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社区社会组织协同参与社区治理策略研究
——基于演化博弈视角
2021-09-03韩云超吉亚力
韩云超,吉亚力
(黄山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安徽 黄山 245000)
一、问题提出
近年来,随着“社区居委会、社区社会组织与社工”组成的“三社联动”的开展,引入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激发社区内在活力,提升福利服务水平,成为促进社区治理水平一大亮点。[1]其中社工作为专业社区治理知识和技能的传授者,主要在培育和引导社区居委会和社区社会组织对于社区治理规范化过程中彰显作用,而对社区治理直接发挥持续化影响的中坚力量在于社区居委会和社区社会组织。现实中社区居委会承担了大量的政府职能,对辖区内统筹微观事务管理与服务职能具有很强的政治性,为了清晰区分与民间自治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参与治理权限,本文将居委会与街道办事处统称为社区居委会。
自2018年民政部出台《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以来,社区治理的一个重要议题就是:培育与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增强社区社会力量的组织化,使社区社会组织成为社区治理的结构性主体与合作伙伴,有机嵌入到基层治理多元共治的制度体系中。[2]社区社会组织作为区别于社区居委会的民间自治主体,逐渐参与到社区治理过程中,成为衡量基层社区治理能力的关键。随着社区治理格局由一元化向多元化协同治理方向发展,社区居委会与社区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程度在很大程度上能够衡量现代社区治理能力规范化水平。
二、社区治理主体的博弈分析
作为一个静态概念的演化稳定策略是演化博弈的基本概念,它能够描述一个动态系统存在的局部稳定性。[3]基于有限理性决策的演化博弈过程模型,演化过程中在策略选择上会不断调整,直至趋向至某种稳定状态。本文中,博弈主体为社区社会组织(S)和社区居委会(J),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决策为“合作”与“不合作”;社区居委会对于社区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的策略选择为“合作”与“不合作”。双方收益与成本构成情况见表1,R1,R2分别表示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参与社区治理的正常收益,C1,C2则表示双方合作时各自的投入成本。双方合作后将会产生一个协同收益值P,社区社会组织利益分配比例为a(0≤a≤1),则aP和(1-a)P分别表示双方合作时所获得超额收益。
表1 博弈双方收益与成本构成情况
基于Friedman所提出的方法,可用雅可比矩阵和利益矩阵的局部稳定性验证博弈双方所形成的策略组合是否为稳定性策略,即是否为ESS,同时分析哪些因素会影响双方策略选择。
1.根据表2的模型假设,设社区社会组织采取“合作”“不合作”策略时的期望收益及平均收益分别表示为U11、U12、U1,计算可得:
表2 社区治理双方博弈矩阵
U11=y(R1+aP-C1)+(1-y)(R1-C1)=yaP+R1-C1U12=yR1+(1-y)R1=R1
U1=xU11+(1-x)U12=x(yaP-C1)+R1
其中,x、y分别表示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选择合作的概率。社区社会组织选择“合作”策略的概率x的演化博弈复制动态方程为:
FS(x)=dx/dt=x(U11-U1)
=x(1-x)(aPy-C1)
(1)
2.令社区居委会采取“合作”“不合作”策略时的期望收益及平均收益分别为U21、U22和U2,其计算如下:
U21=x(R2+(1-a)P-C2)+(1-x)(R2-C2) =x(1-a)P+R2-C2U22=xR2+(1-x)R2=R2U2=yU21+(1-y)U2=y(x(1-a)P-C2)+R2
社区居委会选择“合作”策略的概率y的演化博弈复制动态方程为:
FJ(y)=dy/dt=y(U21-U2)
=y(1-y)[(1-a)Px-C2]
(2)
由式(1)和(2)组成的复制动态方程组,如式(3)所示:
FS(x)=dx/dt=x(U11-U1)=x(1-x)(aPy-C1)
FJ(y)=dy/dt=y(U21-U2)
=y(1-y)[(1-a)Px-C2]
(3)
3.为了更深入分析双方行为博弈的演化过程,设动态方程式(3)的方程FS(x)、FJ(y)=0,得到5个均衡解,分别为A(0,0),B(1,0),C(1,1),D(0,1),E(C2/(1-a)P,C1/aP)。由式(3)求得雅可比矩阵为:
(4)
