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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传播时代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提升

2021-08-31李万平

贵州省党校学报 2021年4期
关键词: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网络空间

李万平

摘 要:智能传播作为一种新兴的媒介传播技术,既为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提升提供了新机遇,也带来了诸多挑战。信息生产主体的多元进化性,消解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影响力;信息内容分发的倾向偏颇化,削弱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传播力;信息情境沉浸的过度不良化,降低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凝聚力;媒体传播格局的相对失衡化,弱化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引导力。在智能传播时代,可通过调控算法推荐技术、加强平台监管治理、全面培育主体素养、推动主流媒体发展等路径,助推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提升。

关键词:智能传播;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

中图分类号: D64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1009 - 5381(2021)04 - 0062 - 08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和意识形态建设,反复强调一刻也不能放松和削弱意识形态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必须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任何时候都不能旁落,否则就要犯无可挽回的历史性错误。”[1]21“做好党的新闻舆论工作,事关旗帜和道路,事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事关顺利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事关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凝聚力和向心力,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2]智能传播作为一种新兴的媒介传播技术,引发了定制化生产、精准化传播、智能化调整等与传统信息传播业态截然不同的新模式,并实现了对整个传统信息产业的颠覆与革命。这一新兴的媒介传播技术重构了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建设的媒介环境,并演化为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提升的现实境遇。因此,如何理解和把握智能传播,并利用智能传播提升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无疑是新时代意识形态建设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智能传播时代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提升的重要性

意识形态作为一种思想观念体系,既对敌对阶级或集团的社会制度进行批判和解构,又为本阶级阶层或利益集团的社会制度进行合法性证明和辩护,它不仅是团结人民的重要精神力量,更是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重要思想保障。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意识形态危机比其他危机更易引发社会不安和政治动荡。正如马克思所说:“如果从观念上来考察,那么一定的意识形式的解体足以使整个时代覆灭。”[3]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发出警醒:“一个政权的瓦解往往是从思想领域开始的,政治动荡、政权更迭可能在一夜之间发生,但思想演化是个长期过程。思想防线被攻破了,其他防线就很难守住。”[1]21因此,我们必须要加强意识形态安全建设工作,这是一个具有根本性、现实性、战略性意义的紧迫问题。同时,加强意识形态安全建设必须注重我国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提升。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提升,决定着主流意识形态在多元文化冲突和多种思潮竞争中的主导地位,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和整个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尤其是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互联网普及程度的逐步提高,充斥于网络空间的各类信息内容、多种价值观念等直接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意识形态。这就要求,党和国家要把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工作的重心适时转移到网络空间,加强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提升。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在互联网这个战场上,我们能否顶得住、打得赢,直接关系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权安全。”[4]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浪潮的到来,以大数据、云计算、智能算法、机器学习、物联网、VR/AR等为支撑的“数字域”“智能域”技术集群构成了智能传播的技术要素,这些技术要素驱动传统大众传播迈向智能传播。智能传播是根据特定用户和特定情境,利用高效算法调用数据库的基础数据,并基于数据挖掘和数据分析技术,打造信息内容的智能生产和传播平台,在不断优化受众需求和受众体验的基础上,实现信息生产的自动化、信息分发的高效化、信息传播的精准化以及受众体验的个性化。它解决了信息过载与信息有效满足用户需求之间的矛盾,在信息传播领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革命性变化。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建设也进入了新时代。党和政府迫切要求新闻媒体能够更充分地运用更加先进的传播技术,进一步推动当前我国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内容的传播与普及,从而更好地提升我国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所指出的:“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高度重视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5]由此可见,智能传播作为一种新兴的媒介技术,已日益凸显出强大的力量。智能传播将成为未来人类传播的主要范式,其所建构的媒介环境也必将成为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提升的主场域。

