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与课程体系融合机制研究
2021-09-18吴海燕常福英王莉
吴海燕,常福英,王莉
(山西大同大学商学院,山西 大同 037009)
创新创业教育要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强化质量意识,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将质量意识、质量标准、质量评价、质量管理等落实到教育教学环节中,并内化为师生的共同价值观追求和自觉行动,使其成为推动课程与教学改革的内生动力。本科教学不能忽视基础理论研究,也不能只偏重于技能型、实践性的研究。[1]笔者依据所授课程多年的经验提出一些有关创新创业人才需求导向下教学改革的一些做法。
一、《经济法》课程教学现状
《经济法》课程教学目标之一就是让学生通过学习法条来解决在创新创业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但从调研中发现,一些院校把《经济法》课程作为选修课程,课程设置的上课时数较少,任课教师多是非专业教师,教学内容缺乏实践教学,而且课程考核多是开卷考试,导致学生对这门课程不重视,课程学习达不到教学的目标。
二、创新创业实践教育背景下人才需求现状与趋势
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经历了通才——专才——全面发展人才——创新型人才的转变。我国新一轮的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坚持立德树人,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核心是把学生培养成为创新创业的有用之才,而不是只会考试的书呆子。《经济法》这门课程比较特殊,与经济法课程知识的应用密切相关的职业有法官、律师、公务员、企业法务、财会人员等,[2]因此课程安排应当结合这些行业的实际需要,注重对学生各个模块的培养,尤其是法律意识的培养。通过创新模式的培养,不仅有助于学生的个人发展,更是对他们创业能力水平的提升,学生通过《经济法》课程的学习,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可以有效规避今后创业所遇到的风险。
三、创新创业人才需求背景下《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面临的问题
(一)课时偏少 大多数院校所使用的《经济法》教材是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著的,教材章节很多。调研可知,这门课程的学时大多在45课时左右,也就是每周3课时15周的时间,这远远达不到教学的要求。在这样的学时安排下,任课老师只能讲基础的理论知识,根本达不到实践教学的预期目标。《经济法》中有关税法的知识没有课时去讲,工商管理类专业又不开设《税法》课程,这就造成了学生就业后涉税知识短缺。课程安排的不合理导致常规教学不能完成,基础教学的质量也不高。
(二)注重理论缺乏实践 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大多数教学偏重于理论,对于一些重要的章节如《经济仲裁》《票据法》《公司法》不能够和实践相联系,学生学到的就是枯燥的法条,学完之后并不能解决实际案例,而且学生学习的深度不够,课下自主学习的主动性不强,很多学生在毕业后如果自主创业,不知道是怎样的流程,在和其他合伙人填写公司章程时更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教学方法单一《经济法》课程本身法律概念比较多,所以在授课时与其他课程相比显得枯燥,即使老师们授课时会讲一些案例,但因为讲课老师大多没有在相关机构真正处理过实务,所以讲授的理论知识就缺乏实践的支撑,课堂讲授就变成了纯粹的概念教学,在讲到深层次的内容时学生无法理解。[3][4]因为没有对接的教学实践基地,导致一些重要知识无法借助工具扩展,学生也就是机械的记忆。由于教学方法单一,老师对学生在基础知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运用指导上就达不到教学目的,导致学生在毕业后与此课程相关的实务操作不达要求。
(四)教师缺乏创新创业能力与经验 《经济法》课程在工商管理专业的老师配备不要求必须是专业老师,这就导致任课教师对于一些法条的理解深度不够,每部法条的来源、背景理解不透彻。[5]大多任课教师缺乏创新创业能力和经验,在实践中也很少有在律师事务所、金融机构、税务机关兼职、实践的机会,即使有相关的部门来找任课老师为企业或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但因为任课老师对实务掌握不够而丧失机会。工商管理专业的老师,尤其是讲授《经济法》课程的老师,应该是为地方服务的主力军,财政局每年给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对会计人员资格考试的培训都需要《经济法》授课老师,但因为老师们缺乏实务经验,不能满足地方需要提供专项服务的要求。
四、新教改模式下《经济法》课程改革对策
