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船舶安全检查与船舶检验
2021-09-23周婉忻
周婉忻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增长,航运业越来越受到重视,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占据越来越大的比重。在航行过程中,船舶的安全对所有船舶人员和货物的安全至关重要,因此,必须对其进行良好的安全检查和检验。本文目前主要就船舶检验和船舶安全检验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
关键词:船舶;检验;安全检查
1 船舶安全检查及船舶检验的含义
1.1 船舶安全检查
国家海事机关要按照船舶安全检查规则,按照规则规定的程序,对船舶的技术条件、适宜性和船员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努力为船舶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障,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或存在萌芽现象的水污染问题。这次安全检查实际上是代表国家主权和政府监管职能的行政工作,由海事当局组织,包括港口和有标记的政府的两个监督检查对象。
1.2 船舶检验
中国船舶检验工作的主要工作人员是省、市、自治区国家交通主管部门和中国船级社,必须经国家海事部门授权,以一定方式开展工作。具体来说,以船舶设施和设备、航行船舶技术条件、安全操作程序、货物运输集装箱等为对象的船舶检验,致力于通过检查工作扩大范围,为工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工人生命财产健康,防止水域环境污染恶化。
2 船舶安全检查与船舶检验的关系
2.1 船舶安全检查是船舶检验的补充
船舶检验有标准距离,年检距离最短,如何保证船舶状态在一年内达到相关技术要求,使船舶在航行模式下,海事部门面临问题。事实证明,船舶安全检测是海事当局通过各种方式来监测一艘船是否航运以及其他人员是否适宜值班等特别有效程序。船舶临时检验的时间有限,不能随意地进行临时检验,虽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船舶在发现一辆船舶车身存在损坏时,要求对船舶车辆受损情况及时进行临时检查,但是船东一般要求为了避免问题而不需要要求对船舶检验机构做一次临时性的检查,结果由于船舶检验机构不能有效地监控整个船舶的实际运行状况,所以船舶安全检查有效弥补了这一差距。如果信息与工作都已经完成,船舶安全检测对于船舶安全性检验的优势互补作用将会变得更加明显。船舶安全检测与船舶质量监督检验二者是一种相互辅助、相互依存,二者紧密配套在一起才能够达到更好地监督检测船舶的目标,共同推动船舶的安全运行。
2.2 船舶安全检查能够有效监控船舶检验工作
现在很难检查中国船舶,以确保任何船舶检查工作到位。船舶安全检查可以进行有效的监测,船舶安全检查与船舶检验有相互监控的关系。严格的安全范围可以涵盖船舶的所有检验内容,如果船舶的检验存在质量问题,在船舶安全检查有效执行的情况下,一般可以在检验中说明这些问题,从而通过海事局建立区域船舶检验管理机构,使单位负责或人员负责完成原产地管理目标。在船舶检验的实际检验中,也可以对船舶安全检验人员记录检验簿上的缺陷进行监测,从而产生比较有效的约束机制,促进行业实现良好发展。
2.3 船舶检验是船舶安全检查的技术支持
就我国而言,船舶技术的规则和标准基本上都是以前由船舶检验人员制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经过多年的实践积累,积累了许多有用的经验,而船舶安全检验虽然也具有积累经验的重要性,但在技术信息方面,船舶检验远比安检全面。因此,我们有一个普遍的看法:专家是验船师,其他家负责安检。由于船体、轮机和电力三个方面的船舶检查,每个方面都有测量员的责任分工;船舶安全检查由于人员、时间等的影响,很难实现人员分工与合作。因此,安检人员必须了解船舶的方方面面,验船员只需要了解或掌握其责任方面。
3 处理好船舶检验与船舶安全检查的建议
3.1 建设信息共享平台,完成资源共享
船舶检验单位和海事部门通过建立长期的信息,已经自己生成了自己较为完整的数据库,如果两个实体能够同时完成检验资料的共享,监测能力和水平将都可以完成了质的巨大飞跃,例如,在我国海事部门目前的各种船舶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中,只有一些是诸如船长、总声音等基础性的数据。由于对船舶确切的技术情况不够了解和熟悉,所以船舶安全检测员在选择这种型号的时候有时会不得不去现场进行一对一的筛选,即使它们也不一定能够是个好的结果。如果我们能够从国家相关的船舶检验机构获得具体检查资料,将对船舶安全检查员选择船舶和进行更有针对性的检查提供更大的帮助。同样,如果船舶检验部门能够提前从海事部门获取船舶安全检验数据,可以在检查前进行多次船舶维护,在检查船舶时,将更加有针对性。
3.2 验船师和安检员的培训对接
安检和船舶的检验具有相同的技术基础,所需要采用的检验措施也是大体相同,因此在其内容与目的训练上很相似,如果将其结合起来进行同步检验,就已经可以在对资源的科学应用和信息化共享上完成。首先,海事當局有权利对类似内容的学生进行培训,可以为他们节省很多的人力和物力资源,同时也可以实现对资源的有效合理配置。另外,虽然这两类企业对于工人的专业和技术素质要求各不相同,但他们在培训过程中基础和目标相同,能够共享培训的双方。在培训中,他们能够讨论问题,了解自己在工作中采用新标准,避免与工作地点之间的差别,测试一艘具有统一规范的船舶也就是说,它们可以提高其船舶测试的能力和管理水平。
3.3 船舶检验和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的对接
目前在船舶航行前,海事部门接到检查请求后,立即通知船级界,并派出有关船舶检验员和检验员进行联合检查,合理利用资源避免出现重复性用工,使船舶时间缩短,使船舶公司成本降低,以取得降滞脱黑的良好效果。然而,在检查项目的其他部分,没有合理使用资源检验模式进行标准应用的实施,如船舶检验师在请求检查时必须接收开始检查,这导致对一些不符合规定的跟踪核查项目的检查。合理使用安检员的检查模式,使安检员根据整改期和信息共享内容作出有针对性的选择,及时跟踪确认船舶检查结果。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随着检查系统不断完善,船舶检查和船舶安全检查工作全面对接,船舶检查员和安检人员可以一起登船,对船舶情况进行动态监控,确保航行安全。
3.4 增强技术应用,提升监管水平
近几年来,随着科学技术和导航的发展,GPS、电子图等航运新技术开始全面发挥作用,也给船舶检验和安全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例如,在《国内沿海航行船法定检验规则》中,明确规定中国沿海航行总量低于500吨需要具备VHF DSC的性能。然后,对定位设备的匹配要求没有明确确定,使大多数船舶由于经济原因没有自动配备定位设备,从而使VHF DSC无法真正发挥其作用,成为准备的检查装饰品。因此,中国各地区的船舶检验和安全检查人员需要加强沟通渠道,针对新技术、新问题,要及时做好沟通、勘探和研究,提高对技术应用的认识,全面提高检验技术水平,创造良好的规则,提高船舶检验和安全管理水平。
4 结语
船舶安全检查、检验工作,是我国保障船舶安全和水航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只有不断地努力,构建信息共享平台,才能使船舶安全检查、检验逐渐完成有效对接,从而推动水上安全监测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任化龙.浅议船舶安全检查与船舶检验[J].科技风,2018(20):221.
[2]刘晓晨.船舶检验与船舶安全检查相关问题的解析[J].科技展望,2019(24):316.
[3]孙玉君.浅谈船舶检验和安全检查对船舶安全的影响[J].科技尚品,2020(4):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