人类历史上每一次媒介技术的重大革新,都在不断突破知识生产和信息传播的时空局限,促使人们建立起更加复杂和更加多元的社会关系,从而也为多元价值观的交流、碰撞与融合,多种意识形态的交织、竞争,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技术前提和更为丰富的媒介载体。智能传播技术的广泛应用为信息内容的个性化、高效化、精准化传播提供了现实可能,但其中也充斥着形形色色的意识形态之间的博弈和纠葛。例如,对于一些受资本控制并屈从于资本逻辑的不良商业化平台媒体,其智能传播机制建立的主要意图就在于通过改造信息传播技术,不动声色地把资本控制者的价值观或意识形态嵌入这一被改造的传播技术之中,极力加强其价值观的渗透力度,使受众在不知不觉中加以接受,并把这种价值观内化为自己的价值观念。另外,智能传播所依托的大数据并不是绝对客观的,它依赖于运用大数据的人的价值取向和价值追求,一旦被别有用心的政治力量或经济力量利用或操纵,这种表面上运用大数据进行信息内容生产和传播的结果,极有可能炮制和散布出许多“伪信息”“假新闻”“后真相”,并不断侵蚀、挤占主流舆论的传播空间,进而弱化我国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唯有准确地把握智能传播时代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提升的现实境遇和诸多挑战,才能化被动为主动,化不利为有利,稳固提升我国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

二、智能傳播时代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提升面临的挑战

在智能传播背景下,信息生产主体的多元进化性、信息内容分发的倾向偏颇化、信息情境沉浸的过度不良化以及媒体传播格局的相对失衡化,给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提升带来了诸多挑战。较之于智能传播技术发展带来的工具价值,我们更应该警惕和关注它所带来的诸多挑战。

(一)信息生产主体的多元进化性,消解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影响力

就目前而言,信息传播方式仍然处于社交媒体传播向智能传播的过渡阶段,因此其既表现出社交媒体传播的典型特征,同时也具有智能传播的部分要素。基于这一现实背景,信息生产主体呈现出多元进化性的特征。其一,信息生产主体的多元性。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移动智能终端的普及应用,以用户个人为基本单位的信息生产和信息传播机制被激活,传统的自上而下的、不对等的、单向性的信息生产和传播格局逐渐被打破,每个用户都可成为整个信息系统的新生产要素,使得信息生产主体更加多元化。一方面,用户在成为信息生产主体之后,他们必然会进行权力争夺与秩序重建。如果任由这些信息生产主体自主性地发挥,就会引发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主体权威地位的丧失和下降,进而消解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影响力。另一方面,信息生产主体的多元化,也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信息泛滥、信息虚假和不良信息,从而引发舆论场域混乱等问题,相应地会对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内容的传播产生负面的撕扯。其二,信息生产主体的进化性。智能传播时代的信息生产与前智能传播时代信息生产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之前无论在何种媒介技术形态下的信息生产都是由“人”直接参与,且基于当时媒介技术形态而进行的生产;在智能传播时代,各类机器都将加入信息生产和传播网络之中,并成为不可或缺的节点,它们能够利用机器学习与深度学习、数据处理、语音和图像识别、算法等技术,在没有或者有限的人类干预下,实现一定信息内容的自动化采集和生产。例如,众多算法模型依托海量的信息、快速的数据流动、众多的数据形式,能够实时筛选出有价值的信息;越来越多的社交机器人充斥于网络空间,“他们”不仅参与到算法传播中,甚至还冒充为现实生活中的真实个体,试图左右或操纵网络舆论;智能算法技术能够根据用户信息的偏好与习惯对海量信息进行筛选、过滤,在信息生产和传播过程中扮演着隐形“把关人”角色。由此,智能机器承担了传统的“人”所承担的部分信息生产和传播工作,分享着人的信息生产和传播权力。需要指出的是,智能机器在这一阶段虽然具有了形式上的主体性,但究其根本来说,它并不具备实质意义上的主体性,因为它仍然是基于人类思想或意识的预先注入。智能机器并不具备人所特有的理性认知能力,因而它并不能独立设定其思维内容。智能机器作为形式上的信息生产主体,虽然能够提高信息生产效率,但智能机器背后的技术控制者和操纵者利用“技术统治使得意识形态控制更加隐蔽化和有效化”[6],从而构成了意识形态领域的多层次性和难以控制性,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影响力在这一过程中也逐渐被消解。

