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祭祀诗中名物记载实用性探析
2021-09-22赵亮
【摘要】 《诗经》作为上古诗歌有着传授知识的功能,实用性是《诗经》传习过程中的重要功能,在《国风》和《雅》《颂》类诗歌中对于相同种类事物的记载表现出不同的特点,这与先秦时期的教育观念直接相关。
【关键词】 《诗经》;祭祀诗;实用性;传授知识
【中图分类号】I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1)34-0007-02
祭祀诗是《诗经》中比较特殊的一种诗歌。他的写作意图并不如《诗经》中的其他篇章那样以传授知识作为基本职能,而是具有更为明确的祭祀职能,表达对于祖先的敬仰之情。
自古以来,我国文化中祭祀就是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说的就是这个现象。但是,从对《诗经》发生的时代和《诗经》篇章的客观考察中发现,即使是在这样一种目的性更为明确的诗体中,还是不能摆脱原始先民在那种特殊环境下无奈产生的传授目的,只是这种目的性更多被祭祀时的庄严性所掩盖,并且,其间更体现出只属于祭祀诗所有的传授特征。
这种特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以《周颂》为考察对象,其中对于事物的严格区分并不如《国风》当中那么明显,换言之,祭祀诗对于“多识鸟兽草木之名”的诗歌功能并不如其他詩歌篇章重视。尽管祭祀诗中的“鸟兽草木”并不多,但是其作者也在有意无意之间在著录着它们,这些著录的名物和其他篇章中的事物有时是相似的,但是这些事物在“祭祀诗”这种大的环境中又与其他篇章又表现出不同的特征。
以下以“鱼”“马”“酒”等字作为对象,将《颂》诗中的相同事物与《国风》做一对比,通过比较,展现其中的相同点和不同之处。
一、关于“鱼”的记载
在《国风》当中主要有以下几首诗中有鱼的记载:
《周南·汝坟》,高亨先生认为这首诗是作者烹鲂鱼给丈夫吃,见到鱼尾红得像火一样,联想到王室曾经经受烈火焚毁。
《齐风·敝笱》是讽刺文姜和齐襄公幽会所做的诗。用鱼比喻文姜,用破渔网网不住鱼来比喻鲁国的礼法不能约束文姜。《陈风·衡门》是隐士(《诗三家义集疏》说是指子夏)甘于贫贱,以诗来表达他的高洁志趣。其中的鲂和鲤都是比喻自己志向的高洁。
《豳风·九罭》:“九罭之鱼,鳟鲂。我觏之子,衮衣绣裳。鸿飞遵渚,公归无所,於女信处。鸿飞遵陆,公归不复,於女信宿。是以有衮衣兮,无以我公归兮,无使我心悲兮。”此诗解释有三:一是《毛诗序》:“《九罭》美周公也。周大夫刺朝廷之不知也。”二是方玉润《诗经原始》:“此东人欲留周公不得,心悲而作此诗以送之也。”三是高亨先生认为这首诗创作于西周末年大乱之时,豳邑中的人要去镐京,他在路上留宿的店主人认为危险,作这首诗劝告他不要去。这里是以鱼喻人。
在《颂》诗中,主要是《潜》中有很多鱼的记载。《毛小序》和《正义》均认为《潜》是冬季荐鱼,春献鲔的乐歌。
二、关于“马”的记载
《国风》中主要有:《邶风·击鼓》《周南·卷耳》《鄘风·干旄》。在《国风》中,马的所指意义基本都在于其本身,并且在于表现马的具体情态,以具体形态的描述来体现作者写作的心情和背景。在《颂》诗中则主要有《有客》《鲁颂·駉》《有駜》,在《有客》中,“客”的“白马”在殷周的礼仪制度中是尊贵的象征。“客”骑乘白马显示出他的地位,并显示着有崇高的德行。
在《鲁颂·駉》和《有駜》中出现了许多种类的马。这种对于马种类的穷举式的描述是上古我国农业社会的性质决定的,农业社会本随着放牧和饲养,其中在这两首诗中,马匹成群的出现,并伴随着它们所驾车辆的威武和庄严,这从两个方面呈现了先秦时期我国社会的状况,即畜牧业的发展和贵族地位彰显。这可以和《潜》诗作一对比,《潜》诗的句式也是“有……有……”式这样的句式,提示人们在先秦时代,当畜牧业、农业逐渐发达的时期,作为贵族的上层,在祭祀活动中往往以对农业品种广泛地列举来表现国力的强盛,其中不乏自美之词和骄傲的感觉。相对于《国风》中的对于相同种类的描写,在《雅》《颂》中对于名物的穷举式罗列,也许缺少了活泼的气氛,但是在这里多蕴含着比《风》类诗歌更多的文化因素。正是由于先秦时期对于祭祀的重视,才使得这些今天列举得以完好的保存。
三、关于“酒”的记载
