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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庆区西屯墓地东汉墓M100发掘简报

2021-10-04北京市文物研究所

文物春秋 2021年2期

【关键词】北京延庆;西屯墓地;M100;双墓道九室砖室墓;东汉晚期

【摘要】北京延庆西屯墓地共发现墓葬490座,以汉代墓葬数量最多。其中M100是该墓地发现的东汉砖室墓中规模最大、形制最为特殊的一座。墓葬为双墓道九室砖室墓,结构复杂,随葬品丰富,为研究和探讨东汉晚期幽燕地区砖室墓的发展和演变提供了重要的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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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6CKG013)“北京延庆西屯墓地发掘研究报告”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延庆西屯墓地位于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西屯村西南约200米,东距延庆区约2公里,北靠燕山余脉冠帽山,南临妫水河。2008年10月至2009年11月,为配合西屯村西南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设,北京市文物研究所对该项目占地范围进行了考古勘探和发掘工作。墓地北为延农路,南为延下路,以欢呼路为界分为西区(Ⅰ区)和东区(Ⅱ区),共发掘墓葬490座。其中位于Ⅰ区中西部的M100规模较大,形制特殊,结构复杂,随葬品丰富,现简报如下(图一)。

一、地层堆积

延庆西屯墓地的地层堆积共有3层:第①层,呈黄灰色,土质较松,颗粒较大,厚0.24~0.3米,包含植物根系、现代杂物等,明清时期墓葬开口于此层下;

第②层,黄褐色花土,土质疏松,厚0.5~ 0.55米,包含有少量残砖、瓦片等,魏晋北朝时期墓葬开口于此层下;

第③层,黄褐色花土,土质疏松,厚0.1~0.45米,包含有绳纹瓦片、陶釜残片、残砖块等,汉代墓葬均开口于此层下。

二、墓葬形制

M100开口于第③层下,地表未見封土堆。墓葬为双墓道九室砖室墓,墓道朝西,方向273°(图二、三)。墓口距地表1.25米,深1.25米,填土为黄褐色花土。墓葬可分为南、北两部分,从西向东均由墓道、甬道、前室、中室、后室及侧室组成,中部由甬道相连接。墓壁为砖砌,较为规整,用砖规格为30×15×6厘米。现分别详述如下。

(一)北侧

1.北墓道位于北侧最西端,平面呈长方形。东西长3.6米,南北宽1.26~1.44米,近墓口处深1.3米。填土为花土,土质较松,内有陶片若干。自开口向下修筑三步台阶。第一步台阶面宽1.26~1.31米,进深1.4米,高0.12米,坡度20°;第二步台阶面宽1.3米,进深0.78米,高0.24米;第三步台阶面宽1.34米,进深0.5米,高0.34米。

2.北墓门位于北墓道东端。面宽0.84米,内高1.68米,进深0.3米。南北两壁用青砖垒砌,砌法为两平一竖。从0.96米处开始起券,两层立砖砌成圆弧拱顶,其上再平铺青砖。封门用青砖斜向错缝砌成“人”字形,残高0.87米。

3.北甬道墓门向东为甬道,平面呈长方形。长2.4米,宽1.1~1.2米,两侧壁用青砖垒砌,砌法为两顺一丁。从高0.96米开始起券,平砖错缝砌成圆弧形拱顶,顶高0.4米。

4.北前室(1室)位于甬道以东。平面呈长方形,长3.18米,宽1.4米,残高1.2米。四壁以青砖错缝砌筑,砌法为两平一竖。墓底不见铺砖。清理出陶屋顶、陶盘、陶灶残件等。

5.北中室(2室)位于北前室以东,平面呈长方形。长3.15米,宽3.3米,残高0.9~1.3米。周壁的砌筑方式均为两平一竖,残高0.6~1.6米,墓底不见铺砖,发现有红烧土块若干。南、北、西三面均有一条甬道与其他墓室相通,东面有两条甬道分别通向北后①室(3室)和北后②室(4室),除南侧一条长1.36米、宽0.7米外,其他甬道均为长1.2米、宽0.8米。墓底发现若干陶厕、陶屋顶残片及其他陶楼(房)残件。另发现铜钱等。

6.北后①室(3室)位于北中室东北,西侧有甬道与北中室连通。平面呈长方形,长3.18米,宽1.44米,残高1.1米。四壁砌砖及铺地砖被扰严重,大部分已不存,仅存整齐的土圹。发现陶棺1件。