(二)信息内容分发的倾向偏颇化,弱化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传播力

算法推荐是一种信息内容精准分发和传播策略,建立在对用户的个人基本信息数据、用户之间的关系网络数据、用户的网络使用行为数据等多维数据的收集、整合、分析与判断,并依据这些数据精准挖掘用户的兴趣、偏好、需求和行为,刻画出精准的“用户自画像”,为每个用户“量身定做”动态算法模型,并将用户模型与资源内容进行匹配,使信息内容被高效化、精准化地传送到高度分众化的目标群体中。据“比达咨询”调查显示,“截至2018年底,超过95%的网络信息社会化分发是由算法推荐完成的”[7]。这一数据表明,算法推荐技术已被广泛应用于信息分发领域。但是,过度依赖算法推荐也会导致信息内容分发的倾向偏颇化。这种偏颇化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推送同质化信息,遮蔽异质化信息。与传统大众传播所能达到的效果相比,智能传播在网络空间创造了一种更大程度的跨越阶级、跨越民族、跨越政治界线的文化、信息和观点的同质化信息,并主动遮蔽与用户喜好无关的异质化信息,让用户永远处在同质化信息的包围之中,进而导致受众信息视野的窄化。其二,推送个性化信息,过滤公共化信息。算法推荐无休止地推送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的信息,而“主流的国家意识形态新闻传达内容可能由于受众的不感兴趣,被计算机算法自动‘过滤、数据被自动‘清洗、内容被自动‘忽略”[8]。日积月累之后,个体一般会越来越疏离于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沉浸于个性化信息之海洋,独立于公共化信息之外,并在这一狭小范围内精心营造自己的信息空间和关系世界。其三,推送低质化信息,挤压高质化信息。在移动传播体系中,由于用户身份的隐匿性和用户状态的近乎独处,“人们所表现出来的信息需求,常常是猎奇心重,对低俗内容较为敏感,这类低质量信息往往点击量较高”[9]。加之,在“流量经济”的驱使下,各类商业性平台媒体为获取更多的信息点击量,会向用户持续推送相互抵牾甚至虚假有害信息。长此以往,将形成恶性循环。然而,恶性循环的结果必然催生“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使强调价值引导、社会责任、内容为王为主导的话语建构受到挤压,为消极错误思想、西方自由主義思潮、虚无主义思潮,以及伪科学、假消息等开辟了技术的‘自由场域,对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带来负面影响。”[10]由此看来,算法推荐技术,不仅改变了信息传播的传统范式,也重构了信息传播的“把关人”角色,使得越来越多的平台媒体逐渐从社会文化价值的守望者,变成了“流量工厂”的经营者,有关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内容在平台上却得不到体现,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内容的吸引力、传播力有所弱化,社会成员的信仰也在这一过程中渐渐疏离主流价值体系,最终导致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地位被削弱。

(三)信息情境沉浸的过度不良化,降低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凝聚力

加拿大传播学派奠基人哈罗德·伊尼斯在《传播的偏向》中,提出了媒介的传播偏向理论。他认为,任何媒介技术都有其独特的传播偏向。[11]智能媒体借助人工智能技术(AI)、增强现实技术(AR)与虚拟现实技术(VR),将不能同时出现在相同时空的复杂信息,进行叠加合并或仿真模拟,以全方位、立体化、沉浸式的传播形式实现场景的复现、现实的延伸和体验的扩展。由此看来,智能传播天然地附带着较高的感官刺激和感性认知偏向,这种传播偏向引导受众投入时间和精力,并在没有任何负疚感的情绪下深陷其中。同时,伴随各种智能移动终端和社交平台的发展,海量数据正以指数级速度与规模进行生产、积累和传播,这不仅为勾勒更为清晰的用户画像提供了可能,同时也悄然改变着人们的精神生活。以大数据和智能算法为主导的信息生产和分发模式,公平地赋予每个个体以“数字在场”的价值关怀,使得信息内容无论在其分发形式上还是产品样态上,都能够从情感上满足个体寻求“心理舒适”的精神需要。这造成了用户难以抵制这种“很懂我”的诱惑与操控,进而被“牵着鼻子走”,导致信息情境沉浸的过度不良化。其一,信息情境沉浸的过度虚拟化。“智能媒体的‘致瘾机制极大地增加了公众的媒介使用时间,社会交往更多地从现实世界转向了虚拟的数字世界。”[12]“刷屏族”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他们时刻紧盯着手中的各类屏幕,沉浸于技术带来的“神秘成果”中,人的行为被技术工具和即时信息全面操纵,从而丧失了与现实进行互动的能力。其二,信息情境沉浸的过度碎片化。“在大数据技术的推动下,话语对象接收的信息不再是全领域、完整的,而是定向的、碎片化的。”[13]这种过度分割的信息格局难免会造成信息情境沉浸的过度碎片化现象。其三,信息情境沉浸的过度娱乐化。在资本利益的驱使下,掌握智能传播先进技术的企业为获取用户注意力,摒弃严肃、深刻与厚重,极力挖掘包含娱乐属性的内容以吸纳用户,在这一过程中它们往往忽视了自身的社会责任和公共利益,不可避免地导致社会“泛娱乐化”图景的生成,越来越多的用户过度沉浸于消遣娱乐的享受和满足中。概括而言,在智能传播背景下,信息情境沉浸的过度不良化会导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现实性被消解、完整性被破坏、权威性被侵蚀,进而导致受众对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认同度降低。随着认同度降低,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凝聚力也随之降低。

