治理有力的政治保障。[6]
(三)赋权用户,丰富短视频治理理论内涵
短视频的传播治理既需要线上监管,也离不开线下用户的协作监督,线上线下协同,共同营造健康的短视频环境。
一是要提升用户伦理素养。政府、平台、学校等应多方协作,将媒介素养纳入学校教育体系,并把网络道德伦理及短视频使用的规范、流程,以网络游戏、公益课程等形式,寓教于乐,在潜移默化中提升用户的媒介素养。
二是要完善用户监督举报机制,畅通用户投诉举报渠道。用户是短视频监督的重要力量,承担着公众治理的责任。短视频平台可以组织媒介素养较高的用户进行线上线下实时动态把关,鼓励用户对谣言和伪科学进行监督投诉。
四、结语
短视频传播的伦理失范行为虽然与失序化的传播场域、把关机制缺陷及监管乏力有很大关系,但本质上还是智媒时代“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失衡、现代物质力量侵蚀人们伦理意识的结果。因而,智媒时代短视频传播的伦理校准不仅需要经济、法律和技术“三驾马车”,还需要更高层次道德伦理规范的调节和引领。积极探究人工智能的伦理界限,保证人们在短视频传播中的主观能动性,强化人们在其中的统摄地位,以人为本,为算法植入价值观,实行数据抓取、源代码、程序设计以及协同过滤结合人工审查的全公开,做到每个环节都有据可查,堵住算法把关中可能出现的人为失误和偏见。[7]同时,还要构建短视频传播的责任体系,确保优质短视频的内容供给,以绿色、精品的短视频内容产业链和生态圈,构筑短视频生态的文化理性,以增加短视频对人类社会公共价值的贡献率。
[本文为河南省科技厅2021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软科学研究)支持项目“智媒时代背景下高校科研成果转化机制与路径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12400410393;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项目“新媒体环境下高校艺术类专业教学成果社会转化与传播路径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9GZGG084]
参考文献:
[1]高宏存,马亚敏.移动短视频生产的“众神狂欢”与秩序治理[J].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6):47-54.
[2]啜一芃.文化软实力视域下美囯网络游戏规制研究[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16.
[3]赵双阁,岳梦怡.新闻的“量化转型”:算法推荐对媒介伦理的挑战与应对[J].当代传播,2018(4):52-56.
[4]祖昊.试析新闻伦理失范背后的现代性因素[J].兰州工业学院学报,2016(1):106-110.
[5]蒲晓磊.网络防沉迷不能落下短视频[N].法制日报,2019-11-12.
[6]陈晔.2018年我国短视频监管与治理[J].新闻爱好者,2019(6):36-40.
[7]杜娟.走向人机协同:算法新闻时代的新闻伦理[J].新闻爱好者,2019(9):21-25.
(作者为中原文化艺术学院副教授)
编校:赵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