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养老用户认知与服务需求实证分析:以广州市N 社区为例
2021-09-07陆铎淳胡海波
陆铎淳,胡海波
(广东药科大学医药商学院,广州 510006)
1 引言
2020 年,民政部在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做出预测,“十四五”期间中国老年人口将突破3 亿,将从轻度老龄化迈入中度老龄化。中国自2000 年开始步入老龄化,2000 年至2019 年近20 年的时间,60 周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从10.46%上升到18.10%,老年人口数量上涨超过1.18 亿[1]。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家庭结构的小型化以及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以家庭养老为核心的传统养老模式已不能满足当下社会的养老需求[2],如何有效整合匮乏的养老资源、推动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人口老龄化趋势,成为中国近年来不断探索的问题。在此背景下,智慧养老服务模式应运而生,中国发布一系列指导性意见与规划纲要来表示对于智慧养老产业发展的重视[3]。2017 年2月,工业与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提出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推进智慧健康养老集成,建立老年健康动态监测机制,整合信息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4]。发达国家的探索和实践也证明了智慧化的养老服务模式,具有高效、便捷、成本较低的特点,可以较好的满足人口老龄化加剧带来的养老服务需求[5]。
2 智慧养老内涵及理论述评
智慧养老是指以老年人为核心,通过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数据监测、上传、分析、处置等功能,围绕老年人的衣食起居、医疗卫生、康复护理、娱乐社交、学习交流等各个方面提供支持的老年人生活服务和管理[6]。
目前,学术界关于智慧养老的研究主要聚焦于发展现状探索与服务体系构建。在发展现状探索方面,研究者发现中国智慧养老主要陷于供给不足和社会风险高两大困境,并针对此提出有效解决途径:张博[7]基于供给侧改革视角,提出加大供给量、调整供需结构、实现数据信息资源共享等建议;许晓芸[8]认为,养老产业欲走出资源短缺困局,需要“智慧”匹配需求与供给,利用智慧化技术将有限的专业服务资源精准对接养老需求;朱海龙等[9]认为,智慧养老具有的伦理、法律、市场与技术风险缘于新技术与传统法律规制、社会运行体系之间的矛盾,应构建风险防控机制与多元化法律体系来保障智慧养老模式的顺利变革。在服务体系构建方面,信息化管理与居家养老模式是研究的重点对象。对于智慧养老的信息化管理,朱庆华等[10,11]认为信息化的标准建设是推进智慧养老发展的基础,并利用云计算技术的特点,构建了养老信息系统;左美云等[12]提出智慧养老的体系化运营,构建一个以智慧养老平台为核心,可以协同各个环节顺利运作的养老生态系统。对于居家养老模式的构建,学者常将信息技术与医疗资源结合,睢党臣等[13]运用云计算等技术整合相关服务资源,使养老信息在不同养老服务供给主体间实时共享,打造“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新型养老服务模式;曹露等[14]建议引渡闲置的基层和社区医院资源到养老产业,拓展基层医院基本功能,构建居家医养结合的新型城乡养老模式;左美云[15]提议将游戏元素融入智慧养老产品中,如将物理治疗可视化以激励老年人自觉完成理疗计划等,建议充分利用老年人的智慧,并引导其加入智慧养老产品的游戏化设计之中。
关于智慧养老的认知与需求方面,亦有不少学者进行相关研究,主要聚焦于区域认知与需求现况及其影响因素。在区域认知与需求现况方面,大部分学者采用随机抽样方法进行问卷调查或采访,探索特定区域老年人对于智慧养老的认知程度以及实际需求:贾金泽、雷雨迟等[16,17]调查了武汉市社区,结果显示社区老年人对于智慧养老的了解程度低,经济情况是影响认知与需求的重要因素;朱庆华等[18]同样选择了武汉市的社区老人作为研究对象,调查结果显示老年人的智慧养老服务需求和影响因素都具备个体差异性;闾志俊等[19]通过对南通市的调查发现,城市中、高收入者对智慧化养老服务的认知程度较高,老年人的现代养老服务需求呈现出个性化差异,需求由低层次的生活照料向高层次的精神服务转变;梁智迪等[20]对廊坊市进行调查,发现老年人对于社区智慧养老的认知不全面,但对于安全监护和情感慰藉方面的需求表现出极度渴望,吴金良等[21]在杭州市和绍兴市进行调查亦得出了同样的结果。