为了保证任一初始点及其演化后的点有意义(0≤x,y≤1),因此C2<(1-a)P,C1 表3 均衡点稳定性对照表 表3显示,均衡点A(0,0)和C(1,1)分别代表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主体同时选取“合作”或者“不合作”情景,B(1,0)和D(0,1)则为不稳定点,代表双方策略不一致,E(C2/(1-a)P,C1/aP)是一个鞍点。 根据表3和图1,均衡点A(0,0)和C(1,1)作为稳定结果,双方博弈主体有向该点位收敛的倾向,点E是影响博弈双方收敛趋向的关键。如图1所示,若博弈双方的初始状态在E点附近,任何细微的变化都会改变博弈双方的动态演化结果,博弈参与主体的最终走向取决于区域ABDE的面积S1和区域BCDE的面积S2的比较,当S2>S1时,博弈双方趋向于合作的演化结果,反之,当S2 图1 博弈双方的演化相图 为了更好的表明博弈双方选择合作策略稳定性状态的影响因素,需分析影响S2大小的参数。 S2=1-1/2[C2/(1-a)P+C1/aP] (5) 由公式(5)可知,参数C1、C2、a、P影响着S2大小,用S2对该参数分别求偏导数,得出影响S2的具体情况(见表4)。 表4 博弈双方合作策略选择的参数影响分析 其中参数C1、C2对S2的影响呈负相关,当C1、C2增加时,S2减少,理解为当双方选择合作策略时,协作成本的大小超过一定范围时,双方获取的利益小于成本,促使双方终止合作,选择不合作的策略。P为博弈双方选择合作策略的协作收益,aP和(1-a)P分别是双方收益分配额,当P增加时会对S2产生正相关影响,由此可分析P值变化对博弈双方策略稳定的影响。a作为协作收益分配比例(0≤a≤1),无法判断其对于S2的影响。基于上述分析,从长期稳定演化博弈过程来看,双方策略选择会趋向于要么均选择合作、要么都不合作。 但在实际的社区治理中,博弈双方合作倾向不仅受上述投入成本和收益因素影响,还会受其他难以量化的因素影响。如双方的受认可程度、团队的执行力、组织的资源运作能力等,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双方合作的可能性。为了更直观的反映其他因素对博弈双方策略选择的影响,依据经济博弈论中对贴现因子的运用,可通过贴现因子“δ”来表示这些影响因素,[4]其中δS和δJ分别表示社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的贴现因子,当各方参与社会某项公共事务治理时,可得: (6) 由公式(6)可以看出,假设协作投入成本C和协作收益P不变情况下,随着贴现因子δS和δJ取值不断变大,点E(x,y)的坐标值向点A(0,0)靠近,表明博弈双方随着自身认可度、团队的执行力、资源运作能力的提升,双方会趋向均合作的稳定策略;同理随着贴现因子δS和δJ取值不断变小,点E(x,y)的坐标值向点C(1,1)靠拢,表明博弈双方随着自身认可度、团队的执行力、资源运作能力的降低,双方会趋向均不合作的稳定策略。 综上分析发现,影响社区社会组织与社区居委会合作治理社区的影响因素主要是协作投入成本、协作收益,同时还受其他因素影响。因此,提升社区社会组织与社区居委会协同治理,应从降低协作成本、提高双方协作收益以及重视影响双方协作的其他因素展开探讨。 1.重塑社区居委会的政府权能,构建服务型党政组织。公共型基层政府构建主要体现在对社会公正价值理念的遵从,服务型基层政府、多元与复合治理社区管理体制的建立以及公共管理者对公共精神的行政伦理价值恪守。[5]社区居委会需要充分释放自身公共服务性特质,积极践行公正多元治理新风尚,团结有效社会力量,转变思想观念,培养“共治”精神。社区多元共治最重要的是有利于达成社区居民满意幸福的价值追求,有效拓展社区治理创新的实践路径。[6]因此要让渡空间给社会组织以更好发挥最大化优势,走合作共赢的道路。 2.重视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专业水平建设。作为社会联结纽带的社会组织,其社会协同主体作用的发挥离不开社会组织公共性的重新建构与再生产。[7]要重视对社区社会组织自身参与能力的建设,提升知名度、信赖度等,让源自民间的社会组织更好地在民间发挥作用。伴随着对社区嵌入性的增加,社区社会组织动员社区内外资源、寻求政策制度支持、促进社区协商共治的能力越强。[8]此外,还应作好宣传教育工作,扩大居民支持度与参与度。社会组织归根到底是有社会成员参与并组织的,因此积极而富有成效的居民参与不仅是良好社区治理的重要基础,也是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目标。[9] 3.建立公平参与、合作共赢的伙伴关系机制。诸如街道办、社区居委会等政府性角色强的社区居委会,对社区治理的参与权力空间是全方位的,涵盖了行政性事务以及非行政性事务的执行。为了能够让社区社会组织作为民间力量参与对社区的有效治理(主要是非行政性事务),有必要建立公平参与、合作共赢的伙伴关系机制,使双方积极协作,在可接受范围下获得相应收益的同时带来治理水平提质增优。 4.加强双方的信息往来与沟通。一方面,任何导致合作双方出现矛盾、甚至关系破裂的因素中信息交流与沟通障碍是其重要因素,沟通的主体、沟通客体、沟通介体、沟通环境及沟通渠道所构成的沟通要素中,任何一个要素出现问题都会导致沟通效果的偏差。在合作过程中为了防止出现“逆合作”状况出现,保持长期稳定合作关系,有必要设计畅通高效的沟通交流机制。另一方面,作为非对称博弈主体的社区社会组织来说,建立健全信息高效无障碍交流沟通机制,有助于其自身及时把握参与社区居委会主导社区治理的最佳时机。 社区治理是当前的热点话题,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在于主体多元化、协同化发展,而如何促进多元化、协同化发展是值得不断思考和深入研究的。本文通过建构以社区社会组织与社区居委会为主体在社区治理过程中演化博弈模型,假定二者都为“有限理性人”进行研究,发现该二元主体主要受到参与协作成本与协作收益影响,如果二者间协作收益远大于协作成本,那么双方就会趋向于合作,反之则趋向于不合作。为了能够更全面研究社区治理博弈主体的协作问题,引入贴现因子分析影响双方均“合作”与“不合作”稳定性策略的非主要其他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重塑社区居委会政府权能、重视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合作伙伴关系机制、加强双方信息往来与沟通等对策,以提升社区治理主体协同化治理水平。三、博弈结论与优化对策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