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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乡村文化振兴的路径探讨

2021-09-10李宏勇岳澎安培培

三晋基层治理 2021年2期
关键词:乡风文明主体结构乡村振兴

李宏勇 岳澎 安培培

〔摘要〕振兴乡村文化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具有引领和导向作用。在国家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下,近年来我国的乡村文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是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突出表现为乡村文化建设主体弱化和缺失。为此,需要抓住主体重构这个“牛鼻子”,构建“一核多元”的乡村文化振兴主体结构,即要以农民为主体,着力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基层政府的主导作用,协同融合社会组织、群团组织、合作社、新乡贤群体和市场主体等多元主体力量,从而汇聚推动乡村文化振兴的强大合力,开创乡村文化振兴的新局面。

〔关键词〕乡村振兴;文化振兴;“一核多元”主体结构;乡风文明;协同融合

〔中图分类号〕F321.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8442(2021)02-0039-05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强调,实现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这充分说明,作为一种精神价值和生活方式,文化在乡村振兴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不仅能够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多元的精神文化需求,而且能够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支撑。

我国自古是个农业大国,在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的华夏文化中,以农耕文化为主脉络的乡村文化一直占居主导地位,它是决定中华文明发展走向的重要因素。但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乡村文明日渐式微,乡村文化也开始走向衰落:很多传统村落陷入“空心化”;许多乡村的优秀民间艺术、传统工艺等面临后继无人的窘境;乡村一些有意义的传统生活场景逐渐被遗忘,农村原有的文化价值体系和乡土记忆正在逐步消失。因此,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振兴乡村文化是一个重要路径。要振兴乡村文化,首先要明确“由谁”振兴的问题。从文化振兴对乡村全面振兴的功能价值角度看,当前我国乡村文化建设困局的症结在于作为乡村文化生产和消费主体的广大在地村民的主体性消解和作为价值引领的公共文化供给主体的实质性缺失。从当前各地新农村建设的实践看,构建“一核多元”的主体协同格局是关键之举。

一、从文化功能分析乡村文化振兴主体的应然构成

从功能论的视角看,文化一方面可以满足人类社会整体秩序性需要,另一方面可以满足个体的日常精神生活需要。在传统农业社会,社会变化的速率极慢,文化的上述两个功能合二为一。我国自古以来是“皇权不下县”,国家政权并不直接干预乡村,乡村社会运转依靠所谓“长老统治”,社会秩序是靠人们长期生活交往形成的“礼俗”来维系,从民间生发出来的礼俗文化“既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保障,也是个体人生意义,价值和伦理的重要源泉”〔1〕。进入工业社会后,社会变迁的速度日趋加快。人口快速流动导致生活的不确定成为常态,长期积累起来的经验不足以应付日常生活,此时国家作为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就介入了乡村社会,为乡民们的社会生活提供价值引领。我国当下正处于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时期,乡村已不再是“安土重迁”的封闭村落,而是人、财、物以及信息流动加速的开放型社区,新旧文化、城乡文化相互交织激荡,既为乡村文化振兴提供多种可能,也给乡村文化发展带来许多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中国正处于正确处理工农关系、城乡关系的历史关口。”〔2〕256“在现代化进程中,城的比重上升,乡的比重下降,是客观规律,但在我国拥有近14亿人口的国情下,不管工业化、城镇化进展到哪一步,农业都要发展,乡村都不会消亡,城乡将长期共生并存,这也是客观规律。”〔2〕257习近平总书记在指出“两个规律”基础上深刻阐述了乡村振兴“二十字”总要求的丰富内涵,其中“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紧迫任务,重点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和传承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开展移风易俗,改善农民精神面貌,提高乡村文明程度”〔2〕257。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揭示了乡村文化振兴对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铸魂塑形”的功能,也指明了乡村文化振兴的两大任务:一是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二是改善农民精神面貌。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责任主体是政府,但改善农民精神面貌,除了政府的引领之外,更重要的是发挥乡村自组织的作用,提高广大农民的自主参与意识,重构乡村本土文化。

