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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讲好苗乡侗寨“交警故事”

2021-09-07唐光新

汽车与安全 2021年4期
关键词:交警支队黔东南黔东南州

唐光新

近年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创新开展交管工作的同时,对新闻宣传工作常抓不懈,多措并举促使新闻宣传工作与交管工作同步发展,宣传民警、辅警用心用情讲好苗乡侗寨“交警故事”,有效扩大了交管工作的影响力,增强了透明度,为公安交管工作和公安交警队伍发展进步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障和精神支持。

提高新闻宣传水平 努力建设一支强有力宣传队伍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新闻宣传战线上,人才是第一资源。要把新闻宣传工作做扎实,就必须有一支强有力的宣传队伍!”是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共识,更是他们精心构建新闻战线队伍、提升宣传品牌效应的持久行为。

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十分注重提升宣传民警、辅警新闻宣传业务水平,2020年,组织全州宣传民警、辅警参加在兴义市举办的“全省交通安全新媒体培训”、在剑河县举办的“全州公安机关新闻宣传暨舆情引导培训班”。此外,支队宣传科还采取微信、QQ传授经验的方式对大队宣传民警、辅警进行一对一、一对多的帮扶、培养;各交警大队积极派员到支队宣传科跟班学习,形成了“各个大队都有宣传员”的强有力新闻人才网络;还组织民警、辅警参加各级新闻单位优质稿件评比活动,鼓励宣传骨干树立精品意识。

全州每个大队都配备专业摄像机、数码照相机等装备,保证了宣传装备的充足性和优良性。有的大队还设置宣传科、宣传股、或宣传中队;每个大队明确一名大队领导分管新闻宣传工作,一名民警、一至二、三名辅警具体负责新闻宣传工作。

此外,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宣传民警、辅警激励机制,对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大队、民警、辅警每年都进行表彰。2021年初,支队表彰了2020年度10个先进集体、12名先进个人,有效激发了宣传队伍的工作积极性。

目前,全州公安交警新闻宣传队伍发展有了新的突破,50多名宣传民警、辅警能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稿件。多名宣传民警、辅警曾被《道路交通管理》、多彩贵州网、印象贵州网、黔东南电视台等新闻单位表彰,被贵州省公安厅、黔东南州公安局记功;支队宣传科lO余次被上级部门、支队获表彰、记功。

今年第一季度,全州交警系统新闻稿件上各级新闻媒體500多篇,其中,国家级媒体上稿达13篇。

强化职业教育 “要我宣传”向“我要宣传”转变

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进一步强化宣传民警、辅警职业教育,着力解决“认识问题”“谁来宣传”“宣传什么”和“怎么宣传”等问题,要求新闻宣传工作要围绕“七个转变”目标,即由“要我宣传”向“我要宣传”转变、由“酒香不怕巷子深”向“好酒还要勤吆喝”转变、由专职人员宣传向全员宣传转变、由注重系统内媒体宣传向注重社会媒体宣传转变、由注重传统媒体宣传向全媒体宣传转变、由注重新闻宣传向新闻宣传和文化建设并重转变、由注重发稿数量向扩大阅读量转变。

通过职业教育的开展,宣传民警、辅警树立正确的宣传观,特别是在工作态度上,由“要我宣传”向“我要宣传”的转变令人感动,他们纷纷走出警营,挖掘新闻素材,加班熬夜写稿、编辑视频成为了自觉行为。

当新冠肺炎疫情汹汹来袭,全州宣传民警、辅警闻警而动,不畏艰险、冲锋在先、战斗在前,在第一时间扛着摄像机、提着照相机分赴一线疫情防控执勤点,冒着被病毒感染的危险,讲述抗“疫”一线民警、辅警点点滴滴,推出了《党旗高高飘扬警徽熠熠生辉——黔东南公安交警坚守疫情防控一线纪实》《战“疫”中,苗乡侗寨交警无处不在的坚守与感动》等大量有份量、有影响的新闻稿件。《黔东南州7位准新郎交警推迟婚礼坚守一线:战胜疫情后,我要给她最好的婚礼》深情讲述民警、辅警舍小家为大家的感人事迹,《疫情当前,一个‘不愿回家的女警》等新闻稿件在《人民日报》融媒体新平台——日报头条权威发布,每篇稿件的阅读量达到20万+……

