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标准,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
2021-09-12
文萃报·周五版 2021年33期
8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的问题。会议强调,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不是同步富裕,也不是同等富裕。改革开放40多年来,从开启新时期到跨入新世纪,从站上新起点到奋进新时代,中国人民在富起来、强起来的征程上走得越来越稳。特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换言之,我们有意志更有条件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
促进共同富裕,不能急于求成。中央财经委会议说得很清楚:坚持循序渐进,对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充分估计,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总结经验,逐步推开。显而易见,越是追求宏大目标,越需要尊重客观规律;越是路阻且长,越要保持耐心。
促进共同富裕,不是“财富重新洗牌”,而是在遵循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寻求多元化的实现路径。比如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以及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等。如果说初次分配側重市场调节,再分配侧重于政府调节,而第三次分配则侧重于慈善供给。
促进共同富裕,不是低水平的富裕,而是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为此,就要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还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真正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去年年底,我国人均国民总收入(GNI)已经超过1万美元,但在全世界排名中并不靠前;我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全球最大,但抗风险能力不强。这些情况说明我国还是发展中国家,必须在高质量发展中做大“蛋糕”。 (综合新华社讯、澎湃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