7.北后②室(4室)位于北中室东南,西侧有甬道与北中室连通。平面呈长方形,长2.88米,宽1.98米。北壁券顶残高1.88米,南壁残高0.66米,墓壁青砖有火烧的痕迹。底部铺有白灰并夹杂有紫红色粉状物,未见铺地砖。发现陶棺1件。

8.北侧室(8室)位于北中室以北,南侧有甬道与北中室连通。平面呈长方形,长3.6米,宽2.16米,残高0.66~1.2米。四周以青砖两平一竖错缝垒砌而成,每层间可见2毫米厚的橘红色粘合剂。墓壁砌砖有内外两层,紧贴土圹一层为红烧砖,贴近墓室一层为青砖。墓底局部见有红烧土和草木灰痕迹,之上散见撒有白灰,墓室西北角还发现有数块烧骨。该墓室出土陶片较多,可辨器型有陶盘、陶壶、陶罐、陶灯、陶案、陶厕、陶屋顶及其他陶楼(房)残件等。

(二)南侧

1.南墓道位于墓葬南侧最西端,斜坡式,平面呈梯形。长1.98米,宽0.84~1.44米,近墓门处高0.76米。坡长2.1米,坡度20°。填土为花土,土质较松,无包含物。

2.南墓门位于墓道东端。面宽0.9米,进深0.5米,券顶已无存,残高1.14米。封门用青砖不规则竖砌。

3.南甬道位于墓门以东,呈长方形。长2.52米,宽0.6~0.72米。顶部已被破坏,南北两壁均为青砖两平一竖错缝叠砌而成。

4.南前室(5室)位于南甬道以东,平面呈长方形。长2.64米,宽1.1~1.2米,残高 1.06米。四壁为青砖砌筑,砌法为两平一竖。墓底铺地为青砖南北向错缝平铺而成,保存较好。发现有成年人骨残块,性别不详。出土较多残碎陶片,可辨器型有陶盘、陶壶、陶灯等,还发现有陶羊、陶马、陶人俑等。另见较多动物骨骼,经鉴定有黄牛、狍子等。

5.南中室(6室)位于南前室的东侧,平面呈长方形。长2.7米,宽2.79米,残高1.4米。四壁为两顺一丁法砌筑,墓底铺砖全部被破坏。东、西、南、北均有甬道与其他墓室相通。其中北侧甬道长1.36米,宽0.7米,通向北中室。南侧甬道长1.2米,宽0.95米,通向南侧室。南北甬道均残高1.75米,侧壁砌法改为“两平一竖”,从高1.25米处开始起券,由两层立砖砌成券顶。西侧甬道向西通向南前室,长1.32米,宽0.72米,残高0.8米,地砖铺法与南前室相同。东侧甬道向东与南后室相连,长1.38米,宽0.66米,残高0.6米。该墓室出土较多残碎陶片,可辨器型有陶奁盖、陶盘、陶仓、陶厕、陶屋顶残件等;还发现有铜镜残件、铜戒指、铅饰件等遗物。

6.南后室(7室)位于南中室东部,西端有甬道与南中室相连。平面呈长方形,长2.64米,宽1.32米,残高0.8~0.84米。墓底铺地砖无存,有成年人骨残块,性别不详。出土有较少陶楼(房)残片、铜钱等。

7.南侧室(9室)位于南中室南侧,北端有甬道与南中室相连。平面呈长方形,长2.49米,宽1.32米,残高0.4~1.16米。西壁由三层砖砌筑,紧贴土圹内壁的一层为碎砖块,中间一层青、红砖间杂,近墓室一层为青砖。东壁由两层砖砌筑,紧贴土圹层为红烧砖,贴近墓室层为青砖。墓室内填花土,含有大量残砖块。底部铺地砖无存,出土少量铜钱和陶屋頂残片。

三、出土遗物

该墓被盗扰、破坏严重,清理出较多陶片,共发现陶、铜、铅等各类遗物124件,其中复原器物74件,编号M100∶1—74;采集陶砖4件,编号为M100∶75—78;46枚铜钱统一编号为M100∶79。除此之外,还发现有大中型哺乳动物的骨骼。现分别介绍如下:

