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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抓源头 强执法 推共治 创造良好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2021-09-07

汽车与安全 2021年4期
关键词:道路交通违法整治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面落实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总要求,吉林省各级交管部门坚持统筹结合,推进交通安全系统治理;坚持长效常治,推进交通安全依法治理;坚持主动攻防,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坚持关口前移,推进交通安全源头治理;坚持联动融合,推进交通安全协同治理;坚持精细精致,推进交通安全科学治理。

开展城市工程运输车综合治理行动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总体部署,进一步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通行秩序,压降涉及工程运输车道路交通事故,吉林省公安厅交管局制定并下发了方案,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城市工程运输车综合治理行动,全面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通行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创造良好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省公安廳交管局要求,各地交警部门要按照“抓源头、强执法、推共治”的总体思路,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精心组织部署,突出整治重点,强化源头管理,严格路面管控,实施部门联动,推动静态违法入场查、动态违法上路查,实现上路前、行驶中、违法后全流程覆盖,人、车、路、运输企业、建筑工地全方位覆盖,形成企业动态监控、路面执法查纠、源头倒查惩戒一体化闭环监管机制,做到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处理率、检验率、报废率达到100%,工程运输车闯红灯、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肇事肇祸明显减少。

省公安厅交管局强调,加强对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建设工地和重点线路的重点排查,科学建立基础台账。重视源头治理,严把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重点线路基础、工地源头出场、车辆通行审核等多项安全关,全面提升安全水平。深入开展路面执法查纠、场地突击检查、动态监控倒查,切实形成高压态势。强化部门联动、协同监管、深度调查、联动惩戒、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有效推动协同共治。同时,还要做好应急准备,完善快处快赔。

此次综合治理行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4月底前为摸底排查阶段,各地交警部门全面摸排工程运输车、驾驶人、运输企业、建筑工地、重点线路等,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明确治理重点。5月至11月是集中治理阶段,各地交警部门联合相关部门,督促相关单位消除车辆、驾驶人安全隐患,推动落实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集中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夯实安全基础,加大管控力度。今年12月是巩固深化阶段,各地交警部门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形成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的工程运输车管理模式。

持续推进酒驾醉驾治理常态化

按照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吉林省公安交警部门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精心组织开展酒驾醉驾周末夜查、夏季夜查和重点节假日统一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并持续推进酒驾醉驾治理常态化,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据统计,2018至2020年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12.7万起,其中酒驾10.5万起、醉驾22万起。

全省交警部门定期分析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和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研判确定酒驾醉驾整治的重点区域、道路、时段,制定治理工作日历,明确治理重点。

根据打击查处工作需要,各地交警部门优化勤务、强化检查,精心部署勤务,加强城乡联动,区域联治,部门联勤,昼夜联查,织严织密管控网络,切实形成区域震慑。他们组织执法小分队、机动队,针对重点时段、路段和农村地区,延伸管控触角,强化重点区域管控,采取警队联勤、接力整治等方式,加大查处力度,并在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组织统一行动,做到“天天有检查,周周有行动”。

工作中,全省广大交警对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全面加强与检法机关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醉驾快诉快审机制,对情节严重、危险程度高、社会危害大、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醉驾行为,一律从重惩处。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公众坚决拒绝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通过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组织现场执法直播等方式,宣传营造酒驾醉驾严管高压氛围,定期集中曝光一批典型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和交通事故案例,曝光一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提高执法震慑和惩戒力度。

以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运输企业等单位为重点,各地交警部门开展创建“零酒驾”单位行动;以城区街道为重点,开展创建“零酒驾”街道行动;以农村乡镇为重点,开展创建“零酒驾”乡镇行动。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辐射带动,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酒驾氛围。

醉驾入刑以来,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始终保持对酒驾醉驾的高压严管态势,推动了公民自觉守法意识的提升,凝聚起社会各界、媒体舆论的共识,取得了广大人民群众认可和拥护,也让“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成为一项广泛认可的社会共识。

