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区农业文化遗产的现状与保护策略探析
2021-08-31王云庆
■ 陈 祥 王云庆
农业发展水平是古代衡量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指标。中华文明绵延至今未曾中断,也从侧面表现出古代先哲重视农业、尊重自然和适时人为的宝贵智慧。为扭转石油农业、无机农业盲目追求快速、高效和机械化的农业生产观念,“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提上议程,诸多重要的国际组织也在积极引导人们关注传统农业与生态环境。截至2020 年,我国共拥有15 项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位居世界第一,保护和发掘农业文化遗产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但是结合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以及各地关于农业文化遗产的研究来看,目前针对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仍然存在着不充分、不平衡和不合理的现象。山东作为我国重要粮食主产区,传统农耕文化资源丰富,虽然省内各地市的农业文化遗产研究已有了初步的成果,但是尚未形成科学有效的保护策略。本文拟从这一角度出发,结合实践调查,为今后山东地区农业文化遗产的整理、发掘和保护贡献微薄之力。
一、农业文化遗产的内涵与价值
2002年,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以下简称“联合国粮农组织”)、全球环境基金和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等数十家国际组织共同发起了构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系统(Globally Important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s)的倡议,其最终目标是在全球建立100 个到150 个具有重要意义的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地,结合“动态保护”的措施,推动世界范围内对这一遗产持续关注。2012 年4 月,我国农业部(农业农村部)正式启动“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农业部关于开展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要以挖掘、保护、传承和利用为核心,以筛选认定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为重点”,与休闲农业有机结合,促进农民增收,丰富农耕文化。
联合国粮农组织官网中关于“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概念界定是:农村与其所处环境长期协同进化和动态适应下所形成的独特的土地利用系统和农业景观。这种系统与景观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而且可以满足当地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区域可持续发展。
学界关于“农业文化遗产”的定义始终存在多种声音。王思明认为:“农业文化遗产是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人类在农事活动中的智慧结晶,是具有历史、科学及人文价值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的综合体系。”①王思明:《农业文化遗产的内涵及保护中应注意把握的八组关系》,《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 年第2 期。徐旺生和闵庆文认为,农业文化遗产有狭义和广义的区别,广义的农业文化遗产等同于一般的农业遗产,而狭义的农业文化遗产则更加强调农业生物多样性和农业景观,强调遗产的系统性。②参见徐旺生、闵庆文:《农业文化遗产与“三农”》,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8 年,第4-5 页。苑利主张从广义和狭义上对农业文化遗产进行分类,认为狭义上的农业文化遗产只限定于人类创造并传承至今的农耕经验。③参见苑利:《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我们所需注意的几个问题》,《农业考古》2006 年第6 期。综上所述,农业文化遗产的概念差别主要集中于农业文化遗产是侧重于农业系统或是农业文化,这使得农业文化遗产的内涵理解呈现差异性。笔者以为,农业文化遗产应是一种附着于农业环境的系统景观和文化载体,以农作系统、乡俗民风和农业工程为表象,具有活态性、濒危性、战略性和传承性,是中国古代先民劳动的智慧结晶和“活化石”,是人与自然和谐相生的动态遗存。
与一般意义上的文化遗产不同,农业文化遗产属于“活着的”遗产,多数农业文化遗产延续千年之久,至今仍然发挥着社会功能。农业文化遗产的价值,通常体现为维护生态多样性、传承农耕文化、保护国家物种基因库和表现出社会价值四个方面。