(四)媒体传播格局的相对失衡化,削弱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引导力

在智能传播时代,信息传播渠道的平台化扩张与信息分发权力的下沉和转移,信息与用户的连接被高度中介化,平台型媒体成了连接信息与用户的桥梁,且掌握着海量的内容资源和用户资源,并通过技术输出的方式,逐步掌控着信息生产和信息传播的主导权。这就造成诸多新兴平台型媒体在信息传播领域的地位趋于强化,而传统主流媒体则面临着受众对象大量流失、内容竞争力薄弱、权威影响力不断下降的现实困境。同时,由于传统主流媒体大多以党和政府的“传声筒”自居,不自觉地会忽略不同受众的心理需求,导致其在信息内容传播上以及传播视角的决定、内容的选择、场景的设定等,均由媒体自身主控把握,受限于技术、经济等条件,信息内容的传播更多是“统一”“批量”“无差别”的。面对个体间所存在的差异,传统主流媒体更倾向于寻找折中的均衡点进行信息内容传播。这种信息传播方式越来越不适应用户的个性化心理需求,不适应智能传播时代的环境需求。而新兴平台型媒体通过大数据和智能算法技术,全面、真实、动态地记录信息传播全过程,通过数据分析与应用,凭借领先的智能分发技术,采用“算法+资讯”的模式,且基于用户信息的消费需求,向不同的终端用户推送他们喜欢的东西,让信息内容主动找“主人”,实现了信息内容高度个性化的精准传播,从传统同质化的传播模式转向异质化的智能传播模式。这种传播模式进一步增加了平台型媒体与用户之间的黏性,进而造成新兴平台型媒体在受众规模、社会影响力以及广告份额攫取等方面都迅速建立了极大的竞争优势,这是多数传统主流媒体所无法比拟的。传统主流媒体与新兴平台型媒体传播格局的相对失衡,导致传统主流媒体的权威性受到了冲击甚至出现了边缘化趋势。而一些新兴平台型媒体为赢取最大的商业利益,一味地迎合受众的猎奇心理、感官欲求和低级趣味,失去底线,失去操守,大量传播有关“星、腥、性”的低俗或娱乐化新闻,而具有严肃性的“主流时政新闻”“社会正能量事件”以及关系民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新闻”等却得不到有效传播。这导致越来越多的平台媒体逐渐沦为一种变相的、隐秘的工具性敛财手段,具有金钱和利益相关的属性,“传媒的执行意识将逐渐由政府意志向资本意志转移。偏离我党宣传方向,游离于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之外的传播内容有所增多”[14]。这不仅会危及网络空间的基本秩序,也会解构网络空间的价值共识,使得网络空间面临的舆论环境更加特殊和复杂,最终导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引导力不断被削弱。

三、智能传播时代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提升的路径

面对智能传播技术为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传播带来的诸多挑战,我们要正确认识和主动适应,把握智能传播的技术存量,增加智能传播的技术增量,更好地驾驭智能传播技术,使其能够真正转化为提升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现实生产力。