文化振兴对乡村全面振兴的功能决定了乡村需要重构两种文化形态,即公共文化和乡村本土文化。公共文化是指“以政府财政直接供给或以购买社会组织文化服务的文化形态”〔3〕。乡村本土文化是指“村庄作为共同体所孕育的内生型文化样态,主要包括各类民间文化活动尤其是地方民俗文化。”“作为国家治理的组成部分,乡村公共文化服务遵循的是外部嵌入逻辑,依托于‘条块’主导的文化服务主体、‘压力型’的文化服务体制及项目产业化的文化服务策略;作为乡村社会内生治理的产物,乡土文化依托于权威型的文化组织主体、农民的自发参与及公共性的社会支持系统”〔3〕。

综合以上分析,从文化振兴对乡村全面振兴的功能及其任务,以及当前乡村文化振兴需重构的两种文化形态看,乡村文化振兴的主体必然是多元的。基層党组织要发挥核心引领作用,基层政府和村级组织要起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主体参与积极性,同时要吸收社会组织、合作社、公共文化服务组织、志愿服务队、新乡贤群体、各类型社团等多元主体参与,合力推进乡村文化振兴。

二、乡村变迁与乡村文化建设主体的弱化

我国自古以农业立国,乡村社会是整个社会的基础。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指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4〕6就乡村社会的结构性变动历程看,我国乡村变迁始于20世纪初,一百多年来乡村的生产方式、行为模式、风俗习惯、价值信仰乃至社会结构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费孝通认为“要明白中国的传统文化,就得到乡下看看大地的儿女们是怎样生活的”,“传统的中国文化是土地里长出来的。”〔5〕176对于整个近现代史而言,近代化或城市化进程,本质上也是乡村社会变迁的过程。20世纪中国历史变革的走向、规律及其独具的特征,如果不从乡村社会研究入手,就很难真正获得符合中国实际的具有认知价值的认识〔6〕3。因此,必须从百年来乡村社会变迁的历程去分析乡村社会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这种变化导致乡村文化建设的主体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

一些学者根据乡民的活动区域、认同逻辑和行为特征,将中国一百多年来的乡村社会划分为“原子化小农时期”“集体化小农时期”和“社会化小农时期”三个阶段。

“原子化小农时期”即是费孝通所说的“熟人社会”,人们之间的熟悉来源于“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着在土地上的”〔4〕7,“乡村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4〕9。这一时期农民高度依附于土地,祖祖辈辈都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世代更迭、守望相助、终老是乡,他们在农业生产和农业生活中逐步形成的风俗习惯、道德礼仪成为乡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乡民的日常生活提供行为规范和精神依托。同时,自秦汉以来,儒家思想逐渐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居主导地位,作为封建社会主导价值规范的儒家文化通过士绅阶层传导延伸至乡村,由此形成的乡贤文化为乡民们提供价值引领。由此可见,在中国传统乡村社会,文化生活主体主要包括从事农耕的广大农民以及作为乡村文化供给的精英士绅阶层。然而,自近代以来,在一系列的社会变革和改造运动中,乡贤文化传统与我们渐行渐远。

“集体化小农时期”是我国乡村社会发生深刻变革的时期,由此开始,农民真正成为乡村建设的主人。新中国成立后开展的土地改革运动让农民真正翻身做了主人,但分散、落后的小农所有制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难以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在此背景下,国家政权强势介入农村,农民被高度组织起来,从此开启了近三十年的人民公社时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体制摧毁了传统小农的物质基础,改变了传统小农社会“皇权不下县”的状况。围绕着“农业农村服从服务于工业化建设”这一战略目标,在经济上,通过土地的集体所有和统购统销制度使农民高度“依附”于集体;在政治上,国家行政权力通过“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和各种群团组织直达基层,并通过户籍制度严格限制农民流动;思想文化上,“以美好生活理想和政治动员的精神享受替代了传统乡村文化并部分消解了物质困乏的贫苦,成为人们的‘精神粘连’和生活依凭”〔7〕。在这一时期,广大农民成为乡村建设的真正主人,同时在党的领导下,国家政权和各种群团组织深度介入和参与农民的生产生活,深刻重构了传统乡村面貌。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体制造成的生产活动高度集中、条块分割、劳动力流动受限等都不能适应新的形势,乡村变革的新需求提上了议事日程。1978年,安徽小岗村实行农业“大包干”,拉开了中国乡村新一轮变革的序幕。然而,重回小块土地分散经营的农户面对的不再是封闭的传统小农社会,而是一个开放的劳动力等生产要素高速流动的社会,我国乡村从此进入了“社会化小农时期”。