全省公安交警部门继续把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作为整治重点,始终保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坚持日常严管与专项打击、集中整治、区域联治相结合,坚持严格执法与广泛宣传、源头劝导、曝光惩戒相结合,坚持定点查缉与流动执法、滚动巡逻、精准拦截相结合,常态长效、综合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稳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开展车管所窗口服务十项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为切实提升全省车管窗口服务质效,集中排查整治车管窗口各类问题,省公安厅交管局自4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全省车管所窗口服务十项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一、窗口环境“脏乱差”,重点整治车管所、考试场及社会服务站办公场所环境卫生不整洁,窗口秩序混乱,区域划分不合理,自助设备不齐全和工作人员着装不整,随意接打电话玩游戏等问题。

二、服务态度“冷硬横”,重点整治窗口人员对待群众不使用文明用语,语气生硬、态度冷横,对待咨询问题不解答、解释不到位,接听咨询电话敷衍应付,让办事群众多次往返等问题。

三、群众办事“排长队”,重点整治车管所岗位设置不合理,业务流程不优化,业务办理能力弱,告知提示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

四、车管窗口“黄牛党”,重点整治车管所周边“分贩子”销分卖分,“号贩子”倒卖号牌,非法中介欺骗群众等问题。

五、检车环节“降标准”,重点整治安检机构降低检验标准,为“带病车”违规通过审核,为不合格车辆“说情”从中牟利,民警或亲属参与安检机构经营等问题。

六、临时号牌“随意发”,重点整治超次数核发临牌,利用虚假信息核发临牌,倒卖临牌牟利等问题。

七、违法倒卖“吉祥号”,重点整治通过假结婚多次变更号牌等方式倒卖“吉祥号”、内外勾结、失职渎职等违规违法行为。

八、考试报名“约考难”,重点整治考试能力弱,考试计划制定不合理,驾校操控考生预约考试等考生预约考试难的问题。

九、驾管考试“保过关”,重点整治驾校、考官内外勾结,人为设置作弊标记,设备供应商操控考试系统等违规违法为不合格考生通过考试的行为。

十、满分审验“不到场”,重点整治为违法记满分和审验教育现场学习时间不足、不到场学习人员办理审验、预约考试等问题。

按照总体安排,此次整治工作分步骤进行,4月1日至4月15日是动员部署阶段,4月16日至4月30日是集中排查阶段,5月1日至6月15日是问题整改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是总结提升阶段。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省公安厅交管局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推进部署整体工作落实。同时,要求各地交警部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跟踪问效,严格落实省厅交管局整治方案部署要求,单位个人全面排查、立整立改,不减项、不漏项、不丢项,坚决确保整治行动全面落实,取得实效。

省公安厅交管局将采取通报、约谈、警示、明查、暗访等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落实,对存在的问题不遮掩、不回避,夯实工作措施,对查出的违法违纪问题,将依据有关规定从严从快进行处理。

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成果丰硕

4月8日,吉林省公安厅交管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向社会通报全省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总体情况。据统计,从3月20日开始在全省开展的为期两个月的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成效明显,截至4月上旬,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3.9%,未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交通安全形势持续保持平稳。

聚焦道路隐患开展“大治理”

精细化排查隐患,开展道路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道路隐患逐一制定治理措施,做到“一点一策”。图表化治理隐患,对隐患路段逐个明确治理部门,落实治理资金,制定责任清单、作战图集、治理手册,督促相关部门限期完成治理任务,一时难以整治的,采取临时性防护措施。

制度化防控隐患,针对隐患路段的管理,建立定期巡查制度;针对山体滑坡、道路翻浆、泥石流等季节性隐患,建立应急处置制度;针对隐患路段的治理,建立责任落实制度。

截至4月上旬,全省共排查道路隐患846处,全部正在治理中,共增設交通标志449块,施划交通标线3011米,增设减速带271条,增设交通信号灯8处。

聚焦重点车辆开展“大清零”

紧盯客运班线,会同交通部门对农村客运班线车辆、城乡公交车辆开展隐患排查,督促运输企业及时整改隐患,坚决防止车辆“带病”上路。

紧盯“四无”车辆,对辖区内无牌、无证、无保险、无检验标识的“四无”车辆开展集中排查,清仓见底、建立台账,达到报废标准的强制报废、符合登记条件的实行落籍管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实行保险编码管理,实现“四无”车辆淘汰一批、登记一批、过渡一批。

