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四张网” 筑牢安全生产堤坝
2021-09-25山东省莱州市应急管理孙伟锋
山东省莱州市应急管理 孙伟锋|文、图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近年来,山东省莱州市针对辖区高危企业多、危险源分布广、潜在事故风险大、安全监管任务重等现状,牢牢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始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抓手,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持续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不断完善安全防控体系,通过精心构建责任、监管、保障、执法“四张网”,全面提升履职尽责、事故预防、应急管理和依法治安“四个能力”,有效筑牢了安全生产堤坝,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构建安全生产“责任网”
莱州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的总要求,不断深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党政齐抓共管、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格局。
强化领导干部责任
第一,为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莱州市研究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别明确了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其他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对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职责情况督促检查、考核考察,以及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不到位时问责追责的情形等做出了详细规定,促使领导干部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第二,在市级层面,进一步健全了安全生产月度例会、季度述职、领导干部督查安全生产等制度和措施,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形势,安排部署工作任务。
第三,在“一岗双责”基础上,建立了领导干部包企业督查安全生产机制,各级领导干部定期到基层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并规范建立了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其中市级领导分包高风险企业50 家,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分包一般风险企业95 家,镇街领导分包低风险企业544 家。
强化安全监管责任
第一,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莱州市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明确落实镇街和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生产经营单位监管责任台账,逐级逐行业逐单位明确监管责任主体,构建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管体系。
第二,莱州市积极加强安委会组织机构建设,建立了以市长为主任,市委副书记等党委领导和市政府各副市长为副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委会组织机构,下设了12 个专业委员会,并通过建立综合协调、联合执法、考核奖惩等工作制度,以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督管理职能。同时,为充分发挥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保障、综合协调、督促落实等职能,莱州市积极推进安委办实体化运行工作机制,配备4 名行政编制,专职负责安委办日常指导、协调、监督等作用,以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强化目标考核责任
在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约谈、生产经营单位“黑名单”、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等制度的基础上,莱州市每年年初都会制定出台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单位和岗位,层层签订承诺书和责任状,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同时,通过全面推行安全生产“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问责措施,对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以及发生安全事故等情况,依照规定严肃问责,在全市自上而下构建了“责任层层传递,考核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的安全责任体系。
构建安全生产“监管网”
从严查改隐患
第一,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莱州市采取“企业自查自纠、专家诊断检查、镇街全面巡查、部门执法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依据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从严整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现场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问题,坚持当场整改;整改难度较大的,严格做到责任单位、人员、时限、资金和应急救援“五落实”,并建立了整改、验收和复查的隐患治理闭合机制。
第二,为确保隐患排查治理成效,莱州市成立了安全生产社会稳定总指挥部,统筹全市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总指挥部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相关常委和市政府各副市长任副总指挥,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调度和督导,设立了综合协调、督查巡查、宣传舆情3 个组,并组建了矿山、危化品、道路交通、森林防火、建筑安全等14 个重点领域安全工作专班,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为全面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从严专项整治
第一,结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莱州市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对基础薄弱、隐患突出、事故易发的领域,加大监管力度,持续深化专项整治,重点对非煤矿山、危化品、道路交通、烟花爆竹、民爆器材、海上安全、建筑施工等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严格做到“五个当场”,即: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当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涉嫌违法的,必须当场启动调查程序,对关键性、时效性证据进行固定;属于简易处罚的违法行为,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
第二,结合专项整治行动,莱州市每季度都会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倒逼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对矿山非法开采、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销售等行为实施有力打击,从严落实“上限处罚、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
从严管控风险
莱州市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扎实推进矿山、危化品、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一方面,聘请中介机构和安全专家现场指导,从企业生产系统、设备设施、输送管线、操作行为、环境条件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全面分析、排查、研判各类安全风险点,并针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指导企业确定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将每个风险点按照风险等级逐级落实到车间、班组和岗位进行管控,着力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内。另一方面,为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莱州市积极采取蹲守驻点和流动驻点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安全专家和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对全市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企业进行了驻点式安全监管。驻点监管的重点任务主要是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事故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培育企业安全文化等。蹲守企业驻点监管的专家和工作人员每天为企业安全生产“把脉问诊”, 帮助企业找问题、查隐患,并跟踪督导问题整改,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