在影响因素方面,学者根据不同的研究方法,分析和验证了个体特征和外部环境相关因素的影响:高林等[22]通过单因素分析法,发现文化程度、经济情况、子女压力、自觉健康情况、自理能力、生活品质、精神需求、社会宣传力度、政策体制显著影响老年人的智慧养老认知程度;李燕鸽[23]通过二元Logistic 研究方法,分析得出经济状况、子女数目、受教育程度、老人数目、健康自评和精神状态是影响老年人智慧养老服务需求的主要因素;刘永杰[24]依据老年群体等的特征,论述了影响智慧养老服务需求的因素,包括老人的认知与观念、养老相关的政策规范、养老产品的操作难易程度以及养老用户的隐私安全。
总体来看,中国在智慧养老的发展现状探索与服务体系构建方面的研究相对较丰富,认知与需求方面的研究亦不少,但不够全面,区域性用户认知与需求现况的研究大部分集中于华东与华中地区,华南地区相对较少。基于此,本研究选取了华南地区的重点城市——广州市,市中的越秀区N 街道进行老年人的智慧养老认知与需求实证调查,分析广州市老年用户在智慧养老需求方面的特点,并提出了智慧养老服务优化的相关对策建议。
通过对广州市社区中老年人的智慧养老认知度和服务需求进行调查分析,意义重大。从理论意义上来看,本研究能够作为区域性老年人智慧养老认知与需求现况华南地区相关研究的一个重要补充。同时,提出的针对性的发展对策和相关建议,亦有助于深化和丰富现有的智慧养老理论体系,为进一步构建广州市智慧养老服务体系提供创新思路。从实际意义上来看,本研究通过调查用户对智慧养老服务的认知与需求,了解社区老年人对智慧养老服务的需求差异及影响因素,可以更有针对性的提供个性化养老服务,以优化养老资源的分配和供给,同时有利于明确老年产业的发展方向,完善和改进现有模式的不足,推动智慧养老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3 研究设计
3.1 数据来源
研究以现场随机发放与网络问卷发放的形式展开,现场随机发放地点选定在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广州市越秀区,以N 街道的老年人为调查主体,并通过问卷星网进行网络问卷发放,填写IP 设置为广州市。研究调查对象不仅包含60 岁以上老年人,还包括50~60 岁临近退休的中老年人群,网络问卷的发放区域也锁定在广州市辖区范围内,问卷采集时间为2019 年12 月20日至2020 年1 月4 日。
3.2 问卷设计
查阅国内外该领域的相关文献,以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为指导,结合前人研究的基础,对问卷进行设计和完善[25,26]。问卷主要分为3 部分:第一部分为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收入等信息;第二部分为调查对象对智慧养老的认知度和接纳度调查;第三部分为社区智慧养老服务的需求调查,包括生活照料类、医疗卫生类、康复护理类、文化休闲类、精神慰藉类等5 项服务类别。
3.3 信度与效度检验
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通常认为总量表的信度系数最好大于0.80;各个构面的量表信度系数最好在0.70 以上[27]。利用SPSS 22 对收集到的161 份有效问卷进行信度、效度分析。结果表明各变量项目类型的Cronbach Alpha 值均大于0.70,总量表值大于0.80,说明该问卷具有较好的信度,如表1 所示。结构效度分析结果显示,KMO 值为0.898,Bartlett 球形检验值显著性小于0.05,说明该量表具有较好的结构效度,适合进行因子分析,如表2 所示。
表1 信度分析Table1 Reliability analysis
表2 结构效度分析Table2 Structural validity analysis
4 结果与分析
4.1 基本情况
4.1.1 问卷回收情况
问卷总计发放180 份,有效回收161 份,总体有效回收率为90.4%。现场随机发放60 份问卷,回收有效率为94.8%,而通过网络途径发放的问卷为120 份,回收有效率相对较低,为88.3%(表3)。
表3 问卷发放与回收情况表Table3 Questionnaire issuance and recovery status