“社会化小农时期”是我国乡村全方位变革的时期。在经济体制上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实现了土地集体所有权不变基础上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政治体制上废除了人民公社制度,实行村民自治制度,由国家政权直接管控乡村事务变为“乡政村治”;在思想文化方面,实行理想信念教育与政治动员的直接方式和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间接形式相结合。一方面,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大量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流入城市。另一方面,農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使农民获得充分的经营自主权,人民公社时期的集体组织不再主导农民的自主生产活动,村集体的权威下降。

从以上对我国乡村百年来变迁的简要梳理可以看出,在“原子化小农时期”和“集体化小农时期”都存在着权威性的主体,同时由于这两个时期的乡村都是“封闭性”社区,农民始终是乡村生产生活的主体。就乡村文化生活方面而言,“原子化小农时期”乡村社会通过士绅和家族权威为乡民提供价值引领和精神依托,在封闭性的区域生活中通过特定的仪式强化乡民们对文化的认同,并形成了具有区域特色的乡风民俗。“集体化小农时期”旧的士绅消失,家族权威弱化,党和群团组织以理想信念教育和政治动员的方式确立了其在新中国乡村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化小农时期”,随着人民公社制度的终结以及大量农民离乡进城,乡村文化生活陷入主体日渐消解乃至缺失的窘况,主要表现为乡土文化“权威性的组织主体”“价值性的参与主体”“公共性的支持系统”日渐衰退。

三、从乡村文化振兴的实践分析“一核多元”主体的现实效应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各地因地制宜地推进乡村文化建设,涌现出一批“乡风文明”建设先进示范村。农村农业部于2020年4月公布了21个首批全国村级“乡风文明”优秀典型案例,同时各省市县政府在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实践中也选树了一批示范村。在这些案例中,对乡风文明建设起推动作用的主体有村民、基层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妇联、共青团、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民调委员会、志愿服务队、乡贤理事会、专业合作社、企业等。其中,村民发挥主体作用,农村基层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民委员会发挥主导作用,其他社团协会、合作社和企业等积极参与,共同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实践表明,“乡风文明”工作能否取得好的成效,取决于能否构建协同高效的“一核多元”主体,能否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真正调动起农民参与文化振兴的积极性,从而汇聚起推动乡村文化振兴的强大合力。

(一)“一核”,就是要建设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基层组织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带领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2〕51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体现在其组织、动员和凝聚乡村社会各类群体和组织共同推动乡村事业发展的能力上,具体表现为政治领导力、组织覆盖力、群众凝聚力和发展推动力等方面。

以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龙居镇雷家坡村为例。2006年新一届党支部从成立起就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结合本村实际组织在外流动党员和村里行动不便的老党员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确保党支部及其成员在政治方向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村里先后成立了三支党员志愿服务队,以加强对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业的政治领导,逐步扩大支部的组织覆盖力。党员志愿服务队定期义务清扫巷道垃圾,建设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了党支部的群众凝聚力。通过劳务输出和引资建厂等方式途径,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发展推动能力。经过多年持续加强支部的各方面能力建设,雷家坡村党支部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坚强战斗堡垒,并于2016年荣获“全国基层先进党组织”荣誉称号。正是因为有这样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雷家坡村以德孝文化为核心,实施“环境卫生整治、繁荣农村文化、陈规陋习整治、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家风建设、群众自治提升”六大行动,推动形成“尚勤劳、重孝道、守规矩、讲卫生”的文明乡风,于2020年入选首批全国村级“乡风文明建设”优秀典型案例。

(二)“多元”,就是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乡村文化振兴

乡村文化振兴需要广大农民、基层政府、基层群团组织、各类社会组织、新乡贤群体、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推动乡风文明建设,推动乡村文化繁荣。在21个首批全国村级“乡风文明建设”优秀典型案例中,上述多元主体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1.“一核多元”的乡村文化振兴主体结构必须把农民作为关键一元。农民是乡村文化建设最重要的主体,他们既是乡村文化的需求者、享受者,也是乡村文化的主要参与者和创造者。实现乡村文化振兴必须要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无论是党组织和基层政府,还是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都不能替农民作主,因为乡土文化是从农民的生活中生长出来的。外来的文化要在乡村落地生根,也首先要满足农民的需求,能真正服务于农民。“乡风文明”实践先进村的经验也表明,越是能调动当地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各项工作越能开展得有声有色。

