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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审核签发机动车环保检验报告单

2021-09-10朱艳超

交通科技与管理 2021年20期

朱艳超

摘 要:机动车检验机构授权签字人对检验过程、结果的监督及对报告的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把关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新标准的执行一年多以来,作者根据工作经验和标准要求,探讨对环保检验报告的把关审核,以期抛砖引玉与同行同志进一步提升工作素质能力。

关键词:授权签字人;报告审核;三个方面;把关

从第一辆机动车诞生以来,现如今汽车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交通工具。截至2021年一季度,据公安部统计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78亿辆,汽车2.87亿辆。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19年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2019年,全国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比2019年增加3.5%,总量达到4 607.9万吨,其中主要是一氧化碳3 467.1万吨,次是氮氧化物637.5万吨,碳氢化合物441.2万吨,其还有大量的颗粒物达到62.1万吨。如何在发展经济、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同时,处理好汽车与环境保护的问题,成为当今社会关注的热点。

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18年11月重新修订发布两个机动车环保检验的国家标准GB 18285-2018、GB 3847-2018。已于2019年5月1日在全国执行,本标准检验方法更合理规范,要求更严格,通过实施必将有效对在用机动车污染物的排放起到遏制作用。作者结合工作实际,从以下三个方面谈谈检验报告单的审核签发。

1 报告单的完整度,主要是从报告单的格式、内容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检验报告单应具有:(1)报告单名称、编号、检验日期及CMA标志及编号;(2)车辆基本信息;(3)外观检验;(4)OBD检查;(5)排气污染物检测信息等五部分,详见GB18285-2018附录G、GB3847-2018附录F。报告单的名称准确清晰,检测项目方法要合适,数据完整无遗漏,检验结果表述规范,原始记录填写规范,原始记录全面,有检验人员的签字等这些内容不需要每个报告单都看,作为授权签字人,主要是在检验程序开发变动调试试运营期间重点查看,软件一旦调试完毕,程序就固定了格式及内容。授权签字人要在正式使用前审核其内容、格式满足标准要求。

2 在报告单中审核车辆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

除了旧标准登录信息时要求登录的车辆特征参数(车型、品牌、VIN号、总质量、整备质量、额定转速、驱动形式、发动机型号、发动机号、排量、缸数、燃油类型等)外,新的标准都对外观检验新增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检查,要求登录车辆信息时也要把汽油车的催化转化器型号、柴油车的DPF、SCR的型号登录,目的就是通过外观检验防止人为非法改装降低排放功效。对不合格车辆复检时要求核对车辆识别代号,目的是为了防止代检。

这里要强调对检验结果有影响的几个数据,授权签字人必须严格注意把关。

2.1 整备质量必须真实准确

对于汽油车工况法检验排放限值时RM(基准质量)等于整备质量加100 kg,根據GB18285-2018 附录BA底盘测功机的加载规定:见附录BA。

2.1.1 对于测功机滚筒直径为(216-220)mm的测功机

P5025-2=RM/148 P2540-2=RM/185

式中P5025-2是指滚筒直径为(216~220)mm的测功机在ASM5025工况时功率设定值,kW;P2540-2是指滚筒直径为(216~

220)mm的测功机在ASM2540工况时功率设定值,kW。

根据上面两式可以得出整备质量直接影响着排放检验室测功机加载的功率,进而影响排放污染物的数值的结论。

2.2 额定功率

对于燃用柴油的车辆用加载减速法测量,GB3847-2018标准要求对功率的要求是,经修正的轮边功率测量结果限值为发动机额定功率的40%。这就是说功率不准确直接影响检验结果的判断。

2.3 额定转速

额定转速对于燃用汽油的车辆(不适合工况法检验的车辆,如:不能切换为两驱的适时四驱和全时四驱车车辆),双怠速法检测过程中发动机从怠速加速至70%额定转速,运转30 s后降至高怠速状态。此过程额定转速数值录入太高,实际加速达不到完不成检测,甚至还会造成发动机的损坏,数值录入太低,达不到暖机的效果。对于燃用柴油的车辆(不适合加载减速法如不能切换为两驱的适时四驱和全时四驱车车辆,单轴重超重的车辆等无法在底盘测功机上运行的车辆)用自由加速法,标准要求测量时,油门踏板要踏到底,发动机转速不低于额定转速,并且对发动机转速在测量过程中实时监测检查,确保符合试验要求。如果额定转速录入数据不准确,造成实测转速与额定转速差距过大,甚至异常造成检验数据不真实、不准确。

2.4 驱动方式

机动车的驱动形式直接决定了检验适用方法。对不能切换为两驱的适时四驱和全时四驱车车辆,单轴轴荷超重的车辆等无法在底盘测功机上运行的车辆柴油车用自由加速法,汽油车用双怠速法。

2.5 车辆出厂时间

不同出厂年份的车辆对OBD的检验的要求不同,对于燃用汽油的重型车辆自2013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对于燃用汽油的轻型汽车自2011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都要对OBD进行检验,合格与否作为排放检验结果的判定依据之一。出现车辆与OBD诊断仪存在通信故障、车辆存在指示器故障、ECU中记载的故障指示器和仪表板故障指示器的状态不一致等,都判定OBD检查不合格。

3 审核检验过程的合规性

检验是依据国家标准和操作规程,由检验员在环境设施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利用设备仪器、专业技能,对机动车进行检测并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进行合规性判定的专业技术活动。在报告单审核的过程中也要关注仪器设备是否正常,是否在标定使用周期内,环境参数是否异常,检验数据是否有异常,出现异常数据应从设备是否运行正常、人员操作是否规范、登录车辆参数是否准确等判断并排除,对于复检车辆仍然用第一次方法检验,由于篇幅所限这里不做展开。

4 结束语

授权签字人是由省级计量认证评审机构考核批准,对本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签字并负责的主要技术人员。掌握所授权范围内的检验标准、法律法规、检验方法和机动车专业知识,熟悉一线检验流程、方法、操作规范,能准确判断各种情况出现的原因;授权签字人要担起把关的责任,既是对单位平稳运行规范检验把关,也是对不符合环保要求车辆市场准入的把关,要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真实准确、公正、权威和可靠,为社会和经济发展,为环境保护尽职尽责。

参考文献:

[1]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培训教程(第二版)[M].中国质检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2013.

[2]GB18285-2018,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S].

[3]GB3847-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