其一,农业文化遗产是维护生态多样性的重要载体,直接保护了该地区的物种基因库。一些珍稀保护动物、植物栖息其中,也是遗传多样性的体现。其二,农业文化遗产是传承农耕文化的媒介,是农桑文化、移民文化的体现。遗产地所在的地区,多位于中国南北方文化交融的地带,南北方劳动人民的勤劳智慧,融合了不同民族的特点,传承至今不曾间断。其三,农业文化遗产是循环农业的体现,农业系统内部通常利用麦草、糟糠这类农副产品饲养家畜家禽,牲畜粪便回田,保持土壤的肥力,利用较少物质投入换取极高的利益产出,达到农作系统的整体优化,是中国古代生态农学的体现,对当前发展生态农业具有借鉴意义。其四,农业文化遗产地分布层次分明、分布区域广泛。例如,广西龙脊梯田、云南哈尼梯田以及湖南紫鹊界梯田,就是立体农业的代表,往往依山而建,自上而下,作物呈阶梯状分布,景色极为壮丽,吸引了数以万计的旅客前来参观游览,缓解了当地贫困问题。
二、山东地区农业文化遗产概况与分布特点
(一)山东农业文化遗产概况
山东位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境内分为内陆与半岛两个部分,内陆地区较为平坦,光热充足。历史上黄河曾经先后五次改道途径山东境内,形成广袤的泛滥冲积平原,淤积的肥沃土壤利于农作物的生长,适宜发展农业。我国四大农书中,《氾胜之书》《齐民要术》《王祯农书》三部均来自山东,体现了山东地区扎实的农业基础和悠久的农耕文明。农业文化遗产以农业生产生活为载体,山东自然成为我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主要分布地区。
2016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根据其中关于“开展农业文化遗产普查与保护”的部署要求,农业部开始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基本摸清了全国农业文化遗产的底数、类型和分布。经过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论证分析,有408 项农业生产系统具有潜在价值,其中山东地区有46 项(见表1)。
表1 山东省各地市具有潜在价值的农业生产系统
截至2020 年,山东共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1 项,即山东夏津黄河故道古桑树群;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6 项:岱岳汶阳田农作系统,枣庄古枣林,乐陵枣林复合系统,章丘大葱栽培系统,莱阳古梨树群系统,峄城石榴种植系统。
(二)山东农业文化遗产分布特点
其一,山东地区的农业文化遗产地域分布不均。例如,在46 项农业文化遗产中,济南、潍坊拥有的数量较多,聊城、淄博、德州的数量较少,威海、青岛等地市的数量为零。
其二,山东地区农业文化遗产地的名优产品在深度加工上下的功夫还不够。各类农产品主要以粗加工为主,缺乏如“水果——果酒”这类转变,衍生品较少,与我国南方地区的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的特产相比,有待提高。
其三,缺乏复合型农业文化遗产。从种类来看,山东地区农业系统多是以农作物和牲畜品种为主的农业文化遗产,如大蒜、花椒等栽培系统,猪、山羊、鸡等养殖系统,而复合型农业文化遗产比较少。可见,山东缺乏综合利用各类资源和农业生物的思路,因此难以形成高效、合理、可持续的良性农林复合系统、农牧复合系统、农渔复合系统以及基塘系统。
综上所述,尽管多项山东省农业文化遗产已得到世界粮农组织和我国农业农村部的认定,但与南方地区相比,山东省对于农业文化遗产的生态、文化、经济和潜在价值的挖掘有待进一步深入,目前尚未发掘出农业文化遗产的复合系统,后期的遗产发掘可以将重心放在复合型农遗的整理上。
三、山东地区农业文化遗产的存续困境
在农业现代化和商品化的时代背景下,农业文化遗产作为传统农业的代表,遭受到石油农业和无机农业的巨大冲击,山东地区一些处于封闭环境下的农业文化遗产,随着对于遗产地的开发,其原有的生态平衡被打破。历史悠久、保存较好的遗产地景观作为传统农业文明的活态形式,势必会因为迎合当前市场的需求,淡化历史积淀下来的自然属性,成为“纸面上”的农业象征。因此,如何在发展和保护这种两难抉择之下,重新审视和发掘山东地区的农业文化遗产,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基础设施较为落后,村民受教育的程度不高
山东地区虽然有黄河流经,但是受到气候与纬度的影响,季节降水量变化大。为缓解这种状况,机械化引水灌溉系统较为普及,这种规模性的引水、排水方式改变了原有的水利设施,逐渐影响了各遗产地的生态环境。另外,山东各地市经济发展差异较大,部分遗产地周边交通设施不健全,道路安全令人担忧。遗产地多分布于农村地区,当地师资力量薄弱。村民长期务农或者外出打工,很少接触新型职业技术的再教育,以至于对于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认知更是少之又少,直接导致了农业技术推广力度薄弱。
(二)村民收入来源单一,产业融合程度有待加深,经济增速缓慢
遗产地的村民受教育的程度低,多从事简单的农业劳动,缺乏再加工的生产能力,农产品的收入在收入结构中比重大,收入来源十分单一。部分遗产地尚未形成多元支撑的产业格局,整体还属于投资拉动型的粗放式发展。一些遗产地的旅游业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点,旅游高峰期集中在每年的3 月、4 月、5 月和9 月,宣传力度不够,外地旅客对各个地区的农业文化遗产不了解。此外,部分遗产地地处山区,环境较为封闭,仅剩老幼留守家中,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薄弱,从而难以发挥农业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
(三)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发掘、利用与农村发展、农民增收之间的矛盾