当暴雨成灾洪水泛滥,全州宣传民警、辅警闻令即动、听令而行,纷纷向洪峰浪尖挺进,用笔尖礼赞逆行,用镜头致敬英雄,书写感人的抗洪诗篇。《洪峰浪尖警微闪亮——黔东南交警抗洪抢险保畅工作纪实》《暴雨中的交警,苗乡侗寨最美的风景》等长篇报道被备级新闻媒体采用转载,鼓舞了士气。

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要求支队、大队宣传民警、辅警要进一步贴近基层一线,更多去采写一线普通交通民警、辅警的工作状况、生活命运、苦乐情怀。多年来,宣传民警、辅警不论是在工作、生活中自己接触到的优秀民警、辅警,还是从同事、群众口中听到的好口碑民警、辅警,工作成绩突出的警队,他们都会写下一个个真实却鼓舞人心的故事。近几年来,先后推出了“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王卫平、“中国好交警”蒙培林、“全国一等功车管所”——黔东南州交警支队车管所、大山深处交警中队、“千户苗寨”景区安全“守护神”—雷山县交警大队西江中队、让警徽在扶贫路上熠熠闪光——记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姚水长等一批先进典型。

通过正面宣传,有力地鼓舞了士气,凝聚了公安交警队伍的战斗力,也使典型事迹为群众所熟知和感动,产生集体的巨大效应和力量,达到用新闻宣传激励民警、辅警,用宣传推进工作的目的。

用足用活“新媒体”讲好苗乡侗寨交警故事

近年来,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审时度势,顺应宣传新趋势,充分利用“双微一抖一快”等新媒体“短、快、广”的传播优势,强阵地、发声音、树形象,大力开展交警队伍建设、交通违法曝光、交通事故警示、交通安全宣传,通过服务群众、化解矛盾、舆论引导,拓展警民沟通渠道,加强警民互动交流,弘扬时代主旋律,传播交警正能量,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2014年,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开通了官方微信公众号“黔东南交警”,在支队、大队共同努力下,黔东南交警新媒体宣传取得长足进步。目前,已形成了支队、大队20多个微博、微信矩阵宣传,联动发声的良好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线上“交通安全宣传”参与率、传播率。

从“两微”到“两微一端”再到“两微一端一抖”,新媒体正在不断进化,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紧抓时代脉搏、与时俱进,2019年,开通“黔东南交警”抖音官方账号,目前已发布328个作品,收获5.7万粉丝和153.2万点赞数;各个大队也纷纷开通抖音官方账号,特别是凯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凯里交警”抖音官方账号,发布了95个作品,收获11.1万粉丝和166.5万点赞数,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喜爱和认可。

支队、各大队紧紧抓住互联网传播信息快、传播范围广的特点,积极组织宣传民警、辅警向各级网站投稿,每年有5000多篇稿件在人民网、新华网、中国警察网、中国交通在线、中国交通安全信息网、多彩贵州网、黔东南信息港等网站上发表。

此外,认真开展执法“大直播”活动。今年第一季度,开展30多次现场执法“大直播”行动,围观100多万人次,规范了民警的执勤执法行为,提升了交警队伍的执法权威性和公信力。

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将进一步加大新闻宣传工作力度,力求浓墨重彩展示交管成就,典型生动传播交管工作的经验,清晰响亮反映交警声音,观点鲜明地宣传交警好人好事,亲切感人地报道交警风采,不断推动新闻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贵州交警普及知危险会避险 平安出行

驾驶陋习导致事故

4月9日8時20分,驾驶人王某驾驶一辆黑色小客车途经黔东南州三穗县灵山南路的交叉路口左转弯时,没有减速让行,与对向由吴某驾驶的三轮车相撞,导致两车受损。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定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吴某无责任。

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

十字路口常见事故

4月9日早上9时许,彭某驾驶黑色小客车从黔西南州晴隆县天隆家园方向往中医院方向行驶途中,与黎某驾驶的白色小客车在晴隆华府十字路口相撞,导致两车受损及两名乘客受轻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认定驾驶人彭某进入路口未让右侧来车先行,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彭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驾驶人黎某无责任。

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嘹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

超车中发生事故

黔西南州普安县民警接到报警称,在白沙乡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民警通过询问得知,杨某驾驶SUV小客车行经事发路段时,占道超车。而李某驾驶处于弯道处,因视线受阻且雾大、路滑没有发现对向来车。两车避让不及导致相撞,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坏。

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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