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
2021-09-10陈婷
摘要: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是我国事业单位改革部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分类推进舍业单位改革的难点,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
关键词:生产经营;事业单位;改革
事业单位是由国家机关设立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既是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机构,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和逐步完善,事业单位的一些弊端也逐步开始显现,如政事不分、事企不分,导致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和市场经营职能混淆,不能充分发挥其功能和作用,改革势在必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要全部转为企业,改企转制作为事业单位改革的中的重要方向,涉及到单位转制、人员安置等,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1.事业单位的分类
《意见》中指出:现有的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是以生产、经营盈利为目的事业单位,最早源于计划经济时期政府部门的需要,随着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生产经营类事业改企转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2.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2.1指导思想
转制工作关系企业发展稳定大局,要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单位改革精神,要按照经营类事业单位事企分开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稳步推进,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眾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
2.2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职工、转制单位和社会的承受能力,听取职工意见,积极化解转制中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依法安置的原则,维护转制单位、职工合法权益。做好职工安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发放职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及时接续职工各类社会保险关系等。
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做到程序规范,合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置工作要落实国家政策,不能损害职工利益,也不能擅自提高标准,做好合理安置。
3.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存在的问题
3.1缺乏改革的主导和协调机制
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在改革过程中,需要协调多个部门,在主体管理上受到主管局或部门的约束;在人员上受到编办的管理;在财政上需要依靠财政部门;社保则需要人社部门的配合等等,在具体实施改革的过程中缺乏专门的主导机构,容易形成主体缺位,造成改革中断或推进困难。
3.2市场竞争力差,难以持续运营
一般来说,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经营内容相对单一,市场竞争意识不强。一直以来依靠财政拨款维系运营,改企后进入市场后,丧失了政府的帮扶,缺少市场定位,资金和技术都不如同类型企业,对市场的反应也不够敏锐,增加了转企带来的经营和成本风险。
3.3人员安置困难
人员如何安置一直是事业单位改企的难点问题,人员进入企业后,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市场化管理,在执行中推进困难,容易引起职工的抵触,同时也会导致部分人才流失,影响单位后续发展。
4.转企改制的几点探讨
4.1构建改革的核心机制
事业单位改革容易出现中中断和推进困难,主要是缺乏主体部门,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确定改革的总体思路,确定改革的牵头部门,形成改革的协调机制,统筹改革各个部门,集中解决改革中形成的各种问题,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
4.2完善配套政策,促进改革落实
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向企业,要完善过渡政策。为平稳推进转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同时改制单位则要以市场为导向,针对性的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立足自身的核心优势,进行战略规划,形成产业化、规模化的市场模式。
4.3稳妥安置人员,保障职工权益
人员如果没有得到合理的分流与安置,必然会引起不稳定因素。原则上由转制后企业继续聘用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做好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的过渡衔接,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好国家、转制单位和个人利益,实事求是地制定分流安置具体可行措施。
对现有人员可以按照退休人员、过渡期人员和新进人员,进行分类考虑。退休人员可移交至社区和街道实行社会化管理;过渡期的在编人员原则上继续留用,与转制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新进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
5.结语
事业单位在转企改制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改企单位实际,多调研论证,征求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制定科学合理的改革方案,减少改革阻力,使改革的事业单位能顺利适应发展,推进改革工作。
参考文献:
[1]王涛 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公司制改革:进展、困局与突破 中国劳动2020(02):20-30.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2011.03.
[3]王瑶 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企转制研究 企业与改革管理 2016年4月下:204.
[4]沂水县编办 基层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事业单位改革 2016.03 39-40.
作者简介:陈婷(1985.2-),女,民族:汉,籍贯:湖北武汉,当前职务:专技人员,当前职称:中级经济师,学历:本科,研究方向:人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