紧盯农机车辆,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亮尾”行动,为农村拖拉机、农用机械粘贴反光标识,严查变型、报废拖拉机上路行驶。

截至4月上旬,全省共排查农村客运班车3470辆、城乡公交车1394辆,核发农村“四无”车辆保险编码1.9万辆,为6.6万辆农机车粘贴反光标识。

聚焦重点违法开展“大整治”

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春季勤务制度,将城市管理手段方法向农村延伸,最大限度把警力向国省干线公路、流量较大的农村公路倾斜;抽调机关警力充实基层,组织执法小分队,最大限度补充一线力量,加强对事故多发时段、路段的动态管控。

坚持常态打击和集中查缉桕结合,开展不间断常态化执法,县(市)交警大队每周对农村地区组织一到两次集中统一行动,切实形成高压严管态势。深入开展货车超载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以县为单位,会同当地交通运输部门确定超载违法行为突出路段,省级挂牌督办。

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开展好劝导活动,实现重点路段和重点乡镇的全覆盖网格化管理。组织派出所交管民警、“一村一警”真正动起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基础信息采集、道路隐患排查。

截至4月上旬,全省共出动警力3.6万人次、警车1.2万辆次,组织执法小分队327个,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8.6万起,其中超速行驶4.8起,酒驾醉驾1581起,货车超载3381起,无证驾驶2484起。

聚焦春耕生产开展“大服务”

协调丰富运力,会同交通、农业主管部门提请党委政府协调班线客车、公共汽车等运力,通过新开线路、延长线路、点对点预约式服务等方式,加强春耕季节班车客运服务。

依托交警执法站、农村劝导站,主动为农民春耕提供服务,随时接受群众求助,确保群众需要紧急救助时,巡逻警力能够立即到位,必要时要派警车护送。

协助成立志愿车队,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动员各机关事业单位、运输企业和志愿者,引导各类运输车辆进农村,缓解农民务工出行难问题。

截至4月上旬,全省共提供服务保障车辆240辆,运送农民群众1043人次。

聚焦农民出行开展“大宣传”

宣传活动贯穿春耕生产全过程,切实加强农村地区驾驶人、外出务工人员、留守老人儿童、国省公路沿线村屯群众等重点群体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真正让交通安全融入农村生活。

宣传手段网上网下全覆盖,省市县三级联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和农村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切实做到宣传橱窗建起来、广播喇叭响起来、警示提示立起来、微信短信发起来、广场活动搞起来、小手大手拉起来、田间地头劝起来。

宣传提示从早到晚全天候,组织民警深入“村头、地头、墙头、炕头”,集中宣传三轮摩托车、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危害后果,确保在宣传橱窗里能看到“图”,广播大喇叭能听到“声”,微信短信能看到“字”,路口村口能看见“牌”。

截至4月上旬,全省共开展农村集中宣传470次,发放宣传资料28.7万份,设置宣传标牌.527块,悬挂宣传标语和条幅2004个。

各地各部门深入推进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以国、省、县、乡、村公路为重点,紧盯农村面包车、农村客运班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重点车辆,扎实推进春季道路风险大治理、车辆隐患大清零、重点违法大整治、春耕出行大服务、安全出行大宣传,为春季群众出行和春耕生产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持续深化开展春季交通安全大整治

进一步规范辖区交通秩序,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提升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感和满意度,吉林省各地交警紧盯突出安全隐患,通过走访、约谈、检查等办法,深化开展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

通化:紧盯“两客一危”,通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学调整勤务,对城乡线客运车辆逐一进行排查,严防存在安全设施不全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运行。在严查客运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过程中,民警时刻提醒驾驶人安全驾驶车辆、乘客系好安全带,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发生。民警还向乘客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仔细讲解营运车辆超速、超员和超载的危害性,从源头上强化对营运车辆安全出行管理工作。

四平:四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集中约谈了辖区3家外卖企业安全负责人,要求外卖企业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加强对车辆及人员的严格管理。约谈过程中,民警坚持“以案说法”,結合近期查处的外卖骑手闯红灯、逆行、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通报。在现场,民警要求外卖企业安全责任人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强化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有效整治重点安全隐患,坚决防范交通事故发生。

