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立法遏制影视行业无偿加班
2021-09-05田英
田英
2019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媒体持续报道了很长时间有关加州议会第5号法案(下简称AB5法案)。这项法案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但关于该法案的争论一直存在。支持者认为,该法案纠正了“零工经济”的错误。比如“优步”这样的网约车司机,此前一直被看作“独立承包商”,而非优步公司“雇员”,因此优步不用为他们购买失业和医疗保险。而AB5法案改变了员工究竟是雇员还是独立承包商的判断标准,扩大了“雇员”的定义,许多员工的身份得以重新划分。AB5法案正式出台后,大多数跟“零工经济”有关的行业,如网约车公司、音乐工作室、房产经纪公司和媒体报社等,都试图通过谈判获得法律豁免。
相比起来,虽然同受法律保护,某些行业从业人员的困境却始终没有受到足够关注。美国加州劳工专员办公室及众多法律专家都指出,美国娱乐行业普遍存在免费加班的问题,这一问题之所以没有引起重视,一方面是因为部分从业者不知道自己不属于“豁免加班”的职位;另一方面,有些人就算知道,但也出于种种顾虑而不敢抱怨。毕竟好莱坞就业市场竞争激烈,提出加班支付报酬的要求,可能让他们失去很多工作机会。
按美国相关法律,如果某个职位被划分为可“豁免加班”的职位,那么雇主就按薪金支付工资,不用额外支付加班费;同理,“非豁免加班”职位,在超时工作后,就需要支付加班费。
美国一家娱乐媒体曾通过行政公开档案,获得6份索赔通知,这6份索赔都是发送给加州劳工和劳动力发展局的,通知时间跨越5年,都是涉及针对大型娱乐公司各种无偿加班的指控。
美国福克斯-罗斯柴尔德律师事务所的劳动和雇佣法律师萨哈拉·派恩(Sahara Pynes)认为,“你看到的只是一个缩影,因为有些人不知道自己在免费加班;那些知道自己无偿加班的人也不会采取行动,因为不想被娱乐界‘拉黑;也有一些人会通过律师寻求解决方案或者威胁上诉。”
肖恩·安德拉德(Sean Andrade)是娱乐业业内纠纷、薪酬和工时方面的专项律师。他认为,“挺身而出需要一定的信心和勇气。当看到自己和别人遭受不公待遇时,大多数情况下,人们都默然接受,特别是他们所处的行业,常常会有‘枪打出头鸟的情况。”
另外一位劳动和雇佣法律师安·弗罗姆霍尔茨(Ann Fromholz)回忆,十多年前,好莱坞曾经就无偿加班、占用就餐及休息时间等问题,发生过一连串的诉讼官司。虽然现在正式的投诉很少,但被错误归类为“豁免加班”的案例还是很常见,“很多行业的很多公司都被迫重新对职位进行分类,但仍有些公司无动于衷。”
界定行政、管理和专业人员是否属于“非豁免加班”职位的标准十分复杂。通常情况下,行业有两套准则,一个涉及薪资,另一個涉及职责,必须符合两套准则里的非豁免标准,员工才能享受加班费。
在财务标准上,加州的相关法律规定很明确:如果员工的工资没有达到该州目前最低工资的两倍(基于每周40个小时的工时),就不能豁免加班。2021年在加州,对于拥有25名或以下员工的公司来说,界定标准就是54080美元;如果公司员工更多,界定标准就是58240美元。
如果员工的薪资高于界定线,就还需要进行职责界定,这对于非从业者就比较晦涩了——如果一个职位被界定为“豁免加班”职位,那么这个职位的从业者需要有一半以上的工作时间都在履行豁免职责,这些职责因豁免类别不同而不同,而且该职责需要从业者“习惯性地、定期地做出自行决断和独立判断”。
实际上,要如何界定员工是否需要进行“独立判断”,通常因具体工作而异。“豁免加班”的职位还要求从业者不得不经常行使独立判断权,“他们能够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根据事件的性质做出独立选择,而且这种决断必须连续不断地实行,不是每周一次,也不是每月两次,而是每天。”以电影的场地经理为例,场地经理可能在选择电影拍摄场地时,能够行使足够的自行决断权,这一点就符合独立决断标准。但初级一点儿的采景人可能就不符合这一标准。同样,场景设计师可能属于“豁免加班”职位,但布景员就不属于,因为他们只是服从指令,而没有权力自由发挥。
安·弗罗姆霍尔茨律师指出,如果被错误分类后,员工没有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或者向法院提出诉讼,那么公司“很可能压根儿不会注意到这个问题”。
洛约拉法学院( Loyola Law School)娱乐与媒体法律研究所所长朱莉·夏皮罗(Julie Shapiro)在好莱坞影视娱乐业执业多年,她总结,好莱坞从业人员常常把自己所处的行业看成“努力就会有回报”的,这种想法让他们不太愿意去抱怨薪资不合理,或者没有足够的吃饭、休息时间,所以,尽管在加班这件事上,已经存在比较完善的法律规定,但实际情况是,收入较低的人只想加倍努力,不想惹是生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