4.1.2 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调查对象基本情况如表4 所示。①从年龄分布上看,50~60 岁的群体比例较大,占总数的59.62%,随着年龄的增加,样本数量呈梯度递减的趋势,基本符合实际人口分布规律,一定程度上兼顾了对不同年龄段老年人的调查需要;②从居住状况上看,一人独居的比例较低,大部分老年人和家人一起生活;③从受教育程度上看,接受过小学及以上教育的老年人达到95.7%,且接受过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的老年人达到36.7%,说明大多数老年人学习和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是比较高的,具备良好的接受智慧养老服务的基础;④从收入来源上看,老年群体主要的收入来源是工作和离退休金,占比分别达到41%和37.3%,依赖子女赡养的比例仅占10.5%,说明大部分老年人在经济上相对独立,即使不依赖子女也能维持正常生活。在调查过程中,也有不少老年人表示自己并不需要子女的经济支持;⑤调查对象的月收入情况显示,广州市社区老年群体具有一定的潜在消费能力,并且呈现梯度分布的规律,但同时也有一定比例的低收入群体。因此,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或系统的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养老事业的公益属性,顾及不同消费层级的老年人,优先保证基础服务的覆盖率,同时针对特定群体提供额外的拓展服务。
表4 调查对象基本情况Table4 Basic situation of survey respondents
4.2 认知度和服务需求情况
4.2.1 认知度调查分析
认知度调查结果显示(表5):①在“智慧养老”概念认知方面,调查对象大多对智慧养老相关概念比较陌生,仅有14.3%明确表示了解相关服务,1.9%表示已经使用了部分智慧养老服务,说明近年来,虽然政府或企业通过各种渠道的宣传和推广,使得部分老年人得以了解智慧养老的相关概念,但仍有一定比例的老年人完全没听说过智慧养老服务。②在智慧养老需求方面,当研究人员向老年人说明,智慧养老即是指通过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为老年人提供智慧化的养老服务,比如防跌倒监测、心率血压监测、一键呼救、用药提醒等之后,即有67.7%的老年人表示需要智慧养老服务,但仍有32.3%选填否,在询问具体原因时,大部分老年人表示用不来高科技产品,也有的认为这类服务难以实现,是厂家的宣传噱头。③在涉及个人隐私方面,多数调查对象并不介意生命体征信息被收集,但仍有人对信息安全表示担忧,42.9%的调查对象表示智慧养老平台收集自己的信息侵犯到个人隐私,即便是面对自己的子女,也有8.7%的调查对象不愿和子女共享自己的相关信息。说明在通过信息技术实现智慧养老的同时,应注意保证用户信息受保护,更应该遵从个人意愿,来决定是否共享用户的相关信息。④在支付服务费用方面,多数老年人不能接受过高的定价,希望免费或费用控制在500 元/月以内的比例高达78.9%,极少数人愿意承担超过1 500 元/ 月的服务费用(6.8%)。对老年群体而言,可能存在消费观念比较保守的情况。政府在制定优惠政策或进行系统设计时,应重点考虑低价基础服务环节,加强特色增值服务的种类及品质,进而提高老年人的接纳度和消费意愿。
表5 认知度调查Table5 Awareness survey
4.2.2 需求调查统计分析
本研究对智慧养老用户服务需求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大体上将服务项目分为生活照料类、医疗卫生类、康复护理类、文化休闲类、精神慰藉类等五大类。在数据处理的过程中,将需求程度定义为数量型变量,分别用“1”“2”“3”“4”和“5”表示不需要、不太需要、一般需要、需要、非常需要5 个等次的需求程度,均值M 表示老年人对项目的平均需求程度,M的数值越大,说明大部分老年人对于该服务项目的需求程度越高,反之越接近1,表示项目被需求的程度越低。服务需求统计的具体如表6 所示。
在五大服务类别的28 个题项里,均值大于3 的有9 项,其中“生活照料类”2 项、“医疗卫生类”5 项、“康复护理类”2 项,说明当前这3 个服务类别需求度较高,是需要优先发展的服务类别,如表6 所示。为了便于统计分析,将一般/需要/非常需要的记作需求。
表6 智慧养老服务需求描述性统计表Table6 Descriptive statistics of demand for smart elderly care services
(1)在生活照料类的服务中,防跌倒监测(74%)和预约电器报修(70.2%)分别是需求程度最高的两项,反之代购生活用品(45.9%)的需求程度最低,这可能与调查对象多数仍具有健全的生活自理能力有关。在完成购置生活用品等轻度劳动上,多数老年人认为应该亲力亲为,完成力所能及的事,因此对这类代购服务的需求较低。而意外跌倒,或者家用电器故障等事情发生时,老年人的自救自助能力有限,则更愿意通过智能化的服务来帮助自己解决困难。调查过程中,部分老年人对长者食堂的看法存在较大分歧,需求程度相对一般(62.2%),一方面老年人认为长者食堂的菜式单一,口味较差;另一方面,现有长者食堂的价格确实具有一定优惠,可以满足自己的日常需求。可见老年人之所以选择长者食堂,可能更多的是基于经济层面的考虑。