(一)调控算法推荐技术,为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提升提供有力支撑

智能算法技术“将互联网的‘资本逻辑和‘工具理性逐步推向极致,在释放出巨大‘技术红利的同时遮蔽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导向,消解人们对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信仰,对人类意识形态的发展进程产生重要影响”[15]。基于此,我们可以通过调控算法推荐技术来尽力规避其带来的负面影响,使之真正成为提升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有力武器。

首先,“算法依靠人工为它写入的运行法则进行计算,由此对海量的、碎片化的信息加以筛选,并研判事实,引导用户的价值判断。”[16]算法程序人员在编写代码的过程中如果存在价值取向上的偏差,代码背后的价值取向就会对信息内容的生产和传播产生不良影响。但是,这种价值取向的偏差往往隐藏于算法之后。由于算法只是一种程序式的数学表达,不能实现价值取向的自我纠偏,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将会长期存在。因此,在算法推荐编制设计的初始阶段,要对算法程序人员进行主流意识形态认同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高其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并能够自觉主动地将社会主流价值注入算法模型之中。

其次,在算法推荐的数据“投喂”阶段,要切实发挥主流意识形态对多元价值观念的引领、整合、规范和建构作用,并使之贯穿于数据的采集存储、清洗加工、分析挖掘、交易流通、可视化展示等数据全生命周期,在数据再造过程中能够尽量彰显积极健康的价值取向。

再次,在算法推荐的审核阶段,采取人机协作的方式,对那些有意使用夸张、骇人、娱乐、怪异、低俗等手法加工标题,来获取高阅读量、点击量、转发量的现象,尽可能地屏蔽、淘汰。同时,还要加大对相关技术的研发和算法逻辑的深化,不断开发阻止和屏蔽各种恶意信息、虛假信息、垃圾信息的先进技术,并适当增加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内容的推荐权重。

最后,算法推荐技术造成了平台媒体不良信息的泛滥。不良信息的泛滥是破坏网络舆论环境、抢占主流舆论空间的罪魁祸首。破解这一问题,可利用机器学习、深度学习和递归神经网络(RNN)等人工智能算法,对信息内容进行拆解,从句子结构、用词、内容标题等方面做精细的“诊断”,对违反主流价值导向的信息内容,经由人工编辑审核确认后,应当立即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以尽量消除和减轻其造成的不良后果,从而净化网络化生存环境,建立良好的网络社会生态系统,为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提升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另外,算法推荐技术实现了海量内容的定制推荐,促使新的刺激不断出现,这使得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在海量信息内容的身心沉浸中失去了时间和价值上的“界限感”。因此,要完善个性化信息服务的技术手段,通过实行实名认证制度或借助人脸识别、标签识别等先进技术准确识别出青少年的身份,上线“青少年防沉迷系统”,设置青少年模式和专属内容池,限制用户使用时段、在线时长、服务功能和观看内容等,从技术层面减轻非主流意识形态和非主流价值文化对青少年价值观的不良影响。

(二)加强平台监管治理,为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提升提供保障机制

在智能传播时代,技术力量对平台媒体的隐形赋权,使其成为“新社会能见度”的控制主体。但是,“无论什么形式的媒体,无论网上还是网下,无论大屏还是小屏,都没有法外之地、舆论飞地。”[17]显然,单靠自己,网络空间就会变成一个理想的控制工具,“在网络空间中,某只看不见的手正在建造一种与网络空间诞生时完全相反的架构。”[18]因此,在智能传播时代,需要加强对平台媒体的监管治理,规范平台媒体运行,为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提升营造健康的媒介生态环境。

一是加强对平台媒体的法规监管。基于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神经网络机器翻译、自然语言处理等技术,信息内容的智能传播特色愈加彰显,平台媒体对用户数据的获取更为全面,提供数据驱动的精准化传播成为平台媒体运作的主流发展方向。但是,与此同时,人也完全变成了被控制的“数据”,人的隐私因为数据化的管理模式荡然无存,社会控制因为数据化的形式无孔不入。在此趋势下,需要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对主流意识形态潜在风险的研判和防范,探索建立触发式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算法安全运行、人工智能伦理和治理等新兴技术领域的专项法规,明确平台媒体在技术开发、应用中应遵循的基本伦理准则,有效地促进平台参与主流意识形态与核心价值观的传播。

