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婴幼儿活动空间设计研究
2021-09-13孙宇萱罗正理
孙宇萱 罗正理
关键词:居住区;婴幼儿;活动空间设计
据国家卫健委统计,群众生育意愿降低排名前三的原因之一是婴幼儿无人照料。我国大部分的幼儿园只招收3—6 周岁的儿童,因而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由祖父母作为0—3 岁婴幼儿的日常看护人。大多数祖辈们的知识水平较低,在育儿观念和教育方法上比较保守,再加上身体机能的限制,不能很好的教育孩子或者与孩子进行互动,给婴幼儿的健康成长带来了诸多不利因素。目前,我国从婴幼儿视角对居住区公共空间的研究数量并不多,且忽视了儿童使用频率很高的居住区儿童活动空间的建设[1]。因此,如何合理设计居住区适合 0—3 岁婴幼儿的游戏空间,为他们提供健康友好的成长环境,满足祖辈看护人需求是文章的研究重点。
1 居住区婴幼儿活动空间设计现状
1.1 婴幼儿活动空间缺乏且形式单一
国内2000年以前的居住区公共空间主要是满足成年人的活动,多数没有考虑儿童的需求,一般包含花园、儿童游乐区,但是通常占地面积较小,只有简单的滑梯等设施,缺乏趣味性和吸引力。
1.2 并未按照儿童年龄划分活动空间
近年来,虽然儿童户外活动空间的发展较以前来说有一定的进步,各大楼盘对此都有所考虑,但是场地的空间大小与设施设计具有局限性,忽略了各个年龄段的儿童活动需求各不相同,不具备普遍适用性。
1.3 空间设施未考虑婴幼儿的安全性
3岁以下婴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较差,他们的活动行为有较大的随机性,不局限于专门设立婴幼儿活动场地,居住区内所有的公共空间都可能成为婴幼儿的活动场地,比如堆石假山、人造水景等,但这些很容易成为婴幼儿的安全隐患。
1.4 缺乏陪同看护家长休息区
婴幼儿户外活动的时间长短一般由其看护人决定,大部分看护人在看护儿童过程中由于没有陪同的休息设施或者休憩空间不够舒适,往往不愿长时间停留。
1.5 架空层空间利用率不高
很多小区的架空层设计比较简单,主要是空地、座椅和一些绿植,只能提供简单的遮阴避雨功能。
2 居住区婴幼儿活动空间的使用者分析
居住区公共空间的质量是影响人居环境的重要指标,相对于成天忙于工作的年轻人和3 岁以上儿童,0—3 岁婴幼儿活动范围局限,其祖辈看护人由于日常家务及时间精力等原因,居住区公共空间成为这类人群活动的主要空间。
2.1 婴幼儿分析
不同年龄阶段的儿童对活动空间的需求各不相同,0—3岁婴幼儿的活动能力较弱,但是足够的户外活动对其骨骼发育至关重要,因此居住区公共空间是他们的主要活动空间。另外,0—3岁的婴幼儿由于年龄较小无学业负担,几乎每天都会在看护人带领下到居住区公共空间活动一至两次,每天上午8—10点、下午3—5点这些时间段都是这类人群活动的高峰时段。
2.2 看护人分析
0—3岁婴幼儿对看护人依赖性很强,户外活动更需要有人照顾,所以婴幼儿在公共空间的活动会受其看护人影响。中国老龄科研中心曾对全国城乡2 万多名老年人进行家庭调查,结果显示:其中有66.47% 的老年人,正在帮助子女照顾孙辈。祖父母作为看护人带孩子在户外活动时,在精力方面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主要表现为观察和看护,互动行为极为简单。
3 居住区婴幼儿活动空间设计策略
基于3岁以下婴幼儿特征及其看护人的需求(如表1),在居住区公共空间规划家庭之外的集中性婴幼儿活动游戏空间和设施,为0—3岁婴幼儿提供居民共享的早教环境意义重大。引入能够引导祖辈参与互动游戏的设施,以比较舒缓、静态的活动方式进行互动行为,这样既能满足儿童在户外活动中对自然的好奇心和探索欲,又能照顾到祖父母的生理需求。皮亚杰认为游戏对于儿童社交、情感和认知方面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通过在居住区设计游戏运动空间来引导祖辈看护人与孩子进行互动,可以实现寓教于乐的目的,比较符合这两类人群的需求。