(2)在医疗卫生服务方面,老年人的需求程度普遍较高。远程挂号就诊(71.4%)和紧急一键呼救(77.6%)都是老年人需求程度较高的服务类别。随着年龄的增大,身体机能下降,老年人对医疗卫生的需求也越大。互联网与智能手机的普及,极大的方便了人民群众的生活,现在有些医院还提供微信挂号等服务,但是极少针对老年人提供简化的操作界面,因此许多老年人不会使用这类智能化的服务。网上购药和用药指导(67.1%)需求程度相对较低,这可能与老年人对互联网的信任度不高所致,具体原因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分析。
(3)在康复护理服务方面,老年人对建立健康档案(74.5%)和康复信息咨询(70.8%)有较高的需求,说明老年人的保健意识是比较强的,而健康知识一般只能通过电视或者杂志获取,途径较为单一,也缺乏权威性,健康信息服务的缺口,应该由专业性更强的机构提供。同时,研究显示在智能护理机器人方面仅有43.5%的老年人表示有此类需求,原因可能是多元的,一方面是老人对冰冷的机器人可能存有抵触心理,另一方面此类技术的使用成本更高,也存在不成熟的地方。
(4)在文化休闲服务方面,老年人的需求程度普遍较低,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可能是智慧化的文化休闲服务高度依赖互联网达成,比如线上主题活动,线上老年大学,线上交友等,老年人普遍保持警戒的态度,对互联网信任度较低。此外,对互联网的接受能力可能与老年人的受教育水平有关,在问卷调查期间,有退休前职业为教师、工程师等高学历受访者表示自己经常上网,能够在互联网搜寻自己想要的信息,也会通过互联网认识新的朋友。但总体上大多数老年人仍坚持互联网不应该跟自己现实生活有太多密切联系。因此在围绕老年人文化休闲服务智慧化的实现中,应尽量做到线上线下相结合,把线上活动作为线下活动的延伸,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
(5)在精神慰藉类服务方面,老年人之间也存在较大分歧,是所有类别中需求程度最低的,仅聊天谈心情感交流超过40%。首先是心理咨询方面,多数老年人表示没有太大的需求,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可能是调查对象的年龄普遍偏低(50~60 岁),在自己的社交圈中可以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但是否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提高这类服务的需求,不同性别的老年人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则有待进一步的分析。
4.3 交叉统计分析
基于前文分析,认为不同性别、年龄、受教育水平都可能对智慧养老服务的需求存在差异。因此,根据性别分为男和女两个组别;年龄以60 岁为界限,分为60 岁以下和60 岁以上两个组别;受教育程度分为高中以下和高中及以上两个组别。分别将上述组别与各服务类别需求度进行交叉分析,并将具有显著差异的情况及其卡方检验结果列表,如表7 所示。
4.3.1 性别因素存在显著性差异的智慧养老服务需求
(1)性别因素和防盗探测警报服务的需求是存在关联性的。在卡方检验中,H0 为性别因素与防盗探测警报服务的需求没有相关性,二者相互独立,P<0.05,说明H0 不成立,即性别因素和防盗探测警报服务的需求存在关联性,如表7 所示。通过表8,可以发现将近50.9%的男性选择“需要”和“非常需要”,而女性仅27.5%,较大比例的女性处于中间持摇摆态度,一方面说明男性老年人安全意识普遍要高于女性,另一方面体现了居家女性老年人的安全感要高于男性。通常来说防盗探测警报是通过检测门窗是否及时关闭来实现,可能对记忆力较差的独居老人更为受用。
(2)性别因素与日用品代购服务需求之间存在关联性,如表7 所示。在表8 中,仅19.6%的女性老年人选择“需要”或“非常需要”,而男性老年人这一比例为40.7%,这可能与我们传统女性主内的思想有关,通常家庭日用品是女性购买,因此对生活用品的需求更细致和明确,自己亲自去超市购买更能满足需求,因而对代购服务的需求程度要远低于男性。
(3)性别因素与再婚介绍服务需求之间存在关联性,如表7 所示。在表8 中,再婚介绍服务的需求普遍较低,仅20.3%的男性老年人表示有这类需求,女性老年人的比例更低,仅5.9%。原因可能是男性老年人在丧偶后,更难忍受生活的孤独感,对精神慰藉的需求更高。
表7 卡方检验Table7 Chi-square test
表8 在性别上存在显著性差异的服务需求统计表Table8 Statistical table of service demands with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in gender
