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背景下的碳金融监管研究
2021-09-27李寒
李寒
摘要: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关键在于有效协调各种监管资源,实现监管机构资源的高效使用,低碳背景的要求核心就在于此。本文首先说明我国开展碳金融监管的必要性,随后通过研究分析多种常见的碳金融监管模式,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选择效果最佳的双峰监管模式。
关键词:低碳背景;碳金融监管;研究
引言
低碳背景下对监管机构资源的运转效率提出更高要求;开展碳金融监管研究,完整总结现有碳金融监管模式的特征,并为我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探索捷径,在低碳背景下显得很有必要。
一、碳金融监管必要性
低碳背景意味着碳金融市场体系的因素更加复杂,对传统监管体系带来极大的挑战。当前监管体系主要呈现出按照三种模式分类的特征,具体来讲则是以机构、功能和目标作为分类依据,根据每一种监管的特性将监管任务分配给不同的机构;但是具备监管需求的业务种类很多,在监管体系中需要考虑到更多类型的业务监管需求。
上述现象事实上揭示出机构与监管功能之间的潜在矛盾,一个监管机构提供的监管服务有着明显个性化特征,如果多个机构凭借多种不同的制度执行多个监管功能,自然会导致不应有的监管现象;与此同时,同一家金融机构也在同一阶段内接受不同制度下的机构监管,各种制度或者监管机构之间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矛盾,各种矛盾的冲突则会降低监管效率。
应用碳金融监管制度,最主要的目的就在于协调监管机构资源,在实现每个监管机构最大化监管效力的同时,降低由于监管机构冲突造成不必要消耗,与此同时实现金融监管体系内的资源良性循环和共享,由此體现碳金融监管的核心理念。
二、碳金融监管模式分析
(一)部门完全整合
碳金融背景下采取完全整合模式是路径之一,完全整合的关键在于市场监管由同一个机构全面负责,该机构不仅承担对所有金融机构的监管任务,同时还要承担对市场的监管任务。完全整合模式具体来讲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种是部门内部分功能整合。该模式中以综合性监管机构为核心,中央银行同样承担部分监管功能,两者共同操作监管体系;第二种是部门内全部功能整合,具体特征为监管机构承担所有对下级部门的监管任务,对于与金融市场相关的各项商业行为同样要接受这种监管,监管机构的监管权限较大;第三种模式则表现出典型的双峰特征,具体来讲则是监管任务的分离,两个不同的监管机构分别承担对市场和金融机构的监管任务,监管权限基本对等。相比较三种模式,双峰监管模式在全球范围内的应用更加广泛,实际操作效果相对更好。
(二)部门部分整合
该模式的关键在于对部分关键部门进行碳金融监管,由于碳金融监管的关键对象包括银行、证券市场和保险公司,部门部分整合的具体操作方式为对三个关键对象中的任何两个对象开展监管工作。
(三)行业整合监管
这种监管模式特征在于由分业监管机构完全承担监管任务,监管机构与每个行业一一对应,例如在证券行业内设立专业监管机构,承担对证券行业的监管任务;该模式在美国、中国等大国应用广泛。
三、监管模式评价
在评价各种监管模式时需要关注到监管指标、实践方式等多个方面;具体来讲首先应当具备清晰的监管目标以及成熟的配套问责机制;监管模式应当具备完善的监管架构,在架构内部可以清晰看到风险、公司等多个监管门类;实践效果是评价监管模式的重要指标,具体包括监管、执行、批准等多个环节;此外还应当兼顾金融诚信的相关要求,有效保证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结合评价监管模式的多项指标,部门完全整合模式中的双峰模式在实践、架构等方面具有更好的性能,执行双峰模式能够达到更好的金融监管效果。
综合双峰模式的应用场景,总体来讲表现如下优点:监管机构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有效发挥监管机构在各自行业监管内的专业性优势,通过清晰的权限分配达到优质的监管效果。在权限明确的基础上,基于双峰模式执行结果可以开展有效的问责工作。双峰模式最突出的优势在于实现两个监管机构的权利完全对等的效果,不会出现其中一个监管机构权利过大的现象,体现真正意义上的监管分权效果,消除权利集中对金融监管造成的弊端。另外双峰模式能够最大限度降低信誉风险的影响,同样保证监管质量。
双峰模式的优势也为我国碳金融监管提供了参考依据,将双峰模式与我国监管体系相结合,有效消除传统监管体系中的弊端,更好地体现碳金融监管的根本理念。行业整合监管模式之间的冲突因素影响可以被明显消除,不同行业之间的监管体系更加和谐,也为碳金融市场规章体系的建立创造良好的背景条件。
四、结束语
本文通过对当前主流碳金融监管模式的研究梳理,说明双峰模式的优势以及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积极意义;我国应当结合低碳背景的要求,充分发挥双峰模式的优势,进一步优化金融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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