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农产品电商政策优化建议
2021-09-06张加豪杨翔惠
张加豪,杨翔惠,吕 丹
(武汉东湖学院经济学院,湖北 武汉 430212)
0 引言
当前,我国提出以内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相互促进的“双循环”经济发展新格局。这是在全球疫情蔓延、中国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世界经济萎缩的背景下,对世界经济发展模式的战略性重构,是为了解决中国经济发展中的瓶颈问题,促进中国经济以内循环为主而构建的一种新的发展格局,其发展模式的重点在于畅通国内的经济循环[1]。在“双循环”经济发展的理念下,对农产品电商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方面提出了新要求,把农业增收作为农产品电子商务良性发展的前提,促使农民收入明显性上涨。作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政府希望新农村背景下的改革成果使最广大的农民群众更加能够直接受益,这反映了“双循环”经济模式的战略意义。近年来,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价格呈明显上升趋势,农民能否在这种背景下享受中国的全面深化改革成果,中国能否利用国内经济循环的契机缩小农村和城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差距,取决于“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如何起到推动的作用。在目前农产品电商发展的“马太效应”趋势明显的情况下,在不具备和城市工业及服务业优势条件下的农村该通过怎样的政策推动农产品电商发展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2]。本文以优化农产品电商政策为研究对象,主要以笔者在湖北省宜城市做的调研为例,分析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现存的问题,对如何优化农产品电商政策进行探讨。
1 湖北省农产品电商政策概述
2014—2018年,在湖北省早期的电子商务发展政策中,如《湖北省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湖北省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三年(2016—2018年)行动计划》,其政策的主要内容在于对电商发展做出尝试,拟定发展模式,逐步使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趋于完善。为了响应2019年中央1号文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等有关政策关于电商进村的号召,近年湖北省制定一系列政策文件。从2019年起,在农产品电商有了一定基础准备的情况下,相关政策的制定则偏重标准化、制度化,完善农产品电商产业链等方面。如《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该规划以习总书记有关“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针对农业基础设施、城乡布局结构、农产品加工链、电子商务科技发展和电商人才引进等问题,对湖北省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阶段性谋划;在《湖北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省级示范(2018—2020年)实施方案》中,提出要加速构建农村电子商务培养体系;在《湖北省农村电商工程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中,提出要以“农产品上行”为重点,把电子商务纳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体系中;在《湖北省深化电商扶贫工作方案(2018—2020年)》中提出,要强化农产品上行服务,将电商扶贫重点聚焦到农村产品网络销售上。各级政府都积极规划了湖北省农村经济的发展前景,为湖北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如表1所示。
有些农产品电子商务政策暴露出规划不全面、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如在《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虽然制定了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可是缺少对应的前期资金投入问题,对启动资金从哪来、到哪去、怎么去的问题不明确的做出计划,难免会出现一些社会性的问题。笔者前期下乡调研已充分认识到,涉农电子商务发展对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发展农产品电商是借助大数据技术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对促进农产品加工和流动,提高我国经济内循环的运行质量和效率,推动城乡统筹发展,更好地实现市场对资源的决定性配置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国农产品电商发展仍处在起步阶段,促进农村电商发展的政策生态环境急需进一步完善[3]。
表1 2018—2020年国家、湖北省有关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政策
2 需解决的问题
2.1 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薄弱