(一)陶质遗物

共74件,可分为葬具、生活用器、建筑明器、构件、陶俑、墓砖等分类。

1.葬具

陶棺2件,均为泥质灰陶,平面呈梯形,做工规整,有封底。M100∶1,带有棺盖。通长129厘米,宽30.9~36.4厘米,棺高23.4~ 27.2厘米,通高25.8~29.5厘米(图四,1)。M100∶2,棺盖未复原,通长126厘米,宽28~ 36厘米,高23.2~28.5厘米。

2.生活用器共19件。

陶盘10件,均为泥质灰陶,轮制,浅腹,平底。M100∶8,侈口,方圆唇,腹下部有一折棱,素面。口径11.7厘米,底径9.6厘米,高2厘米(图四,2)。M100∶15,直口,圆唇,腹壁较直,素面。口径13.6厘米,底径12厘米,高2.4厘米(图四,3)。M100∶7,敞口,方圆唇,平沿,腹部斜直,腹下部有一折棱,素面。口径14.4厘米,底径10.4厘米,高2.4厘米(图四,4)。M100∶16,敞口,方圆唇,腹下部有一折棱,素面。口径22.3厘米,底径19.1厘米,高3.9厘米(图四,5)。M100∶13,与M100∶14大小、形制相同。敞口,方唇,平沿。腹部有一折棱,内壁饰凹弦纹两周。口径27.2厘米,底径18.5厘米,高5.9厘米(图四,6)。M100∶6,敞口,方圆唇,腹部斜直。器底内部饰凹弦纹两周,并保留部分红彩。口径26.4厘米,底径17.6厘米,高4厘米(图四,7)。M100∶19,与M100∶20、M100∶21大小、形制相同。圆形,敞口,平沿,折腹。器底内部饰三周凹弦纹及两周红彩。口径34.4厘米,底径32厘米,高2.4厘米(图四,8)。

陶壶2件,均为泥质灰陶,轮制,折腹。M100∶18,盘口,尖圆唇,口沿外斜,束颈,溜肩,平底。颈部及腹上部饰数周凹弦纹,内壁轮痕清晰。口径15.7厘米,最大腹径21.6厘米,底径14.3厘米,通高40厘米(图四,9;图五,1)。M100∶37,仅存腹部。最大腹径23.4厘米,残高19.4厘米(图四,10)。

陶灯2件,均为泥质灰陶,轮制,浅灯盘,方圆唇,口微敞,腹壁有一折棱,平底。M100∶17,直口,浅腹,平底。圆柱状灯柄,刮削痕迹明显,空心,倒盘状座,内圈刻划一周方块形纹饰,外圈饰一周三角纹。口径12.1厘米,底径13厘米,通高15.6厘米(图四,11)。M100∶33,残。斜直腹。人形柄,右手上托,双腿呈跪姿,实心,下端有榫卯结构连接灯座,座无存。盘口径7.4厘米,柱宽2.5厘米,柱厚1.9厘米,残高8.2厘米(图四,13;封二,1)。

陶汲水罐1件。M100∶42,泥质灰陶。轮制。直口,方唇,弧腹,尖圜底。近口部饰两周凹弦纹,腹部及底部饰竖向绳纹。口径4.5厘米,高4.5厘米(图四,12)。

陶奁盖1件。M100∶9,泥质灰陶,轮制。圆形,弧顶,直腹,圆唇。口径25.3厘米,高13.2厘米(图四,14)。

陶灶1件。M100∶12,泥质灰陶。灶体平面呈梯形,灶面三个火眼呈“品”字形分布,贴塑的3件炊具仅左前侧连体小陶釜保存完整,为敛口、圆唇、圜底,其余两件仅留有部分痕迹。灶门为长方形落地式,顶部有一长方形挡火板。最大长29.6厘米,高10.4~11.2厘米(图四,15;图五,2)。

陶案2件,均为残件,泥质灰陶,轮制。长方形,方圆唇,浅腹,平底。M100∶39,残。残长40.4厘米,残宽22.8厘米,高1.2~1.5厘米(图四,16)。M100∶40,残长22.7~26.4厘米,宽35.7厘米,高1.4厘米。

3.建筑明器共21件。

陶仓1件。M100∶38,泥质灰陶。模制,方形。仅残存三面围墙局部,每面墙可见窗口痕迹,其中一侧有一三角形小窗口。平底已残。残长22.4~33.8厘米,宽28.2厘米,残高9.6~15.5厘米(图六,1)。