延边:为进一步强化重点运输企业车辆管理,延边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连续多次深入重点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他们要求,企业必须加强源头监管,严厉查处备类违规行为,自行开展内部安全拉网式排查,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顽疾不消除不罢休。结合当前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各类问题,民警还组织企业管理人员、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学习整顿,切实做到学习教育到位、整改措施到位。

长白山:长白山公安局交警支队就推进警企联动、加强交通安全工作、落实“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等相关事项约谈了辖区多家外卖企业。会上,民警通报了辖区近期发生的多起涉及饿了么、美团等外卖企业摩托车骑手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以及外卖企业所属车辆的交通违法情况。民警还与多家外卖企业负责人签订了外卖企业交通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深化了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从源头上有效降低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出台《关于加快构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新格局的实施意见》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面落实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总要求,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构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新格局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努力为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意见指出,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有效整合资源力量,打造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坚持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方向,着力提升预测预警预防、重大风险防控、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道路交通治理科技应用、组织社会参与能力。有力稳控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有效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力争实现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零发生”。补短板、强弱项、除隐患、防风险,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基础防范和协同治理水平。

意见要求,推动交通安全治理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共治合力。要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部门联动的机制,实现交通安全治理资源整合、力量融合、功能聚合、手段综合。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吸纳社会力量,形成多元化治理交通安全风险新模式。要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健全群众意见建议处理、反馈机制,引导全民守法提升素质,推动建立与汽车文明相适应的交通文明。

意见强调,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形势、研究工作、解决难题。完善保障机制,打好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的主动仗、攻坚仗、整体仗,逐步建立根本性、全属性、长远性制度体系。推动整体提升,坚持试点先行,边探索、边总结、边推广、边提升,鼓励基层首创,积极探索经验。加强宣传发动,注重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联动,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大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和警示,让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重点任务

推进交通安全系统治理

提升农村交通安全防控、城市综合疏堵治乱、国省公路安全防护、高速公路“一网”管控、警务辅助人员保障等能力。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规定限额内,统筹增配交管辅警力量,市(州)一线交管警辅比例按照不少于1:2配备,农村交警中队警辅比例不少于1:3,高速公路警辅比例达到1:1标准,缓解警力不足问题。

坚持长效常治,推进交通安全依法治理

从严整治“两客一危一校”、货运“两超”、货车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

夯实常态化、制度化联合治超机制,对违法货车及驾驶人、货运企业和源头装载企业依法实施处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的,纳入失信当事人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坚持主动攻防,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推动情报信息预警、道路风险防范、应急指挥处置、事故救援体系等攻坚。

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风险路段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完善极端恶劣天气、重特大交通事故、大范围交通拥堵等紧急突发情形处置预案。完善交通事故伤员快速救援机制,提高救治率,降低死伤比。

坚持关口前移,推进交通安全源头治理

清剿重点企业、非法营运、危险货物运输、长途客运、校车、机动车查验和驾驶人考试源头等安全隐患。

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健全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制度、接驳运输情况、属地长途客运接驳点的监督检查。

清理不符合国家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明确退出期限,彻底淘汰在用的非专用校车。开展机动车登记检验集中整治行动,严禁大吨小标、非法改装、安全性能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上牌拿证。

坚持联动融合,推进交通安全协同治理

健全交通安全共建共治、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评估、道路交通安全信用体系、交通事故深度调查等机制。

建立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坚持精细精致,推进交通安全科学治理

深化交通安全风险智能研判、大数据物联网技术手段、公共停车场智能化设施设备等应用。

紧密结合“智慧城市”“吉林祥云”建设,推动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之间设施联通、信息互通、工作联动。增强城市公共停车在线监管和调度水平,着力破解停车矛盾。

部署落实“—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常态化

吉林省公安厅交管局专门下发通知,求全省各地交警部门大力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常态化,全力提升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

通知指出,各地要针对“一盔一带”违法和事故开展重点治理,用好教育、警告、罚款、记分等手段,形成处罚一例、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以“一盔一带”治理为突破口,强化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和行人通行秩序管控,切实增强行动效果。采取针对性措施,提升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和汽车后排安全带使用率,着力补齐农村地区工作短板。