4.3.2 年龄因素存在显著性差异的智慧养老服务需求
(1)年龄因素与家政预约服务需求之间存在关联性,如表9 所示。在表9 中,60 岁以下的老年人对预约家政服务的需求程度要高于60 岁以上(70.8%>56.8%),这种情况与从逻辑上认为年长的老年人更需要家政服务的观念不同。原因可能是随着年龄的增大,老年人更希望通过完成力所能及的家务来实现自我价值的需求。
(2)年龄因素与建立健康档案服务需求之间存在关联性,如表9 所示。根据表9 的数据显示,60 岁以下的对建立健康档案服务的需求要低于而60 岁以上(67.7%<84.6%)。从整体上看,大多数老年人是有建立健康档案的需求的,并且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一比例会显著增加。
(3)年龄因素与预约上门护理服务需求之间存在关联性,如表9 所示。表9 数据显示,老年人对预约上门护理服务的需求程度普遍较低,并且年轻老人要多于年长的老人(53.2%>43.1%),这与高龄老年人更需要护理服务的现实相悖。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老年人普遍对上门护理的专业性有所怀疑,认为只有在医院或者疗养院才能受到专业人士照顾。
(4)年龄因素与健身场所信息服务需求之间存在关联性,如表9 所示。由表9 可得,高龄老年人对健身场所信息服务的需求占39.9%,远低于低龄老年人的70.8%。这可能与老年人的身体素质有关,较年轻的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一般要好于高龄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机能的下降,对运动健身方面的需求会有所下降。
(5)年龄因素与再就业介绍信息服务需求之间存在关联性,如表9 所示。根据表9,老年人对退休后再就业的意愿普遍不高。数据显示,低龄老人再就业意愿要高于高龄老人(47.9%>24.6%),年龄的增长会减弱老年人重新就业的意愿。
表9 在年龄上存在显著性差异的服务需求统计表Table9 Statistics of service demand with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in age
4.3.3 受教育程度因素存在显著性差异的智慧养老服务需求
(1)受教育程度因素与线上交友需求之间存在关联性,如表10 所示。由表10 可知,受教育水平为高中及以上的老年群体,对线上交友的需求要高于受教育水平为高中的老年群体(54.2%>35.3%)。与“2.2.2需求调查统计分析”中初步分析结果一致,受教育水平较高的老年群体对线上交友这类互联网服务的接受度较高
(2)受教育程度因素与线上图书借阅需求之间存在关联性,如表10 所示。线上图书借阅通常指利用互联网端口,完成图书借阅与归还等操作的信息化服务,与传统借阅方式相比具有高效便捷的优点。相对地,就老年人而言存在使用这类端口的学习成本,表10 数据显示,受教育水平高的老年人,对线上图书的需求度要高于受教育水平较低的老人(67.3%>40.7%),因此智慧化平台的,应针对老年群体进行简单操作的优化,降低使用门槛,以满足大多数老年人的需求。
表10 受教育程度上存在显著性差异的服务需求统计表Table10 Statistical table of service demands with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in education level
5 结论与建议
5.1 研究结论
(1)低认知高需求,易接纳拒高价。研究结果显示,老年人对于智慧养老认知度较低,但在初步了解后表示出较高的需求感。绝大多数老年人表示可以接受智慧养老服务项目及其可能带来的隐私信息保护问题,且具有一定潜在消费的能力,各个收入层次都有一定比例分布,但不能接受在一般的养老服务上过多消费。因此,解决健康养老知识普及问题以及服务项目合理定价问题是推广智慧养老服务的重要前提。
(2)基础需求强烈,高层需求微弱。服务需求调查结果显示,“生活照料类”“医疗卫生类”“康复护理类”的需求迫切度较高,从需求层次上讲属于相对基础的需求;“文化休闲类”和“精神慰藉类”的需求程度普遍较低,但同时也是相对较高的需求层次。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基础需求得到满足后,人们才会向往和追求更高层次的需求。因此可以合理推断,一方面,现阶段基础服务的需求仍然未实现完全覆盖;另一方面高层次需求的服务种类较为单一,难以满足多元化的服务需求;此外,在社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由于接受亲人的关爱与问候相对容易,普遍精神状态较为饱满,情感生活较为丰富,因此出现对这两类服务需求较低的情况。
