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湿地保护修复现状与对策分析
2021-09-16侍静怡孙娟
侍静怡 孙娟
摘要:湿地保护修复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本文主要从湿地资源现状、湿地保护修复的具体举措及保护修复过程中存在问题等方面分析,探讨进一步推进东海县湿地的保护修复与利用的对策。
关键词:湿地;湿地保护修复;对策
1 资源现状
东海县境内有大中型水库8座、小型水库55座、重要河流26条,湿地资源丰富。2019年,东海县共有湿地保护小区8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1个。湿地总面积14133.33hm2,自然湿地面积3626.89hm2,自然湿地保护面积1813hm2,自然湿地保护率51.03%。2020年,东海县调查记录:陆生维管植物73科232属297种;两栖动物1目3科4种;爬行动物2目4科6种;鸟类13目35科90种;哺乳动物共记录6目7科10种;陆生昆虫共记录11目207种;浮游植物8门162属429种;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3门9种;鱼类5目10科19种;水生维管植物共10科13属14种。
2 保护与修复
2.1 制度推进保护
东海县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编制《东海县生态湿地保护小区修复规划》,划定保护区范围、确定修复目标、细化实施措施;以县政府名义成立县湿地保护委员会,强化对湿地保护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行河长制,充分发挥县、乡领导在湿地保护工作中的权威性。
2.2 法治强化保护
东海县多次组织环保、自然资源、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整治违法采砂等“三乱”现象,保护湿地生态安全。加大对淮沭新河湿地保护小区查处力度,清理非法采砂码头5座、查扣船只5艘、取缔非法洗砂场6个、拆除养殖场13处、退农还湿面积213.33hm2。强化对龙梁河、石安河、乌龙河等湿地保护小区专人巡护力度,发现破坏湿地行为及时纠正。
2.3 资金保障修复
自2017年以来,东海县将湿地保护管理和湿地生态补偿两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打破资金制约瓶颈强化湿地修复。2019年投入资金4.02亿元,2020年投入资金8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300万元,县级财政500万元),重点加强对西双湖、鲁兰河、乌龙河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共计修复湿地140多hm2。其中,西双湖湿地清淤1000m,完成土方4.8hm2,恢复面积0.08hm2,栽植落羽杉、栾树、柿树、垂柳、乌桕及小乔木紫叶李等苗木近2万株。
3 成效
随着湿地保护修复工作的整体推进,东海县湿地资源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逐步显现。60年前为解决居民吃水问题而开挖的西双湖,现已成为当地人青睐的休闲胜地,年接待游客2万人,年带动水晶收入2亿元,推动东海房价从2010年的4000元/m2涨到现在的10000元/m2。近几年,西双湖新植了荷花、再力花、野菱角等乡土植物,湿地植物更加丰富,吸引大批雁鸭类、秧鸡类水鸟在此栖息,白鹭、池鹭、白天鹅、戴胜等数不胜数。
过去的石梁河水库,沿岸有上百个采沙场,生态环境破坏严重,通过县、乡、村近二年的联合整治清理,已不见一处沙场和采沙船,湖水清澈見底,鱼虾和鸟类增多。
4 存在问题
一是水库、河流资源属于国有,管理单位为水务局下属各堤防所。水务部门重建设轻保护,导致野生的芦苇、菱角等破坏严重,部分乡土植物濒危。二是湿地保护小区管辖涉及多个乡镇,各乡镇实施的技术标准不统一,造成修复质量标准不高。
5 对策
5.1 创新机制,提高管护效能
5.1.1 加强考核机制
将湿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政府主导和社会共同参与的湿地保护机制;将自然湿地保护率、湿地恢复面积等指标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综合评价考核体系,定期考核下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湿地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5.1.2 创新管理形式
采用重要湿地资金补偿与森林管理基金相结合的模式,利用绿化造林资金补贴湿地植被恢复成绩显著的个人和单位;采用托管、协管、合作等方式将小微湿地托管给当地政府,并支付一定的管护资金。
5.2 做好宣教,提高保护意识
5.2.1 形式多样化
在西双湖宣教馆、宣教中心建立乡土植物展厅、野生动物宣传厅,用文字、实物和宣传片等科普湿地知识,让市民充分认识湿地的重要性,更加自觉保护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
利用“爱鸟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宣传湿地知识,举办“湿地实物宣教展示课堂”、“我爱湿地,我是湿地的小主人”等自然教育活动,提高市民尤其是青少年保护湿地、尊重自然的生态意识。
5.2.2 内容有特色
以西双湖华东“百合园”展示为载体,直播西双湖湿地文化,让更多年轻人参与宣传保护湿地;结合驼峰、白塔当地实际,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小瓜稻米——鲁兰河湿地文化”活动,重点加大对湿地保护小区周边区域宣传力度。
5.3 上下联动,提高保护效能
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区域内湿地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湿地保护工作,对破坏湿地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给有关部门。
6 结论
近5年,东海县遵循“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科学发展”原则,新建湿地保护小区5个,国家湿地公园1个,自然湿地保护率提高了10%,生态效益明显改善。一批湿地休闲项目,发挥了湿地保护区作为连接东海城区与乡村湿地“金扁担”的纽带作用,社会、经济效益明显提升。
考文献
[1] 曹兆阳,陈瑶,李勇学,等.扬州市湿地资源现状及保护修复对策[J].湿地科学与管理,2020(2):3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