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玛共和国的雅努斯面孔
2021-09-07方旭
方旭
一月(January)是两幅面孔的雅努斯(Janus)。按照拉丁语的词义,Iinus指的是“拱形走廊、门”之义,这道“门”既是时序的开端,又是时序的终结,它一面回顾过去,一面眺望未来。无论共和制,抑或帝制下的罗马人,新年的第一天都会带着上好的蜂蜜和无花果向其献祭,祈求一年平安,善始善终。对于今日的魏玛研究者而言,“魏玛共和国”似“雅努斯”神般的存在,她既见证战争废墟上自由民主的新生,又目睹了极权主义的游魂如约而至。二0二一年一月出版的埃里克·韦茨的《魏玛德国》正是这样一本书,其“雅努斯神”特性正如其副标题“希望与悲剧”所示。
本书二00七年首次出版,在魏玛百年之际(二0一九年)再版。在韦茨看来,魏玛精神“长存不灭”,如今依然要歌颂魏玛的伟大成就:民主制度、文化创新、性解放、社会改革等。它以细腻的笔法全景描绘了共和国的重要主题:从海德格尔到希特勒,从托马斯·曼到弗利茨·朗,从波茨坦广场周围精致闪亮的咖啡馆,到伊合伍德陛下的卡巴莱歌舞厅和乌烟瘴气的酒吧……韦茨的著作透露出立场:魏玛是自由民主制度的标杆,纳粹的第三帝国是人类至暗时刻,魏玛就是魏玛,第三帝国就是第三帝国,不能因为第三帝国的“疯狂”而污蔑魏玛的辉煌成就。
今日与魏玛对话依然有时代意义。年初,特朗普支持者“攻陷”白宫后,有美国学者撰文称,“美国已经正走向魏玛时代”。一九一九年十一月九日革命的浪潮席卷柏林,德国共产党人卡尔·李卜克内西与其追随者攻占柏林皇宫,在皇宫阳台宣布“社会主义共和国”诞生。两个小时前,社会民主党佩利普·谢德曼在帝国议会阳台上抢先宣告“议会民主制政府”成立。这幅画面像极了二0二0年美国大选尚未结束时,现任总统与总统候选人纷纷匆忙宣称获胜的情形——历史不会放过任何重演的机会。
韦茨发现,十一月九日这一天成为二十世纪德国四次重要历史节点。雅努斯神再次降临:一面是革命和民主的伟大成就,除了一九一九年革命浪潮外,还有一九八九年十一月九日“柏林墙倒塌”事件。另一面则是魏玛梦魇时刻。一九二三年十一月九日,希特勒和鲁登道夫等人在慕尼黑啤酒馆自封“国家总理”,宣布临时革命政府成立,并带领三千冲锋队员向柏林进军。希特勒的这一举动实际上是仿效墨索里尼,墨索里尼因不满意大利法西斯党在意大利国会选举中的失败,一九二一年十月号召三万名支持者进军罗马。一九三八年十一月九日,纳粹政府策划希特勒青年团、盖世太保和党卫军袭击德国和奥地利的犹太人,由于许多犹太人的窗户在当晚被打破,破碎的玻璃在月光的照射下有如水晶般发光,德国人讽刺地称之为“水晶之夜”。据说,这一夜仅砸毁的玻璃相当于比利时全国半年生产玻璃的总量。
有人说,魏玛是打着共和国招牌的“换汤不换药帝国”。但作者强调,魏玛共和国通过革命实现了国家的民主化——毕竟废除了皇帝,制定了代表当时自由民主宪法标杆的“魏玛宪法”。作者也承认,魏玛原封不动地保留了许多旧的社会秩序,以致魏玛封建统治阶级穿戴华丽的制服、勋章和绶带在波茨坦现代都市广场上招摇过市时,具有那么强烈的违和感。
什么是魏玛?从视觉上看,它是欧美现代主义建筑的圭臬,是现代设计包豪斯的发源地。至今在柏林仍有联合国世界文化遗产——柏林现代建筑群落。陶特(Bruno Taut)代表作“布里茨”和“马蹄铁”公寓,尽显魏玛“自由”“民主”之气质:每个住户享受同样的阳光、绿地,以及社区归属感。韦茨坦言,这类乌托邦现代建筑设计将使居住者失去隐私自由,毕竟现代主义设计具有其“高傲一面”:其设计的是人们应该居住的方式,而并不管人们是否喜欢。
魏玛普遍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它缩短了不人道的工作日长度。市民开始有了走进豪华影院、戏院、有歌舞表演的餐厅、酒吧消磨时光的闲暇。魏玛标志性的“三大件”——收音机、电话机和汽车成为“新人标配”。不管美国文化曾被普鲁士精英阶层如何视为“粗俗低劣”,如今魏玛流行文化弥漫着美利坚气息:人们到现代化百货公司购物,欣赏美国爵士乐曲,跳着美国的狐步舞和查尔斯顿舞。看上去——魏玛共和国政治稳定、文化繁荣,俨然是一个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那隐藏在繁华背后的德意志工人党(纳粹党前身),一九一九年不过只是个七十多人反民主主义、反犹太主义和民族主义的小党。这时——谁需要纳粹?