(3)个体因素不同,需求差异显著。交叉分析结果显示,个体因素在服务需求上存在显著性差异:在性别因素方面,男性相对更认可防盗监测、日用品代购和再婚介绍服务;在年龄因素方面,60 岁以上组别对健康档案的需求较大,60 岁以下组别对预约家政服务、上门护理、健身场所信息、再就业推荐等服务更为认可;在受教育程度方面,受教育程度较高的群体,对线上交友、线上图书借阅等服务的认可度更高,说明服务的对象受教育水平越高,越有利于信息化工作的展开。
5.2 发展建议
(1)加大信息技术与养老助老的深度融合,培育智慧养老新业态。为实现智慧养老服务的推广,应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多方协助的普及联盟。一方面,政府、社会媒体、养老服务提供者合力加强宣传健康老龄化,填补老年人对智慧养老服务的认知沟壑,亦可利用文化反哺的方法,通过加强子女的健康养老认知,提升老年人对智慧养老的认知积极性;另一方面,政府应完善中国基本社会保障制度,依托政策红利,从群众的利益角度培育成熟的智慧养老服务发展业态,保障养老事业的公益属性以提升智慧养老的普惠性,让低收入老年群体也可以享受到基础智慧养老服务,共享信息化带来的便利。
(2)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医养康护乐一体化的智慧养老服务体系。现阶段,智慧养老基础服务仍将是建设重点,智慧养老体系的构建应覆盖全面,包含老年人实现基本生存的所有需求。在服务过程中,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养老产品使用的便捷性,老年人的躯体与思维敏捷度相对较差,智慧养老服务设备的设计应无限接近老年人意象集群,涉老智能产品应具备高程度适用性,利用数据共享技术提升设备间的兼容性,以降低养老系统的协调难度,实现产品“一站式、一键到位”操作。二是养老信息的安全保障,相关部门需加强监督养老信息数据库的管理,养老服务提供商要巩固平台信息安全建设,合法运用健康数据,维护老人信息安全,提高老年人对于智慧养老的信任度。在完善基础服务体系建设后,应拓展高层次的需求服务项目,通过智慧养老服体系的多元化建设满足老年人从生理上升到精神层面的需求。如智慧养老服务方可联合电影院、博物馆、科技馆等开设老年专场,为老年人创造多样化学习与社交场景,通过老年公共文化体系的建设,紧密老年人与社会的联系性,以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3)以人为本,以需求为导向构建个性化的多维养老体系。为解决个体因素差异产生的养老服务供需矛盾,应在政策的精准实施下,构建适应差异化需求的多维养老体系[28]。首先,制定的政策应更多考虑如何发现和扩大老年人的需求,减少市场发展阻碍,从而更好地满足老人需求的同时实现市场供需平衡[29]。其次,体系的构建应围绕“以人为本,以需求为导向”理念展开,服务内容分为基础照护与特需项目两个进阶层次,并将服务选择权交于养老本人,老年人根据自身喜好、身体素质及经济情况选择照护项目,包括服务供给对象、时间、地点等,构建“自下而上”的个性化选择养老系统。再者,政府应加大老年教育的建设力度,通过提升整体文化水平提高老年人的品质养老精神追求,以及增加老年人对于先进设备的使用技能,将有助于进一步达成普及智慧养老的目的。
6 局限与展望
6.1 研究局限
本研究的局限性主要来源于研究对象及样本数量上,可能会对研究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比如研究对象中,高龄老年人比较少、研究也没有涉及到失能老年人。在样本数量上,因老年人智能手机使用率较低,需要采取现场纸质调研方式,而调查期间正处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无法过多寻找并接触到研究对象,且由于老年人对陌生人的防范心理,在现场发放的过程中许多老人直接拒绝了问卷填写,一定程度上造成问卷发放与回收数量的局限。
6.2 未来展望
空巢、失能、拮据等特征构成了中高龄老年人的集体画像,疫情的影响加重了老年人的照料、健康监测、医疗等需求服务的缺失,智慧养老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了思路[30]。随着各地智慧养老服务试点如火如荼地进行,在不久的将来会出现许多具有参考价值的案例,以促进智慧养老服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基于需求视角的智慧养老服务研究仍有许多可挖掘和分析的要点,比如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服务功能的分类标准等,随着学术界科研人员的不断推进和研究,智慧养老终将以完整的形态服务于未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