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国丧葬礼俗的当代遗存
2021-09-10赵祥云
赵祥云
在人的生命历程中死亡是重要的大事之一,于是人们采取一系列的丧葬礼俗加以标识。丧葬礼俗历经时代的变迁,自原始社会开始不断发展演变,到达周代时已经发展的十分完备与系统。而鲁国作为周代同姓诸侯的封地,是春秋时期保留与沿用周礼最为完备的诸侯国,曲阜不仅是鲁国的故都而且也是伟大教育家、思想家孔子的故乡,孔子一生都在致力于恢复与宣传礼乐制度,这对曲阜地区乃至全中国都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正是由于这种特定的历史环境造就了曲阜特定的地域文化,魯国传统的丧葬礼仪在当今的曲阜地区也得到了相对完整的保留。
山东地区的丧葬习俗(以曲阜为例)
在老人的弥留之际,要为老人进行穿寿衣、洁面、理发等环节,然后将老人抬到堂屋外面靠东面墙的地铺上,要为老人盖好被子,灵床要正对屋门,面向西南而卧,这一般都由执事者来完成。这里所说的“堂屋”,与前文提到的《仪礼·士丧礼》中的“适室”是类似的。老人若是在灵床上去世,被称之为“寿终正寝”,这也是与鲁国传统一致的,此观念在曲阜人的心目当中至关重要。在曲阜,老人无论在临终之前是否患有疾病,一般都不会选择住进医院进行治疗,在老人的心中一般都认为“寿终正寝”是极为重要的,一般都不希望在医院去世,所以属正常死亡的老人通常都是在家中离世的。
在老人咽气以后,要将尸体停放在正房中间的灵床上,要在死者的口中放入银质的鱼形物,被称之为“噙口鱼”,此环节是从古礼中的饭含发展演变而来的,前文所提到的饭含物品多为贝类或是玉作为饭含之物的,即使古今饭含的物品多有不同,但内涵基本上并无差别,都是不忍心老人口中虚无,使老人口实上路之意。
在鲁国的丧葬仪式中,在人死之后要用燕几束其足,以防止人死后肢体僵硬,无法为其穿鞋。在近代以来,曲阜地区的老人在亡故以后,要将双脚用麻坯捆起来,这种用于束足的麻坯被称之为“拦脚麻”,此环节的目的与古时大致相同。
在结束以上临丧与初丧的程序以后,此时亡者的儿女及近亲属要开始穿戴孝衣,在古礼中称之为“成服”,在当代俗称为“披麻戴孝”。
进入现当代社会,五服制度的具体环节已经产生了较大变化,仪节自近代以来简化了许多,但其蕴含的“亲亲”的核心观念被完整地保留下来。五服制度在古礼中以具体的服制来区分亲疏远近以及作为居丧期限的一个标志,在当代的曲阜地区,广大农村地区依旧以“出五服” “未出五服”作为划分血亲关系亲疏远近的标准,这也体现古礼中五服制度蕴含内涵的延续。
在曲阜,入殓的时间并不是完全固定的,不似古礼有详细的规定,按照实际情况来决定。在尸体入棺以后,接下来要推上棺盖,并且要钉上一枚特制的大钉,曲阜本地称之为“引钉”,在钉入钉子的时候,亲属要齐声喊“躲钉”,目的是为了让死者躲开钉子。在此环节完成后,要在棺盖上撒上五色粮食,入殓才算完成。此后,要进行每天三次的哭祭,称之为捻香,直到出殡才能结束。与此同时,在入殓以后,要进行“封门”,要用白纸做成封条贴在门的正中,如果死者是男性,封条上头向外部倾斜,若死者为女性,上头则向内部倾斜。若是二老皆亡故,封条则为“X”形。此举的目的在于以“封门”来表示家中有丧事,不愿被打扰之意。这与古礼规定在丧期应当安心守丧,非丧事不谈的内涵也是一致的,都体现出对于丧事的重视程度。
曲阜地区的出殡环节就是将灵柩抬往墓地。在古礼中的出殡环节,在礼制规定中首先要到祖庙告知逝去的祖先,而在曲阜地区此环节已经转化为到土地庙进行“请魂”与“送魂”,这也体现了礼制规定下的民间的风俗变化。其中无论鲁国时期还是当代的曲阜地区都较为一致的是,男性与女性在丧礼中所处的角色是有一定差异的,还是以男性为主完成大多数的流程,女性居于从属地位,这是几千年来相对稳定流传下来的。而且如上文所示,一般的环节都是由孝子完成,而孝子一般都是由长子担任,这也体现出鲁国时期的嫡庶尊卑在当代的体现。