魏玛拥有的冠冕堂皇符号背后遮蔽了战争后血腥、黑暗、野蛮的创伤。德意志第二帝国有超过一千三百万德国男性在军队中服役,他们“走向战场,保卫德意志帝国”,抵御觊觎他们领土的“异邦人”。最糟糕的是他们输掉了一场他们压根儿不认为自己会战败的战争。直到魏玛共和国成立,右翼圈子内还流传着“刀刺在背”(Dolchsto legende)的传说:第一次世界大战德国之所以战败,是因犹太人在国内煽动革命和舆论,使政府不得不向敌国投降,这为今后纳粹大规模反犹行动埋下伏笔。
一九二0年荣格尔(Ernst Junger)的《钢铁风暴》为在炮火中重生的德意志军魂极尽赞美之能事。文中“死了的人通過死亡从不完美的现实走向完美的现实,从目前这种形态的德意志走向永恒的德意志”这句尼采语录体激励了无数走向战场的德国青年。而一九二九年德裔美籍作家雷马克的《西线无战事》则表现出战争的恐怖、残酷、肮脏,犹如手术刀割开“一战”创伤的脓包,脓液顺着皮肤流下……这支失败的军队从前线归来,有的缺胳膊少腿,有的失去了眼睛,无数军人因为疼痛接受吗啡、可卡因的治疗,战士们无法从威廉二世的“世界政策”的宏伟承诺中脱离出来。他们精神感到幻灭,逐步走向“异化”,不再适应和平年代的生活。
“自由”是最好的抚慰剂,柏林成为世界同性恋表达和性解放的文化之都。毒品与性麻痹战争中难以愈合的黑暗创伤,事情的另一面则是,在“自由”孕育下的魏玛——一九二八年的纳粹党反激增至十万党员。即便如此,在一九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的第五届国会选举中,纳粹党依然只获得2.6%的选票。仅隔了四年,希特勒的政党成为国会中最为强大的政党。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呢?