3.1 合理规划机能游戏区域
机能游戏是指儿童进行有目的、无目的的重复性肌肉运动,如奔跑、攀爬、追逐等[2]。儿童教育家卢梭认为教育应该顺从儿童与生俱来的天性,遵从自然的规律,让儿童释放童真。现代社会需要在满足儿童基本保障的前提下,重新审视如何解放“儿童天性”[3]。
笔者发现很少见到1 岁以内的婴儿在居住区公共空间练习爬行,这是因为看护人觉得地面不干净,又害怕伤到婴儿稚嫩的皮肤。对于刚学会爬行的婴儿来说,他们特别喜欢通过在不同地方的爬行来探索世界,认知科学的证据表明,儿童在模糊陌生的环境下会进行更多的探索。但是受到环境的制约,看护人到户外就会让孩子坐在推车里或者抱在怀里走动,这样孩子就不能解放天性,看护人也比较辛苦。如果在居住区公共空间里专门设计一些针对一岁内孩子的爬行区,那么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就不会受到那么多的束缚了,多个婴儿在一起爬行,还能营造社交环境,看护人也能解放双手
1岁左右的婴儿开始学习走路,长时间弯腰搀扶对老年人来说非常辛苦,可以在居住区设计婴儿学步空间,地面铺设柔软的材料,设置长椅、花池、栏杆等能够让他们站立,并借助这些设施来回走动,看護人会轻松很多。
2—3岁的幼儿喜欢通过攀爬等行为去进行探索。居住区内的任何能引发攀爬行为的物体都有可能成为这个年龄段孩子的攀爬对象,比如没有水的叠水石景、假山、树池等。这些地方对照看孩子的祖父母来说都是充满危险的,他们出于对安全风险的担忧,常常会约束孩子的行为来“保护孩子”,往往容易打压孩子的积极性。针对这样的情况,可以通过设计低矮的攀爬墙、散置可跨越的轮胎,并在地面铺设防摔的材质,或者在草地上种植低矮粗壮的树木给孩子提供攀爬的机会。设计攀爬设施具有不同的攀爬难度,可供不同年龄段的孩子一起玩耍,能够锻炼儿童的社交能力。照看孩子的祖父母只需坐在离孩子活动较近的休息区看着他们进行游戏行为。
奔跑和追逐对孩子来说不需要有特定的场地,公共空间内任何开敞的地方都可以进行。不过2—3 岁的幼童活动轨迹具有不确定性,特别是结伴追逐的时候,孩子不会注意周围的环境情况,可能会出现突然转身、改变奔跑方向等行为,容易和其他孩子发生碰撞或者撞到周边其他人或物。针对孩子的这个特点,首先要做到居住区的人车分流,其次就是通过在地面设计指引性的标志图案或者短小的跑道引导孩子进行奔跑或者骑行。
3.2 设计搭建游戏区域
搭建游戏是指利用材料建造事物的游戏[2],例如用积木堆房子、利用沙子堆城堡等。沙坑是0—3 岁婴幼儿最理想的玩搭建游戏的场地。天然的沙石对0—3 岁婴幼儿有着不可抵挡的魅力,这个年龄段的孩子通过堆积沙石,锻炼手的精细操作能力和创造能力。在沙池旁设计看护人休息区域,对于祖父母来讲是一个比较放松的看护方式,看护人也可以适当参与,形成互动。另外可以利用小区架空层的区域,摆放一些公共的大型泡沫积木,儿童可以通过与看护人一起搭建进入城堡空间。
3.3 打造扮演游戏空间
扮演游戏是指儿童运用想象力进行的假想类游戏[2]。这类游戏需要孩子学会“无中生有”,需要有一定的想象力,适合2 岁半以上儿童。研究发现,在封闭空间环境中扮演游戏更易发生[4]。可以利用架空层的空间,设计一些低矮的游戏屋,外部做局部洞口处理,看护人可以观察到里面的情况。外部的洞口结构又可以给儿童提供攀爬的可能,游戏屋的设计还能给儿童提供藏匿的空间。
4 结语
儿童基础设施并不是要建设一个儿童专享空间系统,而是切实服务于儿童的生理与心理需求[5],通过有针对性的设计,利用居住区的公共空间来打造早教游戏空间,引导祖父母与孩子进行,从而达到游戏、交往、运动锻炼的目的,令孩子在舒适、健康、快乐的居住区环境中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