二是加强行业监管。充分发挥媒体行业协会、互联网行业协会、人工智能行业协会等作用,研究、制定智能传播时代媒体行业标准,严格平台媒体的运营主体资质监管,持续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并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促使平台媒体明确其社会责任和价值导向,通过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提高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传播力和影响力。

三是实施整体性治理以促进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内容的有效传播。新兴媒体运营平台的私有化和智能算法传播的定制化与个性化、精准化和动态化、共享化和交互化等特征,加大了政府对平台媒体的治理难度,也存在着威胁网络空间意识形态安全的巨大风险。对此,可通过多元主体之间的数据共享来解决“数据孤岛”的问题,并以协调、整合和信任为主体间共识的运行机制,基于风险类型、风险水平、风险危害,采用多层次组合的治理工具对平台实施整体性治理,创造更为进步和更为合理的智能传播生态。

四是建立智能化的网络舆情管理机制。人工智能在舆情监督管理上可以实现热点、重点舆情事件的自动化识别、标签化处理、节点化控制,建立智能化、自动化、精准化的监管机制。基于舆情信息库中的数据,对网络舆情进行多维统计分析,包括舆情分布、舆情热点、舆情传播路径、热点趋势预测等情况,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估,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同时,主流媒体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可以提高“网络辟谣、阻击谣言、披露真相”的效率,牢牢把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增强舆论宣传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

(三)全面培育主体素养,为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提升增添人文内涵

在智能传播时代,获取最大化的经济利益成为人们使用工具的价值追求,这使得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出现失衡,并造成工具理性对生活世界的渗透、侵蚀和吞噬,以及由此而导致哈贝马斯所言的“生活世界的殖民化”或加剧个体存在的虚无感,陷入海德格尔所言的“座架”之中。因此,要提高民众对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内容的价值认知和认同,必须限制工具理性的无限扩张,使全社会真正能够开阔认知的视界,超越工具理性的境界,给价值理性以应有的尊重,营造其必要的生存和发展环境。

首先,在智能传播过程中,增加积极的人为介入。当前,人工智能总体还处于弱人工智能阶段,它只能执行有限的预设功能。因此,在进行信息生产和传播过程中不能完全依赖于智能化的技术或机器,还应该积极地增加人为介入。例如,可借助计算机程序这个“操作杠杆”,人为地把主流意识形态的基本内容和要求转化为算法可以理解的语言。同时,在不断优化的机器算法、深度学习基础之上,强化人工编辑对信息内容价值取向的精准判别。人工编辑对信息内容的理解更加深入,对信息意义的挖掘更加深刻,他们更能准确地排查出不符合主流价值观要求的“擦边球”信息,并能够及时反馈到大数据分析系统的数据库中,进而更新信息模型和标签体系。

其次,反对“大数据主义”,树立“人本主义”理念。“大数据主义”强调信息内容的生产和传播应该“交由数据决定”。从根本上来说,这一观点颠倒了数据与人的主次关系。“算法和数据是技术的社会形态的体现,是社会的量的规定性”[19],但却不是社会的质的规定性。因此,在智能传播时代,任何信息的生产和传播活动都必须以“人”为核心,平台媒体应始终树立数据产生于人并最终服务于人的人本主义理念。

再次,培育主体的自律意识。这一主体包括新闻从业者、平台媒体和普通受众。对于新闻从业者而言,应加强自律意识,将相关法律法规、职业规范、伦理道德要求等内化为自身的行为标准和价值目标;对于平台媒體而言,有必要制定相关政策,保护用户个人隐私和知识、内容版权,并主动承担起其应有的信息内容的审查责任;对于普通受众而言,既要在智能算法所支配的信息环境中消减自身对负面信息、有害信息、虚假信息、反动信息的易感性,有效增强“精神免疫力”,又要坚决抵制造谣攻讦和错误思潮,自觉承担起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内容的实践和传播,这是更高级的自律。