构建安全生产“保障网”
抓好基础保障
莱州市将安全标准化建设作为深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措施,按照动态循环、持续改进的原则,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旅游等行业广泛开展安全达标创建工作,逐年明确目标任务,分行业、分阶段扎实推进。
莱州市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试
第一,莱州市注重细节管理,精心指导企业紧紧围绕“安全责任全员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教育培训常规化”,从班组和岗位入手,建立严密、完整和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工作标准,实现人人“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第二,为确保创建成效,莱州市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市场准入、检查频次、优惠扶持、评先评优等方面挂钩,充分调动了企业创建热情,推动了安全标准化建设广泛实施。
抓好培训保障
第一,莱州市牢固树立“安全培训不到位是最大安全隐患”的意识,为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应知应会和落实程度,连续三年在全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组织全市矿山、危化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等11 个行业948 家企业和3 万5 267 名从业人员紧密结合企业生产工艺实际,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程、操作技能和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等内容进行分类、分批、分岗学习、培训和考试。
第二,为推动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莱州市组织各类企业结合实际,分层次对所有人员进行轮训,对重点岗位人员企业集中培训,让每名员工充分了解岗位风险、管控措施等基本情况,熟练掌握岗位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置程序,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第三,莱州市结合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相关安全资格证书复审或延期换证,加大对于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力度,特别在安全培训内容上,做到了不同时期有不同重点,不同工种有不同内容,不同对象有不同方法,不同层次有不同要求,有针对性地确保了安全培训效果,切实提高了从业人员安全管理能力和专业技能。
抓好应急保障
第一,为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莱州市建立了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各专业救援队伍为补充、以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队伍力量。具体来说,除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外,莱州市组建了矿山、危险化学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抢险、地质灾害救援、森林防灭火等22 支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了功能齐全的应急救援装备。
第二,在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方面,莱州市及时修订了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总体应急预案和防汛、防火、地震等专项应急预案,督导企业完善了现场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处置、逃生自救疏散等应急演练,有效提高了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 小时值班、信息上报等制度,各类应急救援队伍严阵以待,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健全完善恶劣天气预报预警预防机制,针对气候变化特点,及时向企业及社会群众发布灾害性天气安全防范信息,提高了社会群众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构建安全生产“执法网”
创新执法手段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应急管理部门的重要责任,是维护社会安全生产秩序的重要手段,更是促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莱州市围绕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构建严格治安、依法治安的执法监管新机制,全面推行“全员执法+镇街委托执法”模式。
一方面,在局内推行全员执法模式,树立“监管就是执法,违法必须处罚”的理念,由监察大队专门执法改为监察大队、科室人员全员执法,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把执法工作职责任务分解到各科室,明确目标责任,形成了“人人参与执法办案”的良好氛围,缓解了现有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
另一方面,推行委托镇街执法模式。镇街处于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一线,既是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直接落实者,也是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的承担者。为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完善基层安全监管体系,莱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确定了委托镇街行政执法事项、权限范围和程序,并与镇街签订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书”,明确了委托执法依据、对象、责任,确保了委托执法工作的合法性。同时,加强对基层执法队伍的业务指导,通过组织执法培训、岗位练兵、实地办案“传帮带”等方式,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强化执法行为监督
第一,莱州市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职责。一方面,根据机构职能变化,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权力边界,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另一方面,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有效杜绝了执法随意、执法不严的问题。
第二,严格执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每起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执法程序、法律法规适用、行政裁量权运用、执法文书等方面,坚持全面严格审查,有效提高了案件办理质量,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第三,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莱州市应急管理局与某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服务协议,并聘请两位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了专业人士在处理行政机关涉法事务中的作用。
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第一,为切实提升干部队伍执行力,莱州市应急管理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认真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执行能力锤炼过硬队伍的实施方案》,扎实开展了为期3 个月的集中行动,以坚定决心、铁腕手段集中整治干部队伍作风纪律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努力以作风大改进、状态大提升、工作大突破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提升安全风险防范整体能力和水平。
第二,坚持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机关考勤、请销假、值班和重大工作事项报告、车辆管理等22项规章制度,建立了权责清晰、行为规范、程序严密、动转协调的内部运行机制,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
第三,为切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队伍履职尽责能力,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莱州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完善了机关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从履职尽责、廉政建设等方面,对每名干部进行考核排序,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增强了干部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