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脱贫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基于仙游县光埔村的实地调研
2021-09-14石晓瑶
石晓瑶
(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北京100081)
2020年是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在疫情防控已然进入常态化的当下,脱贫攻坚的战场更加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光埔村所在的仙游县曾经是福建省贫困人口最多的县,2018年仙游县2万名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如何获得“绿水青山”的永续发展成为仙游县需要思考的紧迫问题。后脱贫时代如果不能满足村民对于美丽宜居乡村生活的追求,就无法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的指示精神。
1 仙游县光埔村美丽乡村建设现状
后脱贫时代的光埔村面临着乡村振兴与美丽乡村建设共同推进的问题。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实质上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战略交汇、相互衔接[1]。这一时期,光埔村以其良好的人居环境基底为依托,以美丽乡村、乡村振兴建设为契机,做精做强果蔬产业,发展第二产业,延伸文化产业链,积极打造乡村景区旅游业,做深文化印象,发展旅游文化产业,通过第三产业发展优势来招商引资、争取项目、探索三产融合发展,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郊热门景点,振兴集体经济。光埔村的具体做法如下。
1.1 产业兴旺:发展好旅游业与种植业两大支柱
1.1.1 提升旅游产业,促进经济发展。光埔村将农业与旅游业相结合,抓住游客心理,打造有乡土气息的、与城市旅游相补充的、契合游客需求的特色旅游产业。开设采摘园,制定采摘计划,调动游客的参与性;种植时令花卉,形成花海景观,吸引游客游玩;建立写生基地,吸引艺术类专业学生前来写生;引入现代体育运动项目,建设户外拓展基地,迎合都市人拥抱大自然的旅游诉求;开展农家乐,为游客提供饮食选择,增加旅游的娱乐性。同时,为露营的爱好者提供不同的住宿方式,使其更加亲近大自然,增加游客的体验感。
1.1.2 推进土地流转,发展果蔬种植。光埔村农业种植以水稻、黄豆为主,集中位于村域东西两侧;蔬菜种类繁多;苗木果树以油茶、芦柑为主。光埔村为发展种植业采取了以下措施。首先,规模化种植生态果林,充分利用大面积优质园地,落实村民发展意愿,推进土地流转,统筹运营,积极引进现代农业企业,并推广“村—企”生产合作模式,进行规模化种植。其次,积极引入研学体验、创意体验、农事体验的创新模式,结合农业生产,引入创意主题和农事体验,进行柑橘、油茶品种和生态种植技术科普展示,打造青少年研学基地。再次,完善道路系统,建设生态果林;完善基础系统,改造、提升农业基础设施,打造高标准果林。最后,挖掘产业优势,重点发展柑橘、油茶产业,扩大生产规模,提升发展质量,拓展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门路和农民致富增收的渠道。
1.2 生态宜居:优化居民点布局,完善设施配套,改善村庄面貌
光埔村临近榜头镇区,背靠大灵山,生态田园遥接青山,绿树环抱,林田依依相伴,总体形成“青山环村,田园交依”的生态格局。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要求之一,是美丽乡村建设的追求,是“绿水青山”式生活的现实体现,也是改善村民生活质量、真正让村民享受到“金山银山”带来的实际优惠的重要举措,为此光埔村做了以下努力。一是优化居民点基础设施布局,增加活动场地和乡村公园,提升景观绿化水平。二是建设人民公园、文化公园等村民公共文化娱乐设施,整治、提升第一自然村、第二自然、第三自然村等居民点公共活动广场。提升村庄主干道环境,增加路旁绿植。三是完善村庄内部环路系统,提升村庄整体形象。
1.3 乡风文明:弘扬传统文化,共议乡规民约,营造学习氛围
乡风文明是另一种“无形”的美丽,是美丽乡村精神层面的要求。光埔村在乡风文明建设上主要有三方面做法。一是弘扬传统文化。光埔村现有1处名人故居(不可移动文物)和2处宗祠寺庙(部分含有文化活动室),光埔村充分利用现有的这些宗祠、古厝(莆田方言,意为房屋),打造乡村民俗文化展示地,如魏氏宗祠、陈光义故居等。二是共议乡规民约,强调村民主体、村委会和村民共商共议。三是营造学习氛围,培养新时代的新农民,强化农民对于乡村振兴各项政策和经验的学习,使村民对于国家“三农”大政方针的宏观目标以及光埔村自身发展的微观目标产生深刻的认同感。
