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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马南海争议再次凸显南海沿岸国建立军事互信的重要性

2021-09-15闫岩

世界知识 2021年15期
关键词:专属经济区南沙群岛领海

闫岩

6月1日,马来西亚空军发声明称中国军用运输机抵近飞行,并进入其“专属经濟区”和飞行情报区,而且没有回应当地的航空交通管制员的联络。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回应,中国军机是例行飞行训练,遵守国际法规定,没有进入他国领空,依法在有关空域享有飞越自由。

从马来西亚空军公布的航迹图来看,此次中国军机飞越了郑和群礁和九章群礁海域的上空,而这片岛礁是中国南沙群岛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自发现和经营包括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以来,一直持续行使主权和管辖权,从未放弃过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权和其他相关权利。中国空军此次飞行活动发生的这片海域不是“马来西亚的专属经济区”,当然也无需执行马方关于在专属经济区及其上空进行军事活动需提前报备的要求。

实际上,马方关于此次事件的表态既无国际法依据,也缺乏国际实践的经验。其一,马来西亚在南海主张的“专属经济区”的边界既不清晰且存在争议;其二,即便是“专属经济区”,别国的民用和军用飞机也享有在其上空飞越的自由;其三,飞行情报区并不影响军机飞行。

马来西亚是在上世纪70年代末提出南海主张的。1979年12月,马来西亚出版《领海与大陆架界限地图》,把南康暗沙、安波沙洲、司令礁、弹丸礁等12个海洋地物划入版图,圈出南沙群岛南部的一片海域,宣布了其所谓大陆架的边界和地理坐标。

1980年4月,马来西亚发布《专属经济区声明》,开始主张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以及相关主权权利与管辖权。但该声明中并没有关于外国军机军舰航行和飞越的相关规定。1982年12月,马来西亚签署《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于1996年获得批准。2006年,马来西亚颁布《海洋区域基线法案》,规定了领海基线的划法,并表示将在政府公报上公布领海基点的坐标和领海基线地图。2012年,马来西亚颁布《领海法案》,宣布领海宽度为12海里。然而,直到今天马来西亚也未在政府公报上宣布完整的领海基线。因此,马来西亚主张的领海以及专属经济区的边界到底在哪儿,世人并不清楚。

总体而言,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专属经济区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其上空的法律地位。而马来西亚军方所称“飞行情报区”,指的是由国际民航组织为维护民用航空安全而划定的、用以区分各国或地区的空管服务的责任区。

一般来说,飞行情报区涵盖范围较广,包括领空和非领空所对应的陆地海洋区域,涉及领土、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公海。飞行情报区只是国际民航组织为飞行安全划定的服务区,与主权与管辖权无关。马来西亚在飞行情报区内对中方军机的飞行提出的应答要求并无国际法依据。

近年来南海沿岸国为增进军事互信已做了不少努力。2018年10月,中国和东盟国家举行了首次海上联合军演。2019年4月,中国与东盟国家再次举行了以共同维护海上安全为目的的海上联合军演。然而,由于南沙群岛岛礁主权和海域管辖权争议尚未解决,南海沿岸国之间的军事安全互信的建立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中美两国为提升军事互信、避免误判与预防冲突,于2014年签署了“重大军事行动相互通报机制”备忘录。按照此备忘录,中美两国应相互通报重大安全政策和战略、观摩军事演习和行动。南海沿岸国也可以以此为参考,考虑在现有的区域多边机制如“南海行为准则”磋商中共同探讨相互提前通报重大军事活动的可能性。

今年是中马建交47周年,也是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能否管控好在南海问题上的分歧和提升海上安全战略互信,是中国和东盟国家关系未来能否长期稳步发展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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