陶厕2件,均为泥质灰陶,模制。M100∶29,四面坡式顶,正脊两侧凸起,瓦脊、瓦垄刻划清晰,排列密集。厕正面呈长方形,墙体筒状,正面有一长方形门,两侧面中部分别饰等长的短弦纹。顶长10.8厘米,顶宽7.8厘米,面宽5.8~8厘米,进深4.8厘米,通高18.3厘米(图六,2)。M100∶27,四角攒尖顶,正面有一长方形门。顶宽12~13厘米,最大面宽7.8厘米,门宽3厘米,门高5.9厘米,通高15.8厘米(图六,3;封二,2)。

陶屋顶及构件9件。均为泥质灰陶,模制。M100∶11,悬山顶。瓦坡相交呈“人”字形,正中起高脊,脊部中间有两个近半圆形的凹缺,坡面瓦脊、瓦垄、瓦当清晰,瓦垄排列密集。最大长39.6厘米,最大宽27.4厘米,高14.3厘米(图六,4)。M100∶3,双层顶。近正方形,两层结构相同,上、下层分体而做,中间的方形墙身相连。两层屋顶皆为四面坡式,顶部四条垂脊、瓦垄、瓦当刻划清晰,瓦垄排列密集。每层楼顶下各饰四朵斗拱。长56厘米,宽54.8厘米,高37.2厘米(图六,9;封二,3)。M100∶23、M100∶26为陶楼的腰檐,大小、形制相同。整体呈长方形,中部有一长方形孔,四坡面瓦脊、瓦垄清晰,瓦垄排列密集。M100∶23最大长10.8厘米,最大宽7.2厘米,残高3厘米(图六,11)。M100∶32,陶楼斗拱,最大长27.9厘米,厚1.3厘米,残高10厘米(图六,12)。

陶柱础1件。M100∶41,泥质红褐陶,模制。圆形,方唇,直腹,平底。上直径14~ 14.8厘米,下直径12.8~13.6厘米,内口径7厘米,内底径4~4.6厘米,高5.5厘米(图五,5)。

陶楼(房)构件8件,多为泥质灰陶。M100∶31,陶门,模制。整体近正方形,一侧边上下出柱状门轴。通高12.6厘米,门轴宽1.3厘米,门宽8.3~8.6厘米,门厚1厘米(图五,6)。M100∶34,陶窗,模制。存三面围墙,均已残,窗为网格状。残长16.4厘米,残宽 5.9厘米,残高9.5厘米(图六,7)。M100∶30,榫卯構件,手制。整体呈内凹的三角形,已残。顶部有一尖状突起,尾部长条形柄状。残长14.3厘米,最大宽0.6~5厘米,残高2.1~ 4.6厘米(图六,8)。M100∶35与M100∶36形制相同,为榫卯构件,模制。整体为四棱柱状,中间粗,两端细。M100∶35,最大长28.8厘米,宽1.9~3.4厘米,厚1.4~3.9厘米(图六,10)。M100∶10,呈长方形。一侧开门,三面镂空围墙上沿向内外两侧凸出,直壁,平底,底部正中有一长方形孔。三墙壁饰刻划纹,左右两墙壁分别有长方形镂孔12个,后墙壁有长方形镂孔18个。最大长36.3厘米,最大宽23.2厘米,高7.9厘米(图六,13)。M100∶4,陶楼构件。呈长方形,前开门,三面围墙,直壁,平底,底部正中有一近圆形孔。围墙上沿向外凸出,三面墙刻划纹,各有4个长方形镂孔。最大长36.4厘米,最大宽26厘米,高8厘米。M100∶5,陶楼构件。近正方形,三面围墙上沿向两侧凸出,直壁,平底内凹。素面。最大长35.6厘米,最大宽35.4厘米,高12.8厘米(图六,14)。

4.陶俑共28件。

胡人俑2件,均为泥质灰陶,手制,造型较抽象。呈站立状,头戴尖顶帽,高鼻深目,右臂上举,腰细底宽,腹内镂空,平底。M100∶43,双臂残,右臂似作牵马状。身高8.2厘米,残宽3.9厘米,体厚4.4厘米(封三,1)。M100∶44,右手紧握,左臂残,似作牵马状。身高8.4厘米,残宽5.1厘米,体厚4.3厘米(封三,2)。