2.县乡基层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在乡村文化振兴中发挥主导作用。县乡基层政府在乡村公共文化建设要主动作为。一方面要大力发展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市场,促进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多元化和市场化。另一方面,要强化基层文化阵地建设、管理和运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村民委员会是农民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自治组织,在村规民约、乡村文化阵地建设中发挥组织主导作用。例如,湖南省新化县吉庆镇油溪桥村村委会探索村民自治“四步走”工作法(制定村规民约,建立户主档案袋,推行积分制管理,公章阳光化管理),调动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积极性,实现由“替民作主”向“由民作主”的转变。四川省丹棱县张场镇万年村通过“道德超市”积分制度发挥激励、约束作用,以道德积分兑换商品,并且将“道德积分”与产业发展基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内容挂钩,使得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等的积极性越来越高,在培育乡风文明的同时,也助力了乡村的全面振兴。

3.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新乡贤群体、新型经营主体和市场主体,既是农村公共文化供给的重要补充,也是传统乡土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要积极参与乡风文明建设,可以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例如,北京市通州区于家务乡仇庄村注重发挥新乡贤作用,组织乡贤撰写家训,以新乡贤宣讲团为核心开展以家风促乡风建设。实践中,许多村组建了各种文化服务队、志愿服务队,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服务群众日常生活、帮扶老弱病残特殊群体,发扬乡村邻里鄉亲、守望相助的传统美德。农村专业合作社在传播科技知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的县级农业部门通过项目制方式委托专业合作社向农户开展科技知识和涉农政策法规宣讲,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养。一些市场主体通过购买政府服务、市场竞标等形式参与农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公共文化供给,一方面可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益,另一方面也帮助政府降低了行政成本。

必须充分认识到,“一核多元”的各主体在实践中要融合协同发挥作用,避免相互脱节、各自为战。2018年中央在全国推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为“一核多元”主体的融合协同运行机制提供了借鉴。作为全国第一批50个试点之一的贵州省龙里县的“四三五”工作法具有很强的操作性,龙里县将脱贫攻坚作战指挥体系有机地转化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推进体系。龙里在县建中心,乡镇(街道)建所,村建站,并延伸到较大的自然寨特别设置新时代文明实践点,从而形成四级联动实践体系,打造了一支三级书记牵头、部门单位组队、社会各方参与的志愿服务队,形成了群众服务需求收集、“四化四融入”基层宣传引导、多部门联动、志愿服务激励和督查落实五项工作机制。通过“四三五”工作法,龙里县构建起了新时代文明实践指挥体系,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创新了工作方式和方法,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在政治引领、理论宣讲、社会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新时代文明实践指挥体系无疑是“一核多元”主体融合协同的有效运行平台,能以县域作为乡村文化振兴整体单位,以三级书记共抓乡村文化振兴,以建设坚强的基础党组织为核心,最大限度调动县域内各部门、组织和群体的力量,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实现丰富乡村文化生活、推进移风易俗、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目标,将乡村文化振兴与组织、人才、产业、生态文明振兴一体推进。

乡村振兴是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社会全方位、全领域的全面振兴。乡村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根基和灵魂。在实践中,要充分尊重乡村文化发展规律,探索适合乡村特点和实际的乡村文化建设路径。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乡村文化建设必将迎来辉煌灿烂的明天。

〔参考文献〕

〔1〕朱启臻.村落是文化的重要载体〔N〕.衢州日报,2021-02-19(05).

〔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

〔3〕高晓琴.乡村文化的双重逻辑与振兴路径〔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06):8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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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费孝通文集:第4卷〔M〕.北京:群言出版社,1999.

〔6〕王先明.变动时代的乡绅———乡绅与乡村社会结构的变迁(1901-1945)〔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7〕梁东兴,唐鸣.中国乡村社会的百年变迁〔J〕.江汉论坛,2015(01):133-139.

责任编辑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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