1.4 治理有效:“党建+”邻里中心,建设“三治融合”示范村
1.4.1 建设“党建+”邻里中心。光埔村创造了“1+6+X”的模式。“1”就是坚持党建引领主线,“6”就是完善村(社区)幼有所育、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食有所安、居有所乐、事有所办6项服务功能,“X”就是结合村(社区)群众享受到专业、便捷、舒心的生活服务,将治理理论和职能的界定深深地融入实践中,并且与产业发展密切结合。光埔村的“X”包括以下3个方面。一是光埔村建有画室及美术写生研学区,对内丰富村民业余文化生活,对外承接学生交流交往活动。二是光埔村因地制宜,主打果树种植产业,帮助村民致富发展经济。果树主要品种有芦柑、龙眼、橘柚、西梅等。并经过认真调研,引进了新品种芦柑,可以有效抵御黄龙病等柑橘类常见病,且产量高、甜度高、水分足。此外,光埔村通过生产合作社的方式与村民形成良性合作关系,村民可自愿入股种植产业。三是依托京东在整个仙游县的京东生态圈项目,以民宿、生态采摘、“网红”打卡地为主,对旅游项目的开展进行了相关规划与实践,切实做到了治理要求的多主体参与、多途径实现目标。
1.4.2 建设“三治融合”示范村,引入乡村规划师。所谓“三治融合”,就是以自治为核心、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基础,构建“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2]。为建设“三治融合”示范村,光埔村实施村民自治的乡村基层治理制度,坚持依法治理,以村民自治为核心,将乡村各项工作纳入法治保障;推行乡村德治,完善乡村老人协会、乡贤理事会体系构建,开展移风易俗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法治与德治在村民自治的平台上进行有机结合。此外,光埔村需要引入乡村规划师,以协助乡村完成审批、整治建设等工作,并结合4个控制区划定,实现规划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真正将科学的管理理论引入乡村治理。乡村规划师的作用具体如图1所示。
图1 仙游县光埔村“乡村规划师”作用
1.5 生活富裕:留住青年,优化环境,使绿水青山带来金山银山
2020年,光埔村的财政收入在11万元左右,2021年则计划达到30万元,其收入主要来源于前文所述成熟的种植业。2021年,光埔村已种植的3.33 hm2、4 000余株芦柑投产,1株大致可以收获超过100 kg,每667 m2产量达8 000 kg,经济效益十分可观。
福建省向来有外出甚至是出国做生意的传统与文化,而光埔村富裕的生活及高度发达的产业却能吸引青年人留在故土。究其原因,一方面光埔村具有各方面条件能保证青年人过上幸福的生活;另一方面年轻人依托于果树种植产业及红木雕刻手件,通过互联网“直播带货”享受了富裕的生活。除此之外,富裕的物质生活离不开富裕的精神生活,光埔村整体的生态环境及人文环境在福建省数一数二。这种绿水青山与民风优良相互交融,吸引着当地年轻人继续留在村里或读书后返乡参与乡村振兴建设。由此可见,良好的人居环境和文化氛围也能促进生活富裕,这就是“绿水青山带来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的深刻内涵。
2 后脱贫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存在的问题
2.1 美丽乡村建设缺乏法律保障
国家虽然就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颁布了很多政策,然而相关的法律法规仍没有出台,因此,难以达到乡村治理“三治融合”提出的“以法治为保障”的治理目标。另外,“三治融合”本身除了村民自治之外均缺少法理依据,这样一方面使得政策、规划缺少合法性,另一方面容易让村民产生政策就是法律、干部的命令就是法律的误解,无益于村民法律意识的增强。除此之外,美丽乡村不仅涉及农村、农业、农民三方主体,而且涉及伦理、环保、文化、管理等多个领域,需要拓展立法内容的关注面。例如,我国在生态补偿方面的立法基本为零[3],而生态补偿问题恰恰是很多后脱贫地区面对的紧要问题。
2.2 乡村公共及基础设施建设仍十分薄弱
毋庸置疑,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需要由政府部门部分或全部提供,在乡村,基层村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应当承担起这项职责。完善的乡村公共及基础设施事关经济社会稳定及政府的公信力,但是很多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十分薄弱。以光埔村为例,笔者在实地调查中很多村民反映希望能和城市居民一样拥有新的乡村公园,希望居民点的公共空间环境能够得到整治提升。光埔村村主任表示:在生态方面,年底要实现全村污水集中处理,做到村容整洁干净;在民生方面,要逐步推进全村的天然气管道铺设。这两个问题不仅在光埔村非常突出,而且在全国范围内也是普遍存在的大问题。