系统、高效的基础设施是电子商务迅速发展的前提。以湖北省宜城市雷河镇民主村的基础设施现状为例,在网络技术、网络管理、资费水平、通讯速度、安全和保障条件各方面都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与城市基础设施条件差距明显,严重制约了农村地区农产品电商的发展[4]。对于湖北省农村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存在差异性,基础建设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相关规划中只提及大致的建设方针,对具体措施的实施未能清晰的规划,使得湖北省农产品电商发展大打折扣。
2.2 农业结构不合理及再加工效能低
受小农经济生产方式与传统农业体制的束缚,农业发展中的各种深层次结构性矛盾日益凸现。我国农村普遍以小农经济为主,大部分农业用地是种植业,相比发达国家以畜牧业为主的农业经济,我国消耗大量人力物力,产值却不如人意[5]。湖北省宜城市种植业农产品效益低,大面积的产业结构单一,初级农产品缺乏再加工,畜牧业上只具备饲养小型家禽的能力,这就直接决定了农产品电商发展的上限不高。就目前而言,湖北省的种植业和畜牧业比例失衡,调整现有的农业结构及提高农产品加工效能的问题在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政策中亟待解决[6]。
2.3 缺少应用型技术支持
在农业电子商务的起步阶段,政府的支持和引导尤为重要[7]。湖北省欠发达农村地区电商人才严重缺失,政府的政策指导不足,基本的电商必需品缺乏,为数不多的电脑也基本不涉及农产品电商的发展。前期的电子商务发展全凭村民自我摸索,从而导致了湖北省农村地区普遍的起步晚、发展慢问题。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固然有资金紧张的因素,但更重要的是对电子商务创新生产力的认识不够深刻,政府缺少对农业技术的支持和辅导[8]。政策需要解决农业技术缺乏的问题,保障应用型技术在农村地区落实到位。
2.4 农民电子商务意识淡薄
笔者的调研小组曾对湖北省宜城市小河镇高康村的28户人家进行调查,在回收的调查问卷文化程度统计中,全部处于大专及以下文化水平。由此可见,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对使用大数据实现乡村振兴的接受和理解能力有限,基本不具备电子商务操作能力。相关政策的制定不足以吸引电子商务人才留在处于发展起步时期的农村,使得农产品电商人才严重缺乏,影响了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和应用。农业政策需要引导复合型人才流向,定向培养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农民发展电子商务的意识。
2.5 启动资金募集难度大
在《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的农村发展导向很清晰明了,却缺少了最根本的支撑——启动资金,政府应该以一个村庄为整体,制定政府援助的免息贷款或者来自于企业的低利息贷款来帮助该村发展农产品产业链、淘宝店铺等方面的政策。就目前湖北省内的不发达农村地区而言,农民不仅缺乏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启动资金,而且也缺乏获取资金的渠道,政府拨款的落实周期长,即使政府拨款到位,资金流向透明度也会成为民众关注的热点话题,想要依靠企业融资也颇具难度,企业主要是以盈利为目的,在收益前景不明朗的情况下投资则十分谨慎[9]。政策要解决拨款周期长、融资难和利率高等问题。
2.6 农民缺少团队合作能力
相比于以往的单家独户的“独狼式”发展方式,不如借鉴沙集模式这个已经成功的案例,即采用自下而上、农民自成一体式的组织模式[10]。就笔者的调研结果看来,湖北宜城市电商一体化发展基本处于未起步阶段,没有尝试合作的范式。农村人口众多,空间广阔,蕴藏着巨大发展潜力和无穷创造力,有待形成的农产品电商集合应该是一个独立完整的产业链,即需要从采购、生产、销售、客服等一体化,形成一个基于网络平台销售的同业集聚[11]。就目前而言,湖北省欠发达农村地区存在农民缺乏合作意识,导致农产品电商发展的同质化严重,产业链条不完善,致使了农产品电商发展缓慢的问题。政策需要引导农民趋于合作,培养农村集合地区的团队协作能力。
3 农产品电商政策优化建议
在完善相关农产品电商发展政策前,应该明确农产品电商领域的市场定位和政府职责,政府需要提供市场失灵的宏观调控和有外部积极推动效应的公共物品及市场秩序监管服务,对风险高、经济效益低、生态社会效益高的新市场开拓给予政策保障;需求市场要在农产品电商、“互联网+”推动农业技术发展及农业物联网等可盈利方面发挥投资主体作用。政府围绕“互联网+农村经济”相关领域,执行目前行之有效的发展政策,优化执行力缺乏的政策,提高政府部门管理效能,加大财政投资力度,完善基础设施和装备支撑,引导农业经济主体加大投资,推动我国农村经济转型升级。按照上述政策思路和政府、农户、市场3方面关系(图1),从供给型、环境型和需求型3种维度的政策工具,对优化农产品电商政策提出相关建议。
图1 农户、市场、政策关系导向Fig.1 Relationship orientation of farmers,market and policy
3.1 供给型的政策工具
钮钦[3]在中国农村电子商务政策文本计量研究中提出,供给型的政策工具主要表现为政策对农产品电商发展的推动作用。基于对已有文献的梳理,本文中认为供给型的政策工具主要指政府通过扩大供给劳动力、土地、设施等基础要素,以及农业信息和资金等生产要素来完善农产品电商系统。
3.1.1 系统性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政策