最后,培育主体的算法素养。这一主体包括主流媒体从业者、平台内容管理者、算法技术管理者、平台商业管理者和普通受众。对于主流媒体从业者来说,应增强他们应用算法推荐的意识和能力;对于平台内容管理者、算法技术管理者和平台商业管理者来说,应使其明确算法推荐的价值原则,使算法推荐在保持技术先进性的同时,又能够始终坚守价值的公共性;对于普通受众来说,要了解算法的运作机制,增强信息获取的自主性,主动接触多元信息,自觉防范信息窄化、视野受限等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同时,还应加强交往理性,对算法推荐的热点话题、娱乐资讯及片面信息等理性地进行判断,慎重地参与讨论和分享传播,避免被错误舆论和情绪化信息所裹挟。总之,通过全面培育主体素养,确立了主流意识形态和主流价值观在信息传播中的核心位置,并在此基础上极大扩展了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传播空间。

(四)推动主流媒体发展,为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提升筑牢载体支撑

主流媒体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承担着引领社会舆论、传播道德力量、推动价值普及、弘扬时代旋律、实现民族复兴的责任与使命。“技术作为传播的底层逻辑,其不仅是信息传播的重要工具,也是传播演进的主要变革动力。”[20]在智能传播时代,主流媒体要充分利用最新的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高效宣传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正能量”,助力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提升。

其一,主流媒体要构建用户信息数据平台,实现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内容的定制化生产。不同受众对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内容的认知、认同和需求状况既存在分层也存在差异。通过构建个人信息数据平台,借力智能算法对个体数据进行有效分析,在此基础上形成个人信息数据流,以“点对点”的方式获取用户的多方面信息,实现信息内容与用户数据的智能化匹配,据此生产能够满足用户个性化、定制化需求内涵主流意识形态的信息内容。

其二,主流媒体要构建内容精准分发平台,实现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内容的精准化传播。基于算法推荐技术了解用户需求,实现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内容的实时、动态、精准推送。一方面,实现用户数据与内容标签的智能连接。通过搭建个人信息数据流,智能算法将实现用户数据对信息内容的标签定义,并在满足用户特定需求的前提下,实现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内容的精准推荐。另一方面,实现多元符号与广泛需求的智能联系。最有效的传播其实就是适应和不断满足受众需求,因此智能传播平台应承载文本、音频、视频、图片、图表、动画等多元符号,以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内容的不同符号多形态、可视化地展示实现其文本符号多维转变的可能,突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内容单一传播的局面,有效聚焦不同受众的视觉专注度。

其三,主流媒体要构建传播—受众连接反馈平台,实现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内容的智能化调整。传播—受众连接反馈平台的构建能够在保证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内容体系宏观覆盖的同时强化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内容传播模式的微观深化,这是积极建构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实现途径。在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内容发布后,通过收集用户数据,并依托大数据技术来分析用户的阅读习惯和行为特征,科学评估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内容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并发挥智能技术理性且不知疲倦的“传播观察者”和“信息调节者”角色,实时优化和调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内容的传播机制,以此增加用户黏性。

总之,通过构建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内容的智能算法传播平台,能够最大化地实现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内容传播对象的精准化、传播形式的最优化、传播效率的最大化,最终稳固提升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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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Improvement of Mainstream Ideology Discourse Power in Cyberspace in the Era of Intelligent Communication

Li Wanping

( Anhui University,Hefei 230601,Anhui,China)

Abstract:As an emerging media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intelligent communication not only provides new opportunities for the promotion of mainstream ideological discourse power in cyberspace,but also brings many challenges. The multi-evolutionary nature of information production subjects eliminates the influence of mainstream ideological discourse;the biased tendency of information content distribution weakens the dissemination power of mainstream ideological discourse;the excessive deterioration of information situation immersion reduces the cohesion of mainstream ideological discourse;the relative imbalance of ideology weakens the guiding force of mainstream ideological discourse. In the era of intelligent communication,it is possible to promote the promotion of mainstream ideological discourse power in cyberspace by regulating algorithm recommendation technology,strengthening platform supervision and governance,comprehensively improving subject quality,and boosting the discourse power of mainstream ideology in cyberspace .

Key words:intelligent communication;cyberspace;mainstream ideology;discourse power

責任编辑:王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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