(一)增加《经济法》课时数 从最新的2019版《经济法》教材中可以看到,这门课程包含八章内容,全书400多页,包含《合同法》《合伙企业法》《票据法》《保险法》《税法》等,都是未来创新创业人才必须要掌握的,因此在教学大纲的课时分配上应与所讲内容相对应,最好安排一学年来完成这门课的学习。对于任课老师来说,通过两个学期一学年的授课,既有充足的时间讲授理论知识,还可以引导学生通过各种实习、实训活动真正用所学理论来解决实际案例;对于学生来说,增加了相匹配的课时,就有充裕的时间更加深入学习经济法知识,掌握与《经济法》课程联系紧密的业务,从而在创业中获得先机。[6]
(二)创新实践教学新思路《经济法》课程中有许多章节涉及到实际问题。比如在讲授《票据法》时,可以通过在机房安装《票据法实操》软件让学生真实模拟实务中所要用到的各种票据。通过软件的实际操作,在短时间内让学生掌握各种票据的填写要求,如何鉴别有效票据,如何判断背书是否有效。有条件的院校最好能请来金融机构办理票据业务的专业人员对学生进行票据实操培训。这种运用配套软件实际模拟《经济法》相关章节的教学改革,打破了传统单一的《经济法》教学模式,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学生能实操演练,会进一步激发他们深度学习的欲望,收到良好的效果。
(三)多渠道提高教师队伍能力水平《经济法》课程教学任务实施的好坏依赖于讲授该课程的教师。通过调研发现,担任经济法课程的教师绝大多数没有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涉税部门实践过,这就造成在教学过程中缺乏实践经验,而这门课程最大的特点就是与实际联系最紧密。[7]在这样的环境下,老师认真备课还是不能满足学生对具体内容实践的渴求,教学效果乏善可陈。基于这些原因,很多高校也采取了一些应对方法。一是让老师走出去,通过到税务机关、会计师事务所挂职,能学习到最基层的实务案例,这是在书本和学校学不到的,为以后的授课提供了最好的实例;通过到一流学校高访,进一步提升老师的理论水平,同时一流院校的教学资源和实习基地也是一般院校所没有的。这样的学习机会可以给资源短缺院校的老师带来很大的收获,为后续的教学提供宝贵的经验。[8]二是请一些专业老师培训《经济法》任课教师,提高本校任课老师的知识水平,为教学打好基础。
(四)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由被动变主动《经济法》课程中有许多需要记忆的法条,死记硬背的效果不佳。通过学生分小组制作记忆视频,使难记的法条变得鲜活起来,可以提高大家学习法条的兴趣。在教学过程中通过一些真实的案例来帮助学生理解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在小组讨论案例的过程中,引导学生通过制作手绘图的方式更加清晰、生动地掌握理论知识。同时针对管理学专业特点,充分发挥学生的所学特长,利用之前所修课程学到的制作流程图的基础,在研究案例的过程中通过流程图中规则图形准确地将案例中的纠纷问题、原告被告、裁决程序、执行结果显示出来,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详见图1。
图1 流程图
(五)及时听取学生对教学过程中提出的合理意见 在授课之前设计开课调查问卷,了解学生学习本课程的困难在哪些方面,需要老师提供什么样的帮助。在学习中期,通过群统计小程序了解学生对授课过程中提出的一些要求。[9]在教学结束的复习期内,通过线上超星平台的考试模块分析统计功能,及时检测学生存在的薄弱知识点,在后期的线下辅导中有针对性地讲解,达到查漏补缺的目的。通过不同的途径听取学生提出的建议,教师能够及时掌握学生急需解决的问题,调整教学思路和所使用的教学工具。实践证明,和学生的实时互动,前、中、末三次的调研和统计,适时解决了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既提高了学生的满意度,也让老师了解自己在授课中的不足并及时改进,通过这样的整合,取得双赢效果。
(六)基于翻转微课堂的《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教育部出台的翻转课堂教学理念改变了传统教学满堂灌的教学方法,通过多种形式的助学手段让学生从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如从教材、课外相关辅导书、链接相关网站甚至通过社会实践去学习课程的相关内容。对于任课教师来说也改变了先授课再布置作业的传统做法,老师在学习通中布置学生在课前要理解的内容,学生课前预习掌握,在课堂讲授中着重讲大多数学生理解不了、需要解决的共性问题。这种改革对于学生和教师来说都是一种提高,学生通过课前预习要掌握老师布置的内容,而授课老师在课堂上精准地讲解大家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保证教学的完整性。师生共同的努力能够显示出翻转课堂的独特效果。对于《经济法》课程的翻转改革,不同的学校、不同的老师都有自己独特的方式,不同的硬件环境和软件资源、学院对本课程的不同的支持力度,都会产生不一样的效果。[10]对于本课程的翻转改革笔者有如下思路和建议,如图2:
图2 课程教改设计图
新的教学模式的改革会伴随着各种问题,也会推动课程随之向着高质量的方向发展。高校作为向社会输送优质人才的平台,只有不断探索适合大学生课程教学改革的模式,不断展现精品课程,才能助力高校学子在创新创业道路上有力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