韦茨将“中产阶级的无产阶级化”描述为纳粹崛起的主要原因之一。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德国马克呈螺旋式的恶性通货膨胀,德国的中产阶级遭受重创。一九二九年大萧条来袭,严重破坏了德国经济的稳定,掏空了中产阶级私人口袋,导致大规模的失业。柏林大街上排满了长长的队伍领取救济,人们厌烦了国内无休止的党争,对威尔逊的承诺不抱有任何希望,他们需要一个强力而富有魅力的领袖结束无尽苦难。
纳粹的文宣机器开始高效运转,它不断重复“刀刺在背”和“凡尔赛阴谋”等类似阴谋论,承诺要一洗“国家耻辱”,解决民众现实困境。它们许诺向伟大的帝国幻景策马扬鞭,直至建立属于德意志人的永恒之国。
帝国需要制造“真正的人民”。根据本书记载,在一九三0年的塔尔堡(属汉诺威的小镇),纳粹党几乎每隔一周就召开居民会议,会议的主题不限于“沦为国际资本家利息奴隶的德国工人”,“在民族社会主义国家挽救中产阶级”等。在塔尔堡纳粹党每天为两百人提供食物,青年人能够在非宗教环境享受聚会娱乐活动。希特勒明白,纳粹党如同一台引擎,必须不断加速,文宣系统必须使其支持者处于高度煽动和疯狂动员状态。当他到访塔尔堡,当地纳粹党人要花上几周时间准备排场,各处张贴海报,使用高分贝的麦克风和扬声器,采用电影和戏剧等新手段宣传。他们征召周边地区的纳粹党人烘托热烈的气氛——铺天盖地的卍字旗高高举起,希特勒的飞机从云端降落,人们群情激昂、山呼海啸,发出同仇敌忾的呼喊。
韦茨不由得感叹道:“魏玛的覆灭,如同长鸣的警示,始终提醒我们民主的脆弱。”可魏玛国父们创造魏玛时,并未预计到它会如此脆弱。普罗伊斯、马克斯·韦伯等精英们努力打造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周全宪法”,他们仔细研究瑞士、美国、英国和法国等国的宪法,吸取世界上最先进的立宪经验,并将自美国、法国和拉美革命以来所有奉入建国宪法的政治权利都写入其中……魏玛宪法是世界宪法之楷模,韦茨更是称道:《魏玛宪法》堪称举世无双!
我们进一步追问:“完美宪法”何以培育出激进极权主义?韦茨的著作关注到了魏玛著名紧急状态条款:第四十八条。从第四十八条的法理内涵上看,这个紧急条款终究是一种临时性的权力,“紧急状态”的法律界限晦暗不明。
从宪法文本上看,魏玛国父们的总统紧急权力是用来克服议会功能弱点而设置,但从实践操作来看,总统很难在紧急权力面前保持中立,议会在危机来临之时往往被悬置,甚至抛弃一边。无论后世将《魏玛宪法》称为何等精致完美的存在,第四十八条始终是这部宪法无法修补的Bug(漏洞),宪法的敌人从宪法内部攻破宪法本身。“专制保存自由”——这是魏玛共和国又一雅努斯面孔。
从布吕宁开始,第四十八条成为频繁使用的统治手段。一九三三年一月三十日,兴登堡总统动用第四十八条,任命希特勒为政府总理。不到两个月德国国会修宪通过《解救人民和帝国苦难法》(后称《授权法》),容许德国总理及他的内阁可以绕过议会通过法案,虽然《授权法》违反自由民主、权力分立等《魏玛宪法》设立的初衷,但审查机构无力认定其宪法程序“违法”,“极权主义”已经伪装成“自由主义”侵入共和国。在韦茨看来,即便希特勒没有上台,魏玛宪制已遭倾覆。
《魏玛德国:希望与悲剧》的雅努斯面孔依然喃喃向我们诉说。它一方面揭示魏玛文艺、建筑、哲学的辉煌创造力,另一方面则是描述魏玛共和国如何走向万劫不复的毁灭。韦茨的判断可能是精准的:第三帝國的诞生并非是自由民主之标杆的魏玛共和国之精神怪胎,而只是一个历史的偶然事件。可如果过分强调“偶然性”,会让我们忽略:魏玛的敌人并不在于左右翼政党造成的意识形态撕裂,而在于“自身”。这不是“民主,还是专制”的简单判断题,而需要在无比复杂的现代政治迷宫中找寻到救赎的阿里亚德涅线团。我们憧憬一个“有序的自由状态”,这不仅需要“完美宪制”,更重要的是勇气、德性、智慧与爱……当看清了政治的本相,我们才可能在魏玛的教训中发现问题,在魏玛的悲剧中看到希望。
(《魏玛德国:希望与悲剧》,[美]埃里克·韦茨著,姚峰译,聂品格校译,北京大学出版社二0二一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