在曲阜地区,较为普遍的葬式是土葬,以宗族为单位有单独的墓地,称之为“林地”,这也是延续了鲁国时期因宗法制与社会治理的需要等原因无论贵族还是平民普遍进行族葬。在当代的曲阜地区,对于墓地的选址也是十分重视,墓地的位置一般都要请风水先生进行选择,非常慎重与讲究。在灵柩到达墓地以后,将灵柩放入墓穴之中,由孝子进行丢钱,撒土覆盖棺木等圆坟的行为。
在下葬的仪式中所蕴含的内涵思想无论是鲁国时期还是当代曲阜地区都体现了浓重的灵魂不灭的思想,都是生者尽可能为死者在另一个世界能有一个好的生活做充足的准备。体现了一定的功利性的心理,都是希望能够尽善尽美完成葬礼,从而得到死者灵魂对于子孙后代的庇佑。虽然随着时代的变迁,在葬礼方面鲁国时期与当代曲阜地区有一定的差异,当代曲阜地区的葬礼更为简化,但其中所蕴含的葬礼的思想依旧是一脉相承的。
鲁国丧葬礼俗的当代价值
“孝”字在《说文》中的解释为:“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从老省,从子”体现了“孝”为会意字,可以拆分为子在下面搀扶着上面的老者,“孝”的本意为善事父母,强调了子女对父母的爱与敬意。周人“敬鬼神而远之”,虽也敬畏鬼神,但更为重礼,此时的人们逐渐将关注从鬼神回归到对死者本身的敬重,孝的观念在此时得以真正意义上的形成,而且“孝的绝大部分对象是已经死去的父母与祖先。”鲁国丧葬礼俗所包含的丧葬文化无所不在地体现着“孝”的观念,此观念对于当代也影响甚远。虽在具体的礼仪仪节上当代曲阜地区与鲁国有一定的差别,但在鲁国丧礼中所蕴含的孝道观念被很好地保留在了曲阜地区乃至全国。
这种对于人的生命价值的尊重很大程度上在丧礼中表现为对死者的“事死如生”,但也体现在对于生者的关注与爱护上。《礼记·问丧》中记载:“杖者以何为也?曰:孝子丧亲,哭泣无数,服勤三年,身病体羸,以杖扶病也。”以此可看出,在丧礼中孝子要扶杖,通过丧杖给予因悲痛而身体羸弱的孝子以支撑。《礼记·檀弓下》记载:“丧礼,哀戚之至也。节哀,顺便也,君子念始之者也。”虽然礼制强调要专心守丧,哀痛至极,但也在另一方面要求孝子孝女节哀顺变,以身体为重。虽然居丧的礼制,要居倚庐禁吃肉享乐等,但对于年纪长者或是身体虚弱者也做出了相对宽容的规定,体现出虽然礼制规定丧礼应该以悲哀为主,但也在种种规定中都能体现出此时对于人本身的高度重视。
自鲁国时期开始重视人的价值以来,直到今天,人的价值更加受到重视,当今政府的一系列措施都是以“以人为本”作为指导思想,高度重视人的幸福感与满足感,这一切与几千年来的传统观念是分不开的。
鲁国制度中最为核心的便是宗法制,宗法制的特点为“以家庭为中心,按血统嫡庶来组织、维系社会,分配财产、权力。”鲁国时期的丧礼都是以血缘家族为单位进行的,以血缘关系区分亲疏远近并且规定具体礼仪,此时的五服制度便能很明确体现这一点,在《仪礼·丧服》中就规定了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种服制,其作用就是在人们进行守孝活动中根据自己与死者的亲疏关系不同而分别穿用的服饰。在当代的曲阜地区,“五服”一词已经不再局限于代表丧葬活动中五种不同的服制,更多代表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联系起来的家族关系。曲阜地区习惯以是否出“五服”来判定是否属于本家亲属关系,若为五服之内便为一家,这在丧葬活动中表现的十分明显。
在曲阜地区,丧葬仪式是需要同宗族的亲属互帮互助的,若是本家族中有人去世,是一定要去帮忙处理丧事的,若是不去,是不符合礼数的,会受到同宗族的谴责。而且在曲阜地区同宗族五服之内的本家亲属一般都要葬入本家族的墓地之中,曲阜地区的家族墓地一般称之为“林”。在此过程中血缘亲族关系得以维系。
丧葬礼俗的发展与变迁,缓慢而又漫长,其存在对于一个时代来说十分特别,通过丧葬礼俗可以透视一个时代的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可以作为研究时代文化的独立的视角而存在,这或许是其他文化形式所无法比拟的。
作者单位:齐齐哈尔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