通知强调,各地要持续深化部门配合协作,紧紧抓住重点行业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落实配备安全头盔的相关要求,继续推广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送保险模式,督促重点企业及车辆所有人及时整改安全问题。深化行业示范,推动建立快递外卖行业路面联合劝导、客运行业联合督促检查等工作机制。

通知要求,各地充分利用效果评估等手段,分类统计重点违法情况,定期通报企业和行業主管部门,约谈、曝光违法突出的企业,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做好安全防护,民警、辅警执勤执法时要配戴单警装备和安全防护装备,规范设置检查点,提升民警辅警的自身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

自“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开展以来,全省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大幅提升,交通事故中未佩戴安全头盔、未使用安全带导致死亡的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0.20%、38.22%,取得了较好成效。

部署开展公路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专项治理“百日行动”

为大力强化公路交通安全管控,严防公路违法超员、违法载人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吉林省公安厅交管局于4月1日至7月9日组织开展公路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专项治理“百日行动”,努力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

省公安厅交管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强对重点车辆、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管控力度,科学调整勤务部署,以消除路面事故隐患为出发点,加大重点地区的巡逻频次和密度,形成严管严治的高压态势。在假期期间,针对农村公路、高速公路和墓区景区周边道路出行集中的特点,加强交通秩序管控和违法查纠,及时消除路面动态风险隐患。

省公安厅交管局强调,全面启动县乡道交警执法站,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视频巡查力度,与路面警力强化信息共享互通,将打击查处工作前移,最大程度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用好“两站两员”工作机制,发动劝导员开展集中劝导活动,严防违法超员、违法载人车辆出村上路。发现企业车辆违法超员、违法载人接送务工人员的,要协调督促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部门追究企业责任。

省公安厅交管局要求,各地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方位宣传“百日行动”措施,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将本地近期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集中曝光,做到以案说法、警钟长鸣。向农村地区重点驾驶人等群体点对点发送安全提示短信,切实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深入用工企业开展专题宣讲活动,提示大家不要驾乘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车辆出行,驾乘车辆出行务必系好安全带。

省公安厅交管局强调,针对新特点新情况,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交通安全风险和工作建议,协调交通运输部门探索推行农忙客运专线,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的需求。与农业农村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检查并完善拖拉机基础台账,督促拖拉机驾驶人安全守法驾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查处农村客运车辆超员、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行为。

根据总体部署,全省交警部门在公路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专项治理“百日行动”工作中将狠抓“五个重点”:

重点车辆方面,包括面包车、轻型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

重点人员方面,包括旅游客运、公路客运驾驶人,进城、返乡务农务工人员等;

重点违法行为方面,包括违法超员、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重点时段方面,4月2日至6日、4月30日至5月6日清明、劳动节假期期间,每月5日、15日、25日“统一行动日”“一早一晚”群众集中出行时段;

重点路段方面,包括通往农村田地、果园、养殖场、农家乐、厂区工地、墓区景区的主要通道及周边道路等。

交警进驾校给新驾驶人系好“安全带”

为切实增强广大驾校学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坚实筑牢驾驶学员的第一道安全防线,吉林省各地交警走进驾校办举“考前大课堂”,持续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

通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走进辖区驾校,严把安全驾驶第一关,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交流、讲解安全知识等方式,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活动中,民警讲解典型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案例,以案说法,详细阐明了各类交通违法的现实危害性以及安全带、头盔等在驾驶行车过程中的重要性。民警倡导大家,要时刻牢记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文明守法驾驶,平安有序出行。

守法、谨慎、礼让,是集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主题。在现场,民警认真分析了辖区当前交通安全形势,深入浅出地讲解相关知识,要求学员们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争做安全文明驾驶人。民警还紧紧围绕“一盔一带”主题宣传内容,发放宣传资料,号召驾校学员们从学车之初就努力成为文明交通参与者,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

结合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四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民警围绕“一盔一带”宣传主题为驾校学员们普及讲解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民警向学员们发放了交通安全宣传单,为学员们一一解答交通安全问题,详细讲解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给社会、家庭带来的严重危害。

通过开展文明交通进驾校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准驾驶人”文明交通素养,使守法驾驶、文明出行的观念深入每位初学驾驶者的心中,有效预防了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理交通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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