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浅析
2021-09-14饶昕
饶昕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昆明分院,昆明 650200)
我国自然保护地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保存自然遗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长期以来,我国保护地普遍缺乏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只注重数量和面积的扩张,忽视管理质量和能力的提升。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中央环保督察、“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和“绿剑”专项打击行动的开展,暴露出自然保护地存在的现实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迫切需要对自然保护地范围及功能分区进行一次优化调整,同时对各类保护地进行整合优化[1,2]。文章针对姚安县自然保护地分布情况,对其整合优化思路和方法进行了探讨。
1 姚安县保护地现状
姚安县隶属楚雄彝族自治州,位于云南省中部偏北,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00°56′~101°34′,北纬25°13′~25°45′之间,姚安县国土面积为170 142 hm2,全县下辖6镇3乡。
辖区内有楚雄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姚安片区、姚安花椒园州级自然保护区和姚安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3个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总批复面积69 781.39 hm2,占国土面积41.01%,保护地之间无交叉重叠。详见表1。
2 保护地主要问题
2.1 面积过大,制约发展
姚安县拥有楚雄州最大的坝区,属低纬高原季风气候,处北亚热带半干旱区,植物种类单一。自然保护地设立时整体规划和评估不够,过于追求规模,全县保护地批复面积697 81.39 hm2,占国土面积达41.01 %,远高于国家预期2035 年达到的18 %。山区大部分土地面积都划入保护区,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
2.2 现实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较多
姚安县保护地内现有村庄建设用地、永久基本农田、人工集体商品林、矿业权、一般耕地、重大工程规划用地,用地矛盾突出等,矛盾面积15 456.66 hm2,占保护地面积达22.15 %,现生活在保护地内的人口仍有14 959人,其中核心区和缓冲区现有人口2 535 人。例如左门乡,乡镇建成区被姚安花椒园州级自然保护区包围,仅将进乡道路和乡镇周边建设用地、耕地剔除,居民日常生产活动与保护区管理间矛盾突出。
3 整合优化思路及方法
3.1 整合优化思路
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函〔2020〕71 号文件及云南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技术指南,保护地整合优化应遵循“保护优先、完善体系、科学评估、尊重历史、应保尽保、应调尽调、统筹协调、衔接三线”思路,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合理调整自然保护地范围,优化功能分区,依法依规解决保护地内现实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同时将保护地周边生态保护价值较高、生物多样性丰富以及保持生态完整性的区域,进行空缺分析后纳入自然保护地管理[3]。
3.2 整合优化方法
3.2.1 统一标准,回溯边界
姚安县3 个自然保护地成立于近20 年前,后经过多次边界调整,存在坐标系不统一、边界不明确的情况。本次整合优化采用自然保护地初设时的边界作为基础,统一转换到2 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 000),通过国土三调数据确定地类及行政界。
3.2.2 尊重历史、解决矛盾
通过收集资料、征询意见、走访座谈和实地核查,在保证自然保护地完整性、不影响生态功能发挥的情况下,依法依规将矛盾问题地块调出。位于自然保护地边界的矛盾地块可以通过边界优化调出,位于自然保护地内集中连片面积大于6 hm2的村庄及居民安置点、永久基本农田地块通过开天窗调出。
3.2.3 空缺分析、应保尽保
保护空缺是指没有得到保护的生态系统、动植物物种及其生境(栖息地),通过保护空缺情况分析测算出保护空缺区域,并通过现地调查综合确定应补充纳入自然保护地的区域,为实现“应划尽划、应保尽保”,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按生态系统原真性、物种重要程度、生态区位重要性、景观价值、生态脆弱性和其他6 项保护空缺分析指标进行定量评估,根据评估总分值确定纳入自然保护地的处理意见。
3.2.4 科学评估、优化类型
科学分析自然保护地原真性、典型性、生物多样性、稀有(特有)性、完整性、脆弱性和生态服务价值、科研价值、观赏价值、文化价值,优化自然保护地的类型和级别。
4 整合优化结果
4.1 基本情况
本次整合优化后,姚安县无撤销和新增自然保护地,只针对原有3 个自然保护地的类型和级别进行优化。楚雄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姚安片区连同牟定县、南华县两个片区升级为楚雄三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花椒园、大尖山两个州级自然保护区转化为花椒园、大尖山省级森林自然公园,保护地间无交叉重叠。
合理调整了姚安县自然保护地范围、优化了功能分区,对保护地范围内的现实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如村庄建设用地、永久基本农田、人工集体商品林、矿业权、一般耕地、重大工程规划等)进行科学评估,在保证保护地完整性的基础上实现应调尽调。结合姚安县保护空缺分析结果,综合考虑姚安县自然保护地面积过大的实际情况,本次姚安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不再调入面积。
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0 年12 月审核封库的数据,姚安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有一个省级自然保护区(片区),两个省级森林自然公园,总面积59 478.17 hm2,占姚安县国土面积34.96 %,比整合优化前总批复面积减少10 303.22 hm2,占国土面积比例减少6.05%。详见表2。
表2 姚安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前后情况对照表
4.2 矛盾变化情况
姚安县自然保护地经整合优化后,矛盾面积由15 456.66 hm2减少到5 473.10 hm2,减少面积9 983.56 hm2,占所有矛盾面积的64.59%。村庄、永久基本农田、矿业权等矛盾冲突尖锐影响到生态功能发挥的区域基本调出自然保护地范围。详见表3。
表3 姚安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前后矛盾面积对比表
4.3 空间结构变化情况
姚安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按当前阶段技术方案对矛盾地块进行调减,面积减少了14.76%,但板块数增加了10%,周长面积比增加364.25%,天窗增加了25 个,自然保护地部分边界呈树杈状,板块破碎详见表4。
表4 姚安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前后空间结构对比表
5 思考与建议
5.1 尽快完成预案审批及问题整改
历经8 个月时间,姚安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已基本完成,已通过审核,逐级上报审批后方可实施。按照《云南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方案》总体规划,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只是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的第一步,下一步还将落实中央和省级环保督查、绿盾行动涉及自然保护地的督查要求,按期完成整改,依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5.2 优化细化保护地边界,勘界立标
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虽然优化了类型、解决了矛盾,也造成了自然保护地破碎化,给管理带来很大难度。待预案经国家审批后,还需开展自然保护地边界优化细化工作,并补充勘界立标,完善保护地管理机构。
5.3 逐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整合优化后姚安县自然保护地内较为集中和矛盾尖锐的区域已调出保护地范围,但仍有部分村庄、永久基本农田、人工集体商品林等因不符合调整规则保留在自然保护地中。按照自然资函〔2020〕71 号文的有关要求:残留的少量村庄、永久基本农田可逐步有序退出;高速公路、饮水工程等对生态功能影响不大的重大工程规划区可保留在自然保护地中;人工集体商品林建议地方政府通过赎买、置换、补偿等方式,在公益林区划界定时将其调整为生态公益林管理[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