2.3 乡村产业发展有待创新,美丽乡村建设同质化严重
光埔村脱贫致富靠的是乡村产业,然而很多乡村仍没有找准自己的特色产业,盲目模仿成功典型,导致美丽乡村建设同质化问题严重[4]。另外,很多乡村虽然发掘了该村的特色产业,但在特色产业发展中缺乏创新手段的引入,导致发展缓慢。同时,如光埔村一样的乡村直播带货经济虽火热,但缺乏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和约束,这是“网红经济”尚不成熟的结果,如此极有可能出现产品质量不高、夸大宣传、销售纠纷难以解决的问题,使村民和消费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受损。
2.4 乡村治理有失精细
村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多样的,需求是精细的。笔者在光埔村了解到,很多村民都拥有私家车,因此需要完善的道路设施。光埔村部分居民点道路需要“白改黑”和环路打通,同时也要建设与之配套的停车场。此外,光埔村村民希望在宅基地指标允许的基础上,多预留一些村庄建设用地,满足分户需求。见微知著,广大村民对于美好生活的要求已经不限于温饱和增加收入,因此,村干部及各级政府应深入调研,对农户的精细需求加以关注,甚至需要像精准扶贫一样结对式地一对一进行了解。
3 后脱贫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的路径探索
3.1 将美丽乡村建设纳入法治体系
政策与法律各有千秋无须赘述,然而要想达到法治的总体治理目标,就必须强化法律的作用,在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问题解决上也是如此。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无论城市化进行到哪种程度,农民仍是我国国民的主要构成部分,因而对美丽乡村建设进行立法,无疑会极大地增强亿万农民的法治意识,进而有利于国民整体法律意识的提升,同时增强农民对建设美丽乡村的责任感。就立法而言,一方面需要有关部门深入基层,达到关注立法深度的要求;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应该意识到现代社会的复杂性、多元性和普遍联系性,从而把美丽乡村相关问题都纳入立法范围,或者以条例补充说明,以此来拓宽立法的广度,如此才能真正使法治依赖的“法”有合法性和公信力。
3.2 多主体共同发力改善农村公共设施
无论是“1+6+X”模式还是“三治融合”模式,都强调多主体参与,亦如公共服务可以市场化一样,公共设施的改善亦可引入多主体力量。除传统的乡村集资、依靠杰出人士反哺乡里的模式外,也可将农村与城市二元主体联系起来,实现二者协调发展,走出城市发展与农村发展非此即彼、你死我活的误区,实现农村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统筹推进。这样不仅有利于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而且能够弥补城乡二元结构带来的巨大差距。
3.3 创新乡村产业发展路径,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特色化
已经脱贫的乡村面临将特色产业转化为发展优势的核心问题,然而,无论是挖掘发展优势还是产业发展模式都需要有所创新。因此,在促进当地产业电商化的同时,可引入直播电商等创新形式,但同时需要注意这些创新形式的风险。直播电商行业标准化是未来电商行业真正突围的开始,乡村电商行业需要寻求既有创新又有规范的道路[5]。
3.4 精准施策,满足村民诉求
乡村整体性治理在处理乡村问题上能够发挥群策群力、调集各方资源的优势,但乡村整体性治理也需要精准治理作为补充,既需要精准地了解村民的需求,也需要采用精准的方法解决问题,因此,需要广大村干部、扶贫干部、第一书记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对群众面临的问题进行精准摸排,然后精准施策,切实解决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后脱贫时代仍需坚持“精准脱贫”时代的“精准”作风,实现精准施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