陶马2件,均为泥质灰陶,手制,呈站立状,四肢直立。M100∶69,马首向右低垂,立耳,口微张,眉目不清,背鬃直立,尾下垂微外翘。身长12.6厘米,体宽3.6厘米,通高6.4厘米(封三,3)。M100∶70,头部残缺,背部饰马鞍,尾残。残长10.5厘米,残高7.9厘米(封三,4)。

陶羊24件,均为泥质灰陶,手制,呈站立状,双耳下垂,面目不清。M100∶46,昂首,短尾下垂,前蹄稍倾,后蹄直立。身长10厘米,体宽4.1厘米,通高6.6厘米(图五,3)。M100∶48,头伸向右侧,短尾下垂,右后腿悬空。身长9.4厘米,体宽4.1厘米,通高5.7厘米(封三,6)。M100∶54,头偏向右侧,短尾翘起,四肢直立。身长9.6厘米,体宽4厘米,通高6.1厘米。M100∶52,公羊。昂首,双角内卷,尾上翘,四肢直立。身长11.8厘米,体宽 4.6厘米,通高7.9厘米(图五,4)。M100∶59,回头向右,嘴微张,腹部凸起似怀孕,四肢叉开,尾下垂。长7.2厘米,最大宽6厘米,通高5.5厘米(封三,5)。M100∶56,母羊,头平伸,尾下垂,腹部微凸似怀孕,四肢微叉开。身长11厘米,体宽4.8厘米,通高7.2厘米(图五,5)。

5.墓砖共采集4件。

记号砖2件,均为模制,长方形。M100∶78,泥质灰陶。一角残缺,正面中间刻写一记号:三条竖线组成锥形,其上划一圆弧线将其分为两部分。长29.3厘米,宽14.8厘米,厚6厘米(图七,1)。M100∶77,泥质红陶。一端残缺,正面中间刻写一记号,残,为一椭圆形内划三条竖线,背面素面。残长17.9厘米,宽14.1厘米,厚5.9厘米(图七,2)。

带字砖2件,均为泥质灰陶,模制,长方形。正面均刻写“六十”二字,背面素面。M100∶75,中部残断。长31.2厘米,宽15厘米,厚6厘米(图七,3)。M100∶76,一端残缺。残长31.4厘米,宽15厘米,厚6厘米(图七,4)。

(二)金属器

共50件,有铜钱、铜戒指、铜镜,铅饰件等。

1.铜钱共46枚,有普通五铢、剪轮五铢、半两三种。

普通五铢40枚。以M100∶79-5为例,圆形,方穿,正面篆书钱文“五铢”,右向左对读。“五”字交笔弯曲,“朱”字头方折,“金”字头呈翼足形。光背。范铸。钱径2.6厘米,穿径1.1厘米,郭厚0.2厘米,郭宽0.15厘米,重3.1克(图八,1)。

剪轮五铢2枚。圆形,方穿,无郭。正面篆书钱文“五铢”,右向左对读。光背,范铸。M100∶79-2,钱径2厘米,穿径1厘米,钱厚0.1厘米,重1.1克(图八,2)。M100∶79-1。钱径2.2厘米,穿径1厘米,钱厚0.15厘米,重1.5克(图八,3)。

半两4枚。圆形,方穿,无郭。正面篆书钱文“半两”二字。光背。范铸。M100∶79-3,钱径2.5厘米,穿径0.85厘米,厚0.1厘米,重2.4克(图八,4)。M100∶79-4,钱径2.3厘米,穿径0.8厘米,钱厚0.15厘米,重1.7克(图八,5)。

2.铜戒指1件。M100∶71,圆环状,外表錾刻三周篦点纹。最大径1.7厘米,宽0.5厘米,厚0.05厘米(图八,6)。

3.铜镜2件,残损严重。M100∶73,仅存圆钮部分。残长9.9厘米,残宽6.1厘米,厚0.3~1.3厘米。M100∶74,素缘斜边略上翘,仅存部分镜片。残长8.2厘米,残宽5.3厘米,厚0.2~ 0.3厘米。