在酒的记载中,通过《国风》和《雅》《颂》的比较,可以发现在《国风》诗中只有“酒”而不见“醴”。而在《国风》中,酒都寄寓着作者在某一事件当中的感情倾向,比如《七月》中的“为此春酒,以介眉寿”,这里不单单在于“以介眉寿”的目的所在,更在于在“酒”前作者加入了一个“春”字,这种似乎是无意识的写法中,酒便随之而具有了春天所特有的醉人感觉,其中也体现出作者对于生活、对于自然的酒醉似的热爱。在后世的诗歌中“春风熏得游人醉”,这其中的酒意与这里的“春酒”有着人类自古以来对于自然的相同感情。反观《颂》诗中的描述,会发现在以祭祀为主要用途的诗歌中,酒在感情上的意义已经大大淡化,在这里“酒”常常与“醴”相对应,“醴”是一种甜酒,在今天看来和“酒”是一种被包含的关系,但是,当颂诗的作者将二者放在一起,便使得酒也具有了贵族气。酒与醴放在祭祀的环境下,是为祖先和神灵所享用的,所以,这里的酒更多的只是一种祭祀时的象征,祭祀者通过酒的香气引起祖先的注意,并借酒向祖先表示自己的崇敬。可以说酒在这里的意义表现得更为理性,展现的是其作为祭品的神圣功用。
由于上古知识传授途径狭窄和落后,以及对于农业的极度重视,使得人们对生活经验格外重视,而有利于口耳传授的最佳途径就是诗歌。诗歌凭借其在韵律上的朗朗上口,使得极容易记忆,这在知识传授中具有了先天的优势。尤其是在下层人们中,和生产实践相结合,这种劳作之间以及劳作过程中的歌咏形式,不但具有了调节劳作、抒发情感的作用,更使人们加入了生活知识,这在一定意义上和农谚有着相同的作用,在农业知识的传授中甚至具有更为重要和全面的意义。
另外在上古人们表达方式相对匮乏的状态之下,人们将复杂生活中的多样事物都准确地加以区分,就不得不运用更多的名称加以表达,但是这种努力往往又表现得力不从心,从而使得这种穷举式的表达不断升级,有时甚至表现出对于对象物的夸张。在《雅》《颂》中,很少有关于植物的描述,而多是关于祭器的记载,这也和《国风》形成了对比,这无疑是二者生产者和生产环境所决定的。荀子在其《正名篇》中说:“故万物虽众,有时而欲遍举之,故谓之物……推而别之,别则有别,至于无别然后止。”可见在战国时期,关于事物分类的理论已相当成熟了。那么作为年代比较久远的《诗经》作品,正是这种对于事物名称考究的先导。
上古的采诗之官是迎合着殷周时期统治者观民风的传统设立的,《诗经》中的名物,来自民间,源自农业社会及原始先民对于农业知识传授的需要。古人用诗的目的之一在于对自身以及组织内部,从“礼仪”角度的管理和約束。也是在贵族内部的教育中,以《诗经》为媒介,以“礼”为最终目的,同时“礼”也是“德”的体现,即诗与德相对应。在这样的传授中,其中的名物尤其是对名物细加区分的意义,也在于使贵族子弟加深对天下风物的考察,以表现出对于农业的重视,当然这也来源于我国农业社会的本质属性。
《诗经》作品在这种意义上的实用性,也是造成《诗经》中有些诗歌的相似性,比如《黄鸟》与《硕鼠》,《良耜》与《七月》。在《黄鸟》中作者运用了许多和《硕鼠》中句式相近的句式。这中间也许就有采诗之官的作用,在民歌被采集进宫廷之后,经过整理和筛选,是作为贵族中间的教育之用的。《硕鼠》属于《国风》,而《黄鸟》在祭祀诗歌中,这之间的联系可以用这种教习来解释。现存《诗经》正是周代社会对于歌诗艺术的多种需要,即省风知气、颂美讽刺等政治功能、朝廷礼仪功能与艺术消费功能相混合的产物。所谓省风知气功能,即《诗经》中部分作品所担当的描写民事生活与古老民风传统的诗篇所承担的功能,如《豳风-七月》可属此类;所谓颂美讽刺功能,大小《雅》包括《国风》中的一些赞美诗与讽刺诗与之相关;所谓朝廷礼仪功能,像《周颂》和大小《雅》的各类祭祀诗与礼仪诗承担着这种功能。
正因为《诗经》承担着如此多的功能,而这些功能的实现与社会的方方面面都有联系,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周代社会宗教、政治、文化、风俗生活和各个领域的内容,所以,《诗经》中的各种诗篇才体现了原初作者的多样性,也体现了作品内容的丰富多彩性。
综上所述,“实用”包括两方面,即教科书和宗教仪式中的祭祀职能,祭祀诗的实用目的在于宗教。二者的共同之处,在于对同一事物的重复式描述,由于所使用场合的不同而被赋予了不同的意义。这两种实用性最后被整合,其中一些意象也成为我国诗歌中的独特范畴。在先秦社会的各阶层中,《诗经》的艺术生产中都扮演了不同的角色。他们既是各种活动的参与者,也是不同类型歌诗艺术的原初生产者,《诗经》在这个意义上承担了文化传承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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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赵亮,男,汉族,河北唐山人,研究生,讲师,现任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教务处处长,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古代文学专业,研究方向:先秦两汉文学与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