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与现实之间——《我不是药神》的艺术特色
2021-09-13关嘉锡
关嘉锡
【摘要】文牧野导演,徐峥、宁浩共同监制的作品《我不是药神》于2018年6月 30日点映之时,便颇受好评。从影片的整体艺术水平来看,《我不是药神》是引人注目的。如今的电影作为一种大众传播媒介,艺术属性只是其中的一部分,需要承担更多的是与票房相匹配的社会功用,这正是中国电影所不足的,也是观众迫切需要的。而这部电影起码引申了两种社会意义。一是关于医疗体制等基本社会制度有待完善的讨论,二是对近年来中国电影同质化、泛商业化电影市场的一次新突破。
【关键词】现实主义;题材;人物形象
中图分类号:J9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2246/j.issn.1673-0348.2021.15.084
《我不是药神》的广受好评在泛娱乐时代十分宝贵,是一部中国观众所喜欢的既有温度又有力度的优秀国产电影。这部电影以真人真事为基础,聚焦一群生活在社会底层人物的生命故事。它敢于触及成千上万人可能遇到的生老病死问题,表现了小民之间互相帮助,塑造了一个因为生计不得已牟利,到不惜触犯法律愿意为病患者代购,牺牲自我却愿意拯救世道的“平凡英雄”。整部电影完成了非常贴近真实生活的艺术呈现,电影和现实二者之间的密切关系引发了人们对人性和社会价值的思考。
1. 题材:贴近生活,反映现实
中国电影行业里的这种题材数量是不多的,电影《我不是药神》在塑造人物时,真实的描绘了底层社会,使观众在看电影的时候对社会现象进行深入的思考,但同时也不会让观众觉得主人公刻意卖惨,处理得恰到好处。整部电影既有笑声又有严肃,具有丰富的情感意义。
《我不是药神》从电影现实主义的角度来说,深刻点到了现实生活中大家都在关注的热点问题,同时反映了一种真实的社会现象。然而,这部电影并不是对这个真实案例的直接复制或模仿,而是根据“印度抗癌药代购案”的真实社会事件,通过艺术创作优化改编而成。
在目前爱情片、喜剧片、动作片以及科幻题材电影大行其道的电影市场,很少有像《我不是药神》这样的现实主义电影能得到观众和市场的认可。影片充满了喜剧情节和欢乐的片段,但患者求医的过程却让观众为之心酸。《我不是药神》不同于国内其他现实主义题材电影,其成功的主要原因在于——以小人物为中心,以小人物在社会中的遭遇为背景,以喜剧的形式触及社会问题,贴近生活,从而达到现实人文关怀的效果。
2. 人物:个性鲜明,有血有肉
现实主义电影创作中,有一个切入点,是以社会底层人民的真实生活状态为表现对象。这部电影不仅刻画了底层的英雄人物形象,还聚焦白血病患者的生存困境。通过塑造典型化和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来揭示问题。
《我不是药神》的人物刻画,影片编导钟伟提到“生旦净末丑”——卖药五人组的配置。编剧钟伟说,“程勇是武生,有一些鲁莽,但也有一些智慧。旦角是刘思慧,自然是花旦。黄毛是花脸,是非观念非常鲜明的一个人。刘牧师是末,是老生,他在团队里起到定海神针的作用。丑是吕受益,我们主要放大了他小市民的特点。”
现实主义电影有一个典型特征就是塑造典型性人物形象。电影中塑造的很多人物更能代表一些现实生活中的边缘群体。电影主人公程勇是一个中产阶级小市民,面临着各种压力,比如夫妻关系、子女教育、事业瓶颈,都是城市中产阶级的典型情况;作为一名单身母亲,刘思惠独自支撑女儿的巨额医疗费用,不得已只能去夜店打工;吕受益,一个胆小、甚至有丝猥琐气质的平民百姓,他有了一个坚强的活下去的理由——为了听到未出生的孩子叫声爸爸;黄毛是一个大山里出来的城市农民工,他收起善良,伪装出凶狠的样子,其实内心仗义的很,让我们看到了今天城市底层农民工的影子;刘牧师是一个有文化的基督徒,他代表着这个城市的另一种信仰的人群。《我不是药神》中的几个主要人物,来自不同社会阶层、不同性别和年龄、甚至不同信仰,但是都无法摆脱现实强加给他们的肉体痛苦和精神无奈。
电影中人物关系的设计,两个重要朋友的去世,也为程勇的下定决心不惜违法为病患代购仿制药提供了情感叙事的力量。从人们的现实生活出发,潜移默化地引导观众,逐渐引发人们对老百姓医疗状况的关注。
3. 主题:深远的现实意义
《我不是药神》的成功,首先在于影片中所表现的社会现实——底层重症患者看病难,这一现象的确存在,由此开启的批判,比它所揭示的内容要丰富得多。没有人能保证自己和自己的家人或者朋友永远不会突然患重病,每个人都要面对生与死的问题,所以每个观众才能从感同身受的联想或者体验中体会到《我不是药神》的有心表达,电影中的每一个有力的批判都成了对观众的有力安慰。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不是药神》直面了最基本的现实,也是对现实做了最尖锐的批判,《我不是药神》无疑是一部勇敢的作品。
电影《我不是药神》中另一个让人关注的问题是法与情的冲突问题。影片中,得病患者们因为实在买不起高价的正版药物,只能靠印度便宜的仿制药治疗。当程勇决定再次代购仿印度仿制药时,他从最初的逐利转向宁愿自己出钱买药把药给病患,这是一种善举。但从法律上讲,电影主人公程勇走私、贩卖假药是违法的,也侵犯了正版药品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警官曹斌在了解真实情况后犹豫是否逮捕他们,最终被患者阿婆的发自肺腑的话语所感动,被程勇“平凡英雄”的行为所震撼,并自愿放弃追查此案。《我不是药神》设置“情”与“法”的矛盾关系,再引导观众去思考现实问题,进而让观众形成对不合理现象的批判意识。
4. 结语
《我不是藥神》讲述的故事,是百姓的现实用药问题,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故事的原型人物陆勇被撤诉,体现了法理和温情,这代表司法的进步。将格列宁纳入医保,代表着国家医疗制度的进步,而这种题材的拍摄及上映并引发广泛关注,是中国电影及电影人的进步。从传播法治思维的角度来看,这部电影无疑做出了深刻的解读。
《我不是药神》不陷入复杂电影商业市场的刻板印象,不一味迎合观众口味,过分追求商业价值,而是聚焦底层小人物的命运,体现了电影创作者对人道主义价值的追求。在电影与现实之间,找到了符合大众口味又并不质量的平衡,既很好得表达了电影创作者想要传达的现实意义,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深得观众的青睐,是值得中国现实主义电影学习的优秀样本。
参考文献:
[1]郭芳,陈伟军.《我不是药神》:现实主义理念的镜像呈现[J].影视文化,2019,06.
[2]周星.触及现实深度表现的鲜活艺术创作—《我不是药神》的情感与理性分析[J].艺苑,20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