4.铅饰件1件。M100∶72,扁平,镂空。因残损严重而形制不明。残长7.1厘米,残宽4.4厘米,厚0.9厘米。

(三)动物骨骼

共采集动物骨骼19件,均位于南前室,经鉴定为哺乳动物纲,最小个体数为3,分别为黄牛2、狍子1。

四、初步认识

北京市延庆区在东汉时期属于上谷郡下辖的居庸县,在西屯墓地发现的一批东汉时期砖室墓中,M100规模最大,形制最为特殊,为研究和探讨东汉晚期幽燕地区砖室墓的发展和演变提供了重要的新资料。M100未发现明确纪年的遗物,以下将从墓葬形制和随葬品方面入手进行考察和分析。

1.墓葬年代应为东汉晚期。首先,东汉时期,许多大家族采用家族合葬模式,多室磚室墓应运而生,尤其到了东汉中晚期,带墓道甚至带多条墓道的多室砖室墓比较盛行。这些墓葬的各墓室之间彼此相通,可以依墓道将墓葬分为几个部分,各部分的主墓室之间通过甬道连为一个整体,埋葬人数一般多于两人。延庆西屯墓地M100是一座双墓道九室砖室墓,其形制与周边地区发现的东汉晚期双墓道八室墓——北京丰台槐房M18[1]、通州副中心A10地块M12[2]以及河北宣化东升路汉墓M3[3]十分接近。除此之外,北京及周边地区还发现了东汉晚期的其它多墓道多室墓,如北京延庆南菜园M58[4]为三墓道四室墓,河北抚宁县邴各庄M1[5]为三墓道十室墓等。这样的墓葬形式在曹魏到西晋时期也有发现,只是墓室略作简化,如北京大兴四海庄魏晋墓M5[6]为相连的三组前后双室墓,昌平沙河西晋墓M41[7]为双墓道三室墓等,初步推测当是东汉晚期多墓道多室砖室墓的流变形式。其次,墓葬中出土的五铢钱,“五”字交笔弯曲,“朱”字头圆折,且发现了剪轮五铢,这些都是五铢钱在东汉晚期至魏晋时期的特征。综上可初步判断,西屯M100的年代为东汉晚期。

2.随葬陶俑具有明显的游牧民族文化特色。西屯M100共出土了24件陶羊、2件陶马和2件胡人俑,均为手制,形象较简单。陶羊可区分出山羊和绵羊,陶马背上有马鞍。胡人俑头戴尖顶帽,高鼻深目,作牵马状。这样的陶俑组合形式与北京地区东汉晚期常见随葬陶猪、狗、鸡的组合完全不同。我们一般认为马、羊是畜牧经济的主要动物,西屯M100出土的马、羊及胡人俑组合应与胡汉交融有关。

3.墓主人的身份至少应是地方官吏或富裕士绅。首先,西屯M100出土的两件梯形陶棺,形制规整,在北京地区较少见到;其次,墓中随葬的作牵马状的胡人俑当为侍从俑,说明墓主人生前可能有胡人奴仆服侍生活;最后,经出土动物骨骼鉴定可知,该墓葬还随葬有黄牛和狍子等大中型动物,如果按照“富者牛,中者羊狗,贫者鸡猪”[8]的规律,墓主人的身份大概率为显达贵族。

致谢:西屯墓地的所有动物骨骼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吕鹏同志负责鉴定,在此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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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文物研究所.北京市丰台区槐房汉墓M18发掘简报[G]//北京市文物局.北京文博文丛:二〇一九年第二辑.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2019:88—98.

[2]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工程建设办公室,北京市文物研究所.北京城市副中心考古:第一辑[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8:94.

[3]张家口市宣化区文物保管所.河北张家口宣化东升路东汉墓(M3)发掘简报[J].文物,2015(2):4—11.

[4]胡传耸.北京考古史:汉代卷[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137.

[5]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河北抚宁县邴各庄汉墓发掘简报[J].文物春秋,1997(3):27—35 .

[6]北京市文物研究所.北京四海庄魏晋墓发掘简报[J].文物春秋,2014(2):46—52.

[7]北京市文物研究所,昌平区文化委员会.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西晋墓葬发掘简报[G]//北京市文物局.北京文博文丛:二〇一〇年第三辑.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2010.

[8]邓惠.考古材料所见之汉墓动物随葬[J].南方文物,2015(3):58—69.

〔编辑:迟畅;责任编辑:谷丽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