相比于科研人员筛选出来的农作物品种,山东地区的原生农作物品种在田间管理、遗传选育上的程序更加繁琐,单位面积产量却比很多杂交品种低。村民从事农业生产,其目的在于维持生计,加之传统的种植业很难产生较高的附加值,导致村民倾向于选择杂交品种。持续发展下去,必将严重破坏完整的生态系统,从而引起生物多样性的减少,威胁到我国传统物种基因库的完整性。2020 年,笔者根据对山东部分农业文化遗产地的村民进行回访得知,现有数家农业企业正商讨以股份的形式与村民合作,今后遗产地或许会出现机械化、规模化的耕作趋势。这与中国传统农耕的延续背道而驰,或对未来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造成恶劣影响。
“作为农业文化遗产,如果有朝一日它们消失了的话,那么一定是自然消失和人为消失的综合作用,遗产所在地的自然发展和外来力量的侵入都会导致对它的伤害。”①侯甬坚:《红河哈尼梯田形成史调查和推测》,《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 年第3 期。因此,为了保证农业文化遗产能够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需从自然和人为、内在和外在对遗产地进行全面的保护与规划。
(四)农耕文化的认识有待加强,缺乏多方合作与稳定支撑
农业文化遗产与农业高度相关,强调活态传承与整体性保护。这就意味着,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与前期的发掘工作同样重要,除了持续稳定的物力、财力支持,也亟需广大的人力支持。对社会公众而言,进一步认识什么是农业文化遗产,如何保护农业文化遗产,如何与之共生共存,等等,皆有待于宣传普及。经过笔者调研,一些村民并不了解农业文化遗产的重要性,认为遗产地就是属于自己的那一块地,整体的破坏与自己不相干,认为保护农业文化遗产的工作属于政府的职责。
此外,山东省各类农业文化遗产地的档案缺乏详细、系统的整理。遗产地尚未形成合理的承载体系,一但涌入大量游客,不利于农业文化遗产的长久保护。
四、关于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对策与建议
“作为农业文化遗产,都存在着可能逐渐消失的命运,对应于‘活态’的遗产,遗产所在地的自然发展和外来力量的侵入都会导致对它的伤害。”②徐旺生、闵庆文:《农业文化遗产与“三农”》,第11 页。因此,如何使得农业文化遗产健康、稳定地延续下去,如何更好发挥出农业文化遗产的生态价值、文化价值、经济价值和教育价值,须从多方面着手,对山东地区的农业文化遗产进行全面保护与发掘规划。
(一)积极引导遗产地传统农耕方式,实现活态传承
农业文化遗产是历史长河中古代先民保留下来的珍贵礼物,是山东地区耕作变迁和文明延续的遗存,因此我们对它的保护不能止步于对原有物质的保存,农业文化遗产具有活态性。保护遗产地的农业生物多样性,维持农业文化遗产的生态景观离不开农民的耕作,各地市应当积极引导,并予以一定的补贴;遗产地内继续种植原生花椒、大蒜、山药、小米等农作物,系统内的鱼、虾、甲鱼等水生生物也要加以保护,使其正常繁衍,提升遗产地内的生态活力。此外,还应搜集生态博物馆的各类文化资料,逐步梳理遗产地的县志、村史,形成系统的农业文化遗产档案,予以展示。
(二)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激发村民的主人翁意识
支持有条件的村建设村史馆,或者在村文化室、文化礼堂增设展示区域,挖掘梳理本村的历史、习俗、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加强农业文化遗产知识的普及力度,利用新媒体,宣传农业文化遗产这一重要财富,激发遗产地居民的认同感,对唯利益观、唯高产观的片面观念予以纠正,走持续、绿色发展的农业之路。作为全国粮食的主产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山东地区农民教育的重点工作,旨在帮助农民熟练运用延承至今的农作技术,实现先富带动后富的同时,更要主动承担保护家乡的文化遗产、乡风民俗的责任,自觉保护农业文化遗产。
(三)建立多部门联合保护管理体制,制定“山、水、遗、村、人”全覆盖的保护措施
“为了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借鉴国际通行的质量环境管理标准,建立适用于遗产地的生态环境保护的质量管理体系”①王衍亮、安来顺:《国际化背景下农业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保护问题》,《中国博物馆》2006 年第3 期。,通过农业、文物、水利、渔业、旅游等多部门的合力协作,制定遗产地的保护和监管机制,避免生态区域内的资源因旅游开发而受到不可逆的灾难性破坏。从大区域整体保护的视角出发,建议将各个遗产地方圆十公里内的农耕环境作为生态过渡区加以保护,保护各个区域内的生物多样性,维持遗产地的生态平衡。强化信息化监管,建设网络管理平台,实行24小时不间断测控,提高农业文化遗产的监管质量。
(四)尊重乡风民约,转变产品推广方式,多措并举助力乡村振兴
农业文化遗产是发展休闲农业的载体。当地的农副产品、旅游纪念品等一般会受到广大游客的喜爱,为遗产地文化资源保护和发掘提供动力。一些山东特色农产品如寿光蔬菜、章丘大葱、乐陵小枣和安丘大姜等作为享誉全国的名优特产,也应发挥品牌效应,积极推广。
发掘山东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历史价值,借此指明未来乡村产业发展的走势,为精准扶贫提供源源不断的造血能力。维系人与自然和谐共荣的关系,壮大山东地区的乡村经济,实现以产业兴旺带动村民富裕,并结合当代的信息技术和电商体制,实现第一产业与第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遗产地的品牌效应和知名度。