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剑指驻京办、驻沪办
2021-09-22
梳理过去的腐败案例,虽然在“驻沪办主任”岗位上落马的官员不算很多,但如果算上“驻京办主任”,不难列出一串长长的名单。某市一名駐京办主任曾坦言:“我的工作就是将礼物不露痕迹地送到领导的手中。”“驻京办”俨然成了“蛀京办”。
“驻京办主任都有左右逢源、纵横四海的本领”
8月13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佳木斯市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原主任韩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从2001至2019年,韩松主持佳木斯市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工作长达18年。尽管他已在2019年11月卸下领导职务,任佳木斯市政府办公室一级调研员,但是,“驻沪办主任”仍是他从政履历中一段最重要的经历。
韩松不是近年来唯一一个被查的“驻沪办主任”。向前追溯类似案例,2019年4月,湖南永州中院公开审理了湖南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原党组书记、主任王华平受贿一案。
在当时对王华平的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2007至2017年,被告人王华平利用担任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副主任,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副主任和湖南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所具有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筹建、企业经营、购销产品、贷款审批、项目承揽、项目审批、项目容积率调整、工程款拨付、人事调整等事项中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4735万余元、港币20万元、美元两万元。
将近5000万元的受贿金额,足以将王华平定义为“巨贪”。对此,检方提出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19年7月3日,永州中院对此案宣判,王华平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
梳理过去的腐败案例,虽然在“驻沪办主任”岗位上落马的官员不算很多,但如果算上“驻京办主任”,不难列出一串长长的名单。曾经担任沈阳市原副市长马向东(被判处死刑)秘书的作家王晓方,曾在他的代表性官场小说《驻京办主任》中写道:“驻京办主任可不简单,个个都有左右逢源、纵横四海的本领。”
“驻京办”成了“蛀京办”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国引起震荡的一些腐败案件中,驻京办负责人的名字频上“黑榜”。多名由各地、各单位派出的驻京干部先后被查出了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
2017年,曾任榆林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的辛耀峰、安徽省政府原驻京办主任朱琳、安徽省芜湖市驻北京联络处原主任孙平接连落马。其中,孙平的级别虽然不高,却是一个能够勾结“大领导”的“能人”。
据媒体报道,孙平与安徽落马副省长陈树隆关系密切,在中央纪委专案组查办陈树隆案件期间,孙平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故意隐瞒与陈树隆有关违纪情况,对抗组织审查。在孙平受贿一案的判决书中,法院认定,孙平利用职务便利为亚夏汽车、三七互娱、三安光电等多家A股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提供帮助,先后17次收受贿赂共计519万余元人民币,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央与各省之间需要形成一种密切的联络机制来商讨建设立项、审批计划调拨物资等事宜,而当时的交通和通讯都不发达,需要一个派驻北京的办事机构。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各种驻京办超过1万家,一些地方也设立驻沪办等驻兄弟省市的机构。
然而,某些驻京办、驻沪办的负责人,借着自己的人脉关系和“天高皇帝远”的条件大搞腐败,让驻京办、驻沪办日渐变了味。《检察日报》一篇文章指出,有的县级驻京办一年接待开销甚至达数百万元;地方争资争项形成围困中央之势,负面影响很大,不利于国家部门资源资金的公正分配,并严重腐蚀了一些国家部门官员;打着“维稳”旗号,千方百计截访等。
某市一名驻京办主任曾坦言:“我的工作就是将礼物不露痕迹地送到领导的手中。”“驻京办”俨然成了“蛀京办”。
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保持高压态势
2010年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意见的内容主要是,保留省级驻京办,县级驻京办全部撤销,地市级驻京办经省政府核准后可保留,撤销工作自规范实施起6个月内完成。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实际上,部分撤销驻京办事机构“名亡实存”,仍变相存在。此外,全国未经审批的“黑驻京办”多如牛毛,而那些进入撤销“黑名单”的驻京办,也只不过是摘掉了牌子,放下身段与“黑驻京办”为伍了。
“黑驻京办”都非常隐秘,有的化整为零,人数极少,不挂牌匾,甚至没有像样的办公室;有的“挂羊头卖狗肉”,掩人耳目,给管理部门监管带来了难度。更有甚者,一些驻京办已经变身成了“维稳办”,成为一些地方政府封堵言路、扼杀民意、侵犯权益、破坏公平正义的“黑监狱”。
此种形势下仅靠监管部门监督显然是力不从心的,还要整合公安、工商、城管等多方力量,集中打击,合力围剿。更重要的是,要从源头抓起。地方政府权力上的支撑和财力上的供给,是驻京办赖以生存的“沃土”。因此,要想彻底根除“黑驻京办”,首先就得拿地方保护开刀。应将限期撤销“黑驻京办”作为各地一项硬性指标进行专项考核,采取一票否决制。同时,对未撤销“黑驻京办”的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将受到责任追究。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数据显示,2021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逮捕黑恶势力“保护伞”60人,起诉271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把督促最高检党组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为政治监督重要内容,通过专项调研督导、参加重要会议、日常谈话等方式抓实抓细,推动各级检察机关从讲政治高度始终聚焦党和国家大局,促进长效常治。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保持高压态势,将“打伞破网”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强化纪法协同,及时移送犯罪线索。
(《中国青年报》2021.8.14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