发展电子商务要在政策制定上完善欠发达地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的支撑体系。虽然中央政府通过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使贫困地区的农村电子商务得到快速发展,但是东部沿海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差距依然很大。未来要大力建设具有广泛性中西部地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设施,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政策倾斜力度。中西部地方政府需要借鉴东部农产品电商发达地区的政策,明确发展所需的基础设施,并且确保这些有利于农产品电商发展的设施能够达标建设。
3.1.2 政策需完善金融信息监管制度
为了保障政府拨款发展农村电商流动性的资金安全,应该进一步加大对农业金融的政策扶持力度,系统性管理农村资金流向,加大农村金融监管,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同时还要积极推动以农产品电商网络为基础的农村金融服务发展,改善农村农产品经营信息管理滞后的业态,为民众提供全方位的农产品信息服务,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资产管理、金融投资、风险控制和农产品加工运营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撑。相关政策要有利于农产品经营主体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增加农产品电商竞争力。
3.2 环境型的政策工具
环境型的政策工具主要表现为政策对农产品电商发展的间接影响力,指政府通过拟定宏观发展目标和政策制定、技术等软环境建设推动农产品电商的发展。
3.2.1 制定完善农产品结构规划的政策
制定相关农业政策应当以解决农产品结构矛盾和组织结构矛盾来优化农产品产业结构为当务之急,以便应对农业发展中的各种深层次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的问题。就目前制定的5年内发展规划而言,笔者认为缺少完善农产品结构方面的具体政策,政府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是一个复杂且必不可少的工作,有关政策应当在农产品电商起步时期同步实施产业结构升级战略。
3.2.2 政策需支持农业技术发展
政策需要完善农业技术培训、规范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将培养农产品电商信息化人才纳入新型农民培育计划,构建以职业学校与农村合作为主的电子商务信息化示范型职业农民培养队伍;强化农业技能推广培训,组织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计算机和网络知识、信息应用技能、技术发展形势、信息服务手段等知识培训,提高组织开展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的能力和自身的服务水平;推进农业农村信息服务市场化,为不了解电子商务的农户或者农业生产经验者提供信息化服务。
3.3 需求型的政策工具
需求型政策工具主要指政府通过就业、经济、政治政策等扶持农产品电商产业健康成长,引导农产品电商发展需求的复合型人才就业,发展更加先进的农民合作组织来防控国内农产品电商市场发展的风险,增加市场需求。
3.3.1 政策需引导人才流向
政府应该提供专业对口大学生回乡就业创业的政策;对具有返乡意愿专业不对口的大学生提供培养计划,相较于培养农民群体,大学生更加容易接受电商发展的思想。加大电子商务人才回乡发展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为返乡就业创业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就业前景。例如通过制定高校与农村合作定向输送人才等政策,采用“一对一”或者“多对一”方式,既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又通过人才支撑推动农产品电商的发展。
3.3.2 改良农民合作组织架构
从发达国家的农业发展历程来看,农民的组织化与农业农村的现代化高度一致,所以在农产品电商起步初期的中国,政策应该引导构建一套农民合作组织的架构,即在同村形成一条完整的“生产-加工-出售”农产品电商工作合理分配的产业链,借以发挥中国已有的基本覆盖全国的电商水准,来实现农产品电商的全面发展,这是促进中国乡村振兴的重要方式。所以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完善相关合作组织制度,由政策领导将农产品电商和农业生产经营在“生产-销售”的层面整合起来,才能实现新农村规模经济,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为农业现代化奠定基础。
4 结束语
历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农产品电商的指导意见,及时指出了中国农村电商的发展动态,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导向性,为农产品信息化实践的开展提供了正确的思想指引和执行路径。2021年更是在“双循环”发展新格局的引导下,对将来的中国电商经济发展做出了宏观调控,中国未来的农产品电商发展政策优化应重点着力于以上几个方面,以使得政策的顶层设计能够满足未来农村电商发展最基本的实际需求。文章通过在农产品电商政策发展方面的优化,使农产品电商将在农业基础设施、农民合作意识、农产品电子商务产业链等方面都有显著的提升;通过线上线下齐头并进的发展方式,加速完成“农产品上行”的目标,打造出农产品电商的特色招牌。农产品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不仅使能直接利用农产品电商的农村居民获得更丰厚的产品收益,也能进一步畅通国内市场经济大循环,